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讨论词语的时候,一个符合逻辑的做法似乎是先讨论最常见的词汇,然后讨论最罕见的。但我们并不打算这么做。我们想要把最常见的词放到最后,比如“而且”和“但是”这样的词。几乎没有人认为它们是某种类别的名字。你再想想像“太”“两”“非常”这样的词。“太”表示的是哪一个类别呢?显然,我们没办法像指出狗这个类别中的成员一样,一一指出“太”的成员,但我们仍可以试着寻找“太”出现的语境:水煮鱼太好吃了,北京太大了,他心眼儿也太黑了,你们太让我失望了,他太男人了。现在差不多有点感觉了吧?和“一点儿”一样,“太”这个类别也是在人一生的经验中慢慢建立和完善起来的。杭州是很大,但北京就是太大了。
我们用同样的方法学习“太”和“一点儿”,听过无数个含有这些词的句子,就慢慢摸索出它们在句子中合适的位置。是不是因为“太”这个概念和句法有关,就不能称其为一个概念了呢?非也非也。“太”表示的概念和狗表示的概念一样真实。它所涉及的就是不同数量级之间的比较,人们对事物大小、程度等的期待。
也许你会觉得,这些解释都太抽象了。那我们就来看两个具体例子。比如“两”这个字的用法。人们常说,“这人还真有两把刷子”,意思是说此人本事大,有不止一个特长和技能。有趣的是,我们不说“真有 三 把刷子”,也不说“真有 四 把刷子”。所以似乎不能随便找一个比一大的数字来表达“不止一个”的意思。同时,这样的俗语也表示语境是随意的、不正式的。除了“两把刷子”,我们还可以说“这两天我睡得可早了”“好久没喝了,今天来两瓶?”“前两天我还看见他了呢”,等等。在这些语境中,“两”往往都是虚指,并不一定是两天、两瓶,而是相当于几天、几瓶。同样,我们不会用“三”或者“四”来表示这样的“虚指”,看来“两”这个概念的确有它的特殊之处。“虚指”意义也只有在我们说“两”的时候才会在大脑中被激发,而其他数字,甚至表示同样数值的“二”都不能代表这样的概念,毕竟“前二天我还看见他了呢”听上去太别扭了。
我们再来看看“非常”。在 非常 这个类别中有哪些成员呢?你也许会想到:内蒙古的草原非常壮观,犯罪手段非常残忍,偏微分方程非常难,等等。我们希望说明的重点是,每一个非常的语境都是和其他非常的语境通过类比而关联起来的,最终形成一个抽象的非常概念。这其实与上文所讲述的“一点儿”“太”“两”的概念形成过程没什么差别,它们都是由我们经验中的类比将相似的语境关联起来,然后逐渐抽象出某个词的概念。这也是本章的重点。
在讨论“一点儿”时,我们就指出过,这个词之所以复杂,一部分原因就在于它在句子中的用法。事实上,遣词造句是人类最常接触、最为复杂的领域之一。因此,和线性代数、细胞生物学、网球、诗歌等复杂领域一样,人类的语言、发音规则、语法规则、说话习惯等领域也有非常丰富的概念,只是我们往往对这些概念或者术语不够了解罢了。
比如,在普通话中说“你好”的时候,会非常自然地连读变调,把第一个字从三声变成二声,也就是说成“泥好”,却不知道这样的现象叫什么名字。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每个中国人都知道“了”这个字应该在什么时候用,但是对学习中文的外国人来讲,用好这个毫不起眼却又无处不在的“了”真是千难万难,我们暂且只讨论动词或者句子末尾的“了”,而不讨论“小时了了,大未必佳”里的“了”。首先,为什么可以说“小张昨天去看电影 了 ”,或者“小张昨天去看 了 电影”,但“小张昨天去 了 看电影”就不能说?再比如,“小张买 了 两本书”可以说,但“小张买两本书 了 ”听上去就不太自然,这又是什么原因?为什么“吃 了 饭就去看电影”可以,而“吃饭 了 就去看电影”就让人摸不着头脑?“了”难道不是紧跟在动词的后面,或者在句子的末尾吗?从“了”的意义来看,如果“了”的含义是完成“了”某件事情,那么“快下雨了”这句话就不对呀,因为明明还没有下雨!而且,“太好 了 !”“漂亮极 了 !”里面的“了”又该怎么解释呢?许多语法学家都认为“了”有多个不同的用法:既可以作表示动作完成标记的体助词,也可以表示动作短时间内就会发生或者完成(快下雨了),还可以作句末的语气助词(太好了)。
我们举这些例子并不是想弄明白“了”的用法,正如前文“书房”和“办公室”的故事也并不是为了将二者区分开来,而是希望阐释一个道理:我们用来区分不同范畴、弄懂每个范畴使用场合的知识,都是通过长期积累的类比,从一个例子到另一个例子再到更多的例子,如此不断扩展而得来的,并且这样的认知过程往往不知不觉就发生了。
现在,我们已经从讨论出现频率很低的词语“枢纽”“阁楼”,慢慢讨论到中文里最常出现的几个词之一的“了”。我们的讨论虽然从看得见摸得着的现象渐渐发展到抽象的心理现象,但贯穿其中的重要一点就是,我们一直没有离开范畴的世界。“枢纽”是一个范畴(也许是两个,一个是自行车车轮的中心,另一个则是枢纽机场),“了”同样代表了一个范畴(也许是好几个不同的范畴,每个范畴对应“了”的一种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