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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心腹之交

我从小教堂回到大鲸客店后,发现只有魁魁格一个人在店里;他是在最后祝福之前不久离开的。他坐在壁炉前的一条凳子上,双脚搁在炉边,一手拿着他那个小黑人偶像,凑到面前,聚精会神地盯着它的脸,一边用大折刀轻轻削它的鼻子,一边怪声怪气地自顾自哼着曲子。

但是,他一看到有人进来了,就收起偶像;随即走到桌子跟前拿起一本大书,又坐回到凳子上,把书放在膝上,开始很有规律地数起书页来;每五十页——大概是——就停一会儿,茫然地瞧瞧四周,发出一声表示惊奇的拖长的格格口哨声。然后,又开始数第二个五十页;每次似乎都是从一开始,好像他最多只能数到五十,而仅仅是因为看到一下子有这么多个五十,使他对于页数之多大为诧异。

我坐在那里饶有兴趣地观察他。虽然他尚未开化,脸又给毁得很丑——至少我不觉得讨厌——他的容貌却有一种令人看去绝不会感到不愉快的东西。一个人的灵魂是隐蔽不了的。透过他浑身可怕的刺花,我想我看到了许多迹象足以表明他有一颗纯朴诚实的心;他那一双大眼睛,黑亮、深沉、勇猛,似乎象征着他有一种无所畏惧、敢于面对万千魔鬼的气概。这还不算,在这个异教徒身上有着某种高贵的气质,即使他的粗野也不能有损它分毫。他看去好像一辈子从来没有卑躬屈膝过,也从来没有亏欠过人什么。究竟是不是因为他的头剃光了,他的前额才更为自在、显著地突出,才显得更为宽阔饱满,这我就不敢妄下断语了;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他的头,从颅相学的角度来看,是百里挑一。听起来似乎很荒谬,可是它确实让我想到华盛顿将军的头,就是最常见的胸像上的。魁魁格的头,从眉毛往上,也同样有一个有规则地逐渐后退的长长坡度,眉毛也龇出好长,就像树木丛生的两个长长的海岬。魁魁格就是一个生番化了的乔治·华盛顿。

我这么细细端详他时,也装着有点儿像是在瞧窗外的暴风雪,他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有我这么个人在,连瞧都没瞧我一眼;他似乎是全神贯注在数那本奇书的页数。考虑到头天晚上我们俩还挺合得来地睡在一起,特别是早晨醒来还发现他一只胳臂亲热地搂着我,我觉得他这种冷淡很令人费解。不过野蛮人不能一概而论,有时候你还真不知道该怎样看待他们才好。一开头他们令你望而生畏;他们的纯朴所表现出的沉着冷静像是苏格拉底式的智慧。我也注意到魁魁格从不和店里的其他水手打交道,即便有,也很少。他从不主动接近别人,似乎无意于扩大自己的生活圈子。这一切使我觉得分外出格;可是,再一想,其中似乎有某种几乎可称得上是崇高的东西在。这么一个人,离家大概有两万英里之遥,那是说,如果取道合恩角的话——那是他唯一的回家之路——独自一人置身于陌生人中间,好像一下子给扔到木星上似的;然而他似乎非常之自在,仍然保持极度的宁静;满足于以自己为伴,总是一人独处。看来还很有点高雅的哲学味道;虽然,毫无疑问,他从来没听说过世界上还有哲学这么个东西,不过,也许,要做真正的哲学家,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大可不必标新立异,或者孜孜以求。我一听到某某人自吹为哲学家,就断定,他像个消化不良的老太婆,一定“把药罐子给打破了”。

