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畜充庖,常理也;然杀之过当,则为恶业。非所应杀之人而杀之,亦能报冤。
乌鲁木齐把总菇大业言:吉木萨游击遣奴入山寻雪莲,迷不得归。
一夜,梦奴浴血来曰:“在某山遇玛哈沁为脔食,残骸犹在桥南第几松树下,乞往迹之。”游击遣军校寻至树下,果血污狼藉,然视之皆羊骨。盖圉卒共盗一官羊,杀于是也。犹疑奴或死他所。越两日,奴得遇猎者引归。始知羊假奴之魂,以发圉卒之罪耳。 h3FWB5mITXX6Mg4LUREn3VSeBCNuLDW+M3zXFc/Q2lZMEoKv3ecLgqBTZ1P0Xg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