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目标是教育的根本指向和行动的出发点,是人们对教育活动效果的一种期望和评价教育行为的参照。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的目标为社会教育活动的设计与安排、组织与开展提供了基本依据,也为教育活动效果评价提供了基本标准。社会教育目标设计得恰当与否直接反映了教师的教学技能水平及教育观念,也直接影响着教育活动的质量。因此,要提高学前儿童社会教育教学水平,必须提高教师社会教育目标的设计与制定能力。
1.了解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目标的内涵与制定依据,理解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目标的结构。
2.掌握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目标的表述策略,能够为社会教育活动撰写目标。
3.通过活动目标的评析与撰写,不断进行反思,树立科学的社会教育理念。
1.个人学习:请结合见实习经历及《纲要》《指南》,梳理小、中、大班社会教育目标。
2.小组学习:合作完成活动目标的撰写。
在一辆公共汽车上,一个五六岁孩子争先上车,一坐上座位便对后上车的父母直嚷:“我抢到一个位置!我抢到一个位置!”其实,车上还有好几个空座位,根本无须去抢。
请根据以上现象,确定一个相关的幼儿园社会教育活动主题并撰写活动目标。
引导问题1:什么是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目标?
引导问题2:为什么要制定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目标?
引导问题3:请结合见实习经历,举例说明你了解的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目标制定的依据有哪些?
现代课程理论之父泰勒认为,课程目标制定依据于三大信息来源,即学习者、当代社会生活和学科发展的需要。
引导问题1:《纲要》《指南》中提出的学前儿童社会领域教育总目标是什么?
引导问题2:梳理、总结《指南》中小、中、大班幼儿社会交往的年龄阶段目标。
引导问题3: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的活动目标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引导问题1:以下两条活动目标,哪一种更能体现“幼儿是学习的主人”?
①初步了解自己是班里的一员。
②让幼儿初步了解自己是班里的一员。
引导问题2:如何统一两条目标的表述角度?请做出修改。
①了解大班幼儿的生活、学习情况。
②激发幼儿向大班哥哥姐姐学习,争做大班小朋友的愿望。
引导问题3:请说明下列目标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修改。
①引导幼儿观察周围生活中常见的标志。
②培养幼儿的社会交往能力。
引导问题4:请说明下列目标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
①小班活动目标:了解有关春节的知识;了解春节有贴春联、吃团圆饭、吃饺子的习惯;知道春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
②中班活动目标:引导幼儿能够区分自己及他人的左和右。
③大班活动目标:学习准确使用“谢谢”“你好”“再见”等礼貌用语。
【参考案例】
原定目标:
1.了解安全行为的重要性。
2.形成初步的安全意识,能分辨安全的事和不安全的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3.能结合自己的经验创造性地设计安全标志。
实践与反思:
由一个受伤孩子打来的电话引出活动主题,通过幼儿讲述自己受伤的经历,观看安全主题的展板,开展区分安全的游戏以及制作安全标志将活动逐步深入。整个过程中,教师一直停留在安全辨别层面上引导幼儿开展活动。在制作安全标志这一环节中,由于幼儿经验储备不足,出现明显困难。作为一节幼儿社会教育领域的教育实践与研讨课,教育活动结束后,大家都有一个疑问:这节课的社会教育属性是否明确?参与研讨的专家、教师产生这种疑问是否由于教育目标定位出现偏差?对于大班幼儿,我们可以让其掌握哪些常用的自我保护方法?经过讨论发现,有必要对原定目标加以修正。
调整后的目标:
1.认识幼儿园、公共场所中的安全标志,自觉遵守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
2.能够与同伴协商设计符合日常生活要求的安全标志,制定安全规则。
3.体验设计安全标志的乐趣,萌发自己设计安全标志的自信心。
修改理由:
原定目标1的表述让人很难界定是健康教育目标还是社会教育目标,如若想设计社会活动,可结合《指南》,从认识安全标志、遵守社会规则展开说明,属于社会行为规范方面的内容。
