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4v7HoZO/GinfRVMPsA9/654xfA7q3zye+3i0EJBwoiB3QhCERF3moQalgcBEd+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