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的主要作用不在于形成战略,而更多地在于对已经存在的战略进行梳理。
规划本身的表现如何?本章将介绍三种证据:调查型、逸事型、深入型。然后再阐述一些规划人员是如何应对这些证据的。
规划人员显然不愿意探究其研究工作对组织的职能和效率有什么影响,他们不仅不愿意研究自己做过的事情,更不愿意研究自己及自己的规划过程真正的成效如何。规划人员一直忙于号召其他人收集数据,并保持客观,但他们很少用同样的方式开展自己的活动。例如,威廉·海恩斯·斯塔巴克(William Haynes Starbuck)就没有发现任何“评估长期规划成功实施与否会产生什么结果”的研究。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计划学派开始衰落时,洛朗厄曾尝试“调查与企业的长期正式规划过程有关的实证研究文献”,却只梳理出不足30篇,而且几乎全部与“规划是否值得”这个调查问卷的主题不相符。其中一些是试验性研究,对规划活动进行了模拟。在斯坦纳的著作《高级管理规划》中,参考文献多达38页,而这只是1969年的版本。
尽管如此,关于特定环境下规划的成绩如何,并不缺乏逸事型证据,尤其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计划学派开始受到猛烈抨击。在管理学(非规划)文献不起眼的角落里,到处都有对规划在特定环境中的真实作用(或未能发挥作用)的深入研究。下面我们将依次审视这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