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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法的原因

介绍完法治的内涵,可能很多人会觉得疑惑:法治是国家政策的范畴,是党和政府的执政方式,心理学在法治领域内也能发挥作用吗?在我看来,只要有人的地方,心理学都是可以发挥作用的,只不过侧重点不同而已。

现在青少年违法案件比较多,有很多学者从不同方面对青少年犯罪原因展开调查。

如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人员认为,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社会原因有很多,既有社会的腐败现象,又有大众媒介不良内容的传播等。但这些社会原因并不能直接致使青少年犯罪,因为个体的内在因素起到关键作用。这种内在因素可以概括为两方面:一是内驱动力,二是自我控制力。如个体精神空虚,身心发育不正常,自我控制力出现缺陷,就会经受不住内外诱因和冲动的压力,从而发生犯罪行为。相反,如果个体的身心发育正常,个体内部自控力系统健全,就不会发生犯罪行为。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与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淡薄,社会经验缺乏有关,也和青少年心理生理发育不成熟,容易冲动,自制力差有直接关系。

通过研究者的分析概述,我们可以得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内在因素在其犯罪行为中起着主导作用,如果青少年法律意识薄弱,自制力差,身心发育不健全,就可能导致犯罪事件的发生。

成年人也同样存在法治观念淡薄的情况。有研究者发现,行政人员的法治观念淡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法治民主观念淡薄,在执法过程中以自身利益、个人偏好为导向;二,法治追究观念淡薄,存在侥幸心理和冒险心理;三,对社会和群众的责任感淡漠,导致对立法、执法、司法的整体责任感淡漠。

我们可以看出,法律意识淡薄、自制力差是违法犯罪的两大推手。法律意识淡薄,说明我们法制普及不够,法治精神没有传达到位。而自制力差,明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却控制不住自己,这就是心理素质不够造成的。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法治和德治我们不再多说,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就是最好的阐述。自治主要是通过关于“我是谁”“我与家庭、他人、自然”关系的把控,以及村民自我修养的培养,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全面自由发展的自我治理过程。

虽然自治主要是应用于乡村治理,但是在很多领域内,我们都是可以贯彻这种治理体系的。如上文所说,违法犯罪的内因之一是自制力差,而自制力属于自我管理的范畴。如何在法治的基础上进行自治,进行自我约束和管理,这是心理学可以探讨的方向。 X0YiID9VkU/woG9eMwy+5CP52svSdQspVLSJil+DHAXGN+uF/NocxRzHRh/Y2l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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