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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制图标准

图样是现代工业生产中最基本的技术文件,它能够简洁、清楚、直观地表达设计者的设计思想和意图,是工程界通用的技术语言,因此必须要有统一的规定,才能用来交流技术思想,顺利地组织工程产品的生产。不同性质的生产部门对图样有不同的要求和名称,如建筑工程中使用的图样称为建筑图样,水利工程中使用的图样称为水利工程图样,机械制造中使用的图样则称为机械图样等。1959 年,我国首次颁布了国家标准《机械制图》。此后,随着生产技术和经济建设的不断进步,计算机技术的飞跃发展和对外技术交流的需要,又几次颁布了修订的《机械制图》和《技术制图》国家标准等技术文件,从图纸幅面、格式、图线、字体,到图样中每项内容的表示方法和方式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技术制图国家标准是工程界各行业领域制图的通则性基本规定,比各专业制图国家标准要高一个层次。学习工程制图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标准,树立标准化观念,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有关标准和规定。本节仅就图纸幅面及格式、比例、字体、图线、尺寸注法等一般规定予以介绍。

1.1.1 图纸幅面和格式(GB / T 14689—2008)

1)图纸幅面

图纸幅面是指图纸宽度和长度组成的图面。图纸幅面有基本幅面和加长幅面两类。绘制工程图样时,优先选用表 1.1 中的基本幅面规格尺寸。必要时,可以选用加长幅面规格尺寸。加长幅面是按基本幅面的短边呈整数倍增加。基本幅面图纸的尺寸特点是:长边和短边的尺寸比是 ;大于A4 图纸的每一号图纸,可以裁成两张比它小一号的图纸。

表 1.1 图纸幅面和图框尺寸

各图纸基本幅面尺寸关系如图 1.1 所示,其中,粗实线为基本幅面(第一选择);细实线所示为表 1.1 所规定的加长幅面(第二选择);虚线所示为所规定的加长度幅面(第三选择)。

图 1.1 基本幅面和加长幅面

2)图框格式(GB / T 14689—2003)

图框是图纸上用来限定绘图区域的线框,在图纸上必须用粗实线画出图框。图纸可以横放,也可以竖放,图框格式分为留装订边(图 1.2)和不留装订边(图 1.3)两种。同一产品的图样只能采用一种格式,加长幅面的图框尺寸按所选定的基本幅面大一号的图框尺寸确定。

3)标题栏

标题栏由名称、代号区、签字区、更改区和其他区域组成。每张图样都必须绘制标题栏,标题栏的基本要求、内容、尺寸和格式在国家标准《技术制图》中均有规定,如图1.4所示。

在制图作业中,建议采用如图 1.5 所示的简化标题栏格式。

图 1.2 留有装订边的图框格式

图 1.3 不留装订边的图框格式

图 1.4 标题栏的格式

图 1.5 制图作业标题栏的格式

标题栏置于图框的右下角。一般情况下,绘图与看图的方向与标题栏中字头方向保持一致。有时为了利用预先印制好的图框和标题栏的图纸,也允许将图纸逆时针旋转 90°,使标题栏置于图框的右上角,如图 1.6 所示,这时,绘图与看图的方向与标题栏呈不一致状态。因此,为了明确绘图或看图时图纸的方向,应在图框下边框中间位置画出“方向符号”,即用细实线绘制等腰三角形,如图 1.6 所示。

4)图幅分区

①必要时,可以用细实线在图纸周边内画出分区,如图1.7所示。

图 1.6 允许配置的标题栏方位

图 1.7 图幅分区

②图幅分区数目按图样的复杂程度确定,但必须取偶数。每一分区的长度应在25~75 mm范围内选择。

③分区的编号,沿上下方向(按看图方向确定图纸的上下和左右)用直体大写拉丁字母从上到下顺序编写;沿水平方向用直体阿拉伯数字从左到右顺序编写。当分区数超过拉丁字母的总数时,超过的各区可用双重字母编写,如AA、BB、CC等。拉丁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的位置应尽量靠近图框线。

1.1.2 图样比例(GB / T 14689—2003)

图样比例是指图样中机件要素的线性尺寸与实际机件相应要素的线性尺寸之比。即:

比例有“原值比例(比值为 1)”“放大比例(比值大于 1)”和“缩小比例(比值小于 1)”之分。绘图时尽量采用 1 ∶1 的原值比例,也可根据机件的大小及结构的复杂程度不同,采用缩小或放大的比例。采用非原值比例时,应按表 1.2 中所列的比例系列选用。

