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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当令人困惑的目的

在人类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甚至是现在,大多数人仍然并未接受“宇宙是盲目的没有目的的力量的产物”这一自然主义者的观点。他们认为宇宙一定有着某种通常被称为神的创造者。

世界上各种宗教的创世传说都生动地表达了这一信念。犹太教和基督教有《创世记》的故事:传说神用6天的时间创造了世界。印度教则有《往世书》,这本书讲了一个不同的创世故事。在故事中,大神毗湿奴躺在他的大蛇舍沙身上,一朵莲花从他的肚脐中长出来,莲花里现出了梵天,然后梵天在一个小金蛋中创造了整个宇宙。虽然很多人将这些故事视为神话,但是别忘了,还有许多人认为这些故事就是真的。

也有一些人拒绝认为这些神话就是真理,但是他们的确相信神是宇宙的终极原因:《创世记》和《往世书》中的创世故事只是隐喻,但却反映了一个真理,即宇宙是为了某个目的而被刻意创造出来的。必定存在某个宇宙的设计者,这个观点有时候会被人们用复杂细致的理论来证明。但或许其更多是得到了人们本能的支持。许多人有强烈的冲动,不相信宇宙具有无理性这一事实。

例如,上一位登月者尤金·塞尔南曾说:“任何心智正常的人都无法看着星辰以及无处不在的永恒黑暗的同时,还否认这种体验之中包含的灵性,同样也无法否认神的存在。”但类似这样的主张不过是表达了个人信念而已。塞尔南从他自己内心的“灵性”经历相关的主张直接跳到存在某个造物主这样的外在事实,他并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或理由来让其他人也像他一样相信他的这个主张。他仅仅认为任何心智正常的人都会像他一样确信这个主张。

就自然主义来说,我主要关注的不是评价各种创造者观点的价值,而是要思考,接受这些观点将对我们关于生命的目的与意义的看法产生什么影响。但我必须声明,我不是一个中立的观察者。我认为宗教文献中的创世故事很明显都是假的,理由是:这些故事不但相互矛盾,也与我们对宇宙起源最科学的理解相冲突。并且,与绝大多数当代哲学家一样,我并没有被哲学中版本繁多,试图证明神一定是宇宙首因或设计者的所谓宇宙论和目的论的证据说服。

但是,假设我错了,而创世论是对的——正如我们在前一节看到的,人们就会很快总结出:如果没有造物主,那么生命就没有意义和目的。但为什么有了造物主,生命就有了意义和目的?这个问题的答案还不明确。一切似乎都在依靠宇宙是被创造出来的,设计者早已为我们想好了某种目的这个信念。而目的是什么?我们是否应该接受?这些都是悬而未决的问题。

这并非针对宗教进行批判或论证,只是阐述了宗教性解释有各种局限性这一简单事实,信徒们也应当接受这一点(他们往往能接受)。例如,没有任何基督教徒或犹太教徒能够单凭引用宗教经文就恰当地回答为什么神要创造人类。我们只知道在《创世记》中,神告诉人类“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创世记》1:28)。

的确,随着故事不断展开,关于人类被创造的目的还出现了更加世俗化的主张。经文说:“耶和华神将那人安置在伊甸园,使他修理看守。”(《创世记》2:15)而夏娃之所以被创造出来,是因为“只是那人没有遇见配偶帮助他”(《创世记》2:20)。很多人将其解读为神曾经赋予我们管理这个星球的责任。不过,我们根本就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星球一开始需要有人来看守,也不明白为什么做了这项工作就能让我们的人生有意义。

当然,认为上述经文来自神的基督教徒或犹太教徒会说经文已经尽量解释了“神为何创造我们”。但其他宗教也没有提供充分的解释。例如,宗教往往说我们在世上是为了行使神的意志。如果这是真的,那么我们就和前面说过的清理房间的怪物一样。对创造我们的存在来说,我们的生命有一个目的,但那不是我们自己的目的。我们每个人都将成为萨特所说的“自在存在”(为达成他人的