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少年研究的文献非常多,中国知网上记载了1937年以来的论文。从1937年的3篇,数量持续上升,截至目前,最高的时候是2015年。2013年、2014年、2015年都是在3万篇以上,2018年2万篇,开始有点下降的趋势,文献数量多的背后也反映出了社会对青少年研究的需求很大。
国家、社会、学校也积极回应着这样的需求。
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要“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坚韧不拔的意志、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青少年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随后,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2001年1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并指出“中小学都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在同年6月的《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更明确地提出“加强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1999年,教育部成立了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委员会,并委托有关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大学进行研究与实验。2000年在上海、2001年在贵阳,分别召开了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区课题研讨会,目前《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指导纲要》初稿已经形成。所有这些,表明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已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
目前,大部分省市成立了由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组成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同时还成立了由大学、教科研心理专家组成的专家指导小组,负责中小学心理健康教科研的规划、指导、协调、检查及培训工作。
北京市教委在2001年6月下发了《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纲要》,就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的基本原则、目标与内容、对象与途径、队伍与管理、考核与评估等做了明确规定。辽宁省在2001年7月下发了《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要求从2001年秋季开始,城市中小学要全面开展此项工作,2003年秋季,农村中小学要全面展开此项工作。天津市教育局制定了《天津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施与发展纲要》和《天津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三年规划》,作为指导天津市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依据。《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三年规划》要求上海市各区县教育局1999年有20%的学校、2000年增加到35%的学校、2001年增加到60%的学校要达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要求。河北省石家庄市要求该市到2002年,农村25%的学校、城市75%的学校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心理咨询,如“五个一工程”(一份小报、一个信箱、一个环境、一个电话和一个诊室),更多的学校是建立心理咨询室、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开通心理热线、设立心理信箱。一些学校还为心理咨询配备了专、兼职教师,鼓励教师接受培训,积极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理论,并以此来推进工作。
北京市中关村第一小学自1996年建立心理咨询室以来,一直定时向全校师生和家长开放,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北京信息管理学校以心理健康教育科研课题为龙头,推动了学校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天津市第一中学则把心理健康教育的重点放在班主任对学生心理健康的指导上。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四中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作为“后进生”转化的突破口。
许多省市非常重视师资培训,如举办心理咨询师培训班、组织专家编撰教师培训用书、参加有关高校举办的心理健康咨询师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制定中小学专兼职教师资格认定办法等。
上海市组织了上海市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研修班。天津市规定专职心理辅导与咨询的教师一定要做到持证上岗,目前正在制订后三年培训计划。北京市正在建立一支以专职为骨干,专兼职结合,相对稳定的心理咨询教育师资队伍,并为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教师设“心理辅导主任”岗位,纳入教师编制,对于兼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教师,经过半年培训,合格上岗,争取每校3~5名。陕西省在2001年5月召开了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现场会。四川省成都市一方面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方面的培训与教师的继续教育相结合,另一方面不断引进心理健康教育的专门人才。河北省石家庄市在2001年下半年成立了5个心理健康教育讲师团,即每区成立一个,每区包括3~4个县,以加大普及力度,并就理论和实际操作两个层面进行培训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