原定目标2的表述较为笼统抽象,应具体说明需要幼儿掌握哪些安全、不安全的事或范围,使目标更具可操作性。
原定目标3的设定本意是为了激发幼儿的创造性,事实上安全标志具有规范性、一致性等特征,由此开展富有创意的安全标志设计可能缺乏针对性。因此立足于社会领域教育,按照知识、技能、情感三个层次,将该活动的目标加以改进。
小组决策(小组讨论并形成决策)
学前儿童社会教育是教师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幼儿施加教育影响,引导幼儿积极主动地参与活动,并促进其社会认知、社会情感和社会行为等健康发展的过程。只有提高教师的目标意识,加强目标制定能力的训练,才能切实提高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的质量。
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目标,是学前儿童社会教育活动预期结果的标准和期盼。学前儿童社会领域的教育,旨在促进儿童的社会化。社会教育的根本目的,即通过教育促进儿童社会认知、社会情感和社会行为等方面健康发展。
学前儿童社会领域的教育目标,是学前儿童社会教育开展的基础和依据,只有明确了培养目标,才能选择恰当的内容与方法去实现这一目标,才能达到儿童社会发展的预期目的。
学前儿童社会性发展的特点决定了儿童社会学习的内容与难易梯度,在不同的年龄阶段,儿童的接受水平和成长需要是不同的,儿童的社会认知、社会情感和社会行为的发展,在一定阶段表现出自身的规律和特点。因此,儿童的社会性发展特点是确定其社会教育目标的重要依据。制定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的目标必须依据儿童社会性发展的大致特征,才能更好地促进儿童社会性的发展。如果我们制定社会教育目标时“心中无儿童”,那么所制定的教育目标就可能过高或过低,既无法实现促进儿童社会性发展的根本目的,还可能阻碍儿童社会性的发展,从而降低社会教育的质量。因此,在制定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目标时,尤其是对于制定具体教育活动目标的教师而言,需要经常观察儿童,以便真正地了解儿童的社会性发展水平,从而制定出科学、合理、可行的社会教育目标。儿童可能达到的社会性发展目标也是因人因年龄段而有所差别的,教育者在制定教育目标时,必须要考虑学前儿童社会性发展的年龄差异和个体特点。
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教育目标制定的重要参考。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决定了一个国家人才需要的特征,依据人才特点从而对各类教育提出相应的要求。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的目的是为祖国的明天培养人才,因此,学前儿童社会教育就要关注社会的未来,关注世界的变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改革的深化,当今社会需要人的主动性、创造性、责任感、团队合作意识等。全球科技革命使人类生活多元化,国家之间、不同民族之间的相互制约与依赖不断加剧,社会的发展显示出互惠互利、合作分享的重要性。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目标的制定要能反映出儿童所处社会的需要和特点,培养既符合社会需要,又能适应社会发展的社会化人才。
儿童社会性发展的特点决定了社会教育内容是以儿童的经验为主体构建的。每一学科本身的基本目标、知识体系都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目标的选择与确定。如社会学中理解社会角色、参与社会交往等目标,就会在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目标中有所渗透。又如人类学中对不同民族及其文化,应予以包容、尊重的态度等,也会在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的目标体系中有所体现。
学前儿童社会教育是学前儿童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我国教育目的体系构成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2001年教育部颁发的《纲要》对社会教育的领域目标做了明确规定,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目标是对我国教育目的和《纲要》的具体体现,在具体目标制定与陈述时会受到以上两者的制约。
