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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个人储蓄存款业务的核算

储蓄是银行利用信用的方式动员和吸收社会公民待用和结余资金的存款业务,也是银行组织社会闲散资金,扩大信贷资金来源的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国家一直对居民储蓄业务采取鼓励和保护的政策。

一、储蓄的原则和种类

我国银行办理储蓄业务的基本原则是: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储蓄的种类是银行吸收社会闲散资金的具体形式和渠道。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对储蓄存款进行不同的分类。按现行的《储蓄管理条例》规定,结合储蓄实践,目前开展的储蓄存款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人民币储蓄存款

1.活期储蓄存款

活期储蓄存款包括活期存折户、活期支票户、定活两便储蓄、个人通知存款等。

2.定期储蓄存款

定期储蓄存款包括整存整取定期储蓄、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本取息定期储蓄、整存零取定期储蓄等。

3.其他储蓄存款

其他储蓄存款包括大额定期存单、专项储蓄等。

(二)外币储蓄存款

外币储蓄存款包括活期外币储蓄存款和定期外币储蓄存款。

二、储蓄利率和计息规定

(一)我国的利率政策

我国实行统一的利率政策,储蓄存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拟定,经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或由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公布。储蓄机构必须挂牌公告储蓄存款利率,不得擅自变动。储蓄利息是储蓄机构向广大的储户借入货币资金,并经合理运用后由储户获得的盈余中的一部分,是因储蓄机构占有了储户一定时期的货币资金的使用权而付出的补偿或代价。储蓄机构必须按照规定计付储户利息。

利率,是一定时期内利息额与本金的比例。利率分为年利率、月利率和日利率。年利率用%表示、月利率用‰表示、日利率用‰表示。

实际工作中通常将月利率习惯称作“厘”,如7.5厘表示月利率7.5‰;10厘为1分,10‰也可称为1分。

各单位利率的换算关系为:年利率÷12=月利率;月利率÷30=日利率;年利率÷360=日利率。

(二)储蓄存款计息的基本规定

1.计息起点

储蓄存款利息计算时,本金以元为起点,元以下不计利息。利息金额计至分位,分以下四舍五入。分段计息应算至厘位,几段利息相加后四舍五入取至分位。

2.利随本清、过期不计复息

各种储蓄存款除活期储蓄年度结息或约定自动转存时,可将利息转入本金生息外,其他各种储蓄,不论存期如何,一律利随本清,不计复息。

3.存期的计算规定

(1)活期储蓄和整存整取定期储蓄计息,存期以天为单位。

(2)算头不算尾,存入当天算,取出那天不算。

(3)对年、对月、对日计算,不分平年、闰年、月大、月小,每月算30天、每年均按360天计算。

(4)到期存款到期日遇银行不办公,储户于假日前一天支取,应视同到期。

4.使用利率的规定

(1)活期储蓄按结息日或销户日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2)定期储蓄按开户日约定的利率计息,如果提前支取,则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如果逾期支取,则逾期支取部分按支取日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3)定活两便储蓄按支取日不超过1年期的相应档次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打6折计息。

三、活期储蓄存款的核算

活期储蓄存款是可以随时存取的一种储蓄存款,1元起存,不规定存期,多存不限,一年结息一次且计入下年本金。

(一)开户

储户第一次存款时,由储户持身份证填写储蓄存款凭条,连同现金一并交给银行储蓄经办员。经办人员点收现金无误后,在凭条上加盖“新开户”戳记,据以登记开销户登记簿,编列账号,开列分户账和存折,记入存款金额,并结出余额,如须凭印鉴支取款项的,应在分户账页上加盖“凭印鉴支取”戳记。手工记账时,还应查算出该笔存款的利息金额填入存款凭条和“分户账页”的利息余额栏内。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现金等

贷:活期储蓄存款——本金

如果采用柜员制,使用计算机处理的,其开户流程为:客户持身份证原件、开户申请书和现金—审查—输查询交易码或建档交易码—建立个人档案—打印开户申请书—盖储蓄专用章—输开卡交易码—划卡或存折—收款—打印凭条和存折—客户签字确认—盖现讫章—身份证、存折(卡)、申请书回执和存款回单一起给客户。

