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次偷窃带来的良心上的谴责就这样出乎意料地消失了,我原本就没想过坦白,我总觉得这次行为的出发点还是好的。
既然不用担心秘密曝光,我便不再对乔太太感到良心不安。但是我喜欢乔,至于当初为什么喜欢他,我也说不出个所以然。也许是那个可爱的家伙让我喜欢。所以对于他,我的内心就没那么心安理得了。我真想把事情的真相向他和盘托出(特别是他第一次寻找那把锉刀时)。可是我终究还是没说。我担心一旦说出来,他会把我想得很坏,可我实际上并没有坏到那种地步。我担心失去乔的信任,担心自那以后我每晚只能坐在炉边,眼巴巴地看着这位对我死心的同伴兼朋友,于是,我决定守口如瓶,我当时的想法有点儿病态:要是乔知道了真相,只要他一坐在炉边抚摩他那漂亮的络腮胡,就准是在思索这件事。要是乔知道了真相,只要隔夜的菜肴和布丁端上桌,他瞥上一眼,准会去想我是不是进过食品室。要是乔知道了真相,今后我们一家人过活的时候,乔不管说啤酒浓了还是淡了,他准会怀疑里面是不是掺了松焦油水,这样我准会满脸通红。总之,我当时胆子太小了,连本来是对的事也不敢做了,又因为胆子太小,却做了我明明知道是错的事。当时,我没有接触外面的世界,尽管世界上以这种方式处世的人不在少数,我却没有一个可以效仿的榜样。我真是个无师自通的天才,那套待人接物的准则完全是自己创造的。
那天离开监狱船后没多久,我实在太困了,乔再次将我背在身上,把我一路背回了家,他肯定累坏了,单是看看沃普斯勒先生便知道了,他竟然累得发起了脾气。要是教堂的大权被他攥在手里,那所有去看热闹的教众都会被他开除,首先就是拿我和乔开刀。可惜他现在能力有限,只能动不动就坐在潮湿的沼泽地上撒撒火,结果,等他回到我们家厨房,脱下外套放在火上烤的时候,他的裤子都湿透了,倘若这种疯狂的举动也能定死罪的话,那他湿透了的裤子准能作为间接证据将他送上绞刑架。
回到家,乔在厨房放下我,我当时睡得正香,却在温暖的火光和嘈杂的声音中突然惊醒,脚刚着地,便像个小醉鬼一样踉踉跄跄的,差点儿摔倒。等我清醒过来(多亏姐姐在我两肩之间狠狠砸了一拳,又如同还魂似的大叫一声:“哎呀,天底下哪有这样的孩子!”),才发现乔正在讲述犯人坦白偷东西的事。宾客们也都在猜测那家伙是怎么进入食品室的。彭波乔克先生在仔细检查房子周围的情况后,认定犯人先是爬上铁匠铺的屋顶,再到住宅的屋顶,然后用被单撕成的布条做成绳子,顺着烟囱而下。因为彭波乔克先生言之凿凿,又是自备马车的人,高人一等,其他人无不附和。只有沃普斯勒先生疯也似的大叫“不对”,他当时疲惫不堪,言语中透着无力的愤懑,但他说的话无法自圆其说,而且他连件像样的外套都没有,大家哪里还会把他当回事,更别说当时他正背着炉火烤湿衣服,身上湿气腾腾,这副尊容更别想让人相信他的话了。
那天晚上我听到的就是这些,姐姐担心我这副昏昏欲睡的模样在客人面前有失体统,便一把抓住我,拖我到楼上睡觉了,她揪我的手特别有劲儿,我像是穿了五十双靴子,双脚在梯子的边缘不停晃荡。我之前就说过我本就心有余悸,第二天早上还没起床,心里依然惴惴不安,这种心情一直持续了许久,直到除了某些场合偶尔还会提起这事外,大家都不再谈论了,我才如释重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