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条 为保证硬母线、软母线、绝缘子、金具、穿墙套管等母线装置的安装质量,促进安装技术的进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500kV及以下母线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1.0.3条 母线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 设备和器材的运输、保管,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并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第1.0.5条 设备及器材在安装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下。当需长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及器材保管的专门规定。
第1.0.6条 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第1.0.7条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作下列验收检查:
一、包装及密封应良好。
二、开箱检查清点,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三、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四、按本规范要求作外观检查。
第1.0.8条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对重要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1.0.9条 与母线装置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与母线装置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当设计及设备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要求。
二、母线装置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基础、构架符合电气设备的设计要求;
2.屋顶、楼板施工完毕,不得渗漏;
3.室内地面基层施工完毕,并在墙上标出抹平标高;
4.基础、构架达到允许安装的强度,焊接构件的质量符合要求,高层构架的走道板、栏杆、平台齐全牢固;
5.有可能损坏已安装母线装置或安装后不能再进行的装饰工程全部结束;
6.门窗安装完毕,施工用道路通畅;
7.母线装置的预留孔、预埋铁件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三、母线装置安装完毕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预埋件、开孔、扩孔等修饰工程完毕;
2.保护性网门、栏杆以及所有与受电部分隔绝的设施齐全;
3.受电后无法进行的和影响运行安全的工作施工完毕;
4.施工设施应拆除和场地应清理干净。
第1.0.10条 母线装置安装用的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镀锌制品,户外使用的紧固件应用热镀锌制品。
第1.0.11条 绝缘子及穿墙套管的瓷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压绝缘子瓷件技术条件》和有关电瓷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第1.0.12条 母线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