儿童的发展特点与需要是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目标制定的内在依据,即教育的内在目的是促进儿童的健康发展与保障其人生幸福;社会发展需要与社会学科发展特点是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目标制定的外在依据,即教育的外在目的是促进社会的发展,满足社会的需要;我国的教育目的与《纲要》是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目标制定的操作性依据,它们主要提供的是目标制定的陈述性指导,使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目标与整个教育目标体系保持一致性。只有综合考虑多种依据,我们才能制定与表述出适宜的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目标。
总之,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目标制定的四大依据必须相互融合,共同促进儿童发展成一个“完整的人”。我国幼儿教育新课程改革中的课程目标所蕴含的课程理念之一,就是要塑造这种“完整的人”。
方向性原则即指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目标的建构要有一定的思想与价值指向。具体说来,是指我国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的目标一定要反映我国的教育目的与方针,反映我国有关幼儿教育的法规及政策精神,反映有关儿童教育及儿童保护法律文件的精神,使学前儿童社会教育具有明确的思想与价值指向。
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是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指向,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明确提出幼儿园的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纲要》进一步指出: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使幼儿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身心发展的经验,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地发展是制定幼儿社会教育目标的基本价值方向。
基础性原则是指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的目标应当是社会教育领域中最基础的、启蒙性的目标,这种目标是为儿童社会性健康发展所必需的,如自信、同情、责任等,都是作为人必须具备的社会性品格。这种目标应以幼儿的社会生活经验为前提,尤其是社会教育中与一定的学科系统知识有关的目标更应注重基础化、启蒙化,这是由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所决定的。因而,最基本、最粗浅、最初步等限定语经常出现在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的具体目标描述之中。
方向性原则保证了目标制定的理想性与价值性,基础性原则保证了目标制定的现实性与合宜性。
层次性原则是指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目标的建构是有层次的系列,这是由幼儿社会性发展水平的层次系列所决定的。不同年龄段的幼儿有不同的发展水平与要求,在目标制定中应考虑这种层次的差异,不能以同一标准对待所有年龄段的幼儿。同时,由于生长环境与自身特质的影响,同一年龄段的幼儿也存在发展水平的差异。国家课程标准中对某一学段的统一要求,是绝大多数儿童应达到的标准,而不是每一个幼儿必须要达到的标准,教育目标要考虑儿童的层次与个体差异,使目标具有层次性,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
整体性原则即在建构幼儿社会教育目标时,要确立一种层次结构的整合观。这种整合观包括横向的类别整合与纵向的层次整合。横向的类别整合包括儿童社会认知、社会情感、社会行为三方面发展目标的整合,幼儿社会性发展是这三方面的协调发展,要避免只重知识传授而忽视情感和行为习惯培养的倾向,应把三者有机地协调起来。横向的类别整合还包括各教育系统中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目标的整合,即家庭、社会与幼儿园的社会教育目标要基本一致,以形成教育的合力,促进幼儿健康发展。纵向的层次整合主要指学前儿童社会教育各层级目标的整合,即各相连层级间的目标是相互联系、相互支持的。
科学性原则是指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目标应当是一个符合幼儿自身发展与教育规律的科学体系。一方面它要反映和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是适合幼儿发展的;另一方面,它应当符合教育的原理与规则,具有可教育性与可操作性。一个目标体系只有能付诸实践,并能通过实践真正起到引导幼儿健康发展的效果,才是科学而有效的,因而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目标应该是在充分研究儿童社会性发展规律与教育原理的基础上制定定的。
