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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中国碳排放总量与强度测度及时空演化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碳排放问题备受全球各国关注。而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二氧化碳排放量也伴随着能源的使用快速增长,从1980年到2001年,二氧化碳排放速度按每年5.2%增长。2001年以后增长趋势更加明显,比例急剧上升。按照2009年国际能源署最新公布的数据,中国2007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为60.71亿吨,占到了世界总排放量的22.70%,已经超过美国,成为碳排放第一大国。2009年,中国以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在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前夕,向世界作出承诺:到2020年我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

碳减排政策的实施目标分为两类:一类是碳减排目标总量约束,即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另一类是碳减排目标强度约束(张有国、郑玉歆,2013),即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碳强度(carbon intensity)是指每单位GDP排放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欧美一些发达国家主要实施以总排放量为约束条件的碳减排政策,通过碳税、碳排放交易等市场化措施来达到减少碳排放总量的目的。以中国和印度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主要以单位GDP碳排放即碳强度作为约束条件实施碳减排政策,通过对碳排放行业实施行政干预措施来实现碳强度目标。在市场化程度高的发达国家,总约束减排目标通常是通过市场化措施来实现的;而在市场化程度低的发展中国家,约束减排强度目标主要是通过政府行政干预措施来实现的。在碳强度降低目标的约束下,政府通过行政控制措施主动降低碳强度值(Fischer and Springborn,2011;赫尔佐格等,2006)。基于碳强度约束的政府行政减排措施不一定能达到绝对减少碳排放的目标,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这是一种承担减排义务的方式,符合发展中国家的实际经济发展。目前,中国还没有完全建立以市场为基础的碳交易或碳排放税减排机制,因此中国政府一般采取行政干预措施来实现减排任务以满足国际社会减排目标。

为了实现碳减排的国际承诺,中国将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五年规划,并将全国目标向地区分解落实并实施考核,通过采取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节能提高能效、推进碳市场建设、增加森林碳汇等一系列措施,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9年底,中国碳强度较2005年降低约48.1%,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5.3%,中国对外承诺的碳减排目标2020年提前完成。

本节将在绿色发展视角下测度我国31个省份2000—2018年碳排放水平与碳强度,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分析碳排放总量与碳强度的时空动态演变趋势,并基于LMDI模型对我国碳排放增长的驱动因素进行分解,进而有针对性地根据影响我国碳排放与碳强度的因素提出碳减排的政策性建议。

本章从国家级、区域级及省市级三个层面分别探讨了我国碳排放总量与碳强度的时空演变及驱动因素。 Ic+dLa3a8YbUjyX4XRxPouQOkf+qZujTC1butPA0nI0fni92+tRtOGHwkhFn+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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