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剧是以音乐为中心要素的综合性高雅艺术。从广义上说,歌剧是以歌唱为中心的戏剧的总称。虽然在歌剧中还包含诗歌、文学脚本、舞台美术等要素,但是如果没有歌唱、没有音乐,就不能成为歌剧。戏剧虽然也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进行的一种艺术,也包含文学、音乐、美术和舞蹈等多种要素,但戏剧艺术的主要手段却是靠演员的语言和动作来表现故事情节的;而歌剧则是以能浸透人的灵魂的歌唱为主,并辅之以戏剧语言的一种综合性艺术。
因此,歌剧的台词不同于戏剧的台词,它是以歌词的形式出现的,是剧中人物在剧情的发展过程中不唱不足以表达人物的内在感情、不唱不足以表现戏剧冲突时的产物。这种“台词”本身就是一种精美的具有韵律美的诗歌。优秀的歌剧脚本,往往情愫凝练而又强烈,富有节奏感,而且能够“托物言志,状物抒情”。但由于音乐是时间艺术,唱一首歌比朗诵这首歌的歌词的时间要长得多,所以歌剧中的文学部分不能过多,以免等同于戏剧的台词。
歌剧这种综合性艺术,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民族性。对于我们来说,歌剧艺术既熟悉又陌生。歌剧中的人物和唱段大多为我们所熟悉的,并不陌生,如喜儿、韩英、刘三姐、江姐、卡门、茶花女、蝴蝶夫人等歌剧中的主要人物及其唱腔。但歌剧作为一种外来的艺术品种,不仅剧目众多,而且欠缺一些物质条件,加上语言的障碍、审美需求的差距等原因,又使我们感到陌生。其实,要想了解它并不困难。我们都知道,音乐基本上分为声乐和器乐两大类,而在歌剧艺术中,既有器乐又有声乐。器乐部分主要是管弦乐,具有交响曲的品格;声乐部分则囊括了独唱、重唱、合唱等各种形式,同时也囊括了男高音、男中音、男低音、女高音、女中音、女低音等各种声种,细分的话还可分为花腔女高音、抒情女高音、戏剧女高音、抒情男高音、戏剧男高音、抒情男中音、深沉男低音等。如德国的瓦格纳歌剧中的英雄人物常采用戏剧男高音。
由于歌剧中登场人物由歌唱者承担,因此作为歌剧演员不同于一般的独唱演员或合唱演员,不仅要能唱,而且要能演戏,两者缺一不可。歌剧演员除具有声乐艺术的功底外,必须具有一定的演技(即戏剧表演才能),用以根据戏剧情节内容的需要,以形体动作塑造剧中人物的性格特征和气质,对角色进行再创造,直观地呈现在观众的面前,使观众获得直接而又具体的感受,增强艺术感染力。在演唱上,则要求歌剧演员拥有较高的声乐演唱技巧,具备较全面的基本功和表现能力。否则,将很难胜任歌剧的演出。从声乐艺术的发展史可以清楚地看到,无论哪个时代杰出的歌剧演唱家,几乎都是他们同时代的有代表性的歌唱家。
西方歌剧演唱所使用的方法通常为美声唱法。这种唱法不仅是一种发声方法,而且也是17—18世纪在意大利流行的一种演唱风格。它在意大利产生,随着意大利歌剧在欧洲的风行得以传播和发展并不断科学化,在适应不同的歌剧品种、歌剧风格或流派的同时,唱法也有所不同。可是,这种唱法有一个基本的原则或标准,被传统地保留下来并不断完善,即演唱中强调优美流畅、圆润悦耳,从低音到高音的连贯均匀、音准完善、元音纯净、吐字清晰等。
要了解歌剧,必须先了解它的整体概念。歌剧中的音乐结构,是以剧情联结在一起的一整组音乐作品,而且由于时代的不同、民族的不同、歌剧体裁的不同及创作方法的不同等,呈现出多样化的局面。也就是说,歌剧音乐的设计是根据剧情而设计的,它起着配合剧情、增强舞台整体效果的作用。
