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建造方式创新及建筑市场发展,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满足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的计价需要,我委组织编制了 2017 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定额〉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以下简称“定额”),经审查同意,现予发布(查询下载网址:http://www.bjjs.gov.cn/bjjs/gcjs/zczjxx/304937/413306/index.s h t ml)。
本定额自 2017 年 6 月 1 日起执行。
本定额由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负责解释和管理。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 年 3 月 15 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规划国土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民银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 年 3 月 17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