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额未出现表土段的内容,如涉及有关内容时按0.8~0.85的系数调整。
2.定额是按平均涌水量小于5m 3 /h制定的,当涌水量大于5m 3 /h时,每增加5m 3 /h,按5%递增调整。
3.竖井深度是按400m制定的,井深400~600m,人工数量按 1.11 系数调整,井深600~1000m,人工数量按 1.25 系数调整,井深大于 1000m时,人工数量按 1.45 系数调整。盲井掘进的人工数量按 1.2系数调整,竖井掘进只按圆形分类,其他形状极少,如有其他形状按圆形等效面积参考。
4.定额中有斜井倾角的按其定额,没有的是按倾角小于等于35°为基准制定的,当倾角在大于35°、小于等于45°范围时,人工数量按1.2系数调整,材料按1.05 系数调整;当倾角大于45°时,在第二种工况的基础上乘以 1.12 系数。
5.斜坡道按斜长1000m为基准制定,当长度超过1000m时,人工数量按1.1系数调整。斜井按斜长500m为基准制定,斜井长500~750m,人工数量按1.1系数调整,斜井长大于750m时,人工数量按1.2系数调整。
6.天、溜井按掘进高度小于等于60m基准制定,高度大于60m时,每增加10m,按5%递增调整。
7.地下硐室爆破与硐室爆破施工工艺类似,建议参考硐室爆破工程定额,地下应用时增加对地下空气冲击波采取安全措施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