各有关单位:
浙江省2010版计价依据实施后,原《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补充定额〈杭州市地铁工程预算定额〉(2006 版)》需要同步修改调整。为适应杭州市城市地铁工程建设的需要,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投资管理办公室对《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补充定额〈杭州市地铁工程预算定额〉(2006版)》进行了修订,编制完成《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补充定额〈杭州市地铁工程预算定额〉(2010 版)》。
《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补充定额〈杭州市地铁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业经专家审定,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296号令)的规定,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在杭州施行,其他市可参照施行。原《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补充定额〈杭州市地铁工程预算定额〉(2006 版)》同时停止使用。
施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省造价管理总站或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投资管理办公室反映,以便进一步完善。国家或我省地铁定额颁布后,则按相应定额执行。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三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