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发[2010]1073号
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快速公共汽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北京城区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系统设计导则》已经审查通过,现正式发布,请各有关单位参照执行。
本导则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归口管理,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BspRT0kAu+9nL5RVM/rPdiKsRUhd03AUtNNufCPXsF2UWKN/FZayz1qIcpzGKJv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