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国城乡关系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有测算甚至表明,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前后,农村总体上仍还处于为城市和工业部门提供资金的阶段
,在1998年国家确立“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前后,情况才有所缓解。虽然如此,由于尚缺乏可供操作的政策方案,在早期的政策实践中,农村、农业受扶持的力度非常有限。直到2003年提出统筹城乡发展后,城市和工业的支持与反哺作用才凸显出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对中国之所以要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给出了一个解释,指出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
这一论断表明,中国是在努力吸取代表性工业化国家经验的基础上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的。党的十八大报告表明,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已成为制约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挑战之一,把统筹城乡发展的任务提到了更为紧迫的地位。因此,从代表性经济体的经验来说,各经济体城乡发展政策大致在什么时候开始转向,城乡统筹发展究竟应“统什么”,又该“怎么统”,都亟待总结。正如马克思指出的,“工业较发达的国家向工业较不发达的国家所显示的,只是后者未来的景象”
,本章将从国际经验角度论述城乡发展的转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