(二)续存

续存时,由储户持现金,填写存款凭条(或打印凭条),连同存折、款项一并交银行。银行点收无误后按账号找出分户账核对相符后,再将续存金额记入分户账及存折,结出余额,其余手续与开户相同。

如果采用柜员制,使用计算机处理的,其存入流程为:客户持现金—问数—输交易码—划卡或存折记账—打印凭条和存折—客户签字确认—盖现讫章—存折(卡)和存款回单一起给客户。

(三)支取

取款时,由储户填写储蓄取款凭条,连同存折一并交经办人员。银行经办人员凭以找出分户账与存折核对相符后,再登记分户账及存折,结出新余额。手工记账时,还应查算出此笔存款额对应的利息金额,并从利息余额中扣除。然后以取款凭条代现金付出传票。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活期储蓄存款——本金

贷:库存现金等

如果采用柜员制,使用计算机处理的,其支取流程为:客户持存折(卡)—问数—输交易码—划卡或存折记账—打印凭条和存折—配款—客户签字确认—盖现讫章—存折(卡)、现金和回单一起给客户。

(四)销户

储户要求支取全部存款余额,不再续存时,称销户。销户时应先根据存折抽出账页,核对无误后(如有利息应在存折上补记),由储户根据最后存款余额,填写取款凭条。银行计算出应付利息额填制储蓄存款计息清单,在凭条、账、折上加盖“结清”戳记。

存折作取款凭条的附件,分户账另行保存,并销记开销户登记簿。一联利息清单连同本息交给储户,另一联留待营业终了汇总编制利息支出记账凭证。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活期储蓄存款——本金

利息支出

贷:库存现金等

(五)利息计算

1.活期储蓄计息的主要规定

(1)结息日一般为每季的季末20日,但手工操作条件下的结息日为6月30日。

(2)手工操作条件下的元位以下不计息。

(3)按实际天数计算,但手工操作条件下的,按满月30天计算。

(4)1999年12月1日起规定由银行代扣利息税20%,2007年8月15日调整为5%,2008年10月9日取消利息税。

(5)计息方法主要有积数查算表、利息查算表和计算机计息三种。

2.积数查算表的使用方法

当储户来行存款时,每一笔款项都视同能存满整个结息期,以其存入日到结息日为存期计算积数,与原积数相加,记入凭证及账页的积数栏内。

当储户支取存款时,应根据支取金额计算从支取日到结息日的积数,并从原积数中减去,结出新的积数。

储户清户时,先按支取存款查出积数,从原积数中减去,按结出的新积数与当日挂牌活期利率相乘,即得利息。

结息日按计息积数与当日活期利率相乘,得出利息,转入本金后,再按新的本金查算表求积数。

3.利息查算表的使用方法

利息查算表的结构和使用方法与积数查算表基本一致,不同的是,平时利息计算是根据某储户分户账,逐笔算出应计利息、应扣利息和利息余额;而利息查算表是按基准利率3‰来编制的,实际支取时,应按支取日利率进行换算。

如果采用在账页上直接计息的活期储蓄存款,其方法与单位活期存款一致。

活期储蓄存款的利息计算方法在手工操作情况下,普遍采用查活期储蓄积数查算表的方法。在计算机计息的情况下,则采用积数计息法。

凡年度结息后两年不动的活期账户,应视为长期不动户储蓄存款,不再办理年度结息,按户抄列清单送事后监督部门逐笔监督支付,账页单独管理,待储户来存取款时,一并计付利息,结清旧户,另开新户。对应列入长期不动户储蓄存款的账页,每年办理一次,单独保管。

四、个人通知储蓄存款的存取款核算

个人通知储蓄存款是存款时不必约定存期,一次存入本金,支取时需提前书面通知银行,可一次或分次提取,取完为止的一种储蓄存款。个人通知储蓄存款是兼有活期存款的灵活性和定期存款的收益性的一种储蓄方式。但近几年,由于存款利率下调等原因,该储蓄方式几经改革,起存金额起点低时为500元,高时为5万元,目前部分银行已停办该储蓄方式。

