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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一、研究缘起

逻辑是人类正确思维所必须遵循的形式与规律,它无时不在,无处不有。在人类生存发展的过程中,逻辑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不管人们是否已清醒地意识到它的存在并感受到它的价值,事实上它已直接或间接地为我们做出了重要贡献。

功能问题是逻辑的基本问题,也是每个有志于逻辑或意欲走进逻辑殿堂的人首先就会遇到且必须要回答的问题。对功能问题回答的好坏,不仅事关人们能否对逻辑有正确的认知、深刻的理解,也会影响到人们对它的高效利用。这说明对功能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长期以来,许多思想家、哲学家、数学家、逻辑学家已从多个视角和不同维度对逻辑的功能问题做了大量研究,也提出了许多功能理论。比如,有的学者基于哲学方法论角度,把逻辑视作一种方法,研究和探讨其功能;有的学者基于哲学认识论角度,通过剖析人们对事物认识的一般过程来研究和探讨逻辑的功能;有的基于科学角度,从科学发现、检验、论证、表征的过程中逻辑所发挥的作用来研究和概括逻辑的功能;还有的基于社会学角度,从民主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治理活动中逻辑所发挥的作用来概括逻辑的功能;也有基于文化学角度,从逻辑与文化的互动交融中探讨逻辑对其他文化学科和文化建设与发展的作用;再有的基于应用角度,从具体的事务中探究逻辑的功能。这些理论不仅为我们正确地认识和理解逻辑、高效地使用逻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我们做好进一步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但认真审视和反思已有的逻辑功能理论,我们也会发现,迄今为止,人们对于“逻辑究竟在人们日常生活的思维和行为过程中以什么方式存在?”“它对人的精神要素究竟产生了什么影响?它又在帮助人们完成任务的过程中体现了哪些工具性文化功能和精神性文化功能?”等问题阐释得还不是十分细致、清晰和明确,还有待我们做进一步的拓展和深化。

文化是连接人类历史的纽带,是沟通社会与大众的桥梁,也是通往精神世界的通道。从文化的视角对逻辑进行多角度的剖析,不仅能够让我们更清晰地认识其文化本质,了解其文化特性,懂得它与其他文化现象之间的互动和关联,还可发现逻辑具有的多种精神性潜功能。

从文化的视角对逻辑及其功能的研究,先前已有部分学者做了尝试,也已取得了一定成果,在他们的基础上做进一步的研究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二、研究意义

(一)理论意义

在文化视域中研究逻辑的功能问题,就是把逻辑放在文化的大背景中,用文化学的基本观点和理论,如文化的起源观、文化的本质观、文化的特征观、文化的追求观、文化的存在和发展观、文化的功能观等,来审视和反思逻辑及其存在和发展的方式、其功能生成的过程与机理,以及如何对逻辑功能进行认知等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新的逻辑功能理论。

这种研究方式与先前哲学或科学的研究方式有所不同,主要表现为出发点不同、所关注的重点不同,所使用的话语体系和结论也不同。哲学的方式是从逻辑本体开始的,关注的是逻辑本身的构成、表现形态和它所能完成的最基本、最一般的任务,所使用的话语体系是哲学的深奥语言,体现出如下定义、做判断、进行推理论证等最基本的功能。科学的研究方式是从具体现象或过程出发,关注的是逻辑在这些具体现象的变化和事物运动的过程中所承担的作用,是通过对具体文本或经验材料的概括和总结而得出逻辑究竟具有什么样的功能,体现出逻辑在科学的发现、科学检验和科学理论的确证和表征中的功能(其他各种具体学科领域或某些具体的实践活动中的逻辑功能研究,实际上也是通过对某些具体行为过程的剖析,来探求逻辑在这些实践活动中的作用,如法律逻辑、语言逻辑、经济逻辑等,均是从不同专业类别的活动出发探究逻辑在这些活动中的作用机理)。而文化学的研究方式则是从意识、观念、思维行为方式出发,关注的重点是逻辑与人们日常中普遍的思维和行为过程,通过分析逻辑在人们日常中普遍的思维和行为过程所能完成的任务,得出逻辑所具有的功能。

在文化视域中审视逻辑,所关注的是作为特定文化样态而存在的逻辑,直接表现为那些阐释逻辑有关问题的思想和理论,因此准确地讲,“文化视域中的逻辑功能研究”实际上也就是“逻辑理论的功能”或“逻辑学的功能”。表面看来,似乎“逻辑学的功能”并不直接等同于“逻辑的功能”,但经仔细分析,我们能够发现尽管二者所言说的主体不同,一个是针对作为抽象的、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逻辑本体,另一个是针对反映或言说它的理论和学说,但最终对于功能问题却有相同的答案。这是因为,首先,无论是作为“思维形式”或“推理论证方式”抑或“能够达成推理的可靠性、完备性的推理系统”的逻辑,还是作为“阐释思维的形式与规律”的逻辑学,它们本身都不是生理学意义上的活物,它们本身不会自发地、直接地发挥任何功能,必须在人类的参与下才能呈现出某些有用性;如果没有人类的参与和对它们进行有效的利用,它们本身就没有任何功能可言。其次,“逻辑本体”只能经过“逻辑学说”进入人的头脑,并经过人脑这个媒介的加工和过滤,最后体现出它的有用性;如果不经过“逻辑学说”的连接,“逻辑本体”是难以和人类产生关联的,也就无所谓什么功能了。正因如此,从文化视域中看到的“逻辑理论的功能”也就和“逻辑的功能”有了共同的结论。

在文化视域中研究逻辑的功能,需要我们循着这样一个思维路径逐步展开:逻辑学是什么?它有什么样的特征,有什么样的精神和价值追求?逻辑学应包含哪些内容?在现实生活中它如何存在和发展?它的功能是何种意义上的指谓?它的功能是如何生成的?我们如何从文化的视角来看待逻辑的功能?文化视域中的逻辑究竟有哪些工具性功能和精神性功能?通过对这样一个问题链的回答,我们能够获得一系列新的发现:逻辑的理论不是先天就有的,而是后天慢慢积累起来的;逻辑学也不是某个时间点少数思想家的思想迸发,而是经历了相当漫长的过程,积累了许多前人的经验,在汇聚一代又一代人智慧的基础上才诞生的。逻辑学作为一门专门研究思维的形式与规律的学科,既有自身的独特性,如基础性、工具性(也有人概括为形式性、普遍性),也具有所有文化现象的共性,如人文性、社会性、民族性、累积性、发展性等。逻辑学的内容中不仅包含正确思维的形式,也包含人们对提升思维品质,即对“表达的清晰性和推理的严密性”的不懈追求。逻辑所具有的功能本身是与其自身的构成要素、构成方式、运行过程和运行机理密切相关的。逻辑功能隐含在具体的思维和行为过程之中,需要通过对思维与行为过程的剖析才能获得。逻辑不仅能够帮助人们完成各种任务,具有正确认知、准确评价、科学预见、合理建构、有效说服的工具性显功能,而且会在人们学用逻辑的过程中对人们的精神要素产生重要作用,并由此形成导引、规范、激励、塑造、愉悦的精神性潜功能。这些都是对逻辑的传统认知理论的补充和拓展,对于人们多角度认识逻辑的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践意义

研究和探索逻辑的文化功能,能够让人们更加了解逻辑,更好地发挥逻辑的作用,为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建设服务。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发展的转型时期,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存在失序、失范、失衡的现象,需要逻辑理性的规约。在新的社会历史时期深入研究逻辑的社会文化功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需要逻辑。认识到逻辑所具有的工具性文化显功能和精神性文化潜功能,可使人们在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中更好地发挥逻辑的作用,从而使建设工作更加科学、理性、健康、有序地稳步推进,少走弯路,不走错路。

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离不开逻辑。这是因为,第一,需要用逻辑的方法准确阐释民主政治的含义、特征和标准,明确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与西方普世价值的区别。民主政治建设不单单是政治问题,它不仅与一个国家自身的社会经济状况、文化观念的传承、文化建设的氛围、法制建设的状态等多方面的因素有关,也与其外部的世界政治、经济、文化等大环境密切相关。因此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首先必须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来认识和理解民主政治的特定内涵与表现方式,决不能盲目听从或简单照搬西方的民主概念来指导实践,空洞的理论和教条是无法指导实践的。要对新时代我国民主政治做出系统、客观、全面的解析,就必须借助逻辑这个特殊的工具并充分发挥其功能。没有逻辑,我们难以形成对民主政治的准确认知和深刻理解。第二,需要用逻辑的方法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建设的方案。民主政治建设涉及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府机构的设置、政府官员的任免、各级政权的产生方式、各级组织的权力运行、权利的监督和制约等多个方面的内容。要想获得人们的一致认可,必须凝聚全社会的力量来组织设计、论证、制定方案,并充分宣传和动员全体公民自觉遵守并坚决执行。而目标是否清晰、内容是否全面、措施方法是否可行、程序步骤是否得当,都需要使用分析、综合、归纳、演绎、推理、论证,以及从具体到抽象、再从抽象到具体的一系列逻辑方法来进行。第三,需要用逻辑的方法来制定用以衡量和评价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成败得失的标准并及时规范我们的行为,调节和控制我们在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偏差。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不同地域有不同的地理环境和生态状况、有不同的民族文化观念和历史传承,即使在理解执行同一政策的过程中也经常会形成很多差异。如何正确看待和评价在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这需要我们在逻辑理性和求真精神的指引下,在把握和领会民主政治建设精神实质的基础上,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的原则,采取符合地区实情的措施和办法,通过有说服力的逻辑论证来赢得他人和社会的认可与支持。如果没有求真、求实的精神做指引,生搬硬套,一成不变,或者通过权力或其他方式来压服他人和社会来推行民主建设是很难做好工作的,而理性和求真精神的基础和表现都是逻辑。

从文化的视角研究逻辑的功能,能够让更多的人更加正确地认识逻辑、了解逻辑、喜欢逻辑、使用逻辑,从而使民主政治建设的目标更加清晰,内容更加完善,措施更加有力,标准更加明确,效果更加优化。

其次,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需要逻辑。进一步研究逻辑的文化功能,可使人们在经济建设中更好地使用逻辑,从而加快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济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如果没有持续、稳定、健康的经济发展做保障,其他任何发展都是难以为继的。因此,经济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几乎是每个国家所追求的第一目标。然而经济建设是个大问题,它涉及经济发展的模式、产业结构的布局、经济资源要素的有效整合,国家财政、金融、税收政策的制定,国民收入分配、国际投资贸易等多方面的问题,不仅与本国的政治、文化、科技、军事、外交、国防等多方面的因素有关,而且还受到国际政治、经济、外交等多方面的制约。做好经济工作,不仅要确立正确的发展理念,选择正确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还要有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同时,对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也需要采取客观、公正、科学的态度进行研究和解决。

逻辑是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这是因为,第一,经济的发展需要逻辑理性和求真精神做指引。经济发展的道路和模式的选择要科学理性,要符合国情;经济发展的速度和年度增长目标要切实可行,要建立在客观条件之上,不能凭感情主观臆断,或凭个人好恶随意做出决策;另外,对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要有抽丝剥茧、刨根问底的求真精神,找准原因,做好应对,不能有意回避或视而不见,自以为是。那么,理性来源于哪里?理性就寓居于逻辑中。逻辑是理性的内核,逻辑是理性的本质。在经济建设接受逻辑理性的规约上,我国有许多好的经验。比如许多省市或地区根据自身的地理区位、气候,及环境特点、历史文化传承、资源优势等多方面的因素提出不同的发展措施,比如搞特色旅游、特色加工项目、特色农产品,提出“一市一策,一县一品”,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这就是逻辑理性对经济建设起到重要支撑作用的突出表现。但与此同时,我们也曾有过一些教训,比如前些年报道的“大树进城”问题、“机场变鸡场”问题,都是欠理性、不科学的决策。现在全国有一些行业产能过剩,风力发电、光伏产业、新能源电动汽车一哄而上,究竟有多大的市场需求,这是值得大家好好反思的。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细究原因,最主要的还是我们普遍缺乏逻辑的理性精神和使用逻辑进行科学决策的技能。所以,经济发展急切呼唤逻辑的规约。第二,在经济分析和经济决策中逻辑可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能使经济决策更趋科学化。经济决策是一个分析、组合、加工信息的具体过程,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相关因素越来越多,决策的难度也越来越高。如何才能做到更加科学合理?这一直是人们苦苦思索和探寻的问题。近代以来,随着数学、经济学、管理学、逻辑学等学科的发展,决策也越来越科学合理。人们不仅发现了很多科学决策的具体方法,如概率法、折线法、回归法、综合法等,而且还建立了多种决策的模型,尤其是在计算机和人工智能的帮助下,决策的方法越来越科学,结果越来越精准。而这些方法和模型的核心是什么?计算机和人工智能的运行机理又是什么?实际上,就是逻辑及其所蕴涵的“因果关联”。正是逻辑参与了决策过程才在很大程度上排除了人为因素的干扰,也正是遵循逻辑的“因果关联”和“必然得出”才保证了结论的准确可靠,没有逻辑参与的决策很难成为科学决策。

当前我国经济和世界已完全接轨,无论是经济运行的复杂程度、风险系数,还是它对社会的影响深度都已大大增加,需要我们认真对待、科学把握,这就更加迫切地需要发挥逻辑的正确认知、准确评价、科学预见、合理建构和有效说服的工具性显功能,导引、规范人们严谨细致地思考问题与理性地处理各种问题和矛盾的能力,所以,从文化的视角进一步研究逻辑的功能对经济建设有重要作用。

最后,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创建适应时代主题的新文化需要逻辑。进一步研究并充分发挥逻辑所具有的各种文化功能,对加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文化的建设有重要意义。文化根植于人们内心的修养、以约束为前提的自由、不用提醒的自觉与为别人着想的善良。文化的核心是价值观念。一个人文化素养的高低体现在他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行为方式之中。有文化表现为对真理的认知和坚持,表现为对人的态度和礼貌,表现为对任何事物的理解和包容。文化不是学历也不是阅历,一个有知识的人未必有文化。

中华民族是有着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伟大民族。在漫长的历史中,我们的祖先创造了璀璨的文明,中华大地上处处都留下了他们创造的丰富文化遗产,那一座座院落、一个个庙宇、一件件风采各异的民族服饰和遍布于中华大地的众多民俗场馆,无不体现着他们共同的价值观念、精神追求和伦理风尚。各族人民勤劳、勇敢、善良、诚实的品格,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执着的追求,尊老爱幼的美德和爱好和平的伟大精神曾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华儿女。今天,许多传统文化的精髓仍值得我们认真传承和大力弘扬。但是,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也存在着一些落后的东西。比如:认识事物模糊、笼统,仅靠直觉与感悟,缺乏科学精神,缺乏刨根问底和逻辑分析意识,不敢创新。由于中国价值观念和思维模式的落后,导致国人视野封闭,国家闭关锁国和被动挨打。

自鸦片战争以后,近代中国尝试了采用多种方式改变被动、落后、挨打的局面。先后经过太平天国运动、洋务运动、维新变法,从器物层面、技术制度层面进行变革,但遗憾的是所有的尝试均告失败。面对深陷危难的中华民族,一大批仁人志士经过认真的反思,大胆提出了“开眼看世界”“师夷长技以制夷”的口号,试图引进西方先进文化,实现文化革新,进而改变国人的心智模式。在这种大背景下,以逻辑学为代表的西方文化伴随着西学东渐的大潮进入了我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国人思想的进步;但受多种消极因素的影响,收效甚微,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国人落后的观念。

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的团结带领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确立新思想,建设新文化,破除“四旧”,扫除封建残余,移风易俗,使中国社会的面貌焕然一新。但一些封建思想一下子还难以清除干净,仍然时不时地表现出来。改革开放后,在引进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先进文化的同时,资本主义的一些落后思想也一并进入我国,尤其是西方后现代思潮的侵袭,使我国文化领域整体呈现出价值多元化的态势。于是那些反核心、反基础、反理性、反表现、反人本,不协调、不对称、不和谐,无规则、无权威、无中心、无秩序、无整体的后现代行为也大量出现在我们社会中并直接导致了许多方面的失序、失范、失衡。文化多元有一定的好处,但也极易导致思想的混乱,造成社会的分裂,严重的情况下还会影响社会的稳定。我们既要继承中华文化的优良传统,也要借鉴西方的文明成果,但同时必须摒弃那些腐朽、落后、封建的思想,和有可能对我们社会造成损害的西方文化。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时刻清醒、理性地对待各种不同的文化。

逻辑作为理性精神的核心,是求真辩谬最为有效的工具,对封建落后思想和丧失理性的后现代文化具有天然的免疫力。它不仅可以影响我们的意识,审验我们的观念,改善我们的思维方式,还能变革我们的行为方式。我们要想在新的时代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引领世界发展的新潮流,就必须具有世界的眼光,必须确立新的思想和观念,必须有更加先进的思维方式,必须有理性包容的气度,而这些无一能够抛开逻辑。逻辑在“救国图强”的新文化运动中走进中国,在革命和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们也相信今后在先进文化的建设中,逻辑仍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当然除民主政治建设、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先进文化建设之外,逻辑在科技、军事、外交等多个方面也有重要作用。但基于逻辑功用的一致性,我们在此就不再一一详述。

三、研究内容和方法

(一)研究内容

本研究的主题是“逻辑的文化功能”,最终的目标就是明确回答“逻辑究竟有哪些文化功能?”的问题。而要想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先要搞清“文化视域中的逻辑是什么?”“它应该包含哪些内容?有哪些属性?具有什么样的精神追求?”“逻辑和其他文化现象又有什么样的关系?”“逻辑的文化功能究竟指的是什么?它们又是如何生成的?人们又该如何对逻辑的文化功能进行正确认知?”等一系列具体问题。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考,我们才展开了层层递进的研究。

本研究的第一个问题是逻辑的文化定位问题,也就是要回答“从文化的视角看,逻辑究竟是什么?它应包含哪些内容?有什么样的属性?又有什么样的精神追求?”等问题。本研究在追溯“逻辑”一词的本义与学科含义的基础上,回顾了西方不同逻辑类型的创始人和一些著名逻辑学家对“逻辑”一词的理解以及我国逻辑学界在逻辑观念上的论争,反思了逻辑观念论争的起因、实质和由此带来的影响,阐述了从文化视域探讨逻辑文化本性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回答了“在文化视域中逻辑是什么?”的问题,并提出了如下观点:文化视域中的逻辑实际上是指逻辑的“思想理论”或“逻辑学说”;逻辑是人类长期筹划和劳作的产物,本质上它是一种以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特殊文化现象;逻辑学具有多种文化属性;逻辑学发展的直接动力是人们对“认识更加深刻、表达更加清晰、论证更加严密、说服更加有力”的不懈追求;逻辑学应包含人类所创造的一切逻辑成果。

在搞清“逻辑是什么”的本体问题之后,本研究的第二个问题就是探析逻辑与文化的关系问题。因为从文化视角看,逻辑究竟有哪些功能、它所发挥的作用大小是与其存在和发展方式及其所处的文化环境密切相关的。不同的社会历史环境和文化背景下,人们对逻辑的认知是存在差异的,也会导致逻辑最终发挥的作用不同。因此,我们首先分析了西方逻辑、中国古代“名辩学”和古印度因明逻辑产生的社会文化背景;之后,剖析了世界三大逻辑源流之所以具有不同形态、特征、发展状况的深层原因,揭示了逻辑与其他文化现象之间的相互关系;最后,提出逻辑不是孤立地存在的,而是在与其他文化现象的互动交融中存在和发展的。

本研究的第三个问题是,“逻辑的文化功能究竟是如何生成的?其生成机理与生成过程又是怎样的?”因此,我们在这部分内容中首先对功能的含义、功能的类别、功能与作用的区别和联系、逻辑功能的含义进行剖析,接着对逻辑功能生成的相关要素进行分析,之后对不同逻辑类型的构成要素、构成方式、运行过程、运行机理进行解析。最后在分析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文化视域中的逻辑功能实际上是逻辑通过与人类的融合并借助人类所能完成的“任务”、实现的“目标”或产生的“影响”;逻辑功能的生成是与人们建构逻辑的初始目标,以及逻辑的构成要素、构成方式、运行过程、运行机理密切相关的。

本研究的第四个问题是,“对逻辑的文化功能该如何正确认知?应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在这一部分,我们根据前三部分的讨论,分析了逻辑功能认知所应具备的基础和前提及所应坚持的基本原则和认知的基本方式,提出了以下观点:对逻辑功能的认知应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相结合的原则、整体功能与局部功能相结合的原则和发展与创新的原则;在文化视域中对逻辑功能的认知应基于文化学的视角,从人们日常的思维和行为出发,按照人们日常的思维和行为程式,从不同行为阶段中找出逻辑所发挥的作用和所能完成的任务。

本研究的第五个问题是阐释“逻辑作为人类的思维工具所具有的工具性文化显功能”。根据人们日常的思维和行为实践过程中逻辑所能帮助人们完成的主要任务,我们概括提炼出了逻辑具有的五大工具性文化显功能,即正确认知的功能、准确评价的功能、科学预见的功能、合理建构的功能和有效说服的功能。

本研究的第六个问题是阐释“逻辑所具有的精神性文化潜功能”。指出了逻辑作为特殊精神文化现象在帮助人们完成特定任务的同时,也能对人们的精神诸要素,如意识、观念、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等产生影响,因此形成了潜在的、尚未被人们明确认识到的五种精神性文化潜功能,即导引功能、规范功能、激励功能、塑造功能和愉悦功能。

(二)研究方法

高质量的研究必须有相配套的研究方法来支撑。基于主题和内容的需要,本研究主要选择了以下四种研究方法。

其一,逻辑分析法。

逻辑分析法通常是指在研究问题的过程中,通过对事物相关范畴的分析,给出关于所研究对象的概念,做出对其性状特征等方面的判断,之后在此基础上经过一系列推理、论证得出所需结论的一种方式。我们在研究过程中,对所涉及的逻辑、文化、功能等问题,均是先从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开始,然后在概念分析的基础上对其性状特征进行判定,之后再根据需要做进一步的推理和论证。本研究无论是总体结构布局,还是每个章节的构成,抑或每个问题的论证都严格遵循了这样一种方式。所以,逻辑分析法是本研究最突出的研究方法。

其二,历史分析法。

历史分析法通常是指对事物的研究要把它放在一定的社会历史的大背景下,结合时空变化对其产生和发展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公正客观的、实事求是的分析和说明。历史分析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所倡导的重要方法之一,具有重要的价值。本研究对于逻辑功能的研究,不仅在理论上分析和探讨“逻辑应该有什么功能?”,还结合逻辑发展的历史检视“逻辑在实践中究竟显现了哪些功能?”,把理论分析与实践检验相统一,尽可能保证所得出的结论具有较高的可靠性。所以,历史分析法也是本研究所采用的重要方法。

其三,资料对比法。

资料对比法是指在研究问题时,首先要在阅读大量资料的基础上,把不同资料中关于某问题的观点和论述进行认真细致的比对和分析,找出差异,厘清事实,抛弃那些错误的、不正确的观点,坚持和发展那些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本质及其规律的科学理论的一种研究方法。对于逻辑功能的研究,古今中外已有很多成果,但总体来看,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零散化、碎片化的现象,有些观点是相对准确的,而有些观点是值得商榷的。这就需要将散落在不同资料中的各种观点做细致的筛查和比较,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所以,资料对比也就成为本研究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方法。

其四,文化诠释法。

所谓诠释,就是必须要对相关概念的组成、结构、关系、特征、功能及历史渊源、发展脉络等要素,进行细致、深入和全面的说明。诠释学方法也是中国传统的研究方法,在明清以前就有较大发展。但由于诠释过程往往受诠释者本人的主观影响较大,诠释者在阐释观点时总会有意无意地带有一定倾向性或片面性,所以备受争议。清代以后诠释学方法和校勘方法相结合使诠释学方法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之后才渐渐成为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用方法。

逻辑的功能问题是抽象问题,对它的解答也需要回答一系列抽象问题,诸如“文化视域中的逻辑究竟是什么?它有哪些属性?”“逻辑的创立具有哪些文化追求?”“逻辑思维在文化体系中具有什么地位和作用?”“逻辑功能是如何生成的?对逻辑功能的认知应遵循什么样的原则和方式?”“逻辑具有哪些文化显功能?又有哪些文化潜功能?”等问题。而这些问题不像自然科学那样能通过实验来观察感知,只能通过说明和解释才能让人理解。所以,文化诠释法也就成为我们的必然选择。

四、研究状况述评

(一)国外研究状况述评

世界所公认的逻辑学说有三大源流,除中国古代的名辩逻辑之外,还有古印度正理-因明学说和西方逻辑学说。对逻辑功能的研究,古印度和古希腊的一些思想家早在公元前6世纪左右伴随着逻辑思想的萌芽就已陆续展开,今天我们能够通过逻辑史学的记载看到他们从哲学的角度或者科学的角度对逻辑工具性功能做出的许多解读。但基于文化的视角,用文化学的观点对逻辑及其在人们日常的思维和行为过程中的作用所进行的阐释并不多见。尽管我们也已通过多种检索工具进行了仔细检索,但发现国外与本研究主题完全相同,或在研究的视角、研究的方法上与本研究具有较高相似度的研究不多。当然这或许与西方文化传统中重事实、重科学、重求真,把关注的重点和大量的研究精力集中在逻辑学科的内部,多在完善、健全和发展逻辑自身的系统理论方面钻研而较少在人文关怀方面进行深挖的偏好有关;或许与我们检索的方式和广度也有一定关系。但总体而言,可检索到的与本研究在研究的视角和方法上较为相似的资料相对较少。

在西方逻辑发展史上对逻辑功能研究和论述较多的是把逻辑作为一种思维方法或特殊的思维工具而对其“工具性”功能进行研究。尽管研究的视角和方法不同,但从文化视角而言,这些功能的研究和阐释也均属于“逻辑功能”研究的相关范畴,所以,我们也应该对这些研究的代表人物和他们的主要观点做必要的梳理。在国外,对逻辑功能做过研究的代表人物及主要的观点有:

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公元前384—前322),古希腊人,伟大的哲学家、科学家和教育家,堪称古希腊哲学的集大成者。他首先提出逻辑学的基本理论,并创建了西方逻辑史上第一个完整的形式逻辑体系。他把逻辑的功能主要归纳为:澄清思想、反驳谬误、正确推理、论证或证明,而论证或证明的目的在于认识真理。

安萨里(al-Ghazālī,1058—1111),正统苏非主义的集大成者。他是11—12世纪伊斯兰教权威教义学家、哲学家、法学家、教育家,也是著名的阿拉伯逻辑学家。他认为逻辑很重要,他说:“没有什么事物在定义之外能懂得;也没有什么事物不经证明而能研究和想象。”他认为“逻辑就是列出规则,建立没有错误的定义和三段论,以使我们能够区分真假的科学”。

阿尔伯特·马格努斯(Albertus Magnus,约1200—1280,中世纪欧洲重要的哲学家和神学家)、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约1225—1274,中世纪经院哲学著名哲学家和神学家,他把理性引进神学,用“自然法则”来论证“君权神圣”)、阿威罗伊(Averroёs,1126—1198,阿拉伯哲学家),他们认为研究逻辑的目的是探讨科学方法。最能代表他们观点的是托马斯·阿奎那的一句名言:“逻辑向我们提供了研究所有科学的程序,逻辑是导引艺术。我们耕耘这门科学的目的不在其本身,而在于用它帮助我们耕耘其他学科。”

弗兰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散文家、哲学家、实验科学的创始人,也是近代归纳法的创始人。他把他的逻辑叫作“解释自然的艺术”,他说,“我这种科学的目的不在于争辩,乃在于发明的艺术,在于发明工作的计划和指导” 。培根是把归纳法作为认识世界、认识物质规律的方法,他创建的归纳法主要是用于“求取新知”。

琼金·雍吉厄斯(Joachim Jungius,1587—1657),于1638年出版《汉堡逻辑》,该书对逻辑的定义是:逻辑是导引我们的思维活动分清真、假的艺术。

笛卡尔(René Descartes,1596—1650),世界著名的数学家、物理学家,也是17世纪欧洲大陆的理性主义哲学家。他反对经院哲学,重视理性思维,提倡将“清晰明白”作为真理性的标准。他认为逻辑是“方法”,是思维法则,是普通科学中的“普遍法则”,主张“用知识代替信仰,用理性代替非理性,用逻辑证明代替对权威的崇拜”。

大阿尔诺(Antoine Arnauld,1612—1694)和皮埃尔·尼科尔(Pierre Nicole,1625—1695),法国巴黎郊外波尔-罗亚尔修道院的修士,他们于1662年出版了《波尔-罗亚尔逻辑》(也称《王港逻辑——逻辑或思维的艺术》),该书给逻辑下的定义是:“逻辑是在对事物的认识中正确指导理性的艺术,它对于教导自己和教导他人是同等重要的。”他们断定“逻辑不只是用来论证宗教教义,不单单是为神学服务,而是为人们认识事物、认识真理服务的,是一门关于指导理性思维的艺术”。

克里斯蒂安·托马修斯(Christian Thomasius,1655—1728)和克里斯蒂安·沃尔夫(Christian Wolff,1679—1754),18世纪德国逻辑学家,均提倡逻辑是“理性的理论”或“理性的技术”。特别是克里斯蒂安·托马修斯于1691年出版了《理性学说导论》和《理性学说应用》这两部书,用文化史的观点来介绍逻辑,引起了广大读者的兴趣。他把逻辑看成是“理性的学说”“理性的工具”

亨希利·马耶(Heinrich Maier,1867—1938)。他说:“逻辑的目的在于形成一些思维规范,包括感情色彩的规范。逻辑的任务不在于认识及伦理效用,不能要求逻辑包含真理,而在于感情的逻辑价值。”

除上述人员之外,埃里金纳、法拉比、彼得·奥纽鲁斯、契尔恩豪森、休谟、康德、黑格尔、莱布尼茨、贝兰特、穆勒、皮尔斯、文德尔班、杜威、斯泰宾、奎因、卡尔纳普、西季威克等著名哲学家、逻辑学家们也都讨论过逻辑的功能问题,但他们的观点与上述人员的观点较为类似或相近,在此不再赘述。

(二)国内研究状况述评

从文化的视角对逻辑及其功能进行研究,在我国逻辑学界有一些学者做过尝试,也取得了一定成就。

张东荪,我国近代颇有建树的哲学家、思想家和政治活动家,也是国内从文化的视角研究逻辑的第一人。他于1933年9月在《新中华》杂志第一卷发表了《动的逻辑是可能的么?》一文,1936年12月又在《正风》(半月刊)发表了《关于名学之性质》一文,1939年又发表了《不同的逻辑与文化并论中国理学》和《知识与文化》。他首次从文化的视角解释了什么是逻辑、逻辑从哪里来、逻辑有哪些特性,提出了多元逻辑观,并分析了传统逻辑、数理逻辑、形而上学的逻辑和社会政治思想的逻辑这四种逻辑类型之间的关系。尽管张东荪的逻辑思想存在一定的缺陷,但是,总体而言,他开辟了认识逻辑的新视角,他的多元逻辑观对于中国逻辑学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也有着积极的意义。

殷海光,我国著名逻辑学家、哲学家,也是探讨演绎逻辑的社会文化功能的第一人。他撰写了《思想与方法》《论认知的独立》《中国文化的展望》等多部著作,阐释了逻辑元理论,分析了逻辑与经验、逻辑与语言、逻辑与哲学、逻辑与科学的关系,提出了“逻辑思维在科学理性中居核心地位”的论断,强调了逻辑的工具价值(他认为逻辑是理性的工具,具有运学为思、免除谬误、提高认识能力的价值)和社会文化功能(逻辑具有批判专制政治、争取民主自由的功能),主张把逻辑作为“跟反理性主义、蒙昧主义、偏狭思想和独断教条作毫无保留的奋战” 之利器。

崔清田,我国著名逻辑学家,先后发表过多篇有关逻辑与文化关系的文章,其代表性作品是1997年5月发表在《理论与现代化》的《逻辑与中国文化的发展和建设》、2001年11月发表在《云南社会科学》的《逻辑与文化》、2003年发表在《山东师范大学学报》的《中国逻辑与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儒家诚信思想解读》和2013年6月发表在《燕山大学学报》的《逻辑与文化关系的探索——崔清田先生访谈录》等。在逻辑与文化关系方面他有深入的研究,不仅较为系统地阐述了逻辑与文化的关系,也阐述了逻辑对于哲学、科学、教育学、史学等学科的影响,还探讨了逻辑对我国文化发展和建设的作用。

孙中原,研究中国逻辑史的专家,曾于1998年在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了《墨学与现代文化》一书,1999年5月在台湾《哲学杂志》发表了《论墨家的人文与科学精神》,2000年在《自然辩证法研究》增刊发表了《墨家逻辑是求真工具》,2002年在《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发表了《墨家逻辑的产生与作用机理探析》,2002年8月在《职大学报》发表了《弘扬墨经的科学精神》,2006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学报》第5期发表了《墨家智慧与中国文化走向》,同年又在《重庆工学院学报》第1期发表了《墨家智慧治国论》,2007年在《重庆理工学报》第1期发表了《从墨辩看逻辑的理论和应用》,2008年又在《职大学报》发表了《论墨学的人文内涵》,从多个角度探讨了墨家逻辑的人文内涵及其在求真、培育科学精神和文化建设方面的作用。

张建军,逻辑语义学和悖论专家,也是国内大力倡导研究逻辑社会文化功能的重要学者。他于2010年和王习胜教授合作出版了《逻辑的社会功能》,2013年12月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了《在逻辑与哲学之间》,2015年4月又和贾国恒共同翻译出版了美国乔恩·埃尔斯特的《逻辑与社会——矛盾与可能世界》。这些著作不仅多角度地反映了他对于逻辑与宗教、逻辑与社会的关系的理解,还较为深入地阐述了逻辑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中的作用。

王克喜,于2006年12月在《南京社会科学》发表了题目为《论逻辑与文化》的文章,阐述了逻辑与文化的关系,探讨了逻辑对哲学、史学、自然科学发展的重要影响。

郭桥,于2003年2月在《中州学刊》发表了《逻辑与思维方式变革——西方逻辑传播对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的影响》一文,2006年又出版了《逻辑与文化——中国近代时期西方逻辑传播研究》,系统地介绍了西学东渐的传播过程,以及逻辑传入我国后对几个文化学科(主要是哲学、史学、科学、教育学)中主要人物的思想观念、研究方法及研究领域的影响。他认为逻辑能使人们在认识上更加科学、理性,在方法上能更好地明确概念、建构体系、论证思想,同时能开辟新的研究领域。

曾昭式,于2009年4月出版了《中国现代文化视野中的逻辑思潮》,首先从现代文化的视角分析了逻辑进入中国的文化基础和学科背景,之后介绍了逻辑进入中国后引起的三次大论争及逻辑传播的成果,接着又谈了逻辑与文化尤其是思维方式和哲学方法论的关系,最后提出在思维方式上要中西融通,在哲学方法上要文明平等。

翟锦程,于1994年发表了《从文化发展角度研究和认识名辩学》一文,2004年5月在《南开学报》发表了《近代先秦名学研究的文化意义与价值》一文,2014年8月又在《海岱学刊》发表了《从文化的视阈看尹文子的正形名思想》一文。他认为先秦名学研究直接促进了中国近代文化观念与哲学方法的重建,是实现中西文化交流会通的一个重要媒介,是连接中西文化的桥梁,是先秦名学研究使西方近代文化向中国传统文化的渗透成为可能,并影响到中国近现代哲学与文化的重建。通过文化视角的分析,我们不仅可以理解古代“正名思想”中所包含的政治伦理因素,还可以从中体会先秦逻辑思想求真、求善、求治的时代精神。

张晓芒,于2011年7月在《南开学报》发表了《逻辑的求善功能》一文,2012年4月在《职大学报》与关兴丽教授共同发表了《理念与方法——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墨学资源》一文,2012年11月在《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与莫日根巴图合作发表了《试论逻辑文化与民族思维方式》一文,2015年10月在《福建论坛》发表了《逻辑应该是什么——从工具性看逻辑的研究与应用》一文,从多个角度讨论了逻辑在和谐社会建设、民族思维模式的塑造等方面的功能。

杨武金,于2001年9月在《逻辑研究专辑》发表了《论〈墨经〉逻辑的历史意义和现代价值》,2005年3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学报》发表了《弗协调逻辑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2007年12月在《宜春学院学报》发表了《论逻辑和批判性思维的作用》,2010年3月在《毕节学院学报》发表了《虞愚墨辩研究中对因明和逻辑的应用》,2012年11月在《中国社会科学报》发表了《逻辑:墨学的批判武器》,2013年6月在《职大学报》发表了《墨学在当今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2013年9月在《武汉大学学报》发表了《墨家逻辑的科学地位和当代价值》,2017年6月在《职大学报》上发表了《墨子的科学思想及其当代价值》,也从多个角度讨论了墨家逻辑在社会建设、思想批判、理论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田立刚,于2012年12月出版了《先秦逻辑范畴研究》,其下篇介绍了“先秦逻辑范畴对传统思维方式的影响”。

晋荣东,于2015年5月在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了《逻辑何为——当代中国逻辑的现代性反思》,讨论了中国逻辑史研究的方法论、传统名辩学的现代诠释等问题,分析了逻辑的社会文化功能,并对当代中国逻辑领域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行了反思,强调了逻辑在现代性建构与批判方面具有启发民智、转换观念、确立价值导向等作用。

陈爱华,于2004年4月27日在《光明日报》发表了《略论逻辑的真、善、美》一文,提倡人们关注逻辑的求真、臻善、审美的三重功能。

马钦荣,于2012年7月在《社会科学报》发表了《逻辑有什么用》一文,指出逻辑在科学发现、科学理论验证、理论构造、日常思维中的作用。

吴格明,于2006年10月在第二届两岸逻辑教学学术会议上发表了《略论逻辑的社会文化功能》一文,提出“逻辑是认知的心灵图式,是民主法制的基石,是知识创新的灯塔”。

孙培福,于1999年9月在《理论学刊》发表了《传统逻辑功用再思考》一文,指出传统逻辑对人的大脑具有训练作用,具有健脑操的功能。

李曼,于2007年6月在《理论界》第6期发表了《浅谈现代逻辑的社会功能》一文。她也指出了逻辑对知识创新,培养精确思维的意识、定量分析的意识、科学决策的意识,以及建立必然性、系统性、框架构造理念等方面的作用。

程仲棠,先后发表了《逻辑要与中国现代文化接轨》《后现代主义哲学思潮对逻辑的冲击》《文化的终极关怀与逻辑学的命运——兼论中国文化不能产生逻辑学的根本原因》等文章,探讨了逻辑与文化的关系及其相互影响。

刘邦凡,于2003年发表了《逻辑与科学思想——以墨家逻辑对中国传统数学的影响为例》一文,说明了逻辑对中国传统数学以及科学思想的影响。

葛荃,于2003年发表了《逻辑与政治思想——推类逻辑与中国传统政治思维》一文,解析了“推类逻辑”对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及政治思维的影响。

吴克峰,于2003年发表了《逻辑与伦理思想——〈周易〉逻辑思想对古代伦理观念的影响》一文,说明了逻辑学在伦理思想建设中的功能。

宁莉娜,于1990年5月在《学术交流》发表了《略论逻辑思维在科学创造活动中的功能》一文,1991年6月在《齐齐哈尔师范学院学报》发表了《逻辑思维与科学决策》一文,1996年4月在《求是学刊》发表了《论逻辑思维的价值取向》一文,1998年1月在《学术交流》发表了《论逻辑思维在理性文明发展中的作用》一文,2011年12月在《光明日报》发表了《探寻逻辑的人文智慧》一文,2012年10月在《学术月刊》发表了《逻辑:生活视界的理性支点》一文,2014年4月12日在《解放日报》发表了《逻辑之于生活的意义》一文,较为系统地探讨了逻辑在实现文化启蒙和革新传统思维方式、激发科学精神、提供获取知识的科学工具、规约公共理性、滋养人文情怀、提升人的幸福自由、推进社会转型变革及融入世界文化大潮中的重要作用。

除此之外,还有部分学者从相近学科(如语言学)的角度研究逻辑在语言、认知、交流、沟通中的作用。这方面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周礼全、李先焜、王维贤、陈宗明、邹崇理、黄华新、金立等。

周礼全,我国当代著名的逻辑学家、哲学家,不仅在现代逻辑基础理论研究上贡献突出,还是语言逻辑领域的奠基人,被我国哲学界公认为运用逻辑方法研究哲学的典范。其在逻辑学方面的代表性著作是《逻辑——正确思维和成功交际的理论》,这是语言逻辑领域颇有影响的力作。尽管该书主要是提出了以意义、语境、隐含、预设等范畴为骨干的自然语言逻辑体系,但仅从书名就可看出他对逻辑在正确思维和成功交际方面的功能的强调。

李先焜,我国语言逻辑和符号学的奠基人之一,他的代表性著作是1989年与浙江大学王维贤、陈宗明两位教授合著的、由湖北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语言逻辑引论》。他也参编了周礼全先生主编的《逻辑——正确思维和成功交际的理论》一书,还创办了名为《逻辑与语言学习》的专刊。他的主要贡献是从逻辑学(符号学)的角度研究中国文化,阐释逻辑在语言及传统文化研究方面的作用。

邹崇理,在自然语言逻辑研究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其代表性著作是《自然语言逻辑研究》和《逻辑、语言和信息——逻辑语法研究》。他曾于2001—2003年参与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语言逻辑及其在计算机及人工智能领域的应用”,于2001—2005年参加了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项目“现代逻辑在哲学、语言学及其人工智能领域的应用”,于2004—2006年又主持了教育部重大招标课题“基于自然语言的知识表达及推理系统研究”,较为深入地探讨了逻辑在哲学、语言学、计算机及人工智能中的作用。

黄华新,从事逻辑语用学、科学逻辑和思维方法研究的著名专家,撰写了《谬误学精华》《真理:科学探索的目标》《逻辑与自然语言理解》等多部著作,深入地研究了逻辑在自然语言的分析、信息处理及探求真理过程中的作用。

金立,主要研究方向是逻辑与交际、逻辑与思维方法,她曾于2003年7月在《哲学研究》发表了《面向信息处理的汉语逻辑研究》一文,2008年1月在《哲学研究》又发表了《指称理论的语用维度》一文。她认为:一方面,语言是牢笼,是不够用的,是模糊的,需要澄清和规范;另一方面,语言会超越思想,产生言外之意,我们必须拥有一种健康的逻辑。在她的观念中,逻辑是我们拥有一个幸福、正确的人生的开始。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一大批学者,比如中国逻辑学会之下的各专业委员会,如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经济逻辑专业委员会、应用逻辑专业委员会等组织中的学者们,也从相对应的角度结合实际工作研究了逻辑在这些专业领域的活动中所发挥的作用。因他们的观点针对的是某些具体、单一的专业,故而不在此一一列举。

另外,早在1990年由苏越主编的由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逻辑应用多视角”丛书和2005年刘培育主编的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逻辑时空”丛书,也在一定程度上探讨了逻辑在不同领域的应用及其所体现出的具体功能,这些都是对逻辑功能理论的丰富和发展。由于篇幅所限,不再一一细述。

从我国学界对逻辑及其功能研究的总体情况来看,有如下两个特点:一是伴随着逻辑学科的发展,人们对逻辑及其功能问题的研究不断深入。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思想禁锢被打开以后,逻辑事业在我国开始快速发展。首先是以金岳霖、周礼全、王宪钧、温公颐、江天骥、方华、傅季重、倪鼎夫、莫绍揆、章沛、沈有鼎、郁慕镛、马玉珂、马佩、苏天辅、李匡武、林铭钧、张尚水、吴家国、诸葛殷同、崔清田、彭漪涟、李先焜、孙中原、周山、周云之、周文英、朱志凯、苏越、张巨青、张家龙、刘培育等为代表的老一辈逻辑学家们在普及逻辑知识的同时不断加大研究的力度,使得我国逻辑学的研究无论是在深度还是在广度上都有了很大拓展,开辟了许多新领域。世纪之交,又有一批承前启后的中青年学者,在继承前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对逻辑研究的力度,不仅使我国逻辑的研究扩展到了多个方面,在研究深度上也迅速缩短了与西方国家的差距,甚至在少数方面还取得了新的、重大的突破。比如在逻辑语义学、逻辑语用学、认知逻辑、文化逻辑、逻辑的社会功能、逻辑与人工智能等方面的研究就形成了很多成果。与此同时,也涌现出了一大批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如王路、陈波、鞠实儿、蔡曙山、邹崇理、何向东、张建军、黄华新、冯棉、赵总宽、刘壮虎、周北海、任晓明、张晓芒、唐晓嘉、宁莉娜等。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逻辑教育逐步走上正轨,和世界学术交流的增多,一大批经过严格训练、理论功底扎实且有过留学访学经历,具有较强交往能力、能与世界发达国家的学者们熟练进行学术交流的,涉及多个领域的优秀中青年学者迅速涌现出来,如潘天群、王克喜、刘晓力、杨武金、翟锦程、李娜、刘奋荣、熊明辉、刘虎、曾昭式、郭桥、马明辉、刘新文、余俊伟、郭美云、金立、廖备水、郭佳宏、晋荣东、熊卫、赵希顺、张燕京、王彦晶等,使我国的逻辑事业呈现出从未有过的繁荣之势,真正实现了与世界接轨。这些优秀的学者不仅是我们逻辑学界的骄傲,他们取得的众多成果也是我们从事逻辑问题研究、推动逻辑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尤其是伴随着逻辑学科的快速发展,从文化的视角对逻辑及其功能进行的研究也不断增多,也已形成了数个重要基地和一系列成果。比如以崔清田教授为核心的南开大学团队、以张建军教授为核心的南京大学团队和以鞠实儿教授为核心的中山大学团队等,都是这方面的典型代表。

二是从文化的视角对逻辑及其功能的研究也一步步地深入,文化功能理论也渐渐趋于完善。张东荪是从文化的视角研究逻辑的第一人,他回答了“什么是逻辑?”及“逻辑从哪里来?”的问题,但他没有对逻辑与其他文化现象之间的关系及逻辑具有什么文化功能做太多阐释。殷海光在此基础上向前迈进了一步,阐释了逻辑与经验、逻辑与语言、逻辑与哲学、逻辑与科学的关系,并提出了逻辑思维在科学理性中的核心地位,这实际上是对逻辑与文化关系的初步探索。他强调了逻辑的个别文化功能,如理性精神的培养;但相对而言,还不够深入,也不够全面(他的思想得到了一部分学者的认可,因此被一些学者比如张建军教授、张斌峰教授等认为是研究逻辑的社会文化功能的第一人。不过他的思想中也存在明显缺陷,如他不承认逻辑具有建构功能,其实他的导师金岳霖先生用西方逻辑重建中国哲学史就是建构功能的最好证明)。崔清田、王克喜、曾昭式、郭桥、刘邦凡等学者在张东荪和殷海光的研究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深化,他们正式提出了“逻辑与文化的关系”的系统理论,阐释了逻辑对于变革人们的观念、优化人们的思维方式、培养科学理性精神的作用,以及逻辑对于多种文化学科,诸如哲学、科学、教育学、历史学、数学等学科,在体系建构、理论论证、研究领域拓展和对于多种文化实践的影响等。他们的观点中实际上既包含了逻辑对人的精神作用,也包含了逻辑在多种学科建设上所体现的工具性显功能。之后,其他一些学者如张建军、宁莉娜、翟锦程等,在此基础上又从多个具体领域,探讨了逻辑在科学决策、社会转型、民主政治建设、经济建设、培养科学精神、提升社会理性和开展思想批判等多方面的作用,这些实际上均是对逻辑工具性功能的补充和拓展。

从国内研究的总体情况来看,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逻辑的文化功能理论逐步完善,体系也逐渐趋于成熟。迄今为止,已基本解决了从文化视角看“逻辑是什么?”“逻辑和文化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逻辑对人的观念和思维方式有什么影响?”“逻辑对文化学科的建设和发展有什么样的作用?”等问题。

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能够发现:现有的逻辑的功能理论在内容上还不够系统和完善,某些观点在表述上还不够细致和清晰,也还存在一些值得我们继续研究和深入探讨的方面。比如:在文化视域中逻辑究竟是什么?逻辑具有哪些文化属性?逻辑具有什么样的文化追求?逻辑能否对人的意识产生影响?逻辑能否对人的行为产生影响?逻辑在人们日常的行为过程中是如何存在的?它对人们意识、观念、思维方式的影响是如何形成的?在日常生活中它能帮助我们完成哪些任务?逻辑对人的精神状态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等等。这些问题还有待我们继续深入研究,并做出完整、清晰、准确的解读。 RtC3WfxRUiSaTjgzpEehgiq1/oVL3ha8OifvaG+gBCDFLgBpeW7LKeMkfVcfQ4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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