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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是一家的狂妄与高论

在少年时代,李清照没有经历过挫折,敢想、敢做、敢论。婚后生活甜蜜,时暇事少,心情顺遂,越发气势张扬。她是词人,最懂的是词,便产生了纵论词坛利弊、品评天下词人的念头。

最早,诗是能演唱的,叫歌诗。《诗经》分为“风”“雅”“颂”三大类,就是在不同场合演唱的诗:民间演唱的叫“风”;“雅”是贵族朝会、宴享或进行其他集会、活动时演唱的诗;“颂”级别最高,只有在祭祀这样庄重的场合才能演唱。

到了汉代,成立了专门管理音乐的机构,叫乐府,后来也用乐府代指音乐。音乐演唱时要有歌词,配合乐府所作的歌词叫乐府诗。唐代管理音乐的机构叫教坊。

由于贵族阶层垄断着文化,诗和音乐越来越脱离民众,风格日趋庄重、高亢、大气,即所谓“雅正”,大多用在比较正规的场合,平民欣赏不了,也不太喜欢。隋唐之后,古诗的曲谱大部分遗失了,只剩下文字,即诗,这些诗很难再配上音乐演唱了。换言之,诗逐渐脱离音乐,成了一种独立的文学体裁。但是平民百姓依然有娱乐的需求,这就要求有新的文体能配合音乐演唱,便诞生了词。

唐玄宗开元、天宝年间,有一次科考结束,皇帝赐宴,新晋进士聚集在长安的游览胜地曲江,宴会中间少不了歌舞助兴。有一位叫崔昭的名士带了个陌生人进入宴席,向别人介绍此人是他的表弟,其衣着极其平常,看起来就是一个普通人。大家都是进士,眼高过顶,没有人关注他,甚至都不愿多看他一眼。演唱开始,全国著名的歌手一一登场,高潮一浪接着一浪。观众边欣赏边评议,男歌手选出曹元谦为最好,女歌手则首推念奴。演唱会即将结束,崔昭忽然站起来大声说:“不如让我的表弟为大家歌一曲如何?”这可是皇帝赐宴,在座的除了进士就是勋贵,谁这么不自量力?何况这位“表弟”其貌不扬!于是有人讥笑,有人愤怒,有人起哄,一片骚乱。然而当这位“表弟”歌声响起时,全场顿时鸦雀无声,众人为他的歌喉和演唱的曲调折服,惊叹不已。一曲唱完,场下已是泣不成声。大家认为他的歌唱远超前面的国家级歌手,纷纷询问姓名,崔昭这才告诉众人,此人叫李八郎。

李八郎大名李衮,此前在江南享有盛名。李衮之所以能“后声夺人”,除了嗓音好,另外就是他演唱了与京城歌手不一样的曲风。这种曲风轻柔、绵软、迷离,后来发展为词调 (即词 牌) ,李衮就是词调的开创者,“自后郑卫之声日炽,流靡之变日烦” (李清照《词论》) 。春秋时正统人士认为郑国、卫国的音乐不雅正,用郑卫之声代指靡靡之音——自这次演唱会始,词这种文体就诞生了。

然而词在唐、五代间发展很慢,到了宋代才突飞猛进,成为能够与诗抗衡的主流文体,并涌现了大量词人。不过,宋人“手高眼低”,写词的不少,评词的却不多。

李清照之前,没有完整的关于词的理论。南宋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卷三十三转录《复斋漫录》中,有晁补之评词的“一鳞半爪”,评论了柳永的《八声甘州·对潇潇暮雨洒江天》、欧阳修的《浣溪沙·堤上游人逐画船》,以及苏轼、黄庭坚、晏殊 (字元献, 991—1055)、张先、秦观五人,评语简练,大多只及一点,不涉全貌,不能构成体系。

李清照接过老师未竟的事业,于南渡前完成了《词论》一书。《词论》具体创作于何时,学界尚有争议,徐培均的《李清照集笺注》界定下限在政和年间,更进一步指出应在政和三年(1113),因为《词论》涉及晁元礼 (字次膺, 1046—1113)而没有周邦彦 (字美成, 1056—1121),政和三年恰好是晁元礼进入大晟府的时候,而周邦彦这时还不为天下人知。这种推测的逻辑很不严密,晁元礼在去世前才进入大晟府这所朝廷最高音乐机构,并不代表他的词在之前没有被传诵,要不然宋徽宗也不会看中他,而周邦彦在大观年间已为朝廷所倚重,他的天赋和名声不至于延宕到政和三年。

《词论》对本朝词人一概贬损,显示了李清照的孤傲。以人物性情而论,应该在遭受家庭变故之前,也应在词人作品更加成熟之前,没有经历过现实的捶打,才敢于指点江山,挥斥方遒,“粪土当年万户侯”。所以我们相信,《词论》的写作时间应不晚于崇宁二年(1103)。

《词论》先叙述了词的产生和发展:唐代创作了众多的词调,并列举了《菩萨蛮》《春光好》《莎鸡子》《更漏子》《浣溪沙》《梦江南》《渔父》等;五代动乱,斯文扫地,唯有后唐君臣崇尚文雅,填的词语言虽然新奇,但却是亡国之音。

