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定额是在原定额的基础上,参考1996年机械工业部出版的《机械产品目录》确定的。新定额中删除了目前机械加工能力过剩,今后很难再建的或者是量小面窄的特殊设备定额的相关子目,例如600~950t立式车床、180~450t普通车床、6000t、8000t锻造水压机等,另外,增加了一些常用项目的定额子目。为适应目前高层建筑的快速发展及高速电梯技术的不断更新,我们按新的高速电梯标准规范重新调整编制了高速电梯相关子目,并由原来的80层增加至120层。压缩机安装一章变化比较大,删除原有定额子目12个,新增定额子目40个。另外为避免全统定额各册间子目的重复,经过协调决定,将一些子目并入其他册,一些子目列入本册。例如本册原有的空气幕定额子目列入第八册,原第九册玻璃钢冷却塔子目列入本定额。经过修订后的新定额,由原定额的1500个定额子目(包括补充定额)减至1418个子目,不计算子目步距调整的定额子目,新增定额子目50多个,删除原定额子目近100个(具体定额子目的变化情况可见原定额与新定额子目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