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补充定额与 2009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四川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二、本补充定额的定额编号顺序按发布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前后顺序颠倒情况不影响使用。
三、本补充定额在实施中若有问题,请及时告知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以便解决、处理。 UJzLPTxGob484trs0Jfy1QZtNRan2uy+DYEvWtjeHuPUGEv6g3fCOsJJ+Kon4O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