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为新增章节,其各条条文均为新增条文。编写时参考的主要资料有:
一、《交流高压断路器》(报批稿)。
二、《交流高压断路器技术条件》(SD 132—85)。
三、《10kV户内高压真空断路器通用技术条件》(JB 3855—85)。
四、《35kV户内高压真空断路器技术条件》(ZN—35/1000—12.5)。
五、有关产品说明书。
第6.1.1条 真空断路器的使用目前已在国内相当普遍,主要是在冶金、石油、化工、铁道等部门,尤其是10kV户内真空断路器选用的最多。原机械部于1985年制定了《10kV户内高压真空断路器通用技术条件》(JB 3855—85)。各开关厂也先后生产出35kV户内真空断路器,而且在一些部门投入运行。根据目前情况将适用范围规定为3~35kV。
第6.1.2条 真空断路器的主要部件灭弧室,其外壳多采用玻璃、陶瓷材质,在产品的技术条件中规定:断路器和真空灭弧室应采用防震、防潮包装,包装箱外应有“玻璃易碎品”、“不准倒置”和“防雨防潮”等标志,包装好的断路器或真空灭弧室在运输和装卸时,不准倒置和受到强烈振动及碰撞。
第6.1.3条 真空断路器运到现场后,应及时检查,尤其对灭弧室、绝缘部件应重点检查。
第6.1.4条 真空断路器技术条件中规定,真空断路器应在防潮、防霉、无腐蚀性气体的室内保管。在保管时应注意灭弧室不能重叠存放,以免损坏,并应定期进行检查。
第6.2.1条 真空断路器安装与调整比其它断路器容易。包括对触头开距、超行程、合闸时外触头弹簧高度及油缓冲器等进行调整,手动慢合、分闸操作等;灭弧室的真空度,目前采用电气耐压的间接测定方法。
第6.2.2条 在导电回路中应对导电杆、可挠铜片、接线端子重点检查,当可挠铜片有损坏时应采取措施。
第6.3.1条 验收检查项目与其它类型断路器基本类似,其中:
一、关于灭弧室真空度的测量方法,目前国内采用工频耐压的间接法,即断口间加42kV工频电压耐压1min;有的灭弧室制造厂则用磁控真空计来测定,厂控标准为5×10 -5 torr。
二、关于并联电阻、电容值,针对过电压及断口重燃现象,有的真空断路器采用PC阻容吸收装置(又称浪涌吸收装置)保护,其中还包括有避雷器等辅助设备,其并联电阻电容值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
第6.3.2条 见本规范第2.4.2条条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