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菲利普不能长久地生活在山顶上稀薄的空气中。他第一次被宗教激情攫住时的情形,现在又再次发生了。他异常敏锐地感受到信仰的美妙,自我献身的渴望在他心中燃烧着,放射出宝石般璀璨夺目的光辉,他的体魄似乎不足以去实现他的抱负。疯狂的热情使得他精疲力尽,他的灵魂忽而又变得特别孤寂。上帝曾经仿佛是无所不在,可此时他开始不那么留意了,尽管他还是一丝不苟地做着他的宗教仪式,那只不过是形式而已。最初,他责备自己宗教热情低落。由于对地狱之火的惧怕,迫使他重新恢复旧日的激情,可是热情已经消逝了,渐渐地,别的兴趣分散了他的注意力。
菲利普没有什么朋友。他喜欢啃书本的习惯使他拒人于千里之外:只要和别人待在一起的时间稍微多点,他就感到厌倦和不安,非要一头扎进书本里不可。他对自己博览群书而获得的广泛学识颇为自负。他的头脑又特别机灵,所以他掩饰不住对同伴的愚钝和粗陋的蔑视。大家都抱怨他太清高孤傲了,他所通晓的那些东西,他们并不放在眼里。他们不无讽刺地问,他究竟是凭什么自负的呢?他的幽默感有所发展,他发现自己爱说些尖酸刻薄的话,而且常常戳在别人的痛处。他说他们,只是因为他们使他觉得好笑,他想象不到这些话竟会伤害他们。当他发现被他伤害的人对他非常反感,他又怪不是滋味的。他上学第一天就受到了屈辱,这一开始就使他对同伴感到拘谨畏缩,这一点他怎么也克服不掉,他依然腼腆,不爱讲话。尽管他的言谈举止得不到其他同学的同情,他还是真诚地希望能够和大家亲亲热热,和睦相处,这在有些人是轻而易举就可以做到的。对那些和他疏远的人,他竟极为敬佩。尽管他对他们讽刺嘲弄得更厉害,不过他很少拿他们的致命弱点开玩笑。他有时宁可不惜代价与他们交换一下地位。说真的,如果可能的话,他倒是很愿意同学校里最愚笨的学生对换一下位置,那毕竟是个四肢健全的人啊!菲利普养成了一个可称之为怪癖的习惯:如果有哪个学生特别使他着迷,他就把自己幻想成是那个人,仿佛跟真的一样。他总是把自己的灵魂移进别人的躯壳里去,而用自己的声音来说话,用自己的心声来笑。他还总是想象着他与自己所取代的那个人,一举一动都一样。他想象得太生动太逼真了,他一瞬间甚至真的觉得已经不再是自己了。就这样,他许多次地享受到了幻想的短暂的快乐。
在寒假学期 开始的时候,也就是菲利普行坚信礼之后的那个学期,他发现自己被分到了另外一间学习室。和他同室学习的同学有一个叫罗斯,和菲利普是同一个年级。他那样子,真令菲利普羡慕。他长得并不漂亮,尽管他的大巴掌和粗骨骼已经显示出他以后会是个高个子。他现在就已经笨手笨脚的了,但是他的眼睛却很有魅力,笑的时候(他总是在笑着),眼睛周围就布满了快活的皱纹。他并不聪明但也不笨,他的功课很好,也擅长运动。教师和学生都喜欢他,他也喜欢他们每个人。
菲利普被安排到新的学习室里,和他朝夕相处了三个学期的几名同学对菲利普很冷淡。菲利普神经紧张,觉得自己是个勉强挤进来的不受欢迎的人。不过他已经学会了隐藏自己的感情,表面上他若无其事,不卑不亢,对罗斯就不同了。别人没有不被他的魅力吸引住的,菲利普也一样。和他在一起,菲利普总意识到自己比平时更要腼腆,更加不自在,不论是不是由于罗斯无意识地发挥那种非他莫有的魅力,或者是由于他的一片好意,总之,正是罗斯把菲利普带到他们的圈子中去了。一天,罗斯十分突然地请他一起去足球场,菲利普一下涨红了脸。