个人通知储蓄存款的存取款的账务处理方式与活期存折储蓄业务类似。存入时由储户填写储蓄存款凭条后,连同现金一并交经办员,需要凭印鉴支取的,还应将印鉴交给经办人员。经办人员审查存款凭条要素齐全,并清点现金无误后,在存款凭条上加盖“新开户”戳记,开立个人通知储蓄存折和分户账。凭印鉴支付的,还应在分户账上加盖预留印鉴,在存折和分户账上加盖“凭印鉴支取”戳记,然后在核对记账方向、发生额及余额无误后,办理收储的有关账务处理。储户凭存折支取存款时,也需填写储蓄取款凭条,连同存折一并交经办人员,凭印鉴支取的应在取款凭条上加盖预留印章。经办人员验明存折确系本所签发,审核凭条要素齐全,根据取款凭条调阅分户账,与存折的户名、账号和余额核对相符,凭印鉴支取的验对印鉴无误后,办理取款的有关账务处理,并登记存折和分户账。存取款的会计分录从略。

与活期储蓄存款不同的是,由于个人通知储蓄存款是一次存入、分次支取的,所以每本存折只存一次,每次取款时,银行需根据取款金额和适用利率计算取款利息,办理支付利息的有关账务处理。储户支取最后一笔款项时视同销户处理,与活期储蓄存款销户时的处理类似。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活期储蓄存款

利息支出

贷:库存现金等

个人通知储蓄存款的利息计算是根据存款的实际存期,参照定期存款的计息方法计息的。储户取款时,只计付支取部分本金的利息,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即利随本清,未支取部分本金仍按原存入日起息。其利息计算公式为:

利息=支取部分的本金×实际存期×利率

公式中的利率是指支取日挂牌公告的个人通知存款的相应储蓄利率。

五、定活两便储蓄存款

定活两便储蓄是一种固定面额、存款不限、随时可取、按实际存期确定利率的一种储蓄存款,其开户起点金额为50元。定活两便存单不能代替人民币使用,但可以同城通存通兑。

定活两便储蓄存款存期不满3个月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利率计息;存期3个月以上(含3个月)不满6个月的,整个存期的利息按支取日整存整取定期储蓄3个月利率打6折计算;存期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不满1年的,整个存期按支取日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半年期利率打6折计息;存期1年以上(含1年)的,无论存期多长,整个存期均按支取日整存整取定期储蓄1年期利率打6折计息。

定活两便储蓄存款的存取款业务核算手续与活期存折储蓄存款业务类似,在此不再赘述。

六、定期储蓄存款业务核算

定期储蓄是储户在开户时,约定存款期限,一次或分次存入,到期支取本息的储蓄存款。其优点为存期长,是银行稳定的资金来源,有利于满足银行长期的资金需要。按存入和支取方式的不同,定期储蓄可分为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存本取息和整存零取等多种形式。

(一)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

整存整取定期储蓄是一种约定存期、一次存入本金、到期支取本息的储蓄存款。一般50元起存,多存不限,存期分为3个月、6个月、1年、2年、3年、5年六个档次。

1.开户

储户申请办理整存整取定期储蓄时,应填写储蓄存款凭条连同现金一并交银行经办人员。经办人员收妥款项,审核储蓄存款凭条无误后,存款凭条作贷方传票,按储户要求及有关规定开立存折或签发存单,由收款员签章,加盖储蓄专用章后交储户,并登记开销户登记簿。凭印鉴支取的,还要在各联及存折上加盖“凭印鉴支取”戳记。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现金、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贷:定期储蓄存款

2.支取

(1)到期或逾期支取的处理手续。储户持到期或过期的存单或存折来行取款时,使用存单的储户将存单交给银行经办人员;使用存折的储户应填写取款凭条,注明支取的金额、户名、账号后交给银行经办人员。银行经办人员应先审核存单或存折上的公章,确认是由本行签发的存单或存折、取款凭条的填写正确后,抽出卡片账核对再对账号、户名、金额、期限、印鉴等内容核对无误后,销记开销户登记簿,计算应付利息,填制两联利息清单,并在存单或存折、账卡上填上利息余额,经复核无误后,在存单及第一联利息清单上加盖现金付讫章交给储户,然后根据本息合计数付款。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定期储蓄存款

