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计质量
学术界认为审计质量是审计师发现并报告重大错报的联合概率,认为审计质量取决于审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Deangelo,1981)。Defond和Zhang(2014)认为,审计质量是由财务报告系统和公司内在特征共同决定的,是审计师对反映公司经济活动的财务报告的重要保证。这些定义反映了审计质量是审计活动中审计师胜任能力、努力程度和独立性的共同反映(Bell et al.,2015)。胜任能力的缺乏会让审计师无法解决审计中遇到的关键问题,而丧失独立性的审计师也无法修正、识别客户真实的财务报告状况。审计师缺乏胜任能力和丧失独立性会带来低劣的审计质量,增加审计意见购买活动的发生概率。目前主要是从审计投入和审计产出两个方面来测度审计质量。审计投入包括审计师行业专长、审计费用、审计工时和事务所规模。审计产出包括财务重述、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和小额微利及资产回报率阈值。最新研究表明,学术界和实务界共同认可的审计质量代理变量包括财务重述、盈余阈值和审计费用三项(Daniel,2018)。
因为内部控制审计数据的获得受到限制,目前关于内部控制审计质量的研究较少,研究方法也延续了研究财务报告审计质量采用的方法,在内控审计质量代理变量的选择上采用财务重述、盈余质量等与财务报告质量相同的代理变量。Bhaskar(2019)通过比较可能的内控缺陷和实际披露缺陷的差异来对内控审计质量进行测度,表明在中小公司中整合审计和仅进行财报审计的公司在审计质量上并没有显著差异,且认为整合审计的信息集成问题会带来效率损失从而损害中小公司的审计质量。内控审计从内容到方法都与财报审计有很大区别,因此如何有效评价内控审计质量是学术界和实务界亟待解决的问题。
(2)行业监管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行业自律组织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负责对社会审计进行监管,同时国会和政府也重视对审计机关的监督和核查职能。审计署负责对社会审计机构的专项核查。SEC也负责对PCAOB的监管。
我国自1980年恢复注册会计师制度以来,经过40多年的发展,社会审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同时也存在着社会审计执业行为不够规范、审计质量参差不齐等现象。早期发生的“银广夏”“蓝田股份”严重影响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公信力,损伤了市场投资者的信心。近年来,中国资本市场出现的“四川长虹”“万福生科”“康美药业”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件也揭示出长期以来中国上市公司审计质量低劣的事实并没有被彻底改变。因此,行业监管在“法律不完备”理论条件下提升社会审计质量,有效利用社会审计的作用至关重要。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简称《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对社会审计机构指导、监督、管理职能。2006年,《审计法》修订后进一步对社会审计核查职能进行明确。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加大了监管层对市场中介机构的处罚权和处罚金额。
(1)影响因素与市场反应
研究发现,在不断变化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客户的动态经济利益权衡将会导致审计师—客户契约关系的重新组合(Johnson and Lys,1990;Beattie and Fearnley,1995)。当客户感觉审计费用较高时可能会变更审计师(Haskins and Williams,1990;Johnson and Lys,1990;Woo and Koh,2001;Kallunki et al.,2007)。同时,审计费用在首次签约后会逐年增长,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可能会通过给予首次审计费用折扣的方式促使客户进行审计师变更(Kanodia and Mukherhi,1994)。当审计费用的节约超过变更成本时客户会考虑变更审计师(Kallunki et al.,2007)。原有审计师—客户关系可能因为客户特定审计需求的改变而产生“误匹配”(Shu,2000)。然而审计市场的初始低价竞争可能引发投资者和监管者对审计质量的担心(DeAngelo,1980a;Dye,1991),同时法律环境会导致高的变更成本(Kallunki et al.,2007)。
Beattie和Fearnley(1995)认为公司的审计师变更行为主要是为了获取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当公司代理成本显著增长时,客户会选择更高级别的审计师(Woo and Koh,2001)。Abbott和Parker(2000)研究发现,随着审计委员会效率的提高,客户更倾向于雇用新的行业专家审计师。新的融资需求、客户成长、规模和国际化经营都与变更为更高质量的审计师的可能性相关(Chaney et al.,2004)。同时,客户可能出于管理协同的需求变更审计师,特别是在公司发生并购和母子公司的审计师选择中(Branson and Breesch,2004)。DeAngelo(1982)指出当客户的业务活动受到审计工作的严重影响时,客户主动辞退审计师的情况也是有可能发生的。
