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也许永远不知道成为一只狗或一只猫是什么感觉,但研究人员通过研究它们的行为、生理功能、适应能力、大脑结构与功能得知,它们在满足口腹之欲时也会感到快乐。而人类之所以与其他动物不同,就在于人类的价值体系让人们关注吃什么以及为什么要吃,其他动物则不会关注这些。就像对狗来说,它们根本不在乎吃的食物是天然的还是人工的,是主人亲手做的还是仇人端上来的。就算饮水碗上贴着“巴黎水”的标签,狗也不会因此喝得更欢快。
人们喜欢什么与最终选择什么是两回事。对我来说,普通可乐比健怡可乐味道更好,但我会因为健怡可乐的热量低而选择健怡可乐。 人类的选择可以与快乐无关,但其他动物几乎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如果我家的狗正在节食,那么肯定是我让它这么做的,不可能是它心甘情愿的。
人类的快乐有某种自我意识。人们会仔细体察经历过的快乐或痛苦,然后从中获得进一步的快乐或痛苦。就某种层面来说,人的情绪是可以自给自足的。例如,当你和朋友在一起时,如果你能想着自己是多么幸福,衣食无忧,那么这种想法能让你原本就有的幸福感变得更强烈。反过来,如果你想着自己的生活有多么痛苦,你就会感觉非常难过。
更有意思的一点是,人类能从愉悦感中体会到痛苦,也能从痛苦中体会到愉悦感。
相对温和的做法是罗津及其同事所说的“良性受虐”,即人们会享受那些略微让人不适的愉悦感,如洗很烫的热水澡、玩过山车、跑步或举重时不断挑战自己的生理极限,抑或看恐怖片。 我们不是为了快乐而将就附带的不快与痛苦,恰恰相反,我们正是因为那点儿不快与痛苦,才热衷于良性受虐行为的。
很多理论都能解释这种行为,如也许是因为肾上腺素的作用,也许是大男子主义作祟,这些行为在带来痛苦的同时也触发了麻醉感,而且这种麻醉感盖过了痛苦。根据罗津的结论,这种良性受虐行为普遍存在于人们的饮食层面。例如,有些很普通的食物或饮品有令人厌恶的味道或口感,如咖啡、啤酒和辣椒,一开始很少有人喜欢它们,但渐渐地,很多人都喜欢上了。
从痛苦中获得愉悦感是人类特有的行为。 对动物来说,如果有其他选择,它们是不会吃自己不喜欢的食物的。哲学家普遍认为,语言、理性思维以及文化等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关键特质,但是要我说,还可以加上一点:人类有一定的受虐倾向,人类能从痛苦中产生愉悦感,而动物不能。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只有人类会吃辣椒。
这种“痛苦产生愉悦感”理论还有个温和版,是关于餐桌礼仪的。对人类来说,进食不仅是填饱肚子,满足生理需求,也是一种社交行为,有独特的含义。餐桌礼仪在各种文化中都不尽相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这些礼仪都是为了规范人的行为。什么时候可以打嗝,什么场合用什么勺子,用右手而不是左手,这些都是餐桌礼仪,违反这些礼仪会让人感到羞愧与内疚。
有人担心这种餐桌礼仪正渐渐地被丢弃,从某种程度上说,这种担心是有道理的。时至今日,关于在公共场所不准吃东西的禁令几乎已经绝迹,进食含有的社交意义越来越被弱化。据估计,美国人当前有五分之一的餐是在车里吃的,正因如此,据说20世纪最伟大的饮食创新就是单手吃鸡肉方法的发明:吃鸡块。
随着餐桌礼仪的弱化,道德取代了礼仪原有的位置。当然,饮食本身就占据着一个特别的道德领域,有些东西是被禁止食用的。比如,许多人会对人们以食用为目的而饲养动物的行为进行道德谴责,更有甚者,反对同类相食乃至自愿相食,也都与道德有关。
哲学家夸梅·安东尼·阿皮亚(Kwame Anthony Appiah)对纯洁与政治有过一次颇具启发性的讨论,他指出,保守派往往对性贞洁和性道德有较大的执念,自由派则对饮食领域有类似的执念。正如他所说的(承认这一点有点讽刺),自由派在为有机食物戴高帽时指出,有机食物没有农药与添加剂的污染,而大量使用农药已经严重污染了自然环境。在阿皮亚看来,有机食物不仅是应市场需求而产生的,更重要的是,它象征了一种政治态度与伦理观。
我们总以为人类的欲望不是动物性的就是与文化有关的,但也许根本不存在这种二分法。 即使最简单的快乐,如满足口腹之欲,也包含了人们对事物本质的看法与历史传统,以及道德层面的纯洁与肮脏。 可见,人的快乐是很有深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