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较而言,基于环境要素的参数体系在实际工作中相对适合应用,因此建议采用基于环境要素的参数体系。基于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经济评价参数体系包括环境影响价值参数及其相应的地区调整系数两部分(见图 2-2)。
图 2-2 投资项目环境影响经济评价参数体系构成
第一部分,环境影响价值参数是指各污染物单位损害价值的基准值。通过一定的环境价值评估技术(见本书第 4 章),可以测定出各污染物的单位损害价值基准值。如排放1kg SO 2 的损害价值基准值是 4.4 元/ kg SO 2 (2009 年),中国水土流失单位面积平均造成的损害价值基准值为 20603 元/ hm 2 。
第二部分,每一个污染物单位损害基准值都有对应的一组地区调整系数。如果有两种污染物的污染程度在中国各地区的分布是一样的,则这两种污染物对应的地区调整系数也是一样的。如果有一种污染物的污染程度在中国各地区的分布不与任何其他污染物污染程度分布相同,则该污染物对应于它特有的地区调整系数。如根据表 4-12,北京SO 2 污染的地区调整系数是 1.26。
相应地,基于上述两部分的环境影响经济评价参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ν ij ——第 i 种污染物在地区 j 的单位损害价值参数;
V i ——第 i 种污染物的单位损害价值基准值;
R ij ——第 i 种污染物在地区 j 的地区调整系数。
例如,北京地区排放 1kg SO 2 的损害价值参数为:
4.4 × 1.26 = 5.544(元/ kg SO 2 )
再如,山西省水土流失损害地区调整系数为 2.21(见表 4-21),则山西地区每公顷水土流失的损害价值参数为:
20603 × 2.21 = 45459(元/ hm 2 )
环境影响价值参数显示向环境每排放一单位污染物所造成的损害价值。按环境要素可将环境影响价值参数分为以下四类:
1.大气污染物损害参数
大气污染物损害参数显示向大气空间环境排放一单位污染物所造成的损害价值,如向大气排放 1kg SO 2 所造成的损害价值,排放 1kg NO x 所造成的损害价值,排放 1kg PM 5 所造成的损害价值。
2.水污染物损害参数
水污染物损害参数显示向水环境排放一单位污染物所造成的损害价值,如向水体排放1kg COD所造成的损害价值,排放 1kg石油类污染物所造成的损害价值,排放 1kg重金属铬所造成的损害价值。
3.土地损害参数
土地损害参数显示固体废弃物占用单位面积土地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单位面积土地遭受侵蚀的经济损失。
4.生态损害参数
生态损害参数显示丧失单位生物多样性的经济损失,降低单位植被覆盖率的损失,单位景观变化的损失。
基于环境要素的参数体系,关键在于确定环境影响价值参数。为此,我们构建了环境影响价值参数表,针对每一个不同的影响因子的环境影响价值参数都应有对应的参数值(每单位影响因子的排放所造成的损害价值),详见表 2-7。
表 2-7 环境影响价值参数表
续表 2-7
续表 2-7
续表 2-7
注:资料来源于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经济贸易会令第 31 号)及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 19—1997。
环境要素有很强的地域性,项目对环境要素的影响也有明显的地域性,所以环境影响经济评价的环境要素参数也因地而异。一个环境要素参数的基准值需要配合地区调整系数,才能应用于该地区。
地区调整系数要反映不同地区的如下差别:
1.环境污染程度
排放同样 1kg SO 2 大气污染物,如果一个地区大气SO 2 污染比较严重,额外排放的 1kg SO 2 污染物会造成较大的损害,因为污染损害具有积累效应;如果一个地区大气SO 2 污染很轻微,额外排放 1kg SO 2 污染物造成的损害很小,因为环境具有一定的污染消纳能力(环境容量)。所以,排放 1kg SO 2 的损害价值,在大气SO 2 污染比较重的地区要高于SO 2 损害基准值,而在大气SO 2 污染较轻的地区则低于SO 2 损害基准值。这就需要用地区调整系数,得出不同地区的SO 2 损害值。
2.地区收入水平
即使两个地区污染程度相同,排放 1kg SO 2 污染物的健康损害也会因两个地区收入水平的不同而不同。在收入水平比较高的地区,SO 2 污染造成健康损害价值比较大,因为那里人们为避免单位健康损害具有较高的支付意愿,或者治疗一个病例需要较高的医疗费用。地区调整系数要反映地区的收入水平差别。
3.地区人口密度
同样的污染水平,同样的收入水平,人口稠密的地区有更多的人暴露于污染之中,就会有更多的污染损害。所以一个单位的污染物排放到人口稠密的地区,其污染损害要高于人口稀疏地区。
将某一个污染物的地区分布(如大气SO 2 有两控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分布[如地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和人口的地区分布等因素按照一定的权重,综合考虑,可以得到某一个污染物(如大气SO 2 )的地区调整系数。该污染物的损害基准值乘以某一个地区的调整系数,就是该地区的该污染物损害价值。
地区单位的界定越小,越能反映不同地区在污染程度、收入、人口密度、地形地貌等方面的差异;但地区单位界定越小,测定地区调整系数的难度就越大。一个比较现实的界定是按照省级行政区划来界定区域。
同时,对于个别具有全球影响性质的环境要素改变,其基准值没有地区调整系数。如温室气体排放的损害价值、生物多样性减少的损失价值等对各地区都是一样的,没有差别的地区调整系数,或者说调整系数都是 1。
环境影响价值参数地区调整系数表见表 2-8。
(1)除了地区调整系数外,还可以考虑季节调整系数、风向调节系数、地形调节系数、距离调整系数等。但是地区调整系数之外的其他调整系数,没有涉及所有参数。如风向调节系数只涉及大气污染物,地形调节系数只涉及土壤侵蚀。所以,地区调整系数是最重要的调节系数。
(2)环境影响价值参数表(表 2-7)和地区调整系数表(表 2-8)也可以合并成一个大表。但是,鉴于环境影响价值参数的基准值随年度变化快一些,对基准值的更新频率更快些,而地区调整系数随年度变化慢一些,对地区调整系数的更新频率可以较慢,一般仍将环境影响经济评价参数分为环境影响价值参数表和地区调整系数表两个表。
(3)本书重在构建环境影响经济评价参数体系,对于具体参数值的测算,需要另外开展专门研究,因此表 2-7 和表 2-8 中尚未填写具体的参数值。本书在第 4 章根据重要性和资料可得性对部分重要参数进行了测算。
表2-8 各污染物/环境影响损害价值的地区调整系数
续表2-8
续表2-8
续表2-8
续表2-8
续表2-8
续表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