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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册
“桥涵工程”编制说明

一、修编依据及参考资料

1.城市桥涵设计标准(CJJ Ⅱ—93);

2.公路桥涵设计通用图(JTJ 21—89);

3.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J023—85);

4.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J 024—85);

5.上海市市政施工及验收技术规程(93);

6.《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89版);

7.上海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93版);

8.交通部公路工程预算定额(92版);

9.参编单位提供的有关省、市、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

10.上海市城建集团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所,设计的城市高架桥;

11.上海市曹杨路桥施工图;

12.上海市青浦县拦路港桥施工图;

13.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南路川杨河桥;

14.各参编单位提供的大、中、小型有代表性的桥梁施工图;

15.《全国统一市政劳动定额》(1985年版);

16.上海市市政工程劳动定额(1986年版);

17.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定额(1997年版);

18.《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1995年版);

19.《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1986年版)。

二、定额的编制原则

1.桥涵工程编制以大、中、小桥为主,适用于单跨100m以内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桥梁。

2.桥高取定8m,跨径取定为30m以内,水中桥水深取定为3m以内,桥宽取定为14m。

3.桥梁施工范围分陆地桥、跨河桥。

4.桥梁结构形式分为:

(1)简支梁(含板式梁、 T型梁、箱梁、 I字梁、槽形梁);

(2)连续梁(支架上现浇、悬浇),预制拼装。

5.现浇及预制混凝土定额中混凝土、钢筋、模板分别列开。

三、适用范围

1.单跨100以内的城镇桥梁工程。

2.单跨5以内的各种板涵、拱涵工程。

3.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涵工程。

四、定额内容

打桩工程,钻孔灌注桩,砌筑工程,钢筋工程,现浇混凝土工程,预制混凝土工程,立交箱涵工程,安装工程,临时工程,装饰工程共10章591个子目。

五、有关数据的取定

(一)人工

定额人工的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综合工日=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1.基本用工:以全国统一劳动定额或全国统一建筑基础定额和全国统一安装基础定额为基础计算。

2.人工幅度差=∑ (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率,人工幅度差率取定15%。

3.以全国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基本用工,可计人工幅度差。

4.以交通部公路预算定额(1992年)为基础,计算基本用工时,应先扣除8%,再计人工幅度差。

5.以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为基础计算基本用工以及根据实际需要采用估工增加的辅助用工,不再计人工幅度差。

(二)材料

材料消耗量是指直接消耗在定额工作内容中的使用量和规定的损耗量。

总消耗量=净用量×(1 +损耗率)

桥梁工程各种材料损耗率见表1。

1.钢筋。定额中钢筋按直径分为 φ 10以下、 φ 10以上两种,比例按结构部位来确定。

2.钢材焊接与切割单位材料消耗用量见表2。

3.钢筋的搭接、接头用量计算见表3。

表1 材料损耗率表

续表1

续表1

表2 钢材焊接与切割单位材料消耗用量

表3 每吨钢筋接头及焊接个数与长度

4.工程用水:

(1)冲洗搅拌机综合取定为2m 3 /10m 3 混凝土。

(2)养护用水:

平面露面:0.004m 3 /m 2 ×5次/d×7d=0.14m 3 /m 2

垂直露面:0.004m 3 /m 2 ×2次/d×7d=0.06m 3 /m 2

(3)纯水泥浆的用水量按水泥重量的35%计算。

(4)浸砖用水量按使用砖的体积50%计算。

5.周转材料。指不构成工程实体,在施工中必须发生,以周转次数摊销量形式表示的材料。模板:平面以工具式钢模为主,异形以木模为主。

(1)工具式钢模板:

①钢模周转材料使用次数如下:

②工具式钢模板重量取定。工具式钢模板由钢模板(包括平模、阴阳角模、固定角模)、零星卡具(U型卡、插销及其他扣件等)、支撑钢管和部分木模组成。本定额按厚2.5mm钢模板计算,每平方米钢模板为34kg,扣件为5.43kg,钢支撑另行计算。