表 1.2 制图标准比例

注:n为正整数。

绘制同一机件的各个视图应采用相同的比例,一般标注在标题栏中的“比例”栏内。当机件上有较小或较复杂的结构需要采用不同的比例表达时,必须按规定另行标注。如: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不论采用何种比例,图形中标注的尺寸必须是机件的实际尺寸,与图样的准确程度和所选的比例大小无关,如图 1.8 所示。

图 1.8 不同比例画出的图形

1.1.3 字体(GB / T 14691—2003)

在图样上除了表示机件形状的图形外,还要用文字和数字来说明机件的大小、技术要求等其他内容。图样中字体的基本要求如下:

①字体的书写必须做到:字体端正、笔画清楚、间隔均匀、排列整齐。

②字体的号数用字体的高度h表示,其公称尺寸系列为 1.8 mm,2.5 mm,3.5 mm,5 mm,7 mm,10 mm,14 mm,20 mm。此字高数系的公比为 2,若有需要,字高还可按 2 的比率递增。

③汉字应写成长仿宋体字,并应采用国家正式公布推行的简化字。汉字的高度h即字高不应小于 3.5 mm,其字宽一般为h /2。

长仿宋体字特点是字体细长,字形挺拔,起、落笔处均有笔锋,显得棱角分明。长仿宋体汉字的书写要领是横平竖直,注意起落,结构均匀,填满方格,如图 1.9 所示。

图 1.9 长仿宋体汉字示例

④字母和数字分A型和B型两种。A型字体的笔画宽度b为字高h的 1 /14;B型字体的笔画宽度b为字高h的 1 /10。同一图样上,只允许选用一种形式的字体,如图 1.10 所示。

图 1.10 A型字母和数字示例

⑤字母和数字可写成斜体和直体,斜体字字头向右倾斜,与水平基准线成 75°夹角。图样上一般采用斜体字,如图 1.10 所示。但在下列场合则应采用直体字:

a.计量单位符号,如A(安)、N(牛)、m(米);

b.单位词头,如k(10 3 ,千)、m(10 -3 ,毫)、M(10 6 ,兆);

c.化学符号,如C(碳)、N(氮)、Fe(铁)、H 2 SO 4 (硫酸);

d.数学符号,如sin、cos、lim、ln。

⑥用作指数、分数、极限偏差、注脚的数字及字母,一般应采用小一号字体,如图 1.11所示。

⑦汉字、拉丁字母、数字等组合书写时,其排列格式和间距都应符合标准的规定。

图 1.11 指数、分数、极限偏差、注脚的数字及字母示例

1.1.4 图线及其画法(GB / T 17450—1998、GB / T 4457.4—2002)

图线是图样中所采用各种形式的线。图样中图线的名称、形式、宽度及一般应用,在国家标准中都有明确规定,在绘制图样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技术制图标准规定图线的基本线型有 15 种,所有线型的图线宽度d应按图样的类型、图样的大小和复杂程度在国家标准规定的数系:0.13 mm,0.18 mm,0.25 mm,0.35 mm,0.5 mm,0.7 mm,1 mm,1.4 mm,2 mm中选取,此数系的公比为 2(≈1.4)。工程制图通常采用表 1.3 所列出的 9 种图线,它们按线宽分为粗线和细线两种,其中粗线 3 种,细线 6 种,它们的宽度之比为 2 ∶1。粗线宽度优先选用 0.5 mm和0.7 mm两组。为了保证图样的清晰度、易读性和便于缩微复制,应尽量避免采用小于0.18 mm的图线。

表 1.3 基本线型及应用

表 1.3 所列虚线中的“画”和“短间隔”,点画线及双点画线中的“长画”“点”和“短间隔”的长度,国标中有明确规定,可参照图 1.12 所示绘制。

图 1.12 虚线、点画线及双点画线的画法

图样中的图线画法应符合如下规定:

①同一图样中,同类图线的宽度应基本一致。虚线、细点画线及双点画线的线段长短和间隔应大致相等。细点画线和双点画线的首尾两端应是长画而不是短画。

②图线相交时应以线段相交,但当虚线是粗实线的延长线时,其连接处应留空隙,如图1.13(a)所示。

③绘制圆的对称中心线时,圆心应为线段的交点,且对称中心线两端应超出圆弧3~5 mm。在较小的图形上绘制细点画线或双点画线有困难时,可用细实线代替,如图 1.13(b)所示。