接着点评了宋朝十六位名声最盛的词人。

柳永 (字耆卿, 984—1053),官至屯田员外郎,世称“柳屯田”。柳永是第一位大量创造新词调的词人。之前的词篇幅短小,柳永开始写“慢词”,调长拍缓。李清照在《词论》中肯定了柳永的贡献:“始有柳屯田永者,变旧声作新声,出《乐章集》,大得声称于世。”旧声新声指的是音乐,也就是词调、词牌。柳永著有《乐章集》,用宫调十七、曲一百五十余,大部分为慢词长调,并且是自创的新声。不过,李清照也批评柳永说:“虽协音律,而词语尘下。”意思就是音律协调,但语言粗鄙。

除了柳永,李清照将剩下的十五位宋朝词人分为四类。

第一类是“虽时时有妙语,而破碎何足名家”。这类词人有张先 (字子野, 990—1078)、宋庠 (字公序, 996-1066)、宋祁 (字子京, 998—1061 )、沈唐(字公述) 、元绛 (字厚之, 1009—1084)、晁元礼。其中张先的词句中,有三个带“影”字的名句,人送绰号“张三影”;宋祁因有“红杏枝头春意闹”,而被称为“红杏尚书”。李清照批评他们“有句无篇”。

第二类为“句读不葺之诗尔,又往往不协音律者”。意思是把词写得跟诗没有什么区别,又不合词谱。这类人包括晏殊、欧阳修、苏轼。他们学识渊博,写词如从大海中舀出一瓢水,但音律方面造诣比较浅,分不清清浊轻重,写出的词不能歌唱。

第三类为“人必绝倒,不可读也”。包括王安石、曾巩 (字 子固, 1019—1083),文章写得好,词却写得让人喷饭。

第四类是“乃知别是一家”。这些人懂得相对于诗,词有自己的独特性。包括晏几道、贺铸 (字方回, 1052—1125)、秦观、黄庭坚。但他们各有缺点:“晏苦无铺叙,贺苦少典重。秦……少故实,黄……多疵病。”

《词论》的意义,在于提出词“别是一家”。第四类虽然各有缺点,但属个案;前三类的共同毛病,是像写诗一样去写词,把词写成了句子长短不一的诗,没有认识到词是一个具有鲜明特点的独立体裁。

那么,词与诗的区别是什么?《词论》认为句式的差异只是外表的差异、浅层次的差异。文中说:“盖诗文分平侧,而歌词分五音,又分五声,又分六律,又分清浊轻重。”所谓“五音”“五声”“六律”“清浊轻重”,都是音律声韵方面的要求——可见李清照强调的主要还是词的音乐性。

《词论》作于闺中,一开始不为人知,到南宋才传播出去,舆论一片哗然,引起了巨大的争议。因为点评的都是名家,而李清照又是一女流,有人便批评她不自量力。如首先录入《词论》的胡仔就不以为然:“易安历评诸公歌词,皆摘其短,无一免者。此论未公,吾不凭也。其意盖自谓能擅其长,以乐府名家者。”胡仔又引用韩愈的诗“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去讥讽李清照。清代冯金伯几乎歇斯底里:“第以一妇人能开此大口,其妄也不待言,其狂也亦不可及也。” (《词苑萃编》 卷九)

男权社会中,评论家和主流舆论会不自觉地轻视女子,他们虽然承认李清照“能诗”,但不愿承认李清照词的成就赶上甚至超过了所谓的“诸公”,认为她没有资格、没有能力品评名家的作品。

到了近代,有宽松的舆论环境,得以纯粹在文学评论的框架里去讨论《词论》的是与非。人们承认《词论》的基本论据,即晏几道之前的宋词多不合音律。正如宋人俞文豹在《吹剑续录》中记载的逸事:苏轼问幕士,我的词与柳七 (即柳永) 若何?幕士回答说,柳郎中的词适合十七八的女郎,执红牙板,歌“杨柳岸,晓风残月”;学士 (指苏轼) 词须关中大汉,执铜琵琶、铁绰板,唱“大江东去”。幕士委婉地将苏轼嘲笑了一番,因为苏词无法演唱。

无法演唱的词还叫词吗?这正是李清照《词论》阐述的观点,而今人争论的焦点也在于此:词要不要严苛地遵循音律,能不能在音律上有突破创新?

这个问题,见仁见智。但事实上,苏轼等人的实践已经做出了回答,他们无可争辩地取得了成功,成为词坛大家。但《词论》阐述的问题并非没有意义——如果词的创作过远地脱离了它的本源,都变成不讲音律、天马行空,久而久之,词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宋之后,元曲取代了词的主体地位,就证明了这一点。

李清照主张协律,她本人的词“能够相当地实行自己的理论,并非空谈欺世。她擅长白描,善用口语,不艰深,也不庸俗,真所谓‘别是一家’” (俞平伯《唐宋词选释 · 前言》) 。李清照词的成就,又证明词完全可以做到音律和谐,别是一家。

后人取了一个折中的办法,把那些不协音律的词叫“豪放词”,遵循音律的词叫“婉约词”。 I1rx8X7iFa7FHCwdT5++BbJLIGf4DiJt8/DS/VzRYexRDM0Qa2Yi+9YYDpcBQY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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