利息支出

贷:库存现金等

(2)提前支取的处理手续。储户要求提前支取整存整取定期储蓄的要交验身份证件,代储户支取的,代取人还必须持其有效身份证件。银行经办员验证后将发证机关、证件名称及号码记录在存单或取款凭条的背面(凭印鉴支取的要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对提前支取的存款,要特别注意审查是否属挂失存单或存折,内容是否正确,印鉴是否真实。审核无误后,在存单、卡片上加盖“提前支取”的戳记,按提前支取的利息规定计付利息。其余手续同到期支取。

若储户要求办理部分提前支取,则应采取满付实收的做法,更换新存单,使用存折的在原记录下做支取记录,然后另起一行记录未支取本金。即将原存款本金一次全部付出,同时按规定计付提前支取部分的利息,对未支取部分按原存单(存折)的存入户主、日期、期限、利率(即“四原”)另开新存单或在存折上另行记录,并在原存单及卡片账上注明“部分提前支取××元”,新存单上注明“由×号存单部分转存”字样,在开销户登记簿上也做相应的注明。其余手续与到期支取及存入时的手续相同。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定期储蓄存款

利息支出

贷:库存现金、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借:库存现金

贷:定期储蓄存款——整存整取户

3.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约定自动转存

储蓄存款中只有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可办理约定自动转存。开户时,储户应约定转存,不约定转存的,不予转存。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约定自动转存的开户、支取手续与整存整取定期储蓄相同,不同的地方是利息计算方法。

(1)存款到期支取的,第一段为原存期,按开户日挂牌的相应档次利率计算,第二段为转存期,本金是开户时存款与第一段利息之和,并按转存日挂牌的定期储蓄相应档次利率计息。

(2)转存后提前支取的,第一段按开户日挂牌的相应档次利率计息,第二段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利率计息。

(3)逾期支取的,定期内部分按到期支取计息,逾期部分的计息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利率计息。

(4)转存次数由省级部门统一规定。

4.整存整取定期储蓄的利息计算

(1)存期的计算。

因无固定的结息日,均按算头不算尾的原则计息,可以按满整月的按30天,不满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

(2)到期支取的计息。

《储蓄管理条例》(简称《条例》)生效日(1993年3月1日)之前存入的,按旧章程,即《中国人民银行储蓄存款章程》,实行“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息。《条例》生效日之后存入的,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相应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3)过期支取的利息计算。

《条例》生效日之前已到期未取,以生效日为界,之前的逾期部分,仍按同档次实际利率计息;之后的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条例》生效日之后存入的,过期支取,其逾期部分一律按支取日银行挂牌的活期利率计息。

(4)提前支取的利息计算。

《条例》生效日之前存入的,按实际存期的同期利率计息。《条例》生效日之后存入的,均按支取日的活期计息。

(5)约定自动转存的利息计算。

【例3 -2】 某储户于2023年3月20日存入约定自动转存定期储蓄存款200 000元,存期半年,利率3.3%,该储户于2023年6月24日来行提前支取60 000元;余款于2024年7月25日支取。试分别计算应付该储户利息并做出相应的会计分录(存入时利率3.3%,活期0.5%;2023年9月20日调为3.05%,支取日活期0.4%)。

2023年6月24日,利息=60 000×94×0.5%÷360=78.33(元)

2023年9月20日,利息=140 000×6×3.3%÷12=2 310(元)

2024年3月20日,利息=142 310×6×3.05%÷12=2 170.23(元)

2024年7月25日,利息=142 310×125×0.4%÷360=197.65(元)

本金140 000元;利息合计=2 310+2 170.23+197.65=4 677.88(元)