④两条平行线(包括剖面线)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粗实线的两倍宽度,其最小距离不得小于 0.7 mm。

⑤图线不得与文字、数字或符号重叠,不可避免时应首先保证文字、数字或符号的清晰,而将图线断开。

⑥若各种图线重合,应按粗实线、虚线、点画线的先后顺序选用线型。

图 1.13 图线的画法

图线在图纸中的应用示例如图 1.14 所示。

1.1.5 尺寸注法(GB / T 4458.4—2003,GB / T 19096—2003)

图样中的视图只能表达物体的形状,物体各部分的真实大小及相对位置要靠标注尺寸来确定。尺寸也可配合图形表达物体的形状。图样上的尺寸主要是线性尺寸和角度尺寸。线性尺寸是指物体某两点的距离,如物体的长、宽、高、直径、半径等。角度尺寸是指两相交直线或相交平面所形成的夹角。标注尺寸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标准中有关尺寸注法的规定,做到正确、完整、清晰、合理。

图 1.14 图线的应用示例

1)尺寸标注的基本规则

①图样上所注的尺寸数值应以机件的真实大小为依据,与图形的大小及绘图的精确程度无关。

②图样中(包括技术要求和其他说明)的尺寸,以mm(毫米)为单位时,不需标注计量单位的代号或名称,如采用其他单位,则必须说明相应的计量单位的代号或名称。

③图样中所标注的尺寸,为该图样所示机件的最后完工尺寸,否则应另加说明。

④机件的每一尺寸,一般只标注一次,并应注在能最清晰地反映该结构的图形上。

2)尺寸的基本组成

图样上标注的每一个完整的尺寸,一般都由尺寸界线、尺寸线、尺寸数字(包括必要的计量单位、字母和符号)三个基本要素组成,如图 1.15 所示。

图 1.15 尺寸要素

(1)尺寸界线

尺寸界线表示所标注尺寸的范围,用细实线绘制,一般从图形的轮廓线、轴线或对称中心线处引出,也可利用轮廓线、轴线或对称中心线本身作尺寸界线。

尺寸界线应超出尺寸线 2~3 mm,尺寸界线一般应与尺寸线垂直。当尺寸界线贴近轮廓线时,也允许尺寸界线与尺寸线倾斜,在光滑过渡处标注尺寸时,必须用细实线将轮廓线延长,从其交点引出尺寸界线,如图 1.16 所示。

图 1.16 尺寸界线

(2)尺寸线

尺寸线表示度量尺寸的方向,用细实线绘制。尺寸线必须单独画出,不能用其他图线代替,也不能与其他图线重合或画在其延长线上,并应避免尺寸线相交,如图 1.17 所示。

图 1.17 尺寸线

线性尺寸的尺寸线应与所标注的线段平行;相互平行的尺寸线,大尺寸在外,小尺寸在内;尽量避免尺寸界线与尺寸线相交,且平行尺寸线间的间距尽量保持一致,一般为5~10 mm。

尺寸线的终端有两种形式:箭头和斜线,如图 1.18 所示。同一张图样中只能采用一种尺寸线终端,不得混用。工程图样一般用箭头形式,箭头尖端与尺寸界线接触,不得超出也不得离开,箭头大小要一致。尺寸线的终端采用斜线形式时,尺寸线与尺寸界线必须相互垂直。

图 1.18 尺寸线的终端形式

(3)尺寸数字

线性尺寸数字一般注写在尺寸线的上方,也允许注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水平方向的尺寸数字,字头朝上,注写在尺寸线的上方;垂直方向的尺寸数值应注写在尺寸线的左侧,字头朝左;倾斜方向的尺寸数字,应保持字头向上的趋势。尺寸数字不能被任何图线通过,否则应将该图线断开,对于非水平方向的尺寸,其数字也可水平注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如图1.19 所示。

图 1.19 尺寸数字注写方式

标注尺寸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尺寸数字不可被任何图线所通过,当无法避免时,必须将该图线断开。

②在一张图样中,应尽可能采用同一种方法进行标注。

3)尺寸注法示例

国家标准尺寸标注示例见表 1.4。

表1.4尺寸标注示例

续表 AOqLZwuVc26Shidko74nJ0ZIZ9vVJ3AEz3cDHlihdfdLyiSYzWPVwyEUX4mPbz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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