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和国家对相关行业管理的规范化,我国职业资格制度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工程经济学知识应用的广泛性,使得在很多的职业资格考试中都要进行考核。涉及工程经济学相关知识考核的职业资格主要有一级造价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设备监理师等多个职业资格制度,我国基本上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管理职业资格体系。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背景下,执业资格不能成为就业、创业的门槛。国务院决定取消一批执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简政放权,以改革释放创业、创新活力。2014 年 7 月 2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第一批)》(国发〔2014〕27号),决定取消“注册资产评估师、房地产经纪人、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等执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2014 年 10 月 23 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第二批)》(国发〔2014〕50 号),决定取消“土地估价师”等执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2016 年1 月 20 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第五批)》(国发〔2016〕5 号),决定取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等执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2016 年 12月 8 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第六批)》(国发〔2016〕68 号),决定取消“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等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对于取消前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水平能力的证明。
对国务院部门设置实施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执业资格,以及国务院行业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将会一律取消;有法律法规依据,但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不密切或不宜采取执业资格方式管理的,按程序提请修订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2017 年 9 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向社会公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人社部发〔2017〕68 号),共包括 140 项职业资格。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是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减少、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对解决职业资格过多过滥、降低就业创业门槛、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等发挥了积极作用。2019 年 12 月 30 日,国务院决定深化职业资格领域“放管服”改革,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分批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 年版)包含 72 项职业资格,其中,专业技术人员 59 项(准入类 33 项,水平评价类 26 项),技能人员 13 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 号),降低或取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 年版)中 13 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
与工程经济相关且仍由国家许可和认定的职业资格汇总见表 1.1。
表1.1与工程经济相关的职业资格
注:参见《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 年版)。
(1)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是职业资格制度的基础,直接限制了资格考试的参与范围与从业人员的学历水平和从业经历。与工程经济相关的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对比见表 1.2。
表1.2 与工程经济相关的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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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表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
②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当年年底,详细信息以各地区具体规定为准。
(2)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直接反映职业资格的考核要求,决定了职业资格的特色与执业范围。成绩滚动年限是指考试成绩的有效年限。与工程经济相关职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有些是单独的学科,有些是融合在其他学科中,比如案例分析科目等,在表 1.3 中用粗体标注显示。
表1.3 与工程经济相关的职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与成绩滚动年限
(3)执业范围
执业范围是指相关职业资格所主要从事的工作活动内容与领域。与工程经济相关的职业资格执业范围的对比见表 1.4。
表1.4 与工程经济相关的职业资格执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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