一般来说,歌剧音乐是以咏叹调为主,并辅之以宣叙调、咏叹调、重唱(二重唱、三重唱……七重唱等)、合唱及管弦乐曲。可以说咏叹调是歌剧艺术中的重头戏,它集中地表现了剧中人物在特定情景中的内心感受,是歌剧中刻画人物性格的主要手段。咏叹调是富有抒情性或戏剧性的大段唱腔,以复杂的转调、大幅度的力度变化、较大的曲式结构、宽广的音域等手法,造成辉煌的戏剧性高潮,具有相当高的艺术水准。此外,咏叹调往往带有华彩性的音乐部分,用快速的音阶或分解和弦等音形式的乐节、乐句,以更充分地表达人物强烈的心理活动,达到抒发感情的目的;又如使用颤音、滑音、先现音、顿音等,并通过人声在各个声区所具有的不同的表现力,强化人物的性格,展示与众不同的功能和特色。
在歌剧进行中,演唱咏叹调时,通常暂时停止剧情的发展。正因为如此,它是歌剧中最容易流传的音乐,并且可以单独作为高水准的独唱音乐会或重大声乐比赛的竞选曲目。可见,歌剧咏叹调也是歌剧的精华部分。
咏叹调是歌剧的主要组成部分。它以独唱的形式出现,往往安排在戏剧情节发展的关键时刻,着重表现剧中人在特定情景中的思想感情。咏叹调具有高度的技巧性和丰富的表现力,几乎所有著名的歌剧作品,其主角的咏叹调都是脍炙人口的佳作。
咏叹调具有综合审美的特征,它包含了调式、调性、节奏、旋律、伴奏织体、和声、配器、剧词、语言等,其主要构成部分是旋律。旋律是咏叹调的灵魂,似“红花”;伴奏音乐则起着导入、烘托、渲染和过渡的作用,似“绿叶”,两者不可分割,浑然一体。不管是旋律也好,伴奏也好,它们都始终基于歌词所提供的形象与意境来进行美的创造,因此歌词是歌剧艺术中美的基础。三者相辅相成,形成一个综合性的整体。
宣叙调也称朗诵调,是从戏剧出发而产生的一种音乐体裁,在歌剧中以独唱形式出现,是歌剧中带有歌唱性的对白,由自由散文节奏的乐句组成。它的旋律线呈静态,在结构的转接点上以相应的和弦予以支持,接近于朗诵,主要起着连接剧情的作用,也是发展剧情的主要手段。一般来说,宣叙调可分为“带伴奏的宣叙调”和“不带伴奏的宣叙调”两种。后者有时也可用简单的和弦式的伴奏。宣叙调常用于咏叹调之前,起引子作用,或与咏叹调形成对比。
重唱是指几个歌唱家同时演唱的一种歌唱形式,在歌剧中几乎不可或缺,成为表现歌剧中戏剧冲突的重要手段。重唱常出现在叙事或强烈矛盾的情景之中。在重唱中,每个演员根据所扮演的不同角色对具体事件做出不同的反应,唱词往往不同。有二重唱、三重唱、四重唱、五重唱、六重唱、七重唱等各种组合,每个演唱者演唱一个声部,从而形成一个整体,可伴有合唱,也可以没有合唱。重唱对演唱者的要求甚高,参演者必须配合默契,几个声部之间呈平衡状态,音色协调,浑然一体,同时又恰当地表现了几个不同人物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同一环境下的不同的心境,颇富戏剧性。演唱难度也是相当高的,它要求演唱者具有较高的修养和合作精神。
合唱是一种多声部的声乐曲,是剧中群众角色所唱的声乐曲,在歌剧中可起多种作用,如强调气氛、刻画环境、表现群众的思想感情。 包括童声合唱、女声合唱、男声合唱、混声(女高音、女低音、男高音、男低音)合唱等形式。它可以表现人民群众的意志,衬托某种气氛,具有宏伟的气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