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发展事关民族与人类的未来,是一个需要引起全社会高度重视的问题。在今天全球化的时代,如何发挥美育的独特功能,更好地促进和引导儿童的成长与发展,使他们能够健康和谐地发展自己的完整生命和各方面的才能,培养他们成为既具丰沛的情感和独特的个性,又具高度的理性和纯粹的信仰,拥有旺健的创造能力和丰富的幸福感受,正随着教育理念的不断更新和教育实践的迅速发展,成为美育理论研究者和美育实践工作者关注的重要课题。
美育即审美教育,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美育,指通过美学知识、观念、技能等的教育和实践,来提升个体的审美常识、审美素质,培育基本的审美观、审美情趣、审美能力等。广义的美育,指通过对自然、艺术、生活等的审美实践活动,培育个体的审美态度,提升其审美趣味,陶冶其审美人格,涵育审美化的生命。
大千世界各种不同的审美对象,其美育功能是有差异的。自然美是审美教育不可或缺的对象,主要通过大自然中色彩、声音、形状等形式因素的审美刺激来影响审美主体的感知觉,精神作用相对内隐,其美育功能的发挥需要长期潜移默化的濡染。艺术美是美的集中体现,艺术形象是内容和形式的美的统一,艺术美是审美教育最为重要的载体之一,能够深刻地作用于主体的审美心理和精神世界,其影响、陶养主体审美人格的作用非常强大。社会美比自然美有更多的精神内涵,对于审美主体的影响不仅限于感官层面,但它们与艺术家们精心创造出来的优秀艺术作品相比,后者作用于审美主体的生动性、集中性、强烈性、深刻性等往往更胜一筹。
走进大自然,绚烂多彩的颜色、丰富悦耳的声音、千姿百态的形象,直接使审美主体在感官层面悦耳悦目。天高云淡,沐浴着温暖的阳光,看杨柳拂堤,河中小舟轻楫往来,听小鸟在枝头清脆婉转地啼鸣,会使人俗虑顿消,心情畅悦;夜晚的天空浩瀚无垠,繁星点点,或者一轮明月当空,万籁俱寂,这夜色也会使人心绪平静、精神安宁,产生别样的人生感受。温度宜人的春秋时节,蓝天白云之下,在绿草如茵的草地上漫步;炎炎夏日,在溪流中、瀑布下、喷泉边嬉戏玩闹;严寒的冬季,欣赏皑皑白雪,滑雪嬉戏,都会使人身心愉悦、心胸畅达。或者在节假日,到海边沙滩、茫茫大漠、辽阔草原放松身心,远离喧嚣和紧张,会使人觉得体健身轻、精神悦乐。人在忘记世俗尘劳敞开心胸的同时走向大自然,面对各色美景胜景,确如王羲之在《兰亭集序》中所说,“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游目骋怀,足以极视听之娱,信可乐也” 。
在简单平凡的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日常共处,亲情、友情、爱情等的温暖也能给人带来丰富的审美感受。虽然,凡俗而实际的生活,常常使人们习惯了从功利的角度来审视一切,缺少了“发现美的眼睛”,容易使人们对日常生活中的美反应迟钝,甚至会漠然视之,但生活中的美一旦被人捕捉,还是能够深刻地作用于人的心灵,培养人的生活情趣,提升人的生活境界的。如喜乐的共享、愁绪的分担、温馨的问候、节日的祝福等,都让人体会到挚情的可贵、人生的美好!