“我走不了你那么快。”他说。
“别废话了,走吧。”
他们刚要起身,一个同学探进头来,他叫罗斯和他一起走。
“我不去。”罗斯回答说,“我已经答应凯利了。”
“不要因我耽误你的事。”菲利普赶紧说,“我不会在意的。”
“别废话了。”罗斯说。
他用善良的眼睛看着菲利普,笑了。菲利普感到心里有一阵从未有过的震动。
他们的友谊马上就以男孩子特有的速度发展起来,两个人已经形影不离了。其他的同学纳闷他们是怎么突然好起来的,有人问罗斯是怎么看菲利普的。
“嗨,我也不知道。”他回答说,“说真的,他是个一点也不坏的家伙。”
很快,他们就经常挨着胳膊走进小教堂,要不然就一起在教堂四周散步,一边走着一边聊天。虽然同学们都承认菲利普与罗斯的独特关系,可是那些要和罗斯好的同学却向菲利普暗示,请他不要太过分了。最初菲利普还不露声色。他不让自己露骨地表现出洋洋得意来。不过菲利普高兴得要命,他很快就不再怀疑降临在头上的运气了。他把罗斯看作是有生以来最好的伙伴。现在书本对他来说已经无足轻重了,当他们之间有什么事他认为很重要时,就把书扔在一边。罗斯的朋友没什么事好做的时候就到他的学习室来喝喝茶,坐一坐——罗斯喜欢热闹和说笑喧闹的场合——他们发现菲利普是个非常不错的伙伴。菲利普过得也很快乐。
这个学期马上就结束了,他和罗斯商定好开学时乘哪趟火车来学校,这样就能在火车站会面,回学校前还能在城里喝杯茶。菲利普心事重重地回家,他在整个假期都惦记着罗斯,他还具体地幻想出下学期他们在一起要干的事情。牧师家的那种日子让他厌烦了。到了最后一天,他伯父就像他往常临走前那样问他,声调也像平时那么滑稽:
“喂,你愿意回学校去吗?”
菲利普快活地回答:
“怎么不愿意?”
为了更有把握在车站上能见到罗斯,他没有搭往常搭的那趟火车,而是搭了更早的一趟。他在站台上转来转去,等了一个小时。从法弗沙姆来的火车进站了,他知道罗斯正是在那儿转车的,他激动地顺着火车跑过去,可是没有罗斯的影子。他向搬运夫打听下一趟火车到站的时间,继续等下去。可是他又一次失望了。他又冷又饿,穿过大街小巷,抄了一条近路走回学校。他一眼看见罗斯已经在学习室里了,他的脚翘在壁炉架上,正滔滔不绝地和五六个同学说着什么。他们坐在凡是能坐的东西上面,他热情地握着菲利普的手,但菲利普的脸阴沉沉的,他看出来罗斯早就把他们的约定忘得一干二净了。
“我说,你怎么回来这么晚?”罗斯说,“我以为你不会回来了哩。”
“四点半时你在火车站吧。”另一个学生说,“我回来时看见你了。”
菲利普的脸微微有些发红。他不想让罗斯知道他傻乎乎地在火车站等过他。
“我当时非得去看我家里人的一个朋友不可。”他顺口编了一个瞎话,“叫我去送他。”
由于失望,他有些愠怒。他默不作声地坐着,别人问他话,他回答时也是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他打定主意,等只剩下他们俩时,一定要把这件事弄清楚。大家一走,罗斯马上过来,坐在菲利普的椅子扶手上。
“嘿,我真高兴,这个学期我们又在一间学习室了,太妙了,是吧?”
见到菲利普他显出发自内心的高兴,菲利普的烦恼也就烟消云散了。他们兴高采烈地谈起许多有趣的事情,仿佛只不过分开了五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