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 人行设施设计通行能力
不同人行设施的设计通行能力见表4.2.1。
表4.2.1 参数选取表
注:1.实际使用时应结合单条行人通行带的宽度合理确定人行设施的宽度。
2.设计通行能力实际是根据特定服务水平给出的建议值,人行道为一级或二级,人行横道、天桥和地道为二级,其他为三级。
4.2.2 人行道服务水平
人行道服务水平根据实际通行能力划分为五级,设计时一般宜采用一级,见表4.2.2。
表4.2.2 人行道服务水平分级
4.2.3 排队区服务水平
排队区域的服务水平可以参考表4.2.3,设计时应宜采用二级。
表4.2.3 排队区域服务水平
(续)
4.2.4 梯道服务水平
梯道的服务水平可以参考表4.2.4,设计时宜采用二级。
表4.2.4 梯道服务水平
(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