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具有心理学与社会学的概念。从心理学层面来讲,自由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事。从社会学层面来讲,自由是在不损害他人自由的前提下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
正如之前对自由的三方面解读:政治上的自由、经济上的自由和精神上的自由,心理学中的自由主要论述的是精神自由。自由是指人的意志自由、存在和发展的自由,自由不是为所欲为,不是要损害他人,而是在人类社会进步前提的限制下,在人类社会现有的制度下,以及个人的条件下,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爱我所爱,想我所想,无忧无虑,无拘无束。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在条件范围内都不会得到限制,自己遇到的每一个困难都可以克服。
马克思曾对人的自由发展概括为三个基本阶段:人与人相互依赖阶段、以物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和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的阶段。人的全面发展表现为自由从低级到高级逐渐上升的趋势。
起初人与人之间是相互依赖的。如古时仆人依赖主子,仆人需服从主子,才能得到应有的保护;古时妻子依赖丈夫,丈夫通常在体力上较为优越,妻子依存丈夫,才能获得经济保障与人身安全;大臣依赖皇帝,皇帝是天下之主,大臣必须顺从皇帝的旨意,才能够位高权重,丰衣足食,否则可能遭受灭顶之灾,甚至是满门抄斩和株连九族。
随着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人们不再全盘依赖他人来获得生存所需的物质资料。这使得人们从对人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开始有独立的自我意识。但是在这过程中,人们又陷入了以物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中,人们将独立意识片面理解为我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想怎么消费就怎么消费,拥有金钱的自主权,就可以独立自在。
此阶段主张个性自由,我们不再依附他人,不再追求经济消费,开始追求个性解放,主张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生命对每个人来说都是独一无二的,如何让自己在有限的时间内,彰显生命的力量与价值,让生命散发光彩,这是最重要的。
人类社会为什么提倡自由,在我看来,就是为了追求人的全面发展,让每个人的生命状态都能在现有的、进化的基础上,在社会规范、礼俗、法治条件要求下,成为更好的自己,这就是我们提倡的自由。当我们每个人都能成为更好的自己,都能成为闪亮的自己,那么这个社会就是自由的。
正如弗洛姆所说:“自由是一种态度,一种倾向,是成熟的、全面发展的、有创造性的人的性格中的一部分。”这里的性格主要是社会性格,即在某一文化中,多数人共同拥有的性格结构的核心,也就是说,自由不是一个人的渴望,而是整个民族、整个国家的追求。
从心理学角度讲,崇尚自由是每个人的天性,渴望自由是每个人的追求。
我们为什么渴望自由,是因为我们生来是“不自由的”,从生理学角度来说,人作为生物,需要满足吃饭、喝水、休息等基本需求。为了满足这些生存需求,我们必须去工作,去用劳动换取我们所需要的物质资料。从社会学角度来讲,人是群居生存的社会动物,这就造成我们需要归属感。一个人就算再怎么独立,他与整个社会的文化、观念、价值观等也会有不可分割的联系,这些联系会给予他归属感与安全感。而一旦脱离了这个联系,就会感觉孤独,严重者会导致自杀倾向。无论人如何独立也需要有归属感,才会感觉自由。
正因为我们生来是不自由的,所以我们在追求自由的过程中,会遇到一些困难。例如我们不想抛弃社会的这种归属感,所以宁愿躲在父母的庇荫下,也不愿面对世界的未知与危险。
面对自由,我们主要有两条路。一条是前进的路,即发展内心的力量,完善自我人格,通过爱与工作建立起自己与外部世界的联系;另一条是后退的路,即当感觉孤独、焦虑时,放弃个体独立,退回到原来的依附状态。当然我们崇尚的自由,应该是前进的路,是完善自我,让自己变得更好的路。
我们要追求自尊、自爱、自信,这些都是自由的体现。现在妇联会做一些提升妇女自尊的工作,让妇女同胞们更爱自己,欣赏自己,实际上就是在提升女性独立自主的心理资本,同时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从心理教育的角度提高自由水平,不是从德育和政治教育上去实现自由。
总之,自由是能够在现有的条件下,创造一些可能实现自我的一种过程。在对的范围上坚守对人性自我的捍卫,做到这样的人都是自由的,同时也是幸福的。自由是自我完善、自我实现的需要,也是对生命存在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