(二)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

零存整取是固定金额、每月存储一次、到期支取本息的储蓄存款。存期分为1年、3年、5年三个档次。1年期的1元起存,3年、5年期的5元起存,多存不限。中途如漏存,应在次月补齐,若未能补齐则以后存入的存款按活期储蓄利息计息。到期凭存折一次支取本息。

1.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利息计算

零存整取定期储蓄的开户、续存以及到期、逾期、提前支取的账务处理原理,与整存整取的储蓄方式类似。只是零存整取方式需每月存入一定的本金,因而在存款到期时,其本金的存期是依次递减的,先存入的部分存期长,后存入的部分存期短,在利息计算时,对存期的确定不能以第一次存入本金的存期为主,也不能以最后一次存入的为主。实际工作中,对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利息的计算一般采取以下方法:

(1)积数计息法。积数计息法与单位活期存款的利息计算方法相同,包括月积数计息法和日积数计息法。月积数计息法是根据分户账的余额,按月计算积数,提前支取的零头天数不计息,支取时将各月的积数累计起来乘以月利率,就得到应付储户利息数。用公式表示为:

利息=累计月积数×月利率

日积数法与月积数法计息原理相同,只是每个月不论月大月小,都按30天计算,适用于存期不稳定的储户。因其按日计息,因而最准确,但最不易操作。

(2)固定基数法。固定基数法是按规定的利率和存期,先计算出单位本金到期应付利息数,再以此为基数,求出应付利息数。该计息方式比较适用于存款日期比较固定的零存整取储蓄。该计息方法的基本思路是,如果每月在固定日期存入固定的金额,则每次存入本金的存期依次递减,可计算出平均存期并以此为依据求出利息基数,再根据利息基数计算出应付利息。

(3)查表计算法。查表计算法指根据存入的金额和存入日期,在查算表中找出应付的利息。这种方法简便迅速,但编制查算表的工作量较大。

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到期支取的,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相应档次存款利率计息,存款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逾期支取的,定期内部分按到期支取方法计息,逾期部分按实存天数和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2.积零成整月储蓄金额计算方法

实际生活中,可能需要确定一个存款目标,如通过采取零存整取储蓄方式在几年期满时获得一笔整数存款,在利率水平一定的情况下,可通过计算月储蓄金额方法达到目的。

【例3 -3】 某储户希望通过零存整取储蓄方式在3年期满时,获得50 000元存款,在存款利率为2.7%的情况下,每月存入多少才能达到目的?

实际上,到期后获得的整数存款是本利和,可根据零存整取储蓄计息方式,推导出应求本金。

本利和=本金+本金×存期×利率

本金=本利和÷(1+存期×利率)

=50 000÷(1+3×2.7%)=46 253.47(元)

每月应存储蓄金额=46 253.47÷36≈1 284.82(元)

(三)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

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是一种开户时一次存入本金,分次平均支取利息,到期归还本金的定期储蓄存款种类。起存金额5 000元,存期分为1年、3年、5年三个档次,取息期次由储户自定,可以每月或几个月取息一次。如在取息日未取,以后随时可取,但不计复息。

1.开户的处理

开户时由储户填写“储蓄存款凭条”,写明姓名、存入日期、金额、期限、约定支取利息的时间、家庭住址后连同现金一并交经办人员,凭印鉴支取的,还需把印鉴交给经办人员。

经办人员收妥现金无误、审查凭条内容填写完整后,按顺序编列账号,填制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折和分户账,加盖“新开户”戳记,凭印鉴支取的还需在凭条和存折上加盖“凭印鉴支取”戳记,在分户账上加盖预留印鉴、经办人员名章后,在凭条上加盖“现金收讫”戳记,凭以登记现金收入日记账,然后将凭条留下来作现金收入传票,并登记开销户登记簿,存折交给储户。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现金

贷:定期储蓄存款——存本取息

因存本取息储蓄是在存期内分次支取利息,所以银行在办理开户业务后,应根据相应规定计算出该存款的应付利息,并根据储户与银行约定的取息次数确定每次取息金额,以便办理储户正常的取息业务。提出应付利息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