艺术美则是人类的高级精神文化产品。优美的书画,线条块面,笔情墨趣,色影光形,细腻的变化,多元的风格,映现着书法家、画家的个性趣味和人格境界,激发着我们的生命体悟和人生感悟!美妙的音乐,或古典,或现代,绚烂的声音世界,节奏、旋律的变化,引领着我们情感的起伏波动,让我们的想象驰骋!手持一卷,或诗文,或小说,在那虚构又似真实的世界里徜徉,语言的精妙,结构的精巧,构思的匠心,都会使人叹赏悦服,特别是情感和思想的撞击与共鸣,更能深刻地陶染审美者的襟怀和人生观价值观!电影和戏剧,故事的跌宕起伏,人物的喜怒哀乐,场景的美轮美奂,感官的刺激,情绪的释放,精神的教益,无不给人丰富多样的体验和享受。
自然、生活、艺术的审美,都能给予人丰富而独特的愉悦。人在审美愉悦中也能够获得理性的领悟和充实,强化实践意志,陶冶升华人格,这就是美育的整体功能。因为在审美中,自由纯粹的审美愉悦不仅能够涵养人的情感世界,提升人的情感能力,还能够因情感在人的心理系统中的重要的动力功能和桥梁功能,而使人的认知、意志因素也活跃起来,从而激发、贯通、强化审美对象中原本就包蕴的思想、道德等对人的整体影响作用。
关注审美对人的根本意义和独特价值,是美育研究基本而重要的内容,也是引领当代儿童全面、和谐、自由发展的具体、关键的途径。
1922年,梁启超先生在上海美术专门学校讲演,讲演稿后来题为《美术与生活》,发表于《时事新报》。在这篇讲演稿中,梁启超先生提出:“人类固然不能个个都做供给美术的‘美术家’,然而不可不个个都做享用美术的‘美术人’。” 在这里,梁启超把以美术为代表的艺术审美教育视为“人”的必备要素和成“人”的基本条件,与人的生活紧密相连。但二十世纪以来,我国的儿童教育对美育重视不够,认识不深,尤其是二十世纪下半叶以来,儿童美育领域出现了种种异化的现象,直接对儿童的成长发展造成了不可忽视的负面效应。
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有:
第一,美育智育化现象。把美育等同于知识教育。审美教育离不开美学基础知识的普及,包括美学基本原理、艺术审美的基本知识、自然审美的基本知识、人和生活审美的基本知识、形式美的基本知识等。对于儿童来说,美育基本知识的普及尤为重要,需要跟科学知识、道德修养等基础教育一起推进。但是,如果把审美教育等同于智育,或者以智育为核心目标,这就偏离了美育自身。如中小学语文教育,其中有汉语文字的教学,也有语言逻辑和行文表达的教学,这些都属知识教学。目前,我国中小学语文教学主要停留在知识型教学上,对其内蕴的美育功能挖掘不足。其实,语文课文教学在本质上应该是美的教学,需要从文字、表达,统合为生动的形象,深入内在的情感,进入特定情感的审美体验,即美的情感的共鸣和升华,丑的情感的扬弃和净化。对情感的聚焦,是美育区别于智育、德育,又与智育、德育互为沟通相互促进的独特价值所在。教师和家长要善于引导儿童从诗歌、散文、小说、剧本等语文文本中体认美的情感,在情感上受到濡染,提升情感判断能力,进而使心灵得到涵育。
第二,美育技能化现象。把审美教育理解为技能训练。这种现象在我国的儿童审美教育领域可谓非常普遍。尤其在艺术审美教育中,绘画、音乐、舞蹈、书法等主要门类艺术,在儿童美育实践中几乎都以技能训练为主,把美育的目标降低为技能的提高,缺少在审美情感、审美态度等方面的教育与引导。这种美育异化现象,体现了对美育本质和美育特点的肤浅理解。
第三,美育德育化现象。混淆了美育与德育的关系。这种现象把美育的目标狭化为道德培育。美育与德育有着密切的关系。尤其在儿童教育领域,由于儿童的道德感尚处于初萌的阶段,其理智和自律水平不如成年人,因此,通过美育来辐射德育,即通过美育的生动形式来促进儿童情感能力的提升,从而提高儿童的道德判断和道德水准,是很重要很有意义也是颇具成效的途径。但美育与德育又是各自独立的,不能混为一谈,也不能简单地以德育等同美育甚或取代美育。
