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是服务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是我国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是推动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的关键环节。在服务全球化时代,服务贸易在开放型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显著提升,已经成为影响国际分工和贸易利益分配的关键因素。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不仅与我国进入服务经济时代的发展阶段相适应,与资源要素禀赋相匹配,也是推动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迫切要求,对于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就业及促进国际收支平衡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十四五”时期,我国贸易环境将面临更大挑战,逆全球化思潮,导致保护主义加剧;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导致货物贸易“降顺差”面临更大压力;国内经济增长与成本、能源、资源、环境的矛盾加剧,导致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转移。这些都要求我们把发展服务贸易放在更重要的战略位置,切切实实地促进我国外贸增长的动力变革、效率变革和质量变革。
“十三五”以来,我国通过不断深化服务贸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政策促进体系,发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示范作用,特别是通过持续促进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等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使服务贸易实现稳步增长,结构持续优化,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化经营水平明显提升,对外贸易转型升级和服务业国际化发展的带动作用更加突出,在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就业中发挥了重要促进作用。但总体来看,服务贸易仍是外贸的短板和弱项。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服务贸易存在“三低一大”的特点:“三低”即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比重低、数字化水平低、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比重低,“一大”即逆差大。究其原因,服务贸易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突出,服务业开放不足仍是主要制约因素。
2016—2018年,我国服务贸易年均增速9.4%,高于同期全球7.3%的增长水平。其中,出口和进口平均增速分别为12.8%和7.8%,出口增速明显高于进口增速,是竞争力增强的重要表现。2018年服务贸易占外贸总额的比重是14.6%,较“十二五”末提高4个百分点。2019年,我国服务贸易额为7850亿美元,同比下降1.4%,较2015年增长20.0%。其中,出口额为2836亿美元,同比增长4.5%;进口额为5014亿美元,同比下降4.5%(见图1-1)。
我国已经成为推动全球服务贸易增长的重要动力。截至2019年,我国服务贸易规模连续6年保持世界第二位,是世界服务贸易第二大进口国和第五大出口国,服务贸易占全球比重由2011年的5.2%上升至2018年的7.0%(见图1-2),其中出口占比4.6%,进口占比9.4%。2011—2018年我国服务贸易年均增速8.4%,高于全球平均水平4.2个百分点。
图1-1 2011—2019年我国服务贸易发展情况
图1-2 2018年全球服务贸易占比
资料来源:商务部。
旅行、运输、建筑三大传统领域在我国服务贸易中一直占主导地位。“十三五”期间占比有所下降。2019年,上述三大领域服务贸易额为4738.1亿美元,占比60.4%(见表1-1),同比下降3.4个百分点。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创新驱动战略的深入推进,制造业与服务业的加速融合及信息技术竞争力的不断提升,有力带动了保险、金融、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等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加速发展。2019年,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额为2722亿美元,同比增长6.2%,占服务贸易比重达34.7%,较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
表1-1 2019年我国服务分项进出口情况
资料来源:商务部。
我国连续多年为全球第二大接包国,占全球离岸服务外包总量的33%左右。“十三五”以来,服务外包产业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对服务贸易增长的贡献明显提升。2019年,我国承接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为968.9亿美元(见图1-3),占服务贸易比重12.3%,较2015年提高2.4个百分点,占服务出口比重34.2%。其中,作为本时期服务外包主要业务的生产性服务出口,成为推动服务贸易发展的新引擎和新动能。随着企业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的不断提升,服务外包呈现向价值链高端攀升的趋势。研发设计、数据分析和挖掘、整体解决方案、系统设计服务等高附加值业务出口规模扩大。2019年,我国企业承接离岸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和知识流程外包(KTO)执行额分别为426.8亿美元、175.5亿美元和366.6亿美元,占比分别为44.1%、18.1%和37.8%。其中,工程技术服务、检验检测、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服务、工业设计等领域分别增长10.7%、17.5%、13.0%和12.8%。
图1-3 2011—2019年我国承接服务外包和离岸外包情况
资料来源:商务部。
2018年,我国文化服务进出口总额为346.3亿美元(见图1-4),同比增长17.8%,占文化贸易总额的25.3%。其中,文化服务出口比上年提升22.1个百分点。处于核心层的文化和娱乐服务费、著作权等研发成果使用费、视听及相关产品许可费三项服务出口增长21.4%,高出整体增速3.2个百分点,占比25.7%。
图1-4 2018年我国文化贸易情况
资料来源:商务部。
技术贸易在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推动产业升级、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与全球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技术贸易联系,发达国家仍是主要贸易伙伴国。2018年,技术贸易额为614.5亿美元,同比增长10.3%。其中,技术出口额为283.1亿美元,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和专利技术四类出口方式占比87.3%;技术出口的行业主要是计算机服务、软件、研发、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和专业技术服务,占比62.1%。技术进口额为331.4亿美元,其中技术费占比97%,制造业占技术进口额的85.3%,专有技术、专利技术和成套设备、关键设备和生产线四种进口方式合计占比82.9%。
近年来,我国数字贸易呈现快速增长、领域广泛和国际化等积极的发展态势。跨境电商规模居世界前列,2019年跨境电商零售额同比增长38.3%。社交媒体和搜索引擎加速拓展海外市场。据统计 [1] ,2019年全球社交媒体前八位中,我国占3席,分别是微信、QQ、Qzone,抖音海外版(Tik Tok)排在社交应用类App下载量第三位 ,百度作为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积极推进国际化进程。云服务成为新增长点,2018年我国与云计算相关的运营服务收入同比增长21.4%,在信息技术服务中占30% 。我国公共云服务商规模和实力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拥有阿里云、百度云、腾讯云等全球领先的公共云提供商。数字内容服务出口迅速扩大,2011—2018年自主研发的网络游戏海外市场销售收入从3.6亿美元增至95.9亿美元,8年增长27倍。跨境电子支付大幅增长,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互联网支付总额近3200亿元,同比增长70.9%。据《2019年中国移动支付行业分析报告》分析,预计今后数年跨境支付的规模将保持年50%以上增速 。微信跨境支付应用已覆盖49个国家和地区,2018年跨境支付月均交易金额同比增长400%。卫星导航定位与位置服务快速发展,2018年我国北斗卫星定位导航系统开始提供全球服务,对卫星导航定位和位置服务产业的核心产值贡献率达80%。目前,我国企业的卫星导航定位产品和服务已遍布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应用于“一带一路”沿线30多个国家和地区。
我国已经与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服务贸易往来。2018年,服务出口额排名前十的国家和地区占服务出口总额的67.5%,较2015年下降7.1个百分点 ;进口额排名前十的国家和地区占服务进口总额的73.3%(见表1-2)。2018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服务贸易额为1217亿美元,占比15.4%。沿线国家数字鸿沟巨大,为我国信息技术服务出口提供了新市场。2012—2018年我国对沿线国家和地区软件出口执行金额由26.9亿美元增至69.7亿美元。目前,我国已经签订了《中国—中东欧国家服务贸易合作倡议》《金砖国家服务贸易合作路线图》,并同14个国家建立了服务贸易双边合作机制。
表1-2 2018年我国服务贸易全球市场结构 单位:亿美元
资料来源:商务部服贸司。
我国已经形成以服务业为主导的外商投资结构。2018年,实际利用外资额为1349.7亿美元,其中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额为918.5亿美元,占比68.1%。2019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额为1381亿美元,其中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1001亿美元,占比72%。2016年至2019年7月,我国服务业利用外资3261.6亿美元,占同期利用外资总额的69.3%;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27090家,占同期外资企业设立数的85.8%。其中,房地产,租赁和商业服务,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批发和零售,金融及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等六大行业,占服务业实际吸收外资额和新设外资企业数均达87%(见表1-3)。2016—2018年信息技术服务业在高技术服务业利用外资中占比保持在60%~80%,占绝对优势。2019年1—8月,高技术服务业利用外资同比增长53%,占比17.5%。
表1-3 2016年至2019年7月我国主要行业累计实际利用外资情况
续表
资料来源:商务部外资司。
2018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额1430.4亿美元,流向服务业1084.2亿美元,占比75.8%。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批发与零售、金融三大领域合计847.3亿美元,占比78.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比分别为5.2%和4.8%(见表1-4、图1-5)。生产性服务业投资占主体地位,反映出我国对外投资正在由资源获取型向构建全球供应链和价值链体系转变,说明服务贸易取得积极进展。
表1-4 2011—2018年我国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情况 单位:万美元
续表
资料来源:商务部。
图1-5 2018年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占比
资料来源:商务部。
我国不断完善服务贸易政策促进体系,营造有利于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制度环境。一是优化政策框架。2019年完成了《服务出口重点领域指导目录》 《鼓励进口服务目录》 《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 等文件修订工作。二是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积极推进专利法、商标法修改,大幅提高违法成本 。同时,推动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TO等国际组织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合作。三是推动自然人流动便利化。2019年8月1日颁布实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件便利化改革方案》,大幅降低外国人居留门槛。四是放宽金融领域外资市场准入限制。2018年4月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放宽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人身险公司外资股比上限至51%,放宽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2019年5月,银保监会推出12条开放措施,取消外国金融机构来华设立或参股相关金融机构的总资产、经营年限等要求,放宽外资金融机构业务经营范围等。五是加大减税降费力度,降低企业成本。目前,已经对12种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政策。试点示范区是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主要载体,我国通过设立18个自贸试验区、17个服务贸易创新试点、31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105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13个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及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等,扎实推进服务贸易发展。2018年,17个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服务贸易额39870.1亿元,占比76.7%,高于全国增速5.1个百分点;31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承接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748.7亿美元,占全国比重的87.7%。
一是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发展不平衡,货物贸易比重明显高于服务贸易。我国服务贸易在对外贸易中占比一直低于世界平均水平。2018年,我国服务贸易占外贸总额比重为14.6%,低于22.3%的世界平均水平;而货物贸易占外贸总额比重为85.4%,高于77.7%的世界平均水平。二是服务进出口不平衡,出口竞争力弱。2018年,我国服务贸易逆差额曾达2582亿美元,居世界首位,占全球服务贸易逆差的41%。三是区域发展不平衡,中西部地区发展严重不足。2018年,东部地区占全国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为86.6%,中西部地区仅占13.4%。全国服务贸易排名前十的省份中,东部沿海有8个,服务进出口合计6690.7亿美元,占全国的比重为84.5%。四是国际市场结构不平衡,集中度较高。2018年,我国服务出口和进口前5位的国家和地区分别占比53.1%和54%。
从全球服务贸易结构看,知识产权使用费、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娱乐、养老、保险、金融、技术服务、其他商务服务等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占比50%以上,美国、英国达60%以上,远远高于我国34.7%的水平。2019年,我国支付知识产权使用费为343.8亿美元,反映出在高技术和关键领域对国外依赖性较强。旅行、交通运输两大传统领域长期呈现大规模逆差,其中旅行是我国服务贸易第一大领域,2019年逆差额为2165.9亿美元,占同期服务贸易逆差额的99.4%。
一是数字技术对服务贸易的支撑力和融合性不够。我国可数字化服务贸易占比仅为32.3% 。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数据,2018年我国数字交付的服务出口额占比49.3%,低于世界50.2%的平均水平,更低于德、印、日、美等国58%、64.6%、55.2%、56.3%的水平。二是货物贸易对服务贸易的带动性不够。据专家测算 ,我国货物进出口达4万多亿美元,仅与货物贸易相配套的物流、金融、保险三项服务每年就可产生2000亿美元的服务贸易额,但上述三项服务出口总额目前仅为500多亿美元。三是服务业对制造业境外投资的支持作用不够,也影响了服务业“走出去”。例如,许多制造企业在境外投资中缺乏技术、法律、金融、物流、营销等生产性服务的跟进,尤其是在“一带一路”产能合作中,境外企业由于缺乏国内金融服务而造成融资困难。
我国服务贸易的技术、品牌等核心竞争力有待提升。由于多数企业面临人力成本持续上涨、整体盈利能力下降等压力,研发经费投入不足,影响了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数字化能力建设是服务贸易企业面临的主要挑战。2018年,埃森哲发布的《中国企业数字转型指数》报告显示,我国企业在数字化转型进程中仅有7%突破业务转型困境。
一国服务贸易发展程度与其经济、产业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美国是世界第一大经济体,人均GDP超过6万美元,服务业占GDP比重达80%,服务贸易发展条件得天独厚。欧盟各国虽与美国存在一定差距,但作为一个整体,是全球最大的服务贸易集团。印度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服务业占比与我国基本持平,服务贸易具有一定国际竞争优势。与他国的比较便于我们找出差距,找准定位,提出思路。
从服务贸易总体规模来看,欧盟和美国具有明显优势,印度服务贸易基础薄弱但增速迅猛。2018年,欧盟服务进出口额达47227亿美元,同比增长8.6%,占世界服务进出口总额的41.3%,占其外贸总额比重为26.7%。其中,服务出口额25448.3亿美元,增长8.4%,占世界服务出口总额的43.5%;服务进口额21778.7亿美元,增长8.9%,占世界服务进口总额的38.9%。从具体国别来看,德、英、法是欧盟最发达的国家,2018年三国服务贸易总额分别为7083.7亿美元、6182.5亿美元和5430.4亿美元。若按单个国别计算,美国是全球服务贸易第一大国。2018年,美国服务进出口额为13876.4亿美元,同比增长3.5%,占世界服务进出口总额的12.1%,占其外贸总额比重为23.9%。其中,服务出口额为8284.3亿美元,增长3.9%,占世界服务出口总额的14.2%;服务进口额为5592.1亿美元,增长3.1%,占世界服务进口总额的10%。印度是全球第九大服务进出口国。2018年,印度服务进出口总额为3816.9亿美元,同比增长12.3%,占世界服务进出口总额的3.3%,占其外贸总额比重达31.3%。其中,服务出口额为2051.1亿美元,增长10.7%,占世界服务出口总额的3.5%;服务进口额为1765.8亿美元,增长14.2%,占世界服务进口总额的3.2%(见图1-6)。
总体上看,欧盟、美国服务贸易规模分别是中国的6倍和1.8倍,印度仅为中国的48%。从服务贸易占外贸总额比重来看,2018年中国低于欧盟、美国和印度的水平。从贸易顺差来看,欧盟、美国、印度均呈顺差状态,而中国逆差高居世界榜首。
图1-6 2008—2018年欧盟、美国、印度和中国服务贸易趋势
资料来源:WTO数据库。
从服务贸易结构来看,欧盟、美国、印度均以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为主体,特别是在其他商业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领域优势明显。2018年,欧盟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占服务贸易总额比重达57.4%。其中,其他商业服务、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占比分别为26.4%、10.6%、8.3%、8.2%。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服务两大领域是欧盟最大的顺差来源,2018年顺差分别达1554.8亿美元和918.7亿美元。同时,旅行和运输等传统领域发展依然较快,2018年同比增长分别为8.5%和9.4%,占比分别达18.9%和17.5%,是欧盟服务贸易的主要领域。2018年,美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占服务贸易总额比重达53.1%。其中,其他商业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金融服务占比分别达19.2%、13.3%、10.4%。同时,旅行和运输等传统领域地位依然突出,2018年占比分别达25.8%和14.5%。旅行是美国服务贸易顺差的主要来源项目,2018年顺差额达703.1亿美元,仅次于金融服务822.5亿美元和知识产权使用费767亿美元的顺差额。2018年,印度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占比达52.5%。其中,其他商业服务占比为27.1%,是第一大领域,运输服务、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旅行占比分别为22.5%、17.1%、13.1%。特别是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出口竞争力较强,是印度服务贸易第一大顺差来源,2018年顺差额达511.6亿美元。
总体上看,欧盟和美国在服务贸易结构上综合优势突出,既保持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充分发展,也注重传统服务贸易的优化提升;印度能够充分发挥自身产业优势,使服务贸易保持较好结构。中国的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低于上述三国的水平,在传统服务贸易方面的竞争力与美国、欧盟也存在较大差距(见图1-7)。
图1-7 欧盟、美国、印度、中国和世界服务贸易结构对比
资料来源:WTO数据库。
从服务贸易政策规则来看,欧盟和美国在服务贸易促进和规则制定方面均走在世界前列。德国实施服务标准化战略推动服务出口,并通过设立多个机构大力推进服务标准化进程。如成立服务业标准委员会,在负责基础工作的同时与德国联邦经济与技术部配合处理标准化相关事务;同时还成立服务业协调机构专业委员会。英国则针对金融服务等优势领域制定优先发展战略,确定关键发展领域,寻找潜在贸易投资机会,提高海外市场占有率,巩固全球金融中心地位。美国采取核心管理型体制模式,充分发挥宏观协调机制推动服务贸易发展,在《国家出口战略》中制定了“服务先行”方针;另外,在国内各州设立上百个出口协助中心和促进机构,组建出口促进网络,为跨国公司服务贸易提供有效而及时的信息和管理咨询支持;并在传统市场不断推广电子信息技术、软件编程和数据信息服务等优势服务业;在新兴市场,主要采用商务交流和贸易促进措施开拓新的商机。印度实行软件外包先行策略,明确在通信和计算机服务业的强大优势,为相关企业提供服务出口优惠和便利的政策支持。如实施所得税减免,极大降低了服务外包成本;借助独具特色的IT产业集群、专业培训和技术人才优势,与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合作,实现优势产业升级;大力发展研发服务,形成研发与软件外包相互促进的局面。
综合分析可以看到,在服务贸易竞争力方面,美国和欧盟遥遥领先,印度后来居上。中国与美国和欧盟在综合实力上存在较大差距;与印度相比虽在总量上占优势,但结构上仍有较大差距。在服务贸易促进政策方面,三方战略各不相同,但服务优先、突出优势、促进出口、强化规则标准是共同的主要特色。这些经验都值得中国借鉴。中国应通过实施服务优先战略、不断完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和促进政策、强化优势产业、促进服务出口、加强国际规则标准建设等措施,提升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
“十四五”时期,我国服务贸易发展既蕴含机遇又充满挑战。从国际环境来看,服务全球化、创新全球化将继续引领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互联网数字技术将大大提升服务可贸易性,推动服务业态和模式创新,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不断崛起将继续扩大全球服务市场需求。但世界经济增长继续乏力,金融危机风险上升,逆全球化思潮导致保护主义不断增强,高标准的国际经贸规则正在形成,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壁垒可能增多。从国内环境来看,我国经济有望保持中高速增长,以服务经济为主导的产业结构继续得到稳固,完整的制造业体系将继续扩大生产性服务业市场,人才优势明显,消费市场日益强大,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化水平提升,这些都为提高服务贸易竞争力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传统优势继续减弱,迫切要求我们转变外贸发展方式,通过技术创新和制度型开放,形成新的增长动能。
第一,服务全球化深入发展,服务贸易成为国际贸易中最具活力的组成部分,服务业继续在全球跨国投资中占主导地位。2018年,全球跨境并购8157.3亿美元,其中第三产业4694.3亿美元,占比57.5%;绿地投资9806.7亿美元,其中第三产业4734.6亿美元,占比48.3% 。2018年,全球服务出口额为57700万亿美元,同比增长7.7%,在外贸中占比较2010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WTO发布的《2019年世界贸易报告》指出,由于数字技术带来的远程交易量增加及相关贸易成本降低,服务在全球贸易中所占份额未来20年里将继续快速增长,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潜力巨大。2005—2017年发展中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份额增长超过10个百分点,分别占世界服务出口额和进口额的25.0%和34.4%。如果发展中国家普遍采用数字技术,到2040年这些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份额将增加约15%。
第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将重塑全球产业生态,为全球服务贸易发展奠定产业基础。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技术为主导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成为促进全球产业、投资、贸易和经济增长的三大动力源,正在引发以绿色、智能、共享为特征的群体性技术革命和产业创新,重塑国际生产方式、消费方式和分工格局。数字技术带动服务业生产效率和全球化水平明显提高,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极为显著 ,为带动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升级注入新动力。制造服务化、服务数字化成为产业发展的新特征,产业发展融合化、生产方式智能化、组织方式平台化、技术创新开放化成为重要趋势。
第三,网络数字技术为贸易发展增添新动力,推动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空前发展。信息技术正在推动国际贸易方式创新、优势转化和效率提高,服务贸易范围不断拓展、交付模式不断创新,特别是信息技术催生了数字贸易新形态。2018年,全球新兴服务贸易占服务贸易比重达53.8%,其中信息技术、物流服务、商务服务、专业服务、知识产权等领域成为增长的重要动力,说明国际贸易正从劳动力主导的传统比较优势向创新主导的技术比较优势转换。目前,全球50%以上的服务贸易已经实现数字化,超过12%的跨境货物贸易通过数字化平台实现。据埃森哲测算,2016—2020年全球跨境电商B2C将保持27%的年均增速 。到2030年,电子商务可能刺激1.3万亿~2.1万亿美元的增量贸易,使制成品贸易增加6%~10% 。
第四,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成为全球经济增长动力和主要消费市场,将进一步扩大服务业需求。目前,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80%,经济总量占比近40% 。根据IMF的数据计算,2018年E11的GDP增长率约为5.1%。预计到2030年发展中国家将占全球消费总量的50%以上 ,成为未来全球商品、服务、金融、人员、数据等流动的重要参与者。 这一趋势为扩大世界服务消费市场提供了新空间。
第五,数字贸易发展将重构国际贸易竞争格局和规则,为我国赢得新一轮国际规则制定的话语权提供机遇。贸易竞争的实质是规则标准的竞争。数字贸易已经成为当前自贸协定谈判和WTO改革的主要内容。各国数字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规则差异较大,尤其在跨境数据流动、数据本地化、市场准入、隐私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知识产权保护、法律责任、内容检查等方面各有诉求,国家间监管互认困难,因此迫切需要建立统一的规则体系。美欧等发达国家试图把握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制定的主导权。2019年1月,美国、欧盟国家、日本、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宣布将共同制定数字贸易相关规则。中国作为世界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大国,有条件在构建数字贸易规则标准方面具有引导力并发挥引导作用。
第一,世界经济持续长周期低速增长,贸易投资增速继续减缓。IMF将2019年全球经济增长预期由3.7%下调到3.2%,经济学人智库(2015)预测,2020—2030年全球经济平均增速为2.5%。截至2019年6月,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全球活动指数已降至2009年以来的最低水平 。受全球经济增速减缓、需求持续减弱、贸易摩擦升级、金融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尤其是美国奉行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给全球贸易增长带来挑战,2019年10月WTO将2019年全球贸易增长预期下调至1.2%,同时将2020年全球贸易增长预期由3%下调至2.7%。据2020年1月联合国发布的《全球经济形势和2020年展望》估计,2019年全球贸易增长率为0.3%,创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的新低。贸易壁垒的增加,将扰乱全球供应链,影响新技术传播的速度,可能导致全球生产率下降和福利减少。据联合国贸发会议数据,2019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FDI)总额1.39万亿美元,较2018年继续下降1%,全球FDI已连续4年下降 。
第二,服务贸易市场竞争加剧,国际经贸规则加速变革。从发达经济体层面来看,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为保持新兴服务业的先发优势,加速在全球范围内构建行业技术标准和贸易规则以确立其垄断地位。同时,为了扩大就业、支持新技术发展,在服务业岗位向外转移及服务进口等方面也出台了更严格的限制措施。从发展中国家层面来看,印度经过持续积累,在信息技术外包等方面已经具备规模、技术和人才等显著优势;菲律宾、越南、南非、墨西哥等国家凭借成本优势不断吸引离岸服务外包。以“三零” 为基本框架主导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协定正在推动新一轮国际经贸规则变革。其总体趋势是,大幅消除关税壁垒、减少各种非关税壁垒和政府补贴,规则措施由“边境”向“边境内”转移,涉及市场准入、技术标准、环境保护、竞争中立、知识产权保护、争端解决机制、监管一致性等方面的规则标准成为各类自贸协定的主要议题。2018年以来,签署的USMCA、CPTPP、日欧EPA等自贸协定都体现了这些特点。
第三,保护主义导致贸易投资摩擦加剧,针对我国的限制性措施增多。首先,美国采取单边主义,通过不断加征关税、非关税壁垒、投资限制等措施使贸易投资摩擦频发,严重扰乱了全球价值链体系。2018年1—7月美国出台的保护主义措施占全球比重达33%。截至2019年上半年,已有近40个国家和地区受到美国的贸易威胁。其次,美欧发达国家在贸易、投资、创新、产业等方面不断制定新的规则标准。其中,许多限制措施都是针对我国的。以国家安全审查为由限制准入的领域不断扩大,对外资进入国防、航空、海运、电信、金融、能源、资源开发、原子能开发及制造业等领域均设有禁止或限制措施 。欧盟委员会也于2019年3月批准外国投资监管新法规,对涉及敏感技术、基础设施及公共秩序和安全领域的投资加强审查。
第四,中美博弈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美国对中国全面遏制的势头已经显现。美国对华战略由“竞争伙伴”向“竞争对手”转变,在挑起贸易摩擦的同时,开始在投资、金融、科技、安全、人文等多领域全方位进行围堵,其实质体现了中美两种制度博弈的长期性。除贸易摩擦外,还可能出现金融摩擦、技术封锁等。此次中美贸易摩擦,对人民币汇率稳定、国内资本市场、投资者信心等都将产生一定影响,尤其是对于中国产业链布局、供应链稳定和价值链发展将带来一定冲击。
第一,产业综合优势明显,为服务贸易发展奠定了产业基础。从产业结构来看,我国已经进入服务经济时代,2019年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别为7.1%、39.0%和53.9%,其中第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9.6%。同时,我国具有完整的制造业体系,为各类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提供了广阔市场。从价值链升级来看,越来越多的中间品生产、研发设计在国内进行,知识密集型行业竞争优势上升。从新经济成长来看,2018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31万亿元,居世界第二位,互联网经济占GDP比重达6.9%,超过世界平均水平 。2019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增速为9.5%。我国在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为参与数字经济时代全球价值链重构提供了“弯道超车”机遇。
第二,知识型人才规模大、结构丰富多元,为服务贸易向高端发展提供了保障。目前,我国科研人员总数达419万人,居世界第一位。2019年,毕业大学生834万人,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3833万人,其中在学博士38.95万人、在学硕士234.17万人,居世界第一位。截至2018年,海外留学生回国约365万人,这些群体是国际化人才的重要来源。
第三,网络基础设施居世界先进水平,为服务贸易发展提供了强大技术支撑。我国互联网、物联网、无线宽带、移动终端、超级计算等技术和设施水平已居世界前列,5G等重要技术领域和互联网商业模式世界领先。我国已经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信息通信网络,4G基站数量占全球50%以上,已经开通5G基站11.3万个。截至2019年6月,互联网普及率达61.2%,光纤入户达90%以上,手机网民规模达8.47亿人,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7.59亿人,搜索引擎用户规模达6.95亿人 。目前,我国国际光缆已通达70多个国家和地区,基本建成面向新欧亚大陆桥、中亚、俄蒙、东南亚和南亚等全球重点国家及区域的信息高速通道。
第四,自主创新能力和企业国际竞争力迈上新台阶,为提升服务贸易价值链水平奠定了基础。我国已经跻身世界创新大国行列,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的2019年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中列第14位。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多年居世界第一位。2019年,我国发明专利授权45.3万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58.2万件,外观设计专利授权55.7万件。2018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19657亿元,占GDP的2.18%,居世界第二位,全球占比13.5%。2019年,R&D经费支出21737亿元,增长10.5%,占GDP的2.19%。我国企业经过长期国际化经营实践,已经涌现出一批世界级企业,将在构建全球价值链中发挥龙头作用。2019年,《财富》公布的500强企业我国共129家,数量列世界第一位,其中服务企业30家 。由世界品牌实验室(World Brand Lab)发布的2019年世界品牌500强中我国有40家,数量列全球第五位 ,其中服务企业17家 。
第五,庞大的中产阶级群体和消费结构升级,为吸引服务业跨国投资提供了巨大市场。我国正在成为全球最大的消费市场,中等收入群体超过3亿人,居世界第一位。2019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20万亿元,预计2020年将超过美国 。尤其是消费结构升级对于文化、娱乐、医疗、教育、健康、养老等服务消费大量增加,对全球优质服务进口产生了巨大需求。
第一,高端服务业开放不足,严重制约了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2016年,OECD公布了62个主要经济体的外资准入限制性指数,我国服务业高居第二位。目前,金融、文化、体育、娱乐、教育、医疗健康、研发等服务业吸收外资水平较低,主要原因是市场准入限制。据世界银行测算,我国服务贸易的政策友好度总体得分为63.4,低于发达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的平均水平,其中跨境提供、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的指数分别为60.78、62.73、25.00,不仅低于发达经济体的平均水平(79.6、79.7、40.7),而且低于发展中经济体的平均水平(67.0、70.1、38.8)。目前,外资金融资产仅占我国金融总资产的1.8%。在医疗和教育方面,许多外资医疗、教育机构由于受到独资限制难以落地,导致国外优质的医疗、教育资源难以进入我国,大量国内消费者转向海外就医、留学。在研发服务方面,由于受数据跨境流动的限制,外资研发机构无法查阅国外网站及数据库等,影响其进入我国发展的意愿。在文化领域,外商投资影视制作、电影院、表演团体、经纪人公司等也受到限制。此外,资质不能互认也是影响研发、设计、咨询等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
第二,综合实力与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将制约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我国与美国的差距体现在效率、创新、科技、教育、贸易、金融、营商环境等诸多方面。我国制造业、服务业的劳动生产率分别为美国的9.2%和8.0%。美国人均教育经费、全球百强大学数量均为我国的8倍。美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高于我国23位。中国R&D投入强度分别比美国、日本、德国低0.5个、1.6个、0.7个百分点。尤其是核心关键技术受制于人,严重影响了我国服务贸易的核心竞争优势及谈判话语权。如我国制造业90%的芯片依赖进口,2018年进口芯片3120.58亿美元,增长了19.8%。
第三,综合成本大幅上升及高端专业人才缺口较大,对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和价值链高端业务造成不利影响。过去十年,我国劳动力成本年均提高约12%,土地使用成本、融资成本分别是美国的9倍和2.4倍,电价是美国的3倍,税收成本高出美国35%,从而加速了服务外包业务转移到更低成本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目前,在信息技术、金融、研发、设计、养老、专业服务、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领域普遍存在人才短缺问题。服务外包企业科技研发人才不足,影响了承接整体解决方案、系统集成等高端业务。2018年,《中国ICT人才生态白皮书》显示 ,预计2020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人才缺口达760多万人,其中大数据260万人、云计算210万人、物联网200万人、人工智能220万人。
第四,跨部门的协调机制仍是难点,事中事后监管亟待创新。服务贸易涉及诸多行业,政策协调难度较大,在服务业开放、监管等方面都受到不同程度制约。目前的监管水平还不能适应对外开放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要求。全链条、全流程、全覆盖的监管体系尚不完善,尤其在优化审批流程、监管信息共享等方面政策创新不足,多头管理比较突出。随着跨境电商、保税物流、保税维修等新兴服务贸易发展,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亟待完善。
“十四五”时期,应把服务贸易摆在推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优先位置,把深化服务业开放作为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关键环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创新为引领,以制度型开放为动力,以提升服务贸易发展质量和国际竞争力为目标,以“促增长、调结构、减逆差”为导向,继续夯实发展基础,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完善政策促进体系,大力培育服务贸易企业的技术、标准、品牌、质量、市场网络等核心竞争优势,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领域,优化服务贸易发展区域布局,拓展服务贸易国际市场空间,促进其全面、平衡、协调发展,使服务贸易成为引领外贸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主要动力,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国际分工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的重要引擎。按照这一总体思路,确定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
服务贸易竞争力明显增强,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本时期,力争我国服务贸易增速继续保持世界前列,服务贸易占外贸比重持续上升。预计“十四五”时期服务贸易的平均增速为6.5%左右,到2025年我国服务贸易总额达到1.2万亿美元,占外贸比重超过16.0%(详见附件1)。力争服务出口能力明显增强,逆差有所下降。促进数字技术与服务贸易融合发展,提升服务贸易的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服务贸易结构继续优化,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比重明显提高。积极扩大信息技术、其他商业服务、金融、保险、研发设计、技术、文化、知识产权等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规模。优化服务进口结构,扩大金融、研发、技术、教育、医疗、文化、育幼养老等外资商业存在,满足国内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升级和消费结构升级的需求。通过提升服务质量、数字化水平、行业标准等,增强旅行、交通运输、建筑等传统服务的出口能力。
服务贸易创新能力继续增强,规则、标准、品牌竞争力明显提升。以技术创新为引领,全方位推进业态创新、服务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提高服务附加值含量和增值水平。着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服务贸易企业,提升服务企业境外投资效益和市场开拓能力,推动技术进口方式和来源地多元化。积极参与数字贸易相关国际规则标准的制定,把握主动权和话语权。
服务贸易区域发展更加协调,中西部服务贸易比重逐步提升。根据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构建东中西部分工合作、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体系,形成以区域中心城市为核心、以城市圈和城市群为单元的空间发展格局。科学引导要素资源向中西部集聚。
服务贸易发展环境持续优化,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不断完善。围绕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深化服务贸易管理体制改革,推动以竞争政策为基础的规则体系建设,促进资金、技术、人员、信息、数据等要素跨境自由流动,为吸引全球优质服务资源要素创造有利条件。不断完善服务体系建设,营造“亲”“清”政商环境,形成市场公平竞争、政策公开透明、政务清正廉洁、市场运行高效的发展环境。
有机统筹服务业开放与安全,不断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树立总体安全观,坚持底线思维,在扩大服务业开放的同时,切实维护我国政治安全、经济安全、金融安全、网络安全、信息安全、数据安全等。健全服务业开放的安全保障体系、风险防控体系、评估体系和预警机制。健全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国家技术安全清单管理、不可靠实体清单等制度。增强贸易摩擦风险应对能力。
第一,提升服务贸易企业的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和模式创新能力。加大税收减免、政府采购、财政补贴等政策力度,支持企业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和关键核心技术掌控能力,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国内外重大科技项目招标,引导产业基金、社会资本进入新经济领域。加强园区的创新平台、创客空间、孵化器等项目建设。推动服务贸易企业数字化转型,形成以数据为核心、平台为支撑、商产融合为主线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新模式。对于企业在数字技术领域的研发、人才培训、专利申请等给予政策支持,继续发挥技术引进对创新的促进作用。
第二,推动国际服务外包创新发展。促进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与服务外包有机融合,推动服务外包交易模式、交付模式和服务模式创新,提高承接高附加值服务外包和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能力。大力发展云外包、众包等新模式,提高信息技术外包的综合服务能力,支持利用网络数字技术提供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运营维护、技术支持、远程监测诊断等新的服务模式;提升金融、供应链管理、人力资源等业务流程外包的数字化和平台化水平;扩大知识流程外包规模,重点发展研发、设计、技术、咨询、检验检测等领域的外包,促进价值链向高端攀升。
第三,加快发展数字贸易新业态和新模式。完善数字技术与产业的融合渗透机制。扩大软件、社交媒体、通信、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卫星定位、搜索引擎、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服务出口,增强数字教育、数字医疗、数字金融、数字娱乐、数字学习、数字传媒、数字出版等数字内容服务的出口能力。加快发展跨境电商,增强对货物贸易的拉动作用,完善数字贸易治理体系和监管机制。
第一,强化服务贸易企业核心能力建设。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形成一批具有技术、品牌、标准、渠道等综合优势及现代供应链运营能力的龙头企业,提升组织运营的国际化水平和对全球供应链掌控的能力。提高大企业的综合服务水平,培育一批具有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能力和全球交付能力的大型服务供应商,鼓励服务外包企业通过投资或并购等方式在海外建设服务交付中心。引导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提升中小企业服务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鼓励走“专精特新”的国际化道路,针对垂直行业、细分领域做强、做精、做优,提升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的能力。
第二,强化标准化体系建设。对接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区域的先进标准,同时在电商、移动支付、5G、智慧城市、电子竞技等优势领域制定国际领先的标准,提高主导权和话语权。探索并建立数字服务领域的相关标准,推动设计、检验检测、咨询、维修等生产性服务领域的标准建设。充分利用中国市场优势,在推动面向全球服务采购的同时,形成中国企业主导的服务采购和评价标准。
第三,提升品牌建设能力。强化企业品牌的研究、设计和管理,利用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打造中国服务贸易整体品牌。鼓励企业利用数字化营销等手段在国际市场推广品牌,认定一批交付质量好、服务水平高、技术能力强的服务提供商形成“中国服务”标志,提升“中国服务”品牌的丰富度、美誉度和影响力。鼓励企业开展商标和专利境外注册,加强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假冒伪劣工作。
通过促进服务贸易与产业、货物贸易、利用外资、对外投资的协同发展,不断扩大服务贸易规模、质量和效益。
第一,促进服务贸易与产业协同发展。服务业和制造业为服务贸易提供了产业基础和市场空间。通过夯实服务业发展基础提升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依托国内强大的消费市场提升旅行、教育、文化、养老、医疗健康等服务贸易的质量。发挥制造大国优势,立足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服务型制造水平和全球价值链分工层次,扩大与制造业相关的金融、物流、信息技术、维护维修、研发设计、技术服务、品牌营销等生产性服务贸易,增强对制造业创新、价值链升级的支撑作用,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
第二,促进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协同发展。发挥我国货物贸易规模优势对服务贸易的拉动作用,带动与货物贸易相关的金融、保险、结算、跨境物流、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等服务贸易发展,提升国际贸易价值链整体增值水平。发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对货物贸易的支撑作用,提升货物贸易效率,扩大数字贸易规模。
第三,促进服务贸易与利用外资协同发展。利用我国的人才、产业、环境等综合优势提高吸引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外资水平,促进跨国公司区域总部、研发中心、结算中心、数据中心、物流分拨中心等服务机构规模和效益的大幅增长。通过引进全球优质服务资源要素,利用外资搭载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及领军人才、先进经营管理理念、国际市场网络等推动开放合作创新。
第四,促进服务贸易与对外投资协同发展。通过制造业对外投资,带动金融保险、商贸物流、研发设计、信息技术、跨境电商、广告营销、专业服务等生产性服务“走出去”从而扩大商业存在规模,为制造业境外生产提供系统服务和支撑能力,输出我国技术、标准和品牌。引导有条件的制造企业在海外投资研发中心、物流中心、共享中心、交付中心等服务机构。
第一,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为核心引领全国服务贸易发展。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三大战略,提升东部地区服务贸易发展质量。发挥北京扩大服务业开放综合试点的优势,打造全国服务贸易的重要增长极。发挥上海、南京、杭州、苏州、无锡的组合优势,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服务贸易城市群。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发展离岸贸易、转口贸易、数字贸易、保税维修等新兴业态。继续深化CEPA合作,加强广州、深圳、香港、澳门四地在文化创意、工业设计、商贸物流、教育、医疗、商务服务等领域的合作。
第二,把服务贸易发展作为提升中西部地区开放型经济水平的重要引擎。中西部中心城市发展服务贸易较货物贸易更有潜力,应适度增加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等的数量,加大发展力度。提高“一带一路”建设对中西部地区的带动作用,通过中欧班列、陆海新通道等建设国际物流枢纽,支持边境城市发展文化、旅游、物流等服务贸易。发挥成都、重庆、西安、武汉、郑州等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作用,形成若干服务外包和数字贸易增长极。
第三,建立东中西部地区协同发展机制。发挥我国城市间的成本差异和产业互补优势,构建协同发展的服务外包产业链。鼓励总部在一线城市的企业在中西部地区设立服务交付基地,打破市场分割,遏制不良竞争,形成东中西部地区、大中小城市之间分工有序、各有侧重、布局合理的服务外包集聚区。支持内地企业与港澳台企业携手开拓“一带一路”服务贸易市场。
第一,继续稳固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区域市场。发挥中国与发达国家产业和市场的互补优势,促进深度合作、互利共赢。继续扩大承接欧美日服务外包,推动在金融、保险、信息技术、研发、工业设计、专业服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生产性服务领域的双向投资,推动技术贸易、文化贸易和数字贸易合作,扩大技术引进空间。扩大教育、医疗健康、中医药、大数据等社会服务和公共服务领域合作,巩固旅行、运输、建筑等传统服务贸易市场。加强职业资质互认、规则标准互认等体系建设,共同探讨数字贸易规则标准的制定。通过推进与欧盟投资协定、自贸区谈判及中英自贸协定谈判进程,深化中欧服务业发展战略对接与务实合作,共同打造和平、增长、改革、创新、文明的伙伴关系。通过扩大双边服务业开放,继续扩大中美服务贸易市场空间,加强在金融、保险、技术贸易、信息技术、研发、旅行等领域的合作。加强与日本在工业设计、技术服务、节能环保、运输、文化、数字贸易等领域的合作。推进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提升中韩自由贸易区的服务贸易发展空间,加强双边在文化贸易、工业设计、研发等领域的合作。
第二,以“一带一路”为重点拓展新兴市场。以国际产能合作为依托,带动建筑工程承包、信息技术、研发设计、金融、物流、节能环保等服务业“走出去”。鼓励企业在沿线重点国家建立仓储物流基地和分拨中心。金融机构加快布局,为境外企业贸易结算和投融资提供便利。建设“数字丝绸之路”,推动信息技术企业赴沿线国家投资和进行服务外包合作,支持通信、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标准的推广应用,构建代表发展中国家话语权的数字贸易规则。实现由接包国向接发包并举转变,带动沿线国家培训教育等商业模式发展。发展“丝路电商”,鼓励阿里巴巴等大企业利用世界电子贸易平台(EWTP)为跨境电商搭建数字基础设施、提供技术应用和解决方案。继续扩大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医疗健康、教育培训、文化创意、旅行等服务贸易,打造“健康丝路”“文化丝路”。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和地区签订服务贸易合作协议。依托沿线自贸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平台深化服务贸易合作。加强面向东盟、中亚、西亚、中东欧及非洲、拉美等地区的服务业投资。深化与印度、俄罗斯、以色列等国家在跨境电商、技术贸易等领域的务实合作。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提升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在芯片、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方面有所突破。促进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服务业融合发展,推动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向平台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促进软件、集成电路、运营维护、解决方案等服务出口。加强与国际组织在信息技术应用解决方案、商业模式创新的评比和认证方面的合作。加强软件出口基地建设,提高集聚能力。推动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包,带动境外培训业务。
其他商业服务。大力发展研发、设计、咨询、检验检测、供应链管理、人力资源、培训等生产性服务贸易,通过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扩大出口规模。继续扩大研发设计服务进口,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和增值水平。增强会计、法律、展览等商务服务对品牌塑造、境外投资等方面的服务能力,提高会计服务国际知名度和认可度,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涉外会计、法律等服务机构;培育品牌展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会展企业。
金融保险服务。完善金融机构海外布局,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多元化、综合化服务,帮助企业参与海外并购和重大项目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和企业协同开展绿地投资、并购投资、股权投资等多种方式的境外投资。扩大微信、支付宝等数字金融在跨境支付中的应用。提高离岸金融、贸易结算等业务规模。同时,提升金融业外资开放水平,增加外资银行机构经营范围。鼓励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保险公司“走出去”,扩大我国保险业商业存在规模,增强对境外投资和贸易出口的保障能力。
运输服务。构建高效跨境物流综合运输体系,提升物流运输服务的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智能化多式联运、智慧港口等建设,提升港口分工协作水平。推动海运企业规模化、专业化经营,拓展现代化海运系统服务网络。完善国际航线网络布局,优化配置我国航线、空域、机场等资源,增加航空枢纽港的辐射能力,鼓励有条件的航空公司加快全球布局。鼓励电商、快递、物流龙头企业建设境外仓储物流配送中心。推动与相关国家的运输便利化安排和大通关协作。
旅行、教育和医疗保健等服务。提升国内旅游服务品质,优化旅游产品结构、完善配套服务,建立服务质量标准化体系,培育国际旅游服务品牌,提升对境外游客的吸引力,简化签证手续,提高便利化水平。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管理、提升质量,支持国内教育机构开发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项目,鼓励国内教育机构境外办学,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推动国际医疗、康养、旅游一体化发展,建设一批康养旅游示范基地,打造一批医疗服务知名品牌,推进中医药服务标准的国际化。积极发展远程医疗、远程教育。
建筑服务。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化战略,推动建筑工程承包转型升级,提升全球服务水平,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鼓励建筑规划设计、工程设计、施工建设、运营维护等建营一体化服务输出,提高建筑工程承包质量效益。
维护和维修服务。大力发展保税维修业务,扩大业务经营范围,增强航空、船舶、大型机械等高附加值产品维护和维修的竞争力。促进服务创新,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加大保税维修政策支持力度,完善海关、税收等配套措施。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维修企业,鼓励其“走出去”积极开拓海外市场。
文化服务。支持文化企业面向国际市场,创作开发体现中华优秀文化、展示当代中国形象的文化产品和服务。鼓励各类文化企业通过新设、收购、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展境外投资合作,推动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教育等承载中华文化核心价值的服务出口。培育中华特色文化贸易优势,提升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技术贸易。扩大技术出口规模,鼓励企业将先进和成熟的技术推向“一带一路”市场。健全技术进口促进体系,支持企业二次创新,发挥企业和市场机制作用,广泛开展与欧盟、美国、日本、以色列、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拓宽世界先进技术的进口渠道。
知识产权服务。发挥我国创新大国优势,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出口,实施海外专利布局。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赴境外开设分支机构,为境内外企业提供高品质、全方位、专业化的服务。
“出口倍增”工程。 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培育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竞争优势。提高传统服务业质量和信息化水平,扩大出口规模。强化试点示范区引领,突出东部地区带动作用,深挖中西部地区的潜力。
“数字赋能”工程。 扩大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增强网络数字技术支撑能力,扩大服务可贸易范围,提升服务贸易数字化水平和交付模式的创新能力。
“人才支撑”工程。 以培养国际化、专业化、复合型人才为导向,完善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企业培训、社会培训共同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注重对国际标准、规则和国际化管理等高端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培养。完善吸引海外科技领军人才与团队的移民政策、所得税政策及医疗教育等保障措施。完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机制。
“服务外包转型升级”工程。 完善创新合作机制,推动数字化转型,增强承接高附加值服务外包能力。鼓励有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走出去”,拓展境外接单和设立交付中心等新模式。加大对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境外并购等支持力度。促进由接包向接发包并重发展。
“数字丝路”工程。 拓展“一带一路”数字贸易市场,推广我国信息技术的品牌、标准和服务。提高我国与沿线国家数字技术基础设施联通水平,与东盟、非盟、欧盟、欧亚经济联盟等地区进行战略对接,为数字企业拓展沿线国家市场创造有利条件。
围绕“十四五”时期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确立“服务优先”战略,完善促进政策和顶层设计,继续推动服务业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开放,深化服务业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强化试点示范地区对全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服务业“引进来”与“走出去”的质量效益,完善服务贸易国际合作机制,增强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方面的引导力和话语权。
一是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形成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切实发挥市场在服务业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切实保障民企、外资等各类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高服务业发展活力,大力营造新兴服务业发展的市场环境。二是继续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打破影响服务贸易发展的壁垒。提高服务业开放水平有利于增强与美国、欧盟国家、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合作,提高吸收全球服务业先进要素的水平,减少贸易摩擦。尤其要继续放宽医疗、文化、教育、增值电信、金融、研发设计等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准入和其他限制性措施,促进服务贸易价值链升级。三是促进自然人流动便利化。推动与发达国家在相关领域的标准互认和职业资质互认,扩大与相关国家在旅游、留学、医疗、商务、科技、文化交流等领域互免签证。四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政策稳定、透明、可预期,服务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降低服务企业税费、融资和用能等经营成本,加大出口退税力度,加强服务业引导资金、产业基金的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更多地投向新经济领域。
设立试点示范平台是我国发展服务贸易的重要经验,要不断扩大示范带动效应。一要发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和全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带动作用,推进制度创新、政策创新、管理体制创新和监管模式创新。注重发挥比较优势、明确发展定位,加强标准化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在推动服务贸易集聚创新发展方面,不断向全国复制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全国服务贸易创新试点和全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评估机制和方法,并根据发展需要增加数量。强化东部与中西部试点示范地区的合作机制。二要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制度创新优势,重点探索服务贸易发展的新模式、新规则和新标准,为参与FTA谈判和WTO改革提出“中国方案”。促进资金、服务、人员、信息、数据等要素自由流动,打造全球优质服务资源集聚高地,支持发展离岸金融、离岸贸易、离岸数据中心等新业态。在金融、教育、医疗、文化、数据中心等领域扩大外商独资范围。在数字贸易国际规则方面积极探索。三要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最高水平开放特殊经济功能平台的优势,打造服务贸易发展的最佳营商环境,为发展离岸金融、国际结算、离岸贸易、数字贸易等提供制度环境保障。
支持企业构建全球服务网络,引导企业在境外开展设计咨询、系统集成、运营维护、检测维修等增值服务,建立境外分销、售后服务基地和全球维修体系。加强境外经贸合作区的服务配套能力建设,完善研发、设计、物流、金融、教育、培训、商贸网点等各类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配套建设。健全服务企业境外投资的服务保障、投资促进、风险预警防范等机制。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为服务企业境外投资提供相应的融资方式和保险产品,发展海外投资保险、再保险、中长期保险等业务,支持发展对外投资合作保险业务。健全政府、行业协会、驻外使领馆等共同支撑的信息服务平台,系统收集相关国家的政治动向、经济政策、法律法规等信息。完善投资争端解决的法律援助机制。完善中小服务企业对外投资的融资和信用担保体系。完善技术服务人员境外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障、国外收入避免重复缴税等政策。
鼓励外资参与数字强国、网络强国、智慧社会、智慧城市等建设,引导外资“普遍服务” ,在中西部、农村等服务资源稀缺地区及公共服务、社会服务等领域增加投资。引导更多跨国公司加工贸易企业在我国设立区域总部、研发设计中心、供应链管理中心、结算中心、数据中心、物流分拨中心等服务机构。切实发挥外资在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方面的带动作用。鼓励外资扩大技术进口,采用合资、参股、并购等方式与国内企业、科研机构等共建研发中心,共同制定和应用推广国际标准,针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等加强合作。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营造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的法制环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环境。同时,完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和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严格对外资的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和安全监管,加强外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涵盖服务全过程监管、统计监测分析、信用综合评价等的事中事后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大数据监管服务平台。
健全各部门的统筹协调机制,打破部门分割和条块利益,构建系统性、全覆盖、机制化的服务贸易促进政策框架,重点在税收、财政、便利化、金融、国际市场开拓和统计监测等六个方面取得突破。推动服务出口增值税零税率制度并扩大零税率范围,针对不同行业实行免税或免抵退税制度。加大对服务外包、技术、文化、中医药等服务出口的财政支持力度,发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的作用,帮助企业参加国际展会、海外媒体宣传等。完善与服务贸易相适应的口岸通关模式和海关监管模式,推动特定区域和产品的全过程保税,建设服务贸易“电子口岸”。拓宽服务贸易企业的融资渠道,扩大人民币计价和结算。鼓励保险公司针对服务贸易企业的风险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发保险产品,提高服务贸易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设立服务贸易境外市场开拓资金支持企业海外并购,在购汇、法律、税务等方面给予协助。健全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完善统计标准的科学性、统计制度的法律保障,确保“应统尽统”,全面实现服务贸易统计直报工作。
以“一带一路”为重点不断深化多双边合作,增进与重点国别、地区和国际组织的合作,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贸易开放合作体系。一是充分利用京交会、进博会、上交会等平台,举办论坛和推介活动,推动行业组织和企业间务实合作,在信息数据交换、企业对接洽谈等方面充实合作内容。二是以主要服务贸易伙伴为基础,结合重要外交活动,加强服务贸易交流合作,推动形成服务贸易国际合作新布局。三是以提升合作水平为重点,完善与我国前十大服务贸易伙伴的合作机制,持续推动我国与金砖国家、上合组织、中东欧“17+1”等的合作。四是根据国家战略需要选择具有独特合作优势的国家,在我国进口需求大的服务领域建立新的服务贸易合作机制。
我国是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大国,为参与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制定创造了有利条件。要顺应全球数字经济发展大势,在推动跨境数据流动、减少数据本地化限制、提升互联网资讯开放水平、完善数字知识产权保护和个人隐私保护、建立争端解决机制、加强网络数据安全保护、积极应对数字贸易壁垒等方面加强探索,在国际规则标准制定方面发挥引导力。同时,利用跨境电商的先发优势,率先建立跨境电商规则标准体系。在跨境电子认证、跨境支付、网上消费者权益保护、跨境电商征税、规范跨境电商经营,以及在线通关、商检、服务、监管等方面提出“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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