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人类有过漫长的杂居时代,那么,到了地面生活的村落时期,人类居处的构架已经相当清晰了。
姜寨遗址给我们带来了非常周详的村落时期人类居处构架的信息。
村落的居住区的中心是一个大约有4000平方米的广场,足可容纳全村人集会。村落中的居民住房就建造在广场的四周,它们的门一式面向广场。在广场的东、西、南、北四方,有着五个建筑群。每个建筑群自成一个系统:各有一座80—120平方米的大房屋,大房屋附近有十多座到20座不等的中小型房屋,面积都在十几平方米到20平方米之间。
面对姜寨遗址的居民区构架,当时的村民编制已经十分清晰了——
白陶鬶形盉(山东潍坊姚官庄遗址出土)
整个村中居住着的是一个部落,位于五个小区中央的广场是部落的公共活动场所,人们可以在这里集会、祭祀和开展宗教活动。当时的部落领袖没有什么特权,因此在村落布局上看不到这些领袖人物的特殊居室。他们平时一定是与普通居民一样居住在五个小区中的,只是在进行部落活动时站出来充当领袖。
位于东、西、南、北四方的五个建筑群,代表着五个氏族,是同一个老祖宗传下来的同宗的人们聚居的地方。如果整个部落有500—600人的话,五个氏族平均分摊一下,每个氏族也有100多人了,大约是三代或四代同堂的一个大家族。
至于居住在每一座房屋中的人,那毫无疑问是小家庭中的一家人了。一家人的概念该是两代人。与现代两代人的概念有点儿不同,它的稳定性也没有现代社会强。这就是说,当时人们脑中“家”的观念,要大大弱于氏族和部落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