第四,美育功利化现象。把美育视为考级、升学、成名等的跳板。这种现象是当前我国儿童美育实践中亟须引起关注的突出问题,它直接助推了儿童美育的技能化方向和短视目光,造成儿童艺术教育实践一切以考级、升学的需要为依据,目标单一,方式僵化,无疑与审美教育的人文性、情感性、自由性背道而驰。
第五,美育贵族化现象。将美育视为面向特定高端群体的少数儿童的特殊教育。美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面向所有儿童的,促使儿童审美的基本素养、基本态度、基本能力得到培育。教育家福禄培尔曾指出:“要使每个人懂得观察和鉴赏真正的艺术作品。” 只把特定高端群体的少数儿童定位为教育对象,这违背了美育作为素质教育的本义,使美育异化为贵族教育。
德国美学家鲍姆加敦在十八世纪中叶创立了美学学科。欧洲理性主义哲学的传统是重视人的理性认识,而轻视人的感性认识。鲍姆加敦则认为艺术活动作为感性活动也能够提供知识,虽然这种认识不如抽象的理性认识观点明确,但它也是一种应该肯定的认识活动,因此他主张也应当有一门学科来研究感性认识活动,他由此提出了aesthtics(感性学)这个概念,这门学科由此诞生。鲍姆加敦把审美理解成一种感性认识活动,认为美学就是研究感知觉认识活动的感性学,这就使审美的作用局限在了认识领域,而忽略了审美的价值维度和人文向度。鲍姆加敦对审美的看法虽有其局限性,但他创立了美学的概念与学科,为后来席勒提出美育的命题提供了必要的理论基础。
德国大哲学家康德不同意鲍姆加敦将审美局限于哲学认识论,仅仅看作低于理性认识的感性认识活动。在康德看来,审美鉴赏活动主要是情感活动,特别是非功利的纯粹情感活动,它有自己的“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因此其活动与认识活动、意志活动有着明显的不同。康德认为,人的情感是与认识、意志同样重要的精神机能之一。情感机能的独立性,并不意味着它与认识、意志无关,而是与它们有紧密的联系,是认识与意志之间沟通过渡的中介。美学作为感性学,它研究的主要是人的纯粹、自由的情感活动。康德美学对知情意的区分与联系的揭示,尤其是区分的确立,为美学和美育奠定了真正具有学科意义的理论基础。
康德出版于1790年的杰作《判断力批判》,对人的审美活动机制进行了理性反思,提出了其先验活动原则——形式的主观合目的性原则。康德认为,事物的表象形式如果与人的认识能力有契合性,即它作为表象对象并不引起人的认识活动,而仅仅是引发了人的想象力的无目的自由活动,而最终实现了与知性概念(或者理性概念)的无目的契合,这种“无目的的合目的性”活动必然引发人的愉快情感体验(合目的性的活动必然会引发满足的愉快感),这就是优美感(或者崇高感)的活动机制,其表象对象就是美的。因为这一审美活动原则中的合目的性原则,并不是用概念目的来认识客体对象时,客体对象本身符合概念目的,而只是表象对象使人意识到了其形式符合人的情感判断,因此只是一种“主观合目的性”原则。康德认为,主观合目的性原则保证了审美鉴赏判断的非功利性、普遍性和必然性,它不指向对象的实存,而是由对象的形式与主体判断的契合引起了人的愉快感,所以这种审美愉快是纯粹的非功利快感。形式的主观合目的性原则就是判断力为自身立法的先验原则。
康德的美学研究不仅在学理上确立了审美活动不同于认识活动和意志活动的独立性、独特性,更重要的是确立了审美判断力的主观合目的性原则在根本上与人的主体性相关,即审美判断力与人走出原始蒙昧而从自然中独立出来的人性相关。因为人在审美鉴赏活动中,通过主观合目的性的先验原则为自己的审美活动立法。康德着重指出,审美判断的先验原则只是“主观的”合目的性原则,它指向的是对象的形式与人的认识能力的契合性,由此审美导向了对人的本质属性的肯定和张扬。特别是,康德在根本上将人的意志自由即道德意志的自我立法视为人的本质属性,而审美在肯定自然与人的认识能力的契合时,这一审美主体性思想最终指向了自然与人的意志自由的契合。