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北京城区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系统的运行环境,建立符合北京市特点的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系统设计技术文件,规范设计内容和深度,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受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委托,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作为主编单位负责《北京城区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系统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的编制工作。
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结合北京市具体规划、设计特点,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先进标准,在广泛征求政府有关部门、规划设计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修改,完成了导则的编制。
导则主要内容为: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行人交通系统;5 非机动车交通系统。
导则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组织编制,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各有关单位在使用中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函告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市政总院大厦,邮编:100082,电话、传真:010—82216821),以便再次修订时使用。
主编单位: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参编单位: 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
主要起草人: 周楠森 张亚芹 郭 浩 曹荷红
聂大华 段铁铮 李金山 吴海俊
李 伟 黄 斌 郭继孚 王根诚
叶 曾 邱荣华 潘昭宇
主要审查人员: 夏世义 邵春福 刑玉海 郑晓薇
钱邵武 林 正 范励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