③钢支撑。钢管支撑采用 φ 48mm,壁厚3.5mm,每米单位重量3.84kg,扣件每个重量1.3kg (T字型、回转型、加权平均)计算。

根据构筑物高度,确定钢模板接触混凝土面积,所需每平方米支撑用量:

1m以内:1×4 + 0.5×1.4=4.7(m)

2m以内:1×4 + 1×1.4=5.4(m)

3m以内:1×4 + 1.5×1.4=6.1(m)

4m以内:1×4 + 2×1.4=6.8(m)

5m以内:1×4 + 5×1.4=11.0(m)

6m以内:1×4 + 7×1.4=13.8(m)

7m以内:1×4 + 8×1.4=15.2(m)

8m以内:1×4 + 9×1.4=16.6(m)

9m以内:1×4 + 10×1.4=18.0(m)

10m以内:1×4 + 11×1.4=19.4(m)

11m以内:1×4 + 12×1.4=20.8(m)

12m以内:1×4 + 13×1.4=22.2(m)

扣件:用量根据各种高度综合考虑,每米217个。

钢模支撑拉杆:用量按钢模接触混凝土面积每平方米一根,采用 φ 12圆钢(每米单位重量0.888kg) ,并配2只尼龙帽。

本定额钢木模比例取定为钢模85%,木模15%。

(2)木模板周转次数和一次补损率如下:

①木模材料取定。板厚取定为2.5cm,支撑规格根据不同结构部位受力情况计算而定,不作统一规定。

②木模板的计算方法:

则:周转使用量=一次使用量× K 1

将(3)和(4)代入(1)

6.铁钉用量计算。按配不同构件的模板,根据支模的质量标准来计算。

7.设备材料用量计算。设备材料指机械台班中不包括的,如木扒杆、铁扒杆、地拢等材料。

各种设备材料用量计算根据1986年全国统一市政定额桥涵基本数据确定,用量按桥次摊销,每一个桥次为315m 3 混凝土。

8.草袋用量计算:

草袋损耗率4%,草袋搭接损耗率30%考虑,草袋周转次数为5次。

9.其他材料的取定:

(1)脱模油按每平方米模板接触混凝土面积0.10kg计;

(2)模板嵌缝料(绒布),每米按20.05kg计;

(3)尼龙帽按5次摊销;

(4)白综绳按2桥次摊销。

(三)机械

机械台班耗用量指按照施工作业,取用合理的机械,完成单位产品耗用的机械台班消耗量。

1.属于按施工机械技术性能直接计取台班产量的机械,则直接按台班产量计算。

2.按劳动定额计算定额台班量:

分项工程量指单位定额中需要加工的分项工程量,产量定额指按劳动定额取定的每工日完成的产量。

3.桥涵机械幅度差见表4:

表4 桥涵机械幅度差

续表4

六、其他有关问题的说明

1.运输的取定:

(1)预算定额运距的取定,除注明运距外,均按150m运距计。

(2)超运距=150m总运距-劳动定额基本运距。

(3)垂直运输1m按水平运输7m计。

①后台生料运输采用人力手推车,水泥、黄砂、石子运输数量参照1992年交通部公路工程预算定额混凝土配合比表。

②前台熟料运输采用1t机动翻头车。

(4)构件安装(包括打桩)均不包括场内运输。

2.一桥次的计算依据。按3孔、16m的板梁、14m宽的中型桥梁,混凝土量为315m 3

3.安装定额中,机械选用一般按构件重量的3倍配备机械。

4.悬臂浇筑定额中所使用的挂篮及金属托架是按单位工程一次用量扣25%的残值后一次摊销。

七、计量单位的取定

1.长度以“m”、“cm”、“mm”、“延长米”来计算。

2.重量以“kg”、“t”计算。

3.面积以“m 2 ”、“100m 2 ”计算。

4.体积(空间体积)以“m 3 ”、“100m 3 ”计算。

5.单数以“个”、“只”、“次”、“套”、“根”、“条”、“块”、“把”、“卷”、“架次”、“座”计算。

6.机械以“台班”计算。

7.金额以“元”计算。

除上述计量单位,其他计量单位应采用国际统一标准,如强度、压力等。

八、各章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第一章 打桩工程

一、说明

1.本章定额包括打木制桩,打钢筋混凝土板、方桩、打钢管桩、送桩、接桩等共12节107个子目。

2.本章定额打木制桩是指打圆木桩和木板桩的工程桩,不同于“通用项目”册的打木制工具桩。

3.本章定额打桩土质划分是根据桩入土深度,按甲、乙、丙级土综合取定。

4.打桩定额中不包括打桩机械的安装、拆除。打桩机械的安装、拆除按本册第九章有关定额执行。

5.打桩工程机械配备,均按桩长及截面取定,不得因机械不同而调整定额。

6.打木桩定额中已考虑了150m运桩。

7.打木桩的桩靴未包括在定额内,由于桩径断面不一,无法单独编制,发生时可套用本册铁件制作安装定额。

二、编制中有关数据的取定

1.打木制桩、钢筋混凝土板方桩、管桩土质取定:

2.打钢筋混凝土板、方桩、管桩、桩帽及送桩帽取定:

3.打桩工程辅助材料摊销取定:

(1)白棕绳选用 φ 19、每米重量为0.2625kg、长度50m,全部按打150m 3 混凝土摊销。

(2)草纸每10m 3 混凝土消耗量为2.50kg。

4.打钢管桩定额取定。全部移植上海市1993年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钢管桩取定标准

第二章 钻孔灌注桩工程

一、说明

本章定额包括:埋设钢护筒(陆上、支架上),人力挖桩孔,回旋钻机钻孔、冲击式钻机钻孔,冲抓式钻机钻孔,灌桩混凝土,共7节102个子目。

二、编制中有关数据的取定

1.埋设钢护筒:

(1)本节定额中陆上埋设钢护筒按人工挖坑。

(2)本节定额中的土质:陆上按砂土、粘土各取50%,水上不分土质。

(3)本节定额中所用钢护筒均以直径 φ 80~ φ 200,陆上每只护筒长为2m,水中护筒长为6m。

(4)护筒重量摊销量计算:

(5)支架上埋设钢护筒,本定额中已考虑了导向桩。

(6)陆上、支架上埋设、拔除钢护筒均采用木人字扒杆施工。

(7)本节定额中以 φ 1000钢护筒为基础,乘以0.8系数,即为 φ 800钢护筒埋设的劳动定额,同样乘以系数2,即为 φ 2000钢护筒埋设的劳动定额。

(8)本节定额未考虑钢筋混凝土护筒的埋设。

2.人工挖桩孔:

(1)挖桩孔按深10m取定65%,深20m取定35%。

(2)土质分为Ⅰ、Ⅱ、Ⅲ、Ⅳ类土,孔径不分大小。

3.回旋钻机钻孔:

(1)本节定额分列 φ 800~ φ 2000五项, φ 800孔深为20m、40m、60m三档, φ 1000~ φ 2000孔深为40m、60m二档。

(2)土质分为:砂、粘土、砂砾、砾石4种。

4.冲击式钻机钻孔:

(1)本节定额分为 φ 1000~ φ 2000二项,孔深20m、40m二档。

(2)土质分为砂土、粘土、砂砾、砾石、卵石、软石、次坚石、坚石8种。

5.卷扬机带冲抓锥冲孔:

(1)本节定额孔径取定为 φ 1500以内,定额不分孔径大小。

(2)孔深分为20m、30m、40m、50m。

(3)土质分为砂土、粘土、砂砾、砾石、卵石5种。

6.钻孔灌注桩混凝土:

(1)本节灌注桩混凝土定额分为:人工、机械成孔二项。

(2)扩孔率除人力挖桩孔外,机械成孔在混凝土数量中包括扩孔率。

第三章 砌筑工程

一、说明

本章定额仅列浆砌块石、料石、混凝土预制块,砖砌体5节,计21个子目。

二、编制中有关数据的取定

1.浆砌块石:

比重取定2700kg/m 3 ,容重取定1950kg/m 3

2.预制块、料石砌筑计算:

(1)预制块、料石取定300mm×300mm×600mm=0.054m 3 /块。

(2)砂浆灰缝横、直均取定1cm。

(3)砂浆损耗取定1.02。

(4)预制块、料石损耗取定1.01。

(5)砂浆计算:

(6)预制块、料石计算:

1-砂浆用量=1-0.09=0.91m 3 ×(1 +损耗率)

3.砌砖计算:

(1)选用标准砖:

每块砖的体积=240mm×115mm×53mm=0.0014628(m 3

灰缝横、直均考虑1cm。

(2)一砖墙计算砖及砂浆:

考虑二面灰缝(包括灰缝体积):

(3)一砖以上墙计算砖及砂浆:

考虑三面灰缝(包括灰缝体积):

(4)浸砖用水量按使用砖体积的50%计算。

第四章 钢筋工程

一、说明

1.本章定额包括各种钢筋、高强钢丝、钢绞线、预埋铁件等制作及安装项目,共4节27个子目。

2.本章先张法预应力钢筋及钢绞线的定额中已将张拉设备综合考虑,但人工时效未列入定额内。

3.本章后张法预应力张拉时均未包括张拉脚手架。

4.钢筋制作、安装分预制构件及现浇构件,按不同部分综合取定。

二、编制中有关数据的取定

1.钢筋制作、安装。本节定额是根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结合桥梁构件特点及各部位含筋量综合取定。

(1)预制构件 φ 10mm以内, φ 10mm以上取定见下表:

(2)现浇结构钢筋 φ 10mm以内, φ 10mm以上取定见下表:

2.铁件、拉杆制作安装。定额取定根据原全国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编制说明。

3.预应力钢筋制作、安装:

(1)先张法。定额取定根据原全国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编制说明。

(2)后张法。螺栓锚、锥形锚、 JM12锚、墩头锚定额取定均根据原全国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编制说明; OVM锚,选用 φ 15.24mm高强度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每米1.02kg,张拉设备选用OVM锚相应的YCW型千斤顶。

第五章 现浇混凝土工程

一、说明

1.本章定额系现场浇筑各种混凝土构筑物,包括基础、墩、台、柱、梁、桥面、接缝等共14节76个子目。

2.本章定额中嵌石混凝土的块石含量是按15%计取,如与设计不符时,可按下表换算,但人工、机械不得调整:

二、编制中有关数据的取定

1.本章定额中混凝土与模板分别列开,模板消耗量根据每10m 3 混凝土含模量进行换算。

2.本章定额中混凝土运输均采用1t机动翻斗车。

3.本章定额中基础、墩、台身、挡墙选用工具式钢模板,防撞栏杆选用定型钢模,其他定额全部选作木模板,使用钢模板时也已考虑了15%的木模作镶嵌用。

4.本章定额中混凝土及模板的垂直提升选用5t电动履带式吊车。

5.本章定额中木模板制作人工,结合模板周转次数,乘模板制作系数0.571。

6.本章定额中各类构筑物每10m 3 混凝土模板接触面积见下表:

现浇每10m 3 混凝土模板接触面积

续表

上表中模板含量仅供参考,编制预算时仍按设计图纸,计算模板接触混凝土面积。

第六章 预制混凝土工程

一、说明

1.本章定额系现场预制各种混凝土构件,包括桩、柱、板、梁、小型构件等8节44个子目。

2.本章定额中混凝土与模板分别列项。

二、编制中有关数据的取定

1.方桩按截面、长度综合取定见下表:

2.板桩按截面,长度综合取定见下表:

3.立柱矩形按60cm×80cm×700cm,异形按60cm×80cm×800cm取定。

4.矩形板按28cm×99cm×600cm取定,空心板按60cm×99cm×800cm,微弯板按4cm×110cm×100cm取定。

5. I形梁20m以内30%,20m以外70%综合取定。

6.10m以内空心板架,断面按52cm×99cm,25m以内的空心板梁,断面按90cm×99cm取定。

7.槽形梁按梁长30m、宽1.10m、高1.70m取定。

8.箱形块按梁长3m、宽3.44m、高2.00m取定。

9.箱形梁按梁长36m、宽3.10m、高2.40m取定。

10.拱上构件及小型构件均为综合取定。

11.本章定额中除拱构件及小型构件外,均按5t履带式吊车垂直提升混凝土。

12.本章部分模板定额中,因构件较高,配5t履带式吊车协助安、拆。

13.本章模板定额中,模板制作用工均乘以0.533系数。

14.本章定额中各类构筑物10m 3 混凝土模板接触面积见下表:

每10m 3 预制混凝土模板接触面积

表中含模量仅供参考,编制预算时按本章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

第七章 立交箱涵工程

1.本章定额系现场浇筑箱涵及城市道路、铁路的立交箱涵顶进工程,包括基础、箱涵制作、顶进、挖土、金属结构制作等8节40个子目。

2.本章定额中混凝土、模板、分别列开,钢筋及预埋铁件分别套用本册第四章(钢筋工程)有关定额。

3.本章工程说明及计算规则详见本章说明。

第八章 安装工程

一、说明

1.本章定额系桥涵构件安装共13节,92个子目,其中安装梁分为板梁、T梁、 I形梁、槽形梁、预应力桁架梁、箱形块、简支梁。

2.安装支座分:辊轴钢支座、切线支座、摆式支座、支座,不分活动、固定。

3.水上安装板梁、 T梁、 I形梁,均包括搭、拆木垛、组装,拆卸船排在内,但不包括船排压舱。

二、编制定额中有关数据的取定

1.混凝土管节取定 φ 1000~ φ 2500,2m一节、高度取10m。采用履带式起重机安装。

2.安装空心板梁取定见下表:

3. T梁取定见下表:

4.扒杆安装T梁取定按上表数据代入下列公式取定:

(13.5 + 24 +40)÷3=25.83(t) ,取定20mT梁。

5. I形梁取定见下表:

6.槽形梁取定:20m以内为25t,30m以内为50t。

7.万能杆件安装,简支梁的取定。板梁取定16m以内为18.70t, T梁取定30m以内为45t,工字梁取定20m以内为14.7t,槽形梁取定20m以内为25t。

8.本定额中钢支座,切线支座,摆式支座,盆式组合橡胶支座,四氟板式橡胶组合支座均套用《公路工程预算定额》(1992年版)。

第九章 临时工程

一、说明

1.本章定额包括桩基础支架操作平台,木垛的搭、拆,打桩机械,船排的组装、拆卸,桥梁支架搭、拆,万能杆件及挂篮安拆等10节,共40个子目。

2.本章定额中的桥梁支架,均不包括底模及地基加固在内。

二、编制中有关数据的取定

1.桩基础支架平台,分陆上、水上两种。支架荷载按打桩机0.6~4t,分别计算,支架结构组成,陆上支架采用方木上铺大板;水上支架采用打圆木桩,在圆木桩上放盖梁,横梁大板,圆木桩固定采用型钢斜撑,桩与盖梁连接采用U形箍。

2.组装、拆卸万能杆件,本子目根据上海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子目换算,选用2m×2m×4m的万能杆件,每立方米空间体积重量为125kg。

3.满堂式钢管支架,本子目根据城市陆上高架桥现浇箱形梁所采用的承重满堂式钢管支架,钢管取定 φ 48mm×3.5mm,每根长4m,每立方米84kg,每立方米空间体积重量为50kg。

4.挂篮、安拆、推移,本子目根据上海恒丰路跨河桥实测编制。 MYhbG3LGkIG/F3mmuMv5qT9xzvZ2M7vlD1UiTe8d1u2gRJpD80du+Z7qvkSZ2U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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