2.分次支取利息

储户按约定的时间,持存折来支取利息时,应填写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取息凭条,凭印鉴支取的还应加盖预留印鉴连同存折一并交给经办人员。经办人员审查核对相符后,在支取利息凭条、账页、存折上加盖私章,根据取息金额配款,在支取利息凭条上盖“现金付讫”章后,凭条作现金付出传票,登记现金付出日记账,最后将存折或存单及现金交储户收执。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利息

贷:库存现金

3.到期支取本息

储户到期将取款凭条和存折交记账员,凭印鉴支取的还应在凭条上加盖预留印鉴。经办人员审查确系本所签发存折,并已到期,凭条内容完整,预留印鉴相符,分户账与存折核对无误后,填制一式两联利息清单,然后将取款日期、支取本金、利息、本息合计填入存折和分户账各相应栏目内,分别加盖“结清”戳记和经办人名章,复核无误后,分别在凭条、存折、利息清单、分户账上加盖私章,在存折和利息清单上加盖“现金付讫”戳记,凭条和利息清单留存作现金付出传票,存折作附件,登记现金付出日记账,配付现金,储户在利息清单上签名后,将现金和利息清单第二联交储户,同时销记开销户登记簿。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定期储蓄存款——存本取息

应付利息

贷:库存现金

4.提前支取和过期支取

储户如有急需,要求提前支取本金时,须凭存折和有关身份证明,经审查同意后予以办理。银行经办员在存折和分户账上加盖“提前支取”戳记,按提前支取规定计算该存款提前支取时的应付利息,填制利息支出借方传票。同时用红字填制现金付出传票冲回已付利息。如果冲回的利息大于提前支取时应付的利息,应在本金中扣回。其余手续与到期支取相同。过期支取时,除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利率计付过期部分的利息外,其余手续与到期支取相同。

(四)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存款

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存款是一次存入本金,约定期限,存期内分次支取等额本金,到期时一次支取利息的一种定期储蓄存款。存期分1年、3年和5年三个档次。1 000元起存。每次支取本金=本金÷支取次数;支取次数=存期(月数)÷提取本金平均存期。如储户急需用款,要求部分提前支取的,可以按约定的每次支取本金额,提前支取一次或两次本金,在以后相应停取一次或两次,其余本金的支取按原定日期不变。如算出的提取本金金额有角、分时,应四舍五入到元,其差额在最后一次提取本金中增或减。如中途应支取本金日未来支取本金的,以后仍可以随时支取。

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存款存取款的账务处理与其他储蓄方式存取款的处理相同,在此不再重复,但该储蓄方式的本金在存期内是依次递减的,因而其利息计算方式比较特殊,应特别注意。

计息时应先计算出每次支取本金的金额,再计算应付到期利息。

到期支取的利息计算公式为:

如储户要求全部提前支取,则按最后一次本金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如过期支取则对到期内部分按到期支取方法计息,过期部分利息一律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

【例3 -4】 某储户于2023年10月10日存入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存款36 000元,定期3年,原定利率3.75%,约定每3个月支取本金一次。请计算该存款的到期应付利息。

该存款每次支取本金=36 000÷(4×3)=3 000(元)

应付利息=(36 000+3 000)÷2×12×3×(3.75%÷12)=2 193.75(元)

(五)其他储蓄业务

1.储蓄通存通兑业务

储蓄通存通兑业务是指银行依靠计算机网络,在一定的范围内通过不同的储蓄网点为储户办理现金的此存彼取的一项业务。通存通兑业务以同城、异地和全国三个范围来划分。在银行会计基本实现电子化的情况下,所有储蓄业务基本上都已在不同程度上或在不同范围内实现通存通兑。办理通存通兑的储户存取款将不受储蓄机构的限制(新开户除外),可以在联网的所有储蓄所取款或存款。

银行工作人员在进行储蓄通存通兑业务操作时,应首先检查客户递交的存单(折)及存(取)款凭条的合法性,是否符合办理通存通兑的条件;不留密码,预留印鉴或加盖“非通存通兑”章的存单(折)不得通存通兑,24小时以内存入的款项不能异地通兑。储蓄通存通兑业务的具体处理可参照联行往来业务学习掌握,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操作员依据凭条进行计算机录入,并打印存(取)款凭条及存单(折),加盖有关印章,结算现金。