动态性原则是指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的目标并不总是固定不变的,虽然教育目标是综合考虑各因素在教育活动展开之前制定的,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但教育过程中总有预料之外的情况发生,时有偏离原有目标的情况出现。当出现目标偏离时,我们需要分析到底是目标设计的问题,还是教育策略的问题。如果是目标问题我们需要适时地调整目标,以适合具体的孩子与具体的情境。目标制定的最终目的是帮助教育者更好地引导幼儿的发展。如果在教育实践中,教育者用目标机械教条地去要求幼儿,那就违背了教育要从幼儿出发的基本原则。儿童的情感、社会性与品德的发展本就很难有一个精确的目标结果,此时更要关注儿童的个体差异与即时表现,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灵活地调整目标,以促进儿童个性的健康发展。由此,教育目标的制订应有一定的弹性空间,保持目标的动态性与开放性,让教师有更多的创造空间,也让儿童有更多的发展空间。
科学性原则保证了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目标制定的合理性,动态性原则保证了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目标制定的生成性与开放性。
幼儿教育目标是幼儿园一切教育活动的依据和一切教育行动的指针。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的总目标是幼儿教师组织实施社会教育的方向与依据。幼儿教育目标体系可以分为纵向与横向两个不同的结构层次,从纵向上看,可以分为社会领域教育总目标、年龄阶段目标、主题(单元)目标和教育活动目标;横向上来看,可以分为自我意识、人际交往、社会环境、社会规范和社会文化等几个方面。
根据目标的概括性程度,可以将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目标分为三个层次,即社会教育总目标、年龄阶段目标和活动目标。越是高层次的目标,其概括性越高,越是低层次的目标,概括性越低,目标越具体,越具有验证性。
(1)《纲要》中的社会领域目标及阐释
2001年,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将社会领域的教育目标确定为以下内容:
①能主动地参与各项活动,有自信心;
②乐意与人交往,学习互助、合作和分享,有同情心;
③理解并遵守日常生活中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
④能努力做好力所能及的事,不怕困难,有初步的责任感;
⑤爱父母长辈、老师和同伴,爱集体、爱家乡、爱祖国。
从以上表述中我们可以看出,《纲要》关于社会领域的教育目标是从四个方面对幼儿的社会认知、情感态度和行为方式提出总体要求的,这四个方面是:
第一,具有良好的自我意识。幼儿个人的生活态度,取决于他们对自己的看法和态度。幼儿应当逐渐发展正确估计自己的能力,知道自己哪方面能力强,哪方面能力弱;知道哪些事自己能做,并且能做的事情要充满信心地去做;幼儿言语要坦率、诚实,行为落落大方;以乐观的态度对待困难,养成良好的日常生活习惯,生活有规律,要有自立的意识,凡是自己能做的都自己做,不依赖他人,爱劳动,主动为集体和他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积极主动地投入学习和游戏等活动中,并能有始有终;爱惜粮食和各种食品、玩具、服饰、学具等,养成勤俭节约的习惯。
第二,善于与人交往。幼儿应能尊敬父母、教师等长辈,对他们有依恋感和信任感;要有初步的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努力地完成成人交给的任务;能察觉他人的情感与需要,对人诚恳、善良、谦虚、友好、有同情心、有礼貌、言语文明,能对他人的好意表示感谢,对别人的过失表示宽容,对自己给别人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敢于承认自己的过错;努力做到活泼开朗,乐意与人交往,和同伴相处能做到互助、合作、公平、公正、共享欢乐;在游戏时,对于玩具、分配角色、职责等方面能自觉考虑同伴的兴趣和愿望;能正确评价自己和同伴的行为;具有初步的自我控制能力和随机应变能力;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要有足够的自信心、自尊心和胆量,逐步学会与人交往的基本规则和本领。
