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概算定额》第四册“通信、信号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共21章466子目。
二、本册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三、本册定额主要的编制依据:
1.《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03;
2.《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373-2006;
3.《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82-2006;
4.《固定电话交换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YD/T 5076-2005;
5.《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YD/T 5040-2005;
6.《基于SDH的多业务传送节点(MSTP)本地网光传输工程设计规范》YD/T 5119-2005;
7.《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 /T 12758-2004;
8.《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99-1999。
四、设备安装,除另有规定外,均包括设备本身的安装固定、引入引出端子板的接线、接线端子的压接等全部工作内容。室内外设备包括接地。
五、本册定额各种钢管、塑料管的敷设、光(电)缆和电线的敷设以及设备安装的操作高度,均按5m以下编制;若设计超过5m时,其超过部分的人工工日按乘以下列系数执行(见下表):
超高系数表
六、通信光(电)缆预留长度:
1.光缆预留量规定见下表:
光缆预留长度表
2.电缆预留量规定见下表:
电缆预留长度表
七、信号电缆预留长度:
1.直埋电缆预留长度见下表:
直埋电缆预留长度表
2.洞内架设电缆预留长度见下表:
洞内架设电缆预留长度表
八、本定额中不包括的信号器材,使用时另行计列。但其安装所需工、料、机消耗量已计入相应定额中,不应重复计列。
九、本册定额中使用的线、缆等材料与设计不符时允许换算。
十、方整道岔、调整轨缝等需配合时,每组联锁道岔按5个工日计列。
十一、未尽事宜见本册定额各章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