(2)计算机自动处理开户行(所)有关数据,并向网络(清算)中心发送相应信息,用于中心核对账务和资金清算。

(3)开户、代理行(所)日终打印通存通兑资金清算表、通存通兑业务明细表。各联网行(所)将他行(所)代本行(所)代入账凭证作为相应科目传票及附件,并上交一份资金清算表和业务明细表交中心对账用。存(取)款凭条及销户单(折)等原始凭证由代理行(所)作相应科目传票并保存,不返回原开户行(所)。

(4)通存通兑业务差错,应以代理行(所)数据为准,由开户行(所)进行账务数据调整、冲正,并报网络(清算)中心。

2.保值储蓄业务

为保护广大储户的利益,国务院决定从1993年7月11日起,对3年以上(含3年)的定期储蓄存款(指整存整取、存本取息和华侨人民币存款)实行保值,即到期支取时,除按规定利率计付利息外,应按保值贴补率计付贴补息,以保证储户所得利息不低于物价上涨的幅度。该业务于1996年4月1日停办。

这种储蓄存款存取的会计核算手续与同类储蓄存款相同,不同的是:

(1)存入时需在各联凭证上加盖“保值储蓄”戳记。

(2)存款到期支取时,还应按到期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月保值补贴率计付贴息。

(3)存款如提前支取,只能按规定计付利息,并取消保值补贴;存款如过期支取,过期部分也不再给予保值补贴。

七、储蓄业务的事后监督

储蓄事后监督是储蓄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减少和避免差错,保障储户利益,维护银行信誉,不断提高核算质量和服务质量,必须建立储蓄事后监督制度。

(一)储蓄事后监督初审

储蓄事后监督部门对各储蓄所送来的核算资料应分别启封,严格分清,以免混淆,并进行下列初审:

(1)审核储蓄所的核算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2)核对科目日结单(凭证整理单)所列凭证张数和附件与所附会计凭证是否相符,金额是否正确,各科目日结单上的昨日余额加、减本日借、贷方发生额是否等于本日余额,本日借、贷方发生额合计数是否相等,本日余额借、贷双方合计是否相等。

(3)表外科目内容是否完整,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使用、交接手续是否严密、合规,签章是否齐全。

(二)明细监督

(1)核对开销户登记簿与各储蓄科目余额是否相符。

(2)逐笔审核利息、保值贴息的计算与支付是否正确,对提前支取的销户存单,还应审查存单背面有无证件名称及号码或单位证明,是否加盖“提前支取”戳记;部分提前支取换新开存单的,其开户单和副本卡片上是否注明“由××号存单部分转存”字样;是否在销户存单、副本卡片账及利息清单上加盖个人名章,在副本卡片账上加盖“销户”戳记。

(3)利息支出、手续费收支与有关账户运用是否正确,收支是否符合规定,计算是否正确,原始凭证是否齐全、合法。

(4)内部往来报单使用是否正确,附件是否齐全,账户余额是否正确,资金清算是否符合制度规定。

(5)现金出入库手续是否按规定办理,库存现金是否超过限额。

(6)根据表外科目收入、付出记账凭证登记副本有价单证登记簿、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代保管有价单证登记簿;根据挂失凭证、托收凭证、同城划款凭证登记副本挂失登记簿、异地托收登记簿、同城划款登记簿;依据登记簿对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和代保管有价单证的领入、发出和结存进行监督。

(三)储蓄事后监督的综合核算

(1)根据各储蓄所的凭证整理单编制汇总凭证整理单,根据汇总凭证整理单登记汇总储蓄存款科目分户日记账。

(2)根据“重要单证领用(出库)单”和“重要单证入(退)库单”,填制表外科目收入记账凭证(领用单作附件)和表外科目付出记账凭证(入库单作附件),并凭以登记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和有价单证登记簿。根据汇总科目日结单登记总账。