康德认为,崇高美就是对人的意志自由的肯定。在谈到审美判断的普遍性时,康德还明确指出了审美与道德意志活动的密切联系。他说:“由于鉴赏根本上说是一种对道德理念的感性化(借助于对这两者作反思的某种类比)的评判能力,又由于从它里面、也从必须建立在它之上的对出于道德理念的情感(它叫作道德情感)的更大的感受性中,引出了那种被鉴赏宣称为对一般人类都有效、而不只是对于任何一种私人情感有效的愉快:所以很明显,对于建立鉴赏的真正入门就是发展道德理念和培养道德情感,因为只有当感性与道德情感达到一致时,真正的鉴赏才能具有某种确定不变的形式。” 康德还认为,“谁对自然的美直接地感到兴趣,我们在他那里就有理由至少去猜测一种对善良道德意向的素质” ,这也清楚地指出了审美与道德自由意志的密切关联。
康德美学不仅是美学研究的重大发展,而且它对审美、艺术与人性本质关联的揭示,清楚地指出了审美、艺术对人的本质意义,也深刻地影响了审美教育的发生和发展。“美育之父”席勒就是在康德美学的基础上写出《审美教育书简》,建构自己的美育理论体系的。
首先,席勒针对十八世纪后期德国社会上层的自私保守和社会下层的粗野暴戾的现实,试图借助审美教育来探索引领社会走向道德王国的可能性。席勒根据康德将审美看作认识与意志、自然与道德的中介的思想,认为审美是人从野蛮发展到文明的标志,也是社会发展到道德王国的桥梁。他说:“是什么现象宣告野蛮人进入人性的呢?不论我们对历史探究到多么遥远,在摆脱了动物状态奴役生活的一切民族中,这种现象都是一样的:对外观的喜爱,对装饰和游戏的爱好。” 在这里,席勒将康德美学的基本观点用于对社会历史发展的考察,揭示了审美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标志意义。他指出,如果人的行为都从自己的审美本性出发,那么社会就发展到了道德社会。“在那里,指导行为的,不是对异己的道德习俗的愚蠢摹仿,而是自己的美的本性;在那里,人以勇敢的天真质朴和宁静的纯洁无邪来对付错综复杂的关系,他既不必为了维护自己的自由就得伤害别人的自由,也不必为了显示秀美就得抛弃自己的尊严。”
其次,席勒美育在关注德国社会发展问题时,还深刻批判了现代文明对人性的戕害,特别是分工、物化造成的人的知情意的分裂和人性的碎片化与异化,探索通过审美教育恢复人性的完整和谐。在席勒看来,审美作为感性与理性的统一,具有沟通知意完善人性的功能,因此美育能够使人摆脱碎片化和异化,走向人性的和谐。“人同时形成这双重的经验,他同时意识到自己的自由和感觉到自己的存在,他同时感到自己是质料和认识到自己是精神,在这样的情况下,而且绝对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人才会得到对他的人性的完全的直观,而且那个使他得到这种直观的对象,也才会对他成为他那已经实现的规定的一个象征(因为这种规定只有在时间的总体中才能达到),因而也就成为无限事物的一种表现。” 席勒的这一看法对我们当下的社会发展仍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从康德到席勒,都认为审美对人的作用机制是经由审美快感这一中介而发生的,而审美快感则是由审美对象的形式所引发的。但席勒和康德的区别在于,席勒改变了康德仅仅重视审美对象的形式,而把审美对象视为“活的形象”,揭示了美与生活的关联。“感性冲动的对象,用一个普通的概念来表述,就是最广义的生活;这个概念指一切物质存在和一切直接呈现于感官的东西。形式冲动的对象,用一个普通的概念来表述,就是既有本义又有引申义的形象,这个概念包括事物的一切形式特性以及事物对思维力的一切关系。游戏冲动的对象,用一种普通的概括来表示,可以叫作活的形象,这个概念用以表示现象的一切审美特性,总而言之,用以表示在最广的意义上称为美的那种东西。……要成为活的形象,就需要他的形象就是生命,而他的生命就是形象。在我们仅仅思考他的形象时,他的形象是无生命的,仅仅是纯粹的抽象;在我们仅仅感觉他的生命时,他的生命是无形象的,仅仅是纯粹的印象。只有当他的形式在我们的感觉里活着,而他的生命在我们的知性中取得形式时,他才是活的形象;而且不管什么地方,只要我们判断他是美的,情况总是这样。” 由此,席勒使美从主观性存在走向了客观实体性存在,把美与人的生活紧密联系了起来,使得审美的形象性、情感性特点落到了实处。迄今,这都是我们把握美育功能时极为重要的理论基础。