大量研究表明,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更为糟糕的客户更倾向于变更审计师(Weiss and Kalbers,2008;Hudaib and Cooke,2005)。Lennox(2000)发现客户会相信变更后得到有利的审计意见。早期研究指出,客户在收到非标审计意见后更倾向于变更审计师(Chow and Rice,1982;Krishnan and Stephens,1995;Krishnan et al.,1996),后续研究发现,客户在收到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后更可能变更审计师(Carcello and Neal,2003;Ettredge et al.,2007;Carey et al.2008)。在美国SOX法案实施后,研究发现客户在收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未遵守法律法规的审计报告后一样会变更审计师(Ettredge et al.,2007;Krishnan and Visvanathan,2007),因为对会计实务和规则的理解不同和审计师的谨慎性会导致审计师变更。
Lu(2006)认为,自愿性审计师变更向资本市场的参与者传递了一个负面的信号,该信号在导致不利市场反应的同时也将削弱客户的审计意见购买行为效果。Teoh(1992)的模型分析表明市场对审计师变更的反应取决于多重因素,如果在接到标准意见后仍变更审计师,那么市场的负面反应将更为强烈。经验结果也证实了上述理论预期。Weiss和Kalbers(2008)考察了自愿性审计师变更后的非正常回报,发现在短时间窗口期内市场经历了负向反应。Well和Louder(1997)、Shu(2000)发现随着诉讼风险的增加,股票价格下跌幅度增大,审计师辞聘的市场消极反应愈加强烈。然而,Beneish等(2005)研究发现,审计师辞聘并且披露了分歧等事项的客户才会经历消极的市场反应。Kim和Park(2006)研究发现变更审计师的客户较大幅度地降低了发行价格。此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通过强制要求公司解释变更理由试图让市场来对变更事件进行评价,但市场对披露了分歧等事件的变更行为反应并不强烈。Calderron等(2007)认为审计师变更披露不能反映公司变更行为的真实原因。Whisenant(2003)研究发现客户披露了审计师关于内部控制缺陷以及重大财务报告可靠性问题等事项时,市场反应为负。
Schloetzer(2006)发现报告滞后的客户更倾向于解聘“四大”会计师事务所。Lazer等(2004)发现,与变更公司相比,变更审计师的客户更可能进行季报重述。Knechel等(2007)发现当继任审计师为行业专家时,市场反应为正,反之为负。Romanus等(2008)进一步解释,当变更后审计师为行业专家时会与报告重述有正相关关系。此外,还有研究发现前任审计师的任期越长,继任审计师要求的审计费用越高(Knechel et al.,2007)。Shu(2000)发现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师更可能接受辞聘具有高诉讼风险的客户。在审计师变更与管理层离职方面,Menon和William(2008)认为,管理层需要与审计师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审计师变更会增加财务报告的不确定性,董事会有动机在辞聘审计师后变更公司高层经理。审计师与客户关系总体上是保持“沉默”和不透明的,审计费用本身就已经创造了潜在的利益冲突(Ball,2009)。
(2)审计师与客户关系自然固化
审计师与客户关系的自然固化倾向十分普遍(DeAngelo,1981b;Francis,2011)。初始审计业务的启动成本来自确认公司账户、变更交易成本(Arens and Loebbecke,1976)。审计师变更的交易成本会强化在位审计师的优势,交易成本还可能包括变更引起的市场疑虑、对变更的披露要求等(DeAngelo,1981b)。此外,公司可能出于商业活动保密性的考虑,通常情况下不愿意变更现任审计师(陈汉文,2012)。现任审计师对潜在竞争者拥有比较优势,并且期望在未来收取超过可变成本的审计费用来获得审计准租金,同时现任审计师对于客户构成了一项专用性资产,因此双方都有强烈动机维系已经建立的关系(DeAngelo,1981b;DeAngelo,1981a)。Dye(1991)指出审计师和客户在双边垄断中的谈判地位并不对等。如果客户面临的初始成本和交易成本一定,则审计师的谈判能力取决于审计公司总的准租金规模(Watts and Zimmerman,1981;DeAngelo,1981a;Chan and Wu,2011)。同时,现任优势下的非审计服务供给也会有助于审计师提升客户公司的经济效率(Ball,2009)。美国SEC前主席Levitt(2000)和Dopuch等(2001)质疑审计已被当成审计师谋取更有利可图的其他业务的途径。
Menon和Williams(1999)研究发现审计师和客户的稳定性会受到审计师行业专长提高的影响。Hills(2002)认为审计师与客户是稳定的关系,较长的审计任期可以提高审计质量。Myers等(2003)采用应计质量作为指标,研究发现审计任期越长,审计质量越高。Geiger和Raghunandan(2002)及Carcello和Nagy(2004)提供证据表明在欺诈、破产背景下长审计任期有助于改进审计质量。Cenker和Nagy(2008)研究了审计师行业专业化在审计师辞职决策中的作用,发现当行业专家高于当地平均水平或国家平均水平时,审计师与客户的关系会保持稳定。同时,Choi等(2004)比较了不同行业责任风险对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市场份额的影响,研究发现在诉讼风险较高的行业,“四大”的市场份额增速显著低于风险较低的行业。
(1)国外文献综述
上市公司作为被审计单位是审计意见购买的需求方,通常出于改善审计意见的动机进行审计意见购买行为(Chow and Rice,1982;Fisher,1991;Krishnan and Stephen,1995)。Smith(1986)统计发现收到非标审计意见后变更审计师的样本中仅有4%的样本是因为变更前后审计师意见不一致。Krishnan、Stephens(1995)和Krishna等(1996)发现继任审计师并不一定会出具有利的审计意见。Lennox(2000)发现收到不利审计意见的公司审计师变更频率更高,指出客户审计意见改善不能以变更前后作为比较基准。Lennox(2000)指出,如果客户判断变更能够实现审计意见改善的概率高于不变更的情况,则客户可能会通过变更审计师来实现审计意见购买。Archambeault和DeZoort(2001)研究发现,有效的审计委员会可以显著降低可疑审计师变更。Carcello和Neal(2003)考察了收到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客户,发现审计委员会中关联董事比例越高,董事持股比例越大,公司在收到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后越可能变更审计师。Chan等(2006)发现在中国上市公司中,收到非标审计意见后客户倾向于从非地方审计师变更为地方审计师,而继任审计师更可能签发有利审计意见。Chen等(2009)发现在中国上市公司中,若客户公司跟随签字会计师同时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则客户更有机会获得有利的审计意见。Chen(2015)研究发现中国上市公司存在变更合伙人方式的审计意见购买行为。Newton(2016)发现美国内控审计市场存在审计意见购买行为。
21世纪初,一系列重大财务舞弊和欺诈案的爆发表明审计市场可能系统性地处于危机之中(Coates,2007),然而无论审计师独立性是否确实系统性地被严重损害(Francis,2011)以及市场是否确实失灵(Ball,2009)均缺乏有效的经验证据。导致市场失灵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Hart,2009),但与审计师独立性受损最相关的可能还是来自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加剧;并且在股权分散的情况下,依靠法律诉讼很难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Coates,2007;Hart,2009)。因此,审计师独立性和市场失灵问题为强化管制及执行机制提供了依据(Ball,2009)。关于披露管制的讨论很早就已经出现(DeAngle,1981b;Dye,1991),旨在通过披露包含审计师变更、审计费用和其他业务费用等信息而向市场传递更多的审计师客户关系信息。于是,为了削弱管理层对审计师聘任实施的影响(Levitt,1998;BRC,1999;SEC,2003),美国SOX法案将管制直接深入到了公司内部的治理层面,要求审计委员必须由独立董事构成并负责任命监督审计师的工作。审计意见购买行为必然会降低财报审计质量(Wallace,2006)。
(2)国内文献综述
李爽和吴溪(2001)发现,审计师变更的信息披露存在实质性内容缺乏、披露时间滞后等问题。耿建新和杨鹤(2001)研究发现,收到非标审议意见的公司往往是选择异地事务所的公司。李东平等(2001)发现,上一年出具非标意见是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根本原因。李爽和吴溪(2002)运用修正的Lennox(2000)模型对审计师变更样本进行检验,结果证明具有审计意见购买动机的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审计师变更实现意见购买。陆正飞和童盼(2003)研究了监管政策对审计意见和审计师变更的影响,同样运用Lennox(2000)模型研究发现审计师变更与上年审计意见存在显著相关关系,其结果支持在2001年具有意见购买动机的公司能够成功实现意见购买,但证据较微弱。
吴联生和谭力(2005)的研究表明,上期审计意见和对改善审计意见的预期是公司变更审计师的依据。黄崑和张立民(2010)发现,前任非标审计意见同审计师变更的正相关关系更加紧密,且由大规模会计师事务所向小规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频次显著上升。此外,委托代理问题下的经济利益驱动(刘峰等,2002)、公司治理结构缺陷(叶雪芳,2001)则是被审计单位参与审计意见购买的主要原因(王善平,2006)。
国内对于审计意见购买的研究基本延续了国外的研究方法和思路,主要从审计费用和审计意见两个角度进行。陈杰平等(2005)以2000—2002年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发现在不发生审计师变更时,异常审计费用的提高与不利审计意见的改善显著正相关。唐跃军(2007)研究发现,异常审计费用增加降低了改善不利审计意见的可能性,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设立增加了改善不利审计意见的可能性。管亚梅(2010)指出,治理审计意见购买需要建立完备合理、公平竞争的市场竞争法律体系,并强化政府监管体系。
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舞弊及财务造假事件频发,关于审计意见购买的研究文献逐渐增多。翟胜宝等(2016)的研究结果表明,当被更多的分析师跟踪时,企业有更强的动机通过审计意见购买行为获得更好的审计意见。陈宋生和曹圆圆(2018)基于博弈模型的研究,发现股权激励计划发布前一年,审计师会收取客户为购买审计意见而支付的异常审计费用。张俊民和宋捷(2019)发现,媒体在抑制我国资本市场审计意见购买机会主义行为中发挥了重要的信息效应与治理效应。曹丰和李珂(2019)研究发现,控股股东进行了股权质押的上市公司更多地进行了审计意见购买。随着内部控制审计的深入实施,内控审计意见购买行为被不断发现(张子健,2018;耀友福,2018;仉立文、张立民,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