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6号
现批准《煤炭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原《煤炭工业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1996年版)停止使用。
在煤炭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中,应按照《关于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的若干规定》和本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执行,不断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本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的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具体的解释工作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九年八月五日 4Yps4Uzjhr7Ep/rTpi6LnPY1hI9ErP6h4JUYi+d3uCDfgiXfoZwwoGrC1ZG3w53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