审美与人的生活的紧密联系,直接决定了审美教育的人生向度和人文意义。
美育从“启智”、“辅德”到走向“人生”,是对美育性质认识的深化与回归。这也使得追求人性的健全和人的全面发展,关注美育的情感愉悦本性,肯定美育作用于人的感性和精神力量的整体和谐功能,成为审美教育的主要方向。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大众文化的进一步繁荣,人正常合理的世俗生活欲望被肯定,美育必然要更多关注人性、生命、生活。同时,市场经济、高新科技的发展也是一把双刃剑,虽然带来了巨大的物质财富,大大提升了人的生产能力和物质水平,但市场效益、科技理性的强化反过来又会支配人、控制人,金钱拜物教与迷信高科技造成了人的生命和生活的俗化、异化,这就反过来使审美教育完善人性、丰富人生的意义变得更为迫切和重要。
美育的人生向度在根本上就是以关注人为中心,注重美育与生命完善、生活美化的联系,追求生命的丰富、丰满、多彩、幸福,追求人生的趣味化、情趣化、审美化。应该说,人在世俗中生存是离不了柴、米、油、盐、酱、醋、茶等等的计较、打算的,但若仅仅局限于这种谋生层面的生活,那么与动物的生存在本质上没有差别,是极其庸常无趣的;若是为了名利而不择手段,则更是生命和人生的降格。在当今社会中,激烈的竞争,加大了人的生活压力,增加了生活的偶然性和不确定性,这就使得日常生活的庸常性变得愈加难以忍受,人的自由生命也可能沦落为“活着”!高科技的普遍运用,既增强了生活的便利,也有可能钳制生命的自由与幻想,使人的日常生活也异化为冷冰冰的机械操作。美育的人生向度在根本上尊重生命的自由本性,反思这种种的无趣化、机械化,倡导人生的诗意化、审美化。如何变人生的无趣卑俗为诗意自由?美育的人生向度不仅要求人们培养善于发现美的眼睛,去寻找自然、艺术、生命的美来美化凡俗的人生,更要求人们在根本上把人生与审美统一起来,用趣味化情趣化去塑造升华美丽的人生。二十世纪初,我国现代美学的开拓者梁启超提出“趣味主义”的人生美学主张。他说,要拿趣味做人生观的根基,视“趣味”为“生活的原动力”。“趣味丧掉,生活便成了无意义” 。梁启超的观点得到了朱光潜的响应。朱光潜把“趣味”改造为“情趣”,倡导涵育真善美融通的以美的情感为基石的艺术化的人生。
美育的人生向度重视情感教育的中介作用。美、艺术对人的影响,是离不开感性形象的中介和审美快感的桥梁的。正如康德所指出的,“鉴赏是通过不带任何利害的愉悦或不悦而对一个对象或一个表象方式做出评判的能力。一个这样的愉悦的对象就叫作美” 。感性形象和审美快感构成了审美活动不可或缺的基本特征。由感性形象所引发的审美快感,丰富提升了人的情感经验,使人的情感反应更敏锐、更细腻、更自由。美、艺术对人的情感陶冶和人的情感境界的提升,推动了人的高雅人生趣味的涵养,引领人从世俗的人生中超拔起来,在谋生的卑俗中保持情感的典雅和精神的高贵,这也是人生美育的重要内容。
美育的人生向度把培育审美人格作为核心追求。通过美和艺术陶冶情感,辐射理智和意志,促使人形成健全、成熟的审美人格,构建诗意的人生境界,体现了人生美育的核心向度。诗意人生境界的营构,在根本上是由拥有审美人格的人来实现的。人生美育重视审美者的审美能力比如形式感知能力、想象联想能力、理性领悟能力等的养成,但更重视审美者审美态度、审美胸襟、审美人格的养成。以趣味为中心,而不是以利益为权衡,这种非功利的审美的人生态度真正体现了生命的自由本性和人格的高贵尊严,它也是审美人格养成的基础。