第三,乐于集体生活。幼儿应该以愉快的心情积极主动地参加集体活动,逐步适应并喜欢集体生活,喜欢上幼儿园,习惯与家人短暂的分离;遵守集体生活的基本规则;在公共场所举止文明,仪表得体,符合基本的文明行为准则;关心集体,乐于为集体做事,并尽量做好,有责任感和合作精神;能和集体中的成员和睦相处,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尊重同伴,耐心倾听别人讲话,不插嘴,不打断别人的话;爱护公共财物和设施,节约用水和其他资源。
第四,对周围社会生活中的事物感兴趣,并持有正确的态度。幼儿应该知道自己的家庭地址,父母和家庭其他成员的名字、电话号码、工作单位,以及家庭附近的代表性建筑和主要设施;关注周围社会生活中发生的事情,关心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机构和公共设施;熟悉当地的交通工具,知道从家里到幼儿园、公园和附近的商店可以使用哪些交通工具,遵守交通规则;热爱家乡,知道家乡的土特产、风土人情、主要工厂、学校、商店等;乐于观察和感受当地的自然景观,关心、爱护动物、植物,珍惜自然资源,能自觉地保护环境;对成人的生活、劳动以及劳动成果感兴趣,能认识到社会上许多不同职业的人都在为小朋友的快乐成长而辛勤劳动着,应该关心热爱他们,并珍惜他们的劳动成果;了解我国的主要民族,懂得各民族的主要特点,热爱自己的民族,懂得各民族地位平等,应当团结友好、和睦相处;热爱祖国,知道国旗、国徽,了解祖国著名的风景名胜和“世界之最”,初步具有爱国情感。
(2)《指南》中的社会领域目标及阐释
《指南》中将社会领域划分为两大子领域,并相应提出七个教育目标,具体内容见表2-1:
表2-1 《指南》中幼儿社会领域的学习与发展目标
《指南》中社会领域的两个子领域是人际交往和社会适应。前者包括四个目标:愿意与人交往;能与同伴友好相处;具有自尊、自信、自主的表现;关心尊重他人。后者包括三个目标:喜欢并适应群体生活;遵守基本的行为规范;具有初步的归属感。
我们对这些目标及各年龄段的表现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指南》中社会领域的学习与发展内容大致包括:交往态度和交往技能;对自我和对他人的认知、态度和行为;对群体、群体生活及我群关系的感受、态度和行为。其核心价值是逐步引导幼儿学会共同生活,建立和谐的社会(包括人际)关系,形成良好的社会性与个性品质。
第一,对《指南》目标的总体分析。《指南》中的这些目标体现了幼儿社会教育领域的核心价值,是一种理念的指引。《指南》是通过引导幼儿社会领域学习与发展的方向来表达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的要求的,不是对幼儿具体的社会性发展水平或社会化程度做出统一规定或提出量化标准。《指南》提出的幼儿社会领域学习与发展的目标中,将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和发展观有机地融合,从保障儿童权利出发,以文件形式对幼儿社会性学习与发展的“应知、应会”进行界定,引导幼儿教师、家长和社会沿着正确的方向,更科学、更有效地提升幼儿社会教育质量。
第二,对人际交往子领域目标的分析。人是一种群体性的动物,不可能离群索居。既然要在群体中生存,就必然要与他人交往。能不能主动与人交往、善于不善于与人交往,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一个人的生存与发展。对幼儿来说,形成积极的交往态度,发展最基本的交往能力,与周围的人建立亲密和谐的人际关系,既是当前生存与发展的需要,更是一生发展的重要基础。所以,《指南》将人际交往作为幼儿社会领域学习与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人际交往子领域中的四个目标分别反映交往态度、交往能力以及在交往中形成并表现出来的对己对人的认识、态度和相应的行为表现。
第三,对社会适应子领域目标的分析。入园适应、入学适应就是比较明显的社会适应。人一生不可能永远只在一个固定不变的社会环境(如家庭)中生活,有变化就会有适应的问题。幼儿更是如此,他们总要成长,伴随成长他们总要不断地接触、进入一个个新的社会环境(幼儿园、小学、不同的同伴群体等)。每个新的社会环境都有不同的组织结构,对其成员都会有不同的角色期望和要求以及不同的行为规范。只有很快意识到这些要求和规范,并根据这种认识迅速做出调整,幼儿才能很快融入新环境,情绪安定愉快地生活、学习。因此,《指南》将喜欢并适应群体生活、遵守基本的行为规范、具有初步的归属感作为社会适应子领域的三个目标。
比较《指南》与《纲要》中的社会领域目标可以看出,虽然《指南》和《纲要》中的社会领域目标在表述上不完全一样,但对其内涵进行细致的比较就会发现,两者的一致性程度很高。《纲要》社会领域总目标主要是从教师的角度提出的,意在让教师了解并掌握社会领域的教育方向。而《指南》则是从幼儿学习与发展的角度提出的,指出了幼儿社会领域发展的方向与目标。二者共同形成了我国幼儿园社会教育的总目标。
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的年龄阶段目标,是把社会教育总目标落实到具体的不同的年龄阶段,是对各个年龄阶段社会教育应达到的最终结果的表述。它源自社会教育总目标,是社会教育总目标的具体和深入。不同年龄阶段的幼儿应当有不同的阶段目标。