一个人的灵魂是隐蔽不了的。透过他浑身可怕的刺花,我想我看到了许多迹象足以表明他有一颗纯朴诚实的心。

当我坐在这间很寂静的房子里时,炉火开头很旺了一阵,把房间烧暖以后,已经不再那么旺得炽人,只觉得身上暖暖和和的,再往后就只剩下余烬上的红光了;窗外暗下来了,阴影如幽灵在向窗前逼近,朝里窥视我们这静默寂寞的一对;外边暴风雪呼呼的吼声令人敬畏地越来越大;我开始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我感到我的内心在融化。我碎裂的心和愤怒至极的手不再想反抗这个狼的世界。这个野蛮人,有一种安抚一切的精神力量,替它开脱了。他坐在那里,淡漠地看待一切,就是这份淡漠表明一种人品,里面没有潜伏文明世界的虚伪和不露声色的欺诈。他浑身野性,是个难得一见的怪物;可我却开始感到自己被他神秘地吸引住了。而他身上那像磁铁一样如此吸引我的东西也正是那些使许多人避之唯恐不及的东西。不妨和这个异教徒交个朋友,我想,既然已经看透文明人的亲切友好只不过是空空洞洞的表面文章。我把凳子挪到他身边,做了些主动结交的手势和暗示,一边没话找话地和他聊。开头他根本没有觉察到我的意图;但是等我提到他头天晚上的热情相待,他马上领会了,问我晚上是不是还和他睡一张床。我告诉他是;他听了似乎很高兴,也许还有点儿引以为荣。

于是我们一起翻那本大书。我尽力向他解释这本书的用处以及几幅插图的意思。就这样我很快引起了他的兴趣。我们又进而费力地聊起这座有名的城镇附近许多值得一看的名胜古迹。随后我提出一起抽袋烟,他就拿出烟袋和斧头烟斗,一声不响地递给我。我们就用那只野气十足的烟斗轮流抽起来,不断有规律地递来递去。

要是这个异教徒的心里对我还有什么隔膜的话,愉快友好地抽上这阵子烟之后,他心底的冰块就全融化了,我们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我很喜欢他,他似乎也很自然地出自内心地喜欢我;抽过烟后,他把前额贴着我的前额,揽着我的腰说,从今以后我们就算“结婚”了,按他家乡的话说,意思就是,从今以后,我们是最要好的朋友了;只要有急难,他甘愿为我去死。这话如果是出自我的同胞之口,这种突如其来的友情之火未免显得太欠考虑,太难令人相信;但是,出自一个纯朴的野蛮人之口,老经验就不管用了。

吃过晚饭,我们又一起聊了会儿,抽了几袋烟,就一道到我们俩的房间里去。他把那个用防腐药物保存好的人头送给了我;又掏出他那大烟袋,在烟草下面摸了一会儿,拿出三十来个银币,摊在桌子上,一丝不苟地分成两等份,把一份推到我这边,并说这是我的了。我正要婉言推辞,他却还没等我开口就已经把它们全倒进了我的裤口袋。我只好收下。然后他开始做晚祷告,他拿出那只偶像,挪开那块糊了层纸的隔火板。从他某些手势和迹象来看,我想他似乎很希望我跟他一起做;但是由于非常清楚后果如何,我颇为犯难:万一他真的邀我一起做,我是同意呢还是不同意。

我是个虔诚的基督徒,在正经八百的长老会的关怀下出生长大。我怎么能跟个野蛮的偶像崇拜者扯在一起去参拜他那块木头呢?但是,崇拜是什么呢?我想。以实玛利呀,你现在是不是以为那个号令天地——异教徒等等一律包括在内——宽宏大量的神会妒忌一块无足轻重的黑木头呢?绝不可能!但是,崇拜究竟是什么呢?——执行上帝的旨意——那就是崇拜。但上帝的旨意又是什么呢?——欲以汝之同胞施于汝者施于汝之同胞——那就是上帝的旨意,喏,魁魁格就是我的同胞。那我希望这个魁魁格给我做什么呢?嘿,要他跟我一起做长老会独有的崇拜仪式。自然而然地,我就得跟他一起做他的那一套;因此,我就得成为个偶像崇拜者。于是我点燃刨花,帮着立起那清清白白的小偶像,和魁魁格一起把烧过了的硬饼干献给它,对它行两三次额手礼,吻吻它的鼻子。做完这一切之后,我们就脱衣睡觉,自觉对自己、对他人都心安理得,无所愧疚。不过,在入睡之前,我们还聊了会儿。

怎么会这样,我也不知道;可朋友之间推心置腹地交流交流,除了床上没有再好的地方了。据说,丈夫和妻子就是在床上互相敞开心扉,有的老两口子还经常躺着一起回忆往事,往往聊到半夜过后。那么,魁魁格和我——情投意合的一对,就正是这样躺着度我们心灵的蜜月。 JThmLAKypUgQ8+2U4Ud/yNCVmDElGNNRJxjai0DlaN3gDOZ4kJG7AlX/5r8/ku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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