美育的人生向度既是中西美育理论传统的当代传承发展,也是从当下时代特点和现实需求出发而倡导的一种美育实践主张,它着眼于审美对人的情感涵育和人性涵育,倡扬在审美艺术生活的共融互进中促成当代儿童生命的健康全面成长,体现了把美育与生命教育、生活教育紧密相连的实践意向,也体现了把儿童发展和儿童整个生命的健康成长相联系的人文视野。
儿童美育是美育的重要分支,它是适合儿童天性的审美教育活动。与其他的美育活动一样,儿童美育主要也是通过情感的陶冶、感性的解放来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相对于成人美育来说,儿童美育有其共通性,也有其独特性。如聂振斌先生就认为:“形式美被广泛用于教育,而且对于德智体美各个方面都能产生重大作用,尤其对于少年儿童的教育更显得必要。例如,在启蒙教育中的礼仪训练,儿童玩具的制作与使用,手工操作能力的培养,等等,都是形式美及形式美诸法则的实际运用。就是小学生的音乐课、图画课等艺术教育,就其主要方面而言,也是形式美诸法则的训练与应用。所以,形式美对于教育具有的重要作用,用中国一句古语说就是‘美教化’。” 这主要是因为儿童的神经系统发育和认知能力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儿童的人生经验也不丰富,因此让他们接受美和艺术中复杂的精神文化内容有着相应的难度。这就决定了审美对象鲜艳的色彩、动听的声音、诱人的馨香、光滑的外表、简单匀称的结构形式等形式美的内容,更容易吸引儿童的关注。再比如在种种不同的审美形态中,相对于崇高美,儿童美育可以更为偏重优美,这主要是因为儿童的心灵柔弱,对悲剧、崇高那种强烈的情感冲击和理性震撼,尚缺乏足够的情感体验力、认知理解力、精神承受力。我们既需要认识儿童美育和其他美育活动的共通性,又需要特别重视儿童美育和其他美育活动的不同点,这样才能准确有效地发挥儿童美育的最大功效。
美育对儿童发展的作用,中西先哲早已关注。在古希腊,音乐很早就成了重要的教育分支学科。柏拉图曾说:“教育就是要约束和引导青年人走向正确的道理,这就是法律所肯定的而年高德劭的人们的经验所证实为真正正确的道理,为着要使儿童的心灵不要养成习惯,在哀乐方面违反法律,违反服从法律的人们的常径,而是遵守法律,乐老年人所乐的东西,哀老年人所哀的东西,为着达到这个目的,我说,人们才创造出一些真正引人入胜的歌调,其目的就在培养我们所谈的和谐。因为儿童的心灵还不能接受看书的训练,这些歌调就叫做游戏和歌唱,以游戏的方式来演奏。” 柏拉图的教育观念有其时代局限性,他仅仅关注青少年的认知和社会理性能力的发展,倡导理性和谐的人格,并没有全面地认识儿童发展;但他针对儿童认知能力不发达的现实,提出借助儿童喜爱的音乐来培养儿童心灵的和谐,这说明他一定程度上已经把握了音乐美对儿童的“情绪和社会性发展”的基础作用。而且柏拉图还非常清楚,儿童发展的教育干预具有明显的形式性特点。他说:“我认为快感和痛感是儿童的最初的知觉,德行和恶行本来就取快感和痛感的形式让儿童认识到。……我心目中的教育就是把儿童的最初德行本能培养成正当习惯的一种训练,让快感和友爱以及痛感和仇恨都恰当地植根在儿童的心灵里,这时儿童虽然还不懂得这些东西的本质,等到他们的理性发达了,他们会发现这些东西和理性是谐和的。整个心灵的谐和就是德行,但是关于快感和痛感的特殊训练会使人从小到老都能厌恨所应当厌恨的,爱好所应当爱好的,这种训练是可以分开来的,依我看,它配得上称为教育。” 所谓“快感和痛感的特殊训练”,这种在儿童教育中偏重于感、知觉方面的教育无疑与美育、艺术教育有着紧密的联系。柏拉图强调,儿童教育仅仅是道德教育的感、知觉训练,而不是真正的道德、社会理性内容方面的教育,这说明他已经比较准确地把握了儿童美育、艺术教育的形式特点。因此,柏拉图才会说“教育首先是通过阿波罗和诗神们来进行的” ;他在儿童教育问题上,高度推重艺术教育、美育,绝对不是偶然的。