(1)0~3岁婴幼儿社会教育的目标
喜欢与周围的人接触、交往,喜欢自己动手做事,学会基本的生活技能;能够遵守最基本的规则,学会基础的文明卫生行为,在游戏活动和社会交往中保持愉悦的情绪、积极的情感。
(2)3~6岁儿童社会教育的目标
根据对《纲要》和《指南》的理解,我们将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的年龄阶段目标做如下表述:
①人际交往
表2-2 目标1 喜欢交往
表2-3 目标2 能与同伴友好相处
表2-4 目标3 具有自尊、自信、自主的表现
表2-5 目标4 关心尊重他人
②社会适应
表2-6 目标1 喜欢并适应群体生活
表2-7 目标2 遵守基本的行为规范
表2-8 目标3 具有初步的归属感
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的年龄阶段目标服从于总目标,是总目标的具体化,反映了儿童社会性发展目标的年龄差异性和连续性。年龄阶段目标的主要特点就是将社会教育目标分化为不同的要求,形成对每一个年龄段幼儿逐步提高要求的具体目标,引导幼儿逐步达到社会教育的总目标,而且不同年龄段的目标之间应该是连续的、衔接的。例如,同样是培养幼儿与同伴交往的能力,但是不同年龄段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小班时,只要求能与同伴友好相处,主动礼貌地问候小朋友;而到中班时,希望幼儿逐渐喜欢和同伴游戏,关心弱小同伴;到大班时的目标则是能够主动带年幼的同伴共同游戏,体验大带小的快乐,愿意与众多的同伴合作游戏。
单元目标既可以指时间单元的目标,也可以指内容单元的目标。在幼儿园的教育实践中,不同年龄阶段的社会领域目标,既可以根据时间具体化分为年度教育目标、学期教育目标和月教育目标,也可以根据实际教育活动分为不同的主题活动目标。目前,我国许多幼儿园的社会领域课程较多采用主题教学的教育模式,因此教师常常会将年度教育目标分解,并落实在不同的主题活动中,并通过一系列教育活动的实施来实现主题目标。
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的活动目标是指每日或每次具体的社会教育活动所要达到的目标,它是最具体的目标,是单元目标的具体化和展开。学前儿童社会教育活动目标是整个社会教育活动的“指南针”和“方向盘”。如果活动目标设计不合理,那么即使实现了活动目标,教学也可能变得没有意义,成为“无效教学”,甚至可能对幼儿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因此,社会教育活动目标的主要特点是具有可操作性、可验证性,可以通过具体的教和学的行为,通过师生及环境的相互作用得以实现,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1)社会认知目标,包括自我意识、社会环境认知、社会文化认知等的发展。
(2)社会情感目标,包括情感、态度、价值观、习惯等的发展。
(3)社会技能目标,包括合作能力、交往能力、自主能力、移情能力、自我调节能力、适应环境能力等的发展。
总之,对于制定具体教育活动目标的教师而言,需要经常观察儿童,以便真正地了解幼儿的社会性发展水平,从而制定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具有操作性的社会教育目标。可以说,活动目标的设计基本上体现了教师对幼儿社会性发展特点、学习特点及兴趣、学习准备性等方面的观察及分析能力。
横向分类的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目标,通常是从目标内涵的角度出发,对社会教育总目标所涉及的具体内容加以分析和整合,从而确定若干个相对独立的类别。在此基础上,再对每一个类别进行深入的研究,进而确定分类目标的内容。分类目标直接来源于总目标,是对总目标的具体化和展开。
《指南》将幼儿社会领域的教育目标横向分为两大子领域:人际交往和社会适应,这主要涵盖了个体在社会发展中的自我、人与人、人与社会(环境)三个不同维度。从社会领域目标内涵的角度可以把社会领域目标分为五个方面:自我意识、社会交往、社会环境、社会规范和社会文化。各类别的教育目标表述如下:
(1)初步了解有关自己成长的基本知识。
(2)认识和接纳自己,能进行准确的自我评价。
(3)能认识、理解和恰当表达自己的情绪。
(4)逐步建立自信心和自尊心,形成一定的独立性。
(5)学会克制自己,能遵守基本的集体规则,完成一定的任务,形成规则意识、任务意识及基本的自我控制能力。
(1)了解父母、老师、同伴和其他社会成员,逐渐学会同情、关心他人并乐于帮助他人,形成爱父母长辈、老师和同伴的情感。
(2)能积极地同他人交往,学会合作、交往、分享和谦让等基本社会技能。
(3)了解自己所在的集体,逐步适应并喜欢集体生活,初步产生对集体的关心、喜欢之情。
(4)初步具备诚实、勇敢、守纪等基本品质,形成乐观开朗的性格。
(1)了解自己的家庭,知道自己的成长与家人的关系,产生热爱家人的情感。
