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也许会觉得妈妈这个概念就像质数这个概念一样精确。也就是说,对于任何一个“X是不是妈妈”这样的问题,总有一个正确而客观、非黑即白的答案。但是让我们好好想想这个问题。假设一个小女孩正在玩两个布娃娃,一个大一个小。她把较大的那个布娃娃称作小布娃娃的妈妈。这是否体现了 妈妈 这一概念呢?那个较大的布娃娃是不是可以算在妈妈这个范畴里呢?或者反过来讲,我们能否找到令人信服的理由,证明它不属于此范畴呢?
再假设我们读了一本书,其中有一个叫苏的人物是一个叫提姆的人物的妈妈。那么书中编造出来的人物苏,是否属于 妈妈 这个范畴呢?如果苏和提姆是在真人真事的基础上塑造的,会有什么不同吗?书里的苏是否比上文的那个大布娃娃更像妈妈呢?苏到底应该算作什么呢?假设在书中她是一个34岁、有着浅褐色头发的女子,体重50千克,身高165厘米,并且是一个小男孩的母亲,这是否表示苏就有血有肉,并且还生过一个小男孩呢?布娃娃至少还是物质世界的一部分,而苏到底是什么呢?她无非就是由些许词句、白纸黑字所构成的一个抽象的想法罢了!我们甚至可以问:到底能用“她”来指代苏这个(只在书里出现的)人吗?
提姆6岁的时候,如果有人告诉他露西是斯博特的妈妈,他肯定毫无异议。但是如果有人跟他说蜜蜂的蜂后是蜂巢中所有其他蜜蜂的妈妈,那就不知道他会怎么理解这句话了。不管怎样,他都需要动用更多的脑力来理解这个概念。如果给他看一滴水被分成了两滴水,然后告诉他这一滴水是那两滴水的妈妈,他一定会大吃一惊。而事实上,那些含有“妈妈”或者“母亲”的许多广为人知的词汇,其意义远远超出了露西、蜂后,甚至是被分成两部分的那滴水的含义。比如,“我的祖国母亲”“母题”“地球母亲”“希腊是民主制之母”“需求乃是发明之母”。这些语句是否真的反映了 母亲 这个概念呢?我们又该如何理解这样的用法呢?
有些读者倾向于把这些词语称作“妈妈的比喻义”。这样的观点并非没有道理。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妈妈”的本义与比喻义之间并没有一个非常明确的界限。因为总体来讲,各范畴之间本来就没有明确的界限;大多数情况下,比喻义和本义重合的部分太多,以至如果试着在它们之间划出一个清晰明了的界限,我们只会发现这个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
和在幼儿园的时候相比,七八岁的提姆已经开始能够应付用法更为宽泛的“妈妈”了。他也许会在宗教相关的故事里遇到“玛利亚是耶稣基督的母亲”这样的句子。这是对妈妈的常见意义做了较小的延伸,因为玛利亚是一个构想出来的女性,而耶稣基督则是构想出来的具有神性的存在。从另一个角度看,耶稣和其他小孩一样,也是一个孩子。提姆7岁的时候,就已经能够理解“玛利亚生下了耶稣”这句话了。
但从另一个方面来讲,被称作母亲并不需要以生下一个小孩作为前提,因为就算没人教过我们,我们也知道“母亲”包含了许多不同的特征。比如 生物学上的母亲、女性养育者 以及 女性监护人 。一个“母亲”不一定要同时具有所有这些特征。比如,在养母的角色中,就没有生物学上的母亲这一特征。
假如9岁大的提姆正在读一本关于埃及或者关于神话的书,书中有“伊希斯是自然之母”这么一句话,那么他先前对“母亲”的理解则将更向外延伸了一步。因为这里的伊希斯并不是普通的人类,而是一位像是女人却又不是女人的神灵。这位神灵可以“生”出许多非常抽象的东西,比如“自然”,但这些“生”出来的东西又不来自此神灵的躯体。尽管如此,提姆仍能够比较从容地理解这类新的“母亲”,因为这个“母亲”和他大脑里存储的 母亲 这个范畴中的其他成员足够相似。
接下来,提姆很快就能理解那些更加抽象的“母亲”:“居里夫人是放射性元素之母”、“美国革命是法国大革命之母”、“炼金术是化学之母”、“审查制度是隐喻之母” (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闲暇是哲学之母” (托马斯·霍布斯)、“死是美之母” (引自美国现代主义诗人华莱士·史蒂文斯,此句也是认知科学家马克·特纳写的一本书的名字,该书详细讨论了隐喻在思维中的作用)。
我们还可以继续发散到其他“母亲”:大自然是所有生物的母亲(大自然母亲),老师的妻子就是 师母 ,子公司之上就是 母公司 ,学生毕业的学校就是 母校 ,计算机里面的 母板 (或者说主板),等等。此外,还有公园里的 妈妈 、电视剧里的 妈妈 、孩子的 养母 、布娃娃 妈妈 、一个 母细胞 (即干细胞)等。既然有些妈妈——比如提姆的妈妈苏一定是“真的妈妈”,而另外的一些,比如每个人的母校一定是“比喻意义上的妈妈”,似乎我们完全可以客观地区分这两个不同的次范畴。但是,正如前文那些情况模糊的例子,小说中的妈妈、布娃娃妈妈、孩子的养母所讲述的道理一样,明确区分出妈妈的本义和比喻义不过是一厢情愿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