与西方类似,我国古代的哲人们在儿童教育中同样重视艺术教育、美育。孔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孔子认为,人的教育由感兴的诗教始,然后才是强制性的礼仪约束,最后以乐教完成。孔子之后,王阳明对儿童的诗书礼乐教育有了更为深入全面的认识。他说:“大抵童子之情,乐嬉游而惮拘检,如草木之始萌芽,舒畅之则条达,摧挠之则衰痿。今教童子必使其趋向鼓舞,中心喜悦,则其进自不能已。譬之时雨春风,沾被卉木,莫不萌动发越,自然日长月化。若冰霜剥落,则生意萧索,日就枯槁矣。故凡诱之歌诗者,非但发其志意而已,亦所以泄其跳号呼啸于咏歌,宣其幽抑结滞于音节也。导之习礼者,非但肃其威仪而已,亦所以周旋揖让而动荡其血脉,拜起屈伸而固束其筋骸也。讽之读书者,非但开其知觉而已,亦所以沉潜反复而存其心,抑扬讽诵以宣其志也。凡此皆所以顺导其志意,调理其性情,潜消其鄙吝,默化其粗顽。日使之渐于礼义而不苦其难,入于中和而不知其故,是盖先王立教之微意也。” 王阳明清楚地认识到了儿童的天性是“乐嬉游而惮拘检”,因此他强调由歌诗来“诱之”,而这种“诱之”对于儿童的志意、性情具有全面积极的顺导、调理的作用,从而深入了儿童诗乐教育的更为具体的层面。
从古至今,中西文化在儿童发展的教育干预研究中,都已注意到美、艺术作为纯粹情感活动,因与儿童的天性极为接近,而具有的引导、规范儿童发展的突出作用。今天,结合新的时代特点,尊重儿童发展的特殊规律,关注儿童美育、艺术教育的具体特点,探索儿童美育的方法途径,建构儿童美育的人生向度,是我们亟待推进的工作。比如儿童的才艺培养,不管是学习书法还是绘画,学习钢琴还是小提琴,都不是一定要把儿童最终培养成书法家、画家、音乐家,而是要养成他们在生活中善于感知美的心灵,善于发现美的眼睛,善于传达美的技能,让他的人生充满美和艺术的温馨和趣味。
“从孩子涂鸦探索到给涂鸦赋予意义、能够命名,再到可以用形象表达自己的想法,一直到绘画技巧和表达的进一步完善,人的绘画能力的发展基本上都会遵循这个规律。……在孩子涂鸦发展的过程中,任何一种不恰当的干扰,都会给孩子的发展造成巨大的影响。但如果不做任何引导,任孩子自由发展,那孩子又会长期停留在涂鸦的初级阶段,表达能力得不到提升。家长要根据孩子自身能力发展的不同,给予适时的、正确的引导。” 儿童美育所涉及的问题并不是单一的,儿童美育研究需要关注多元因素和多个阶段的关联性。审美知识教育和审美技能教育是基础,在儿童时期教育中就需要打下。但不能认为儿童美育只要达到这个目标就可以了,必须将儿童美育与人一生的发展目标相关联,才能既尊重儿童特性,又能高瞻远瞩。
今天,市场经济的高度繁荣、科技文明的快速发展、物质财富的急剧积累、生活节奏的空前加快、竞争压力的逐渐加大,都对儿童的发展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智育的因素非常重要,情感能力、意志品格也具有了不同于以往的更高要求,如对个体独立性的要求,对人际关系和谐性的要求,对团队合作能力的要求等,实际上,当今时代,对于个体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都更为迫切,这也使得儿童美育成为更具时代意义的现实课题。
今天,高科技的飞速发展,电子美学的问世,计算机技术、动画制作技术、虚拟现实技术等电子技术的新发展,为儿童的视听审美提供了新的方式、媒介和内容。如3D儿童动漫、计算机绘画、电子文学小报、多媒体视频节目制作等,为儿童的审美和艺术实践提供了丰富的可能和渠道,甚至提供了某种意义上更真切、更强烈的体验。另一方面,儿童也可能足不出户,沉醉于电视、手机、计算机的声光电世界中,沉迷和上瘾,这必须引起教育工作者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