(2)了解自己的幼儿园,逐步形成集体荣誉感,能为班级、幼儿园做力所能及的事。
(3)初步认识主要的生活机构和设施,知道它们与自己生活的关系,理解周围不同职业者的劳动,逐步产生尊重劳动者的情感。
(4)知道自己家乡的名称,了解家乡的风俗、特产和名胜古迹,逐步产生热爱家乡的情感。
(5)知道我国的国名、国旗、国歌和国徽,初步了解我国的民族状况和主要风景名胜,逐渐产生爱祖国的情感。
(6)知道世界是由许多国家和民族组成的,萌发热爱和平的情感。
(1)了解并掌握家庭生活的基本规则,学会感恩与尊重家人。
(2)了解并逐步掌握与人交往的基本规则,学会与人交往。
(3)了解并掌握基本的公共卫生规则,懂得保护环境,形成一定的环保意识。
(4)了解并掌握各种学习活动的规则,学会学习。
(5)初步区分正确与错误,形成基本的是非观、爱憎观。
(6)了解并掌握基本的公共交通规则和公共场所规则,逐步确立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
(1)初步感受具有代表性的社区文化。
(2)了解我国的主要人文景观及重大历史事件,产生对我国社会历史的兴趣。
(3)了解我国主要的传统节日、风俗习惯和民间艺术,对我国的传统文化产生兴趣。
(4)知道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了解一些少数民族的风俗文化。
(5)初步了解世界著名的人文景观及优秀的艺术作品,产生对世界文化的兴趣。
幼儿园教育活动目标表述有三个基本要素:
第一,行为。即通过活动指导幼儿能做什么。
第二,条件。即说明这些行为是在什么条件下产生的。
第三,标准。即指出合格行为的最低标准。
下面根据教学目标的分类,从三个方面列举各学习目标行为动词。
(1)认知(对信息的回忆):举例、说出名称、复述、排列、回忆、选择、描述、辨认。
(2)领会(用自己的语言解释信息):分类、叙述、解释、选择、归纳、猜测、举例说明、区别。
(3)应用(将知识应用到新的情境):运用、计算、示范、说明、解释、解答、改变。
(4)分析(将知识分解,找出各部分之间的联系):图示、指出、创编、设计、提出、归纳、总结。
(5)评价(根据一定的标准进行判断):比较、评定、判断、证明、说出价值。
(1)接受和注意(愿意注意某事件或活动):知道、注意、接受、赞同、选择。
(2)反应(乐意以某种方式加入,以示做出反应):陈述、回答、列举、遵守、完成、听从、承认、参加、完成。
(3)评价(对现象或行为做出价值判断,表示接受):区别、判别、支持、评价、判断、比较。
(4)组织(将不同的价值标准组成一个体系,并确定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讨论、确定。
(5)价值或价值体系个别化(具有个别化的价值体系,以指导自己的行为):相信、拒绝、改变、判断。
(1)知觉机能(根据环境刺激做出调节):旋转、接住、移动、踢、保持平衡。
(2)体能(基本素质的提高):有耐力、反应敏捷。
(3)技能动作(进行复杂的动作):演奏、使用、操作。
(4)有意的沟通(传递情感的动作):用行动表达感情、改变脸部表情。
在表述教育活动的目标时,表述的行为主体角度要统一,既可从教师角度表述,也可从幼儿角度表述,但必须是统一的,即同一教育活动的目标表述中,或者全是从教师的角度表述,或者全是从幼儿的角度表述。在当前素质教育观的引领下关注点需要放在幼儿的“学”和“发展”上,活动目标应尽量从幼儿的角度出发。
一般情况下,教师的“教”常用“教育、帮助、激发、要求、引导、发展、培养”等词语表述;幼儿的“学”常用“学会、喜欢、说出、创编、尝试、体验、感受、知道、认识”等词语表述。
幼儿园教育活动目标最主要的特点就是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能具体指导、调控教师的教学过程。
通常一个教育活动的目标不宜过多,2~3个即可,目标制定得太少,说明对认知、情感态度、能力等方面的挖掘不够,活动的价值较低。目标制定得太多,易出现书写条理不清晰的问题,并且易出现要求过多,一次活动难以实现的问题。目标的表述要具有层次性并尽可能与教育内容、活动内容在顺序上相对应。
目标的制定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要求不能太高,否则易流于形式;也不能太低,否则对幼儿发展缺乏有效的帮助。
一个完整的目标表述包括行为、条件、标准等,其中核心要素是行为的表述,但有些教师经常用活动过程和方法替代行为的结果,混淆了活动过程、方法手段与行为目标之间的关系,也就较难反映幼儿的学习结果。
在撰写教育活动目标时,需要避免在目标表述中出现“通过…”“在…中”等诸如此类的句式。这是把活动“手段”或“途径”的内容混同于活动目标中。教育活动的目标一般是分条目列述的,这既是为了呈现目标内容的不同层次或维度,也是为了体现幼儿的经验要点。
【活动目标】
1.了解自己成长的多种表现,知道自己有明显的优点。
2.能用适当的方式评价和夸赞自己,学会自我悦纳。
3.体验得到别人认同和表扬时的愉悦心情,感受集体的友好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