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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生产关系产生的历史前提和研究出发点的论述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尤其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生产关系及其结构产生的历史前提和出发点的研究,与他们世界观的转变和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确立是分不开的。

大家知道,马克思在《莱茵报》工作期间,就“林木盗窃法”和“摩塞尔农民问题”与普鲁士官方发生了论战。论战的每一步甚至每一个问题,都涉及德国社会各个阶级、各个阶层之间的物质利益问题,而每当涉及这些问题时,马克思总感到自己知识之贫乏而难以服人。正是对“林木盗窃法”的研究和对摩塞尔河谷地区农民生活状况的考察,促使他从对纯粹政治问题的研究转到对经济问题的研究上来。

马克思对经济问题的研究,是从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开始的。 他写的第一部著作就是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性分析,并从中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十八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称之为‘市民社会’”。 继而,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又借助于异化劳动理论,对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资本与雇佣劳动的经济利益关系和阶级对立问题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并指出,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产品的力量和数量越大,他就越穷。工人创造的商品越多,他就越变成廉价的商品。物的世界的增殖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 “劳动所生产的对象,即劳动的产品,作为一种异己的存在,作为不依赖于生产者的力量,同劳动相对立”。 “工人生产的对象越多,他能够占有的对象就越少,而且越来越受他的产品即资本的统治”。 还指出,工人的异化,不仅表现在工人同劳动产品的关系上,而且也表现在工人同生产行为本身的关系上,“劳动对工人说来是外在的东西,也就是说,不属于他的本质的东西”;在这种劳动中,“工人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受摧残”; “他的劳动不是自愿的劳动,而是被迫的强制劳动”,“这种劳动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别人的;劳动不属于他;他在劳动中也不属于他自己,而是属于别人”。 他最后得出结论:“通过异化的、外化的劳动,工人生产出一个跟劳动格格不入的、站在劳动之外的人同这个劳动的关系。工人同劳动的关系,生产出资本家(或者不管人们给雇主起什么别的名字)同这个劳动的关系。从而,私有财产是外化劳动即工人同自然界和自身的外在关系的产物、结果和必然后果。” 马克思还通过对异化劳动的产生以及它同私有财产的关系的分析,提出消灭异化劳动、结束人的相互异化,必须废除私有财产,而要“消灭现实的私有财产,则必须有现实的共产主义行动”的思路。 这说明,马克思的思想及其对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的异化劳动所引起的劳动者与有产者或工人与其雇主即资本家的关系的分析,已经接近于自己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即生产关系的分析。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对物质利益关系研究的逐步深入,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与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两部著作的问世,不仅实现了他们世界观的彻底转变,而且也创立了科学的唯物主义历史观,直接提出了研究人类社会经济关系即生产关系结构的必要性问题。

关于生产关系产生的历史前提,他和恩格斯指出:“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并不是任意想出的,它们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想象中才能加以抛开的现实的前提。” “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 “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社会结构和国家经常是从一定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得出结论:“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能动地表现自己的。” 这就是说,生产关系产生的历史前提,不是别的,只能是从事物质生产的、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发生一定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的个人。

在明确生产关系产生的历史前提之后,马克思和恩格斯又确立了研究生产关系的出发点和方法论原则。关于研究的出发点,他们指出:“德国哲学从天上降到地上;和它相反,这里我们是从地上升到天上,就是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想象的、所设想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只存在于口头上所说的、思考出来的、想象出来的、设想出来的人出发。”“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 依据研究生产关系的出发点,他们又引出研究这一问题的方法论原则。他们指出:“前一种观察方法从意识出发,把意识看作是有生命的个人。符合实际生活的第二种观察方法则是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本身出发,把意识仅仅看作是他们的意识。” 这样,马克思和恩格斯不仅在研究的出发点上设定了研究生产关系的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方向和路线图,而且在方法论上,也同唯心主义历史观划清了界限。

在确立了研究生产关系的出发点和方法论原则之后,马克思和恩格斯便开始对生产关系产生的历史前提进行分析。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们指出:“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同时这也是人们仅仅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都要进行的(现在也和几千年前一样)一种历史活动,即一切历史的一种基本条件”。 “不管生产过程的社会形式怎样,它必须是连续不断的,或者说,必须周而复始地经过同样一些阶段。一个社会不能停止消费,同样,它也不能停止生产”。 因此,“物质生产的发展”,是“整个社会生活以及整个现实历史的物质基础”。

然而,在物质生产过程中,人们“不仅仅同自然界发生关系。他们如果不以一定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便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关系,才会有生产”。 这就是说,在物质生产过程中,以人为主体的各种社会联系和关系是二重的:一是人与各种自然要素(例如与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即生产资料)的关系,二是人们因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而发生的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其中,人们与各种自然要素的关系体现的是“人们对于那些用来生产物质资料的自然对象和力量的关系”。 我们通常把“人们对于那些用来生产物质资料的自然对象和力量的关系”所形成的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从自然界获取自己所需要的物质资料的力量,称作生产力、“物质生产力”或社会生产力。 而人们在物质生产中因共同活动或互相交换其活动所发生的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体现在一定的社会组织形式之中。这种社会联系或社会结合的方式,即生产的一种社会化的组织形式,便是人们常说的生产方式。但是,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尤其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具有二重性。“一方面,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表现为劳动过程转化为社会劳动过程的历史必然性,另一方面,劳动过程的这种社会形式表现为资本通过提高劳动过程的生产力来更有利地剥削劳动过程的一种方法”。 也就是说,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不仅表现在现象形式上,表现为人们在社会生产过程中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而相互结合的方式,表现为“生产的社会化组织”形式,而且在这种生产方式即“生产的社会化组织”中也包含人们在社会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物质利益关系、经济关系,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生产关系”。在这里,马克思揭示了人类社会生产关系产生的历史前提,即物质资料的生产过程。

然而,在物质资料的生产过程中,人类社会的生产关系也不是孤立存在的。接着,马克思又从物质资料的生产过程出发,从总体上分析了社会生产过程中的各种要素即生产力、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内在联系。在《哲学的贫困》中,他说:“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保证自己生活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 在1873年出版的《资本论》法文版第一卷,马克思对生产力、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内在联系作了进一步的论述。他说: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一定的生产方式以及从这种生产方式中产生的社会关系”。 这说明,生产方式要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合,而生产关系则由生产方式而产生。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人类社会生产关系产生的历史前提和研究的出发点的论述,不仅确切而清晰地向我们展示了人类社会生产关系产生的逻辑和历史的起点、基本路径以及各种相关因素的内在联系,而且也为我们进一步研究人类社会生产关系结构问题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基础、历史观前提和方法论原则。同时,还为我们关于生产关系结构问题的研究提供了科学而正确的思想路线和必要条件。 2PSB+9QjFcWy7FrOMlxwyIgG8rF8A+bbxuwzVWT55m2/Cq/3X3PnSuytyDTbB/X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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