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位于我国正北方,总面积118.3万平方公里,东西跨度2400公里,南北1700公里,横跨西北、华北、东北地区,毗邻八省,北与俄罗斯、蒙古接壤,边境线4200公里,有18个对外口岸,境内有蒙、汉、达斡尔、鄂温克、俄罗斯等55个民族。2019—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开展脱贫攻坚专项行动,投入扶贫资金112.3亿元,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经济高质量发展、民生福祉提升等方面成效显著。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7359.8亿元,同比增长0.2%,增速低于全国2.3%的经济增速(见表2-1)。内蒙古自治区大部分地级市的地区生产总值增速较2019年呈现下降趋势。各地级市经济增长速度分化严重。具体来说,阿拉善盟的经济增速较快,为3.8%;兴安盟和锡林郭勒盟的经济增速紧随其后,分别为3.5%和3.4%;呼和浩特市的经济增速最低,仅为0.2%。
表2-1 2020年内蒙古各地级市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速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内蒙古统计局、各地县统计公报。
2015—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呈逐年下降的态势,2016年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速与全国GDP增速趋势基本一致,且均高于全国GDP增速,2016年后其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呈波动式下降趋势,均低于全国增速(见表2-2)。
表2-2 2015—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速与全国平均水平对比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公报及政府官方网站。
从人均生产总值来看,2020年,内蒙古全区人均生产总值为68357元,同比增长0.74%;全国人均GDP为72447元,同比增长2%,内蒙古人均生产总值与全国水平的差距较2019年明显扩大(见表2-3)。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乌海市、包头市和呼和浩特市分别居于2020年内蒙古地市人均生产总值前5位。兴安盟、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赤峰市、包头市和乌兰察布市等地区的人均生产总值增速明显超过内蒙古全区和全国水平(见表2-4)。2015—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人均生产总值增速呈逐年趋缓的态势,且大都低于全国人均GDP增速(见表2-3)。
表2-3 2015—2020年内蒙古人均生产总值及增速与全国平均水平对比 单位:元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公报及政府官方网站。
表2-4 2020年内蒙古各地级市人均生产总值及增速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内蒙古统计局、各地县统计公报。
2020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31元,同比增长6.9%,内蒙古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6567元,同比增长8.4%,明显高于全国增速(见表2-5)。内蒙古各地区的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存在差异。其中,阿拉善盟和鄂尔多斯市的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高,分别为23144元、21576元;兴安盟、赤峰市和乌兰察布市的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低,分别为12681元、13740元和13009元。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3.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比2019年提高0.1个百分点。
表2-5 2020年内蒙古贫困地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内蒙古统计局、各地县统计公报。
2020年末,内蒙古自治区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24970.0亿元,比2020年初增加1324.8亿元,比2019年末增长5.6%;其中,住户存款余额15302.8亿元,同比增长12.6%,比2020年初增加1715.5亿元。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3249.2亿元,比2020年初增加164.1亿元,同比增长0.7%;其中,住户贷款余额6510.3亿元。全年保险业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740.0亿元,比2019年增长1.4%。内蒙古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增速仍较慢,与全国相比依旧处于较低水平,因此当地居民创收、求富的需求仍需得到重视。
2020年,内蒙古地方财政收入为2051.3亿元,同比下降0.4%,地方财政支出为5268.2亿元,同比增长3.3%,财政自给率为38.94%,较2019年下降1.46个百分点,收支缺口较2019年有所增加。而全国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182895亿元,同比下降3.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45588亿元,同比增长2.8%。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大部分地级市的财政收入增速较2019年放缓,财政支出增速增加。其中,呼和浩特市财政收入为217.1亿元,同比增长6.9%;财政支出为435.7亿元,同比增长4.3%;财政自给率为49.83%,较2019年上涨1.46个百分点。包头市财政收入为145.2亿元,同比下降4.4%;财政支出为379.3亿元,同比增长4%,用于社会保障、就业住房保障支出的部分明显增长;财政自给率为38.28%。呼伦贝尔市财政收入为155亿元,同比上涨7.3%;财政支出为467.62亿元,同比增长1.7%;财政自给率为33.15%,较2019年上涨14.9个百分点。兴安盟财政收入为50.28亿元,同比增加16.9%,增速较2019年下降2.7个百分点;财政支出为286.98亿元,同比上涨2.6%,增速较2019年增加8.1个百分点;财政自给率为17.52%。通辽市财政收入为76.5亿元,同比增长0.4%;财政支出为385.96亿元,同比增长1.2%;财政自给率为19.82%。赤峰市财政收入为118.2亿元,同比增长7%;财政支出为614.5亿元,同比增长12.7%;财政自给率为19.24%。锡林郭勒盟财政收入为91.68亿元,同比增长15.5%;财政支出为304.42亿元,同比增长9%;财政自给率为30.12%。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财政自给率分别为14.53%、70.05%、18.59%、45.14%和28.32%(见表2-6)。对现有数据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内蒙古的地方财力在进一步地向脱贫攻坚倾斜。
表2-6 2020年内蒙古各地区地方财政收支情况
续表
资料来源:全国数据来自财政部,内蒙古及各地级市的数据来自相关统计公报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2025.1亿元、6868亿元和8466.7亿元,增速分别为1.7%、1.0%、-0.9%,三次产业比例为11.7∶39.6∶48.8(见表2-7)。与2019年相比,第一产业比重增加约0.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下降约0.8个百分点。内蒙古第一、第二产业增加值占比高于全国水平。
表2-7 2019—2020年内蒙古与全国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公报和政府官方网站。
2020年内蒙古坚持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断拓宽改革领域,基础设施、产业结构、创新活力都得到了显著的提升,区域结构不断优化。一是基础设施趋于完善。建成高速铁路404公里,全区所有旗县(市、区)通高等级公路,所有苏木乡镇和具备条件的行政嘎查村通硬化路;新建通用机场15个,民用机场达到40个;新建5条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发电量和外送电量居全国首位。二是现代化产业体系持续优化,促进六大支柱产业“五增一降”,持续推进高技术产业、旅游文化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发展。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粮食总产、单产实现增长,畜牧业产量实现由降转增,奶业振兴全力推进,全区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速较2020年前三季度提高1.5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实现转正,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畅通,着力保障能源市场供应稳定;服务业支柱行业持续回暖,服务业增加值较2020年前三季度收窄2.1个百分点,降幅呈现逐季收窄态势,网络购物、无接触式消费带动物流行业快速发展。三是创新活力持续激发。2020年,实施“科技兴蒙”行动,提供专项资金4.7亿元,用于支持16项重点专项。
2019—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脱贫攻坚也进入最后冲刺阶段。为此,内蒙古自治区继续把打好脱贫攻坚战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聚焦深度贫困,集中推出政策措施“组合拳”,实施产业到户、兜底保障、易地搬迁、控辍保学、基本医疗、危房改造、饮水安全等10个专项方案,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决定性进展。2019—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实现脱贫15.24万人,剩余676个贫困嘎查村全部出列,剩余20个国家级贫困旗县全部摘帽,圆满完成脱贫攻坚任务。2014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累计脱贫约157万人,31个国贫旗县、2834个贫困村、26个区贫旗县已经全部脱贫摘帽,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部完成。
2019年,内蒙古20个国贫旗县(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科右前旗、突泉县、科尔沁左翼中旗、库伦旗、奈曼旗、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翁牛特旗、敖汉旗、太仆寺旗、正镶白旗、察哈尔右翼前旗、察哈尔右翼中旗、四子王旗、卓资县、兴和县、商都县、化德县)达到贫困旗县退出有关指标,按程序公告全部摘帽。截至2019年底,累计脱贫31个国贫旗县,26个区贫旗县,脱贫比例均为100%。已经脱贫的贫困旗县主要分布在兴安盟、赤峰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和乌兰察布市。其中,2019年,赤峰市脱贫的国贫旗县最多,为7个,脱贫比例为63.64%;其次是兴安盟,脱贫的国贫旗县为4个,脱贫比例达到57.14%(见表2-8)。
表2-8 2017—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脱贫旗县主要分布
续表
资料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共脱贫676个贫困村,占2014年以来脱贫贫困村总数的18.3%,全区3694个贫困村全部脱贫,脱贫比例为100%,脱贫力度较大,脱贫成效显著。其中,乌兰察布市脱贫196个,占2019年脱贫总数的28.99%;赤峰市脱贫173个,占2019年脱贫总数的25.59%;通辽市脱贫123个,占比18.20%;呼伦贝尔市脱贫39个,占比5.77%(见表2-9)。
表2-9 2014—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贫困嘎查村脱贫情况 单位:个
资料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
为确保2020年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更加务实、过硬的措施。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聚焦解决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问题,实施脱贫攻坚“清零达标”专项行动,巩固减贫成效,确保基本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任务,为2020年巩固提高奠定坚实基础。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贫困人口逐渐减少,从2012年的139万人至2020年全部脱贫,年均减少15.44万人,贫困程度不断下降。其中,2019年减贫人口为14.1万人,2020年为1.6万人;2019年贫困发生率降低0.95个百分点,2020年降低0.11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下降1.18个百分点,全区贫困发生率的下降幅度大于全国的下降幅度。可见,内蒙古的贫困变化趋势与全国基本一致,近三年减贫力度逐年加大,减贫水平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见表2-10)。
表2-10 2012—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变化及与全国比较
资料来源:《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2020》、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
2019—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贫困人口和贫困发生率较2018年均有较大变化。其中,赤峰市贫困人口数量变化最大,从2018年的53440人减少到2020年的0人;兴安盟的贫困发生率变化最大,从2018年的1.84%减少到2020年的0。2019年,呼伦贝尔市和锡林郭勒盟的贫困人口已经减少到千人以下,呼和浩特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贫困人口已经实现全部脱贫(见表2-11)。
表2-11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贫困情况及与往年比较
续表
资料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各地县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贫困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达到16567元,比2019年的12272元增加4295元,同比增长8.4%,高于内蒙古自治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速(0.2%),也高于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全区农村居民收入比由2019年的1∶1.259缩小为1∶1.928,差距进一步缩小。从全国范围来看,内蒙古贫困地区农民收入比全国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平均水平(12588元)高3979元,增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
具体来看,2020年,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这四项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0.2%、53.3%、3.0%、23.5%,在2020年实现全面增长。其中,经营性收入仍是农牧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也是拉动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的最大贡献因素。2020年内蒙古贫困地区农牧民人均经营性收入达到8828元,较2019年增长9.4%;转移净收入也得到快速增长,人均转移净收入3888元,同比增长10.5%;人均工资性收入为3353元,同比增长5.6%;人均财产净收入498元,同比下降4.7%,贡献率呈下降趋势(见表2-12)。
表2-12 2019—2020年内蒙古贫困地区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资料来源:《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2020》,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虽然如期实现了全面脱贫的既定目标,但是各地市的减贫人口及比例均有所差异,主要受三个方面因素影响:一是受之前制订的年度脱贫计划影响。脱贫重点有所不同,脱贫时序也随之不同。二是受贫困人口基数影响。如赤峰市和乌兰察布市的贫困人口较多,包头市的贫困人口则较少,因此尽管包头市的减贫人数少于赤峰市,但减贫比例仍较高。以2019年为例,剩余未脱贫人口主要分布在赤峰市、乌兰察布市等7个盟市的40个旗县(市、区)、330个苏木乡镇、2351个嘎查村。三是受致贫因素和脱贫难度影响。内蒙古自治区全区致贫因素复杂多元,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和思想观念等顽固因素的影响较大,返贫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减贫人数也受到了一定影响。以2019年为例,内蒙古有1.6万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万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和2.9万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其中,因残因病致贫占84.85%,因缺劳力致贫占7.19%,因学致贫占1.56%,其他致贫原因占6.40%(见图2-1)。
图2-1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致贫原因
资料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