(3)根据总账和有关账簿编制储蓄营业报表。

(4)总账、储蓄存款科目分户日记账、登记簿和营业报表的有关数字必须相互核对一致。

(5)定期装订会计凭证,并按规定编号、签章,及时登记凭证账簿报表保管登记簿,以便保管及日后查核;按会计印章的启记,会计印章使用保管登记簿;根据会计交接内容登记交接登记簿。

(四)营业终了的结账、对账

营业终了必须结账,真正做到日清日结。出纳员应计算现金收入和现金付出总数,与现金日记账(登记簿)核对现金科目日结单,根据现金收、付总数登记现金结清余额后交会计(记账员)盖章核对。

会计(记账员)根据当天业务,按照储蓄种类,查对储蓄开销户登记簿,根据同一科目的传票,按现收、现付、转借、转贷各自相加,并注明传票张数和附件,填列当日储蓄科目日结单,根据各种储蓄分户账付出的利息数,按照种类和档次,填写现金付出传票,同时填列当日该科目日结单。

盘点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的工作必须每天进行。营业终了,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的领用和结余数,应与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和实物库存数核对相符,并编表外科目日结单,记载表外科目分户账。营业终了后,对银行的夜班收款和节假日收款(含开办储蓄夜市的收存现金)必须逐笔登记现金登记簿(日记账),并如数入库,作次日账处理。

复习思考题

1.存款账户有哪些种类?如何开立?

2.支票户和存折户有何区别?

3.单位活期存款如何计息?

4.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计息有何不同?

练习题

习题3-1

一、目的:掌握单位活期存款的利息计算。

二、资料:

(一)练习在账页上计息。

1.某化工企业第二季度的存款账户收支情况如下,要求逐日计算积数,求出第二季度利息,并将利息计入存款账户内。

续表

存款利息计算算式:

转账分录:

2.某百货商店六月份存款账户情况如下:

要求:根据以上两个分户账,分别计算日数与积数,并将计算出的利息数填入分户账。

(二)用余额表计息。

要求:请根据上题中304-6分户账的数据填入下列余额表。

续表

习题3-2

一、目的:掌握活期储蓄存款的利息计算。

二、资料:(设结息日为6月30日,按实际天数计算)

三、要求:在账户上计算日数与积数,并将计算出的利息记入存款账户。

习题3-3

一、目的:掌握定期储蓄存款的利息计算。

二、资料:

(一)整存整取。

某储蓄所2023年10月15日发生下列业务,计算应付利息(利息税0%)并逐笔做出会计分录(假设当日挂牌活期储蓄利率为0.35%)。

1.储户万方持2022年2月15日存入的一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单来行要求支取,存单金额为20 000元,约定利率为2.9%。

2.储户李军持2021年8月9日存入的三年期定期储蓄存单来行要求全部提前支取,存单金额为50 000元,约定利率为3.75%,经查验证明相符,本息全部付现。

3.储户严涛持2021年5月21日存入的1年期定期储蓄存单来行支取本息,存单金额为60 000元,约定利率为2.9%。

4.储户付诚持2022年3月12日存入的半年期定期储蓄存单来行,存单金额为80 000元,约定利率为2.7%,要求支取利息。假设银行在2023年3月10日调整利率,半年期定期存款由原来的2.7%调整为3.25%。

5.储户张丹持2022年2月24日存入的2年期定期储蓄存单来行,存单金额为100 000元,约定利率3.25%,要求提前支取40 000元,60 000元续存,经查验身份证件无误,予以办理。

(二)零存整取(约期一年,利息税0%)。

1.支取日:2023年8月24日(假设当日活期利率0.35%)。

2.支取日:2023年12月3日(当日活期利率0.35%)。

3.支取日:2023年11月26日(当日活期利率0.35%)。

三、要求:根据资料逐笔列出计算算式,计算出利息,并做出相应的会计分录。 ZQEnyF+0Ab9CaoGhPJiduOXIuPxXHtssGR0XjSS4jCR5ID/6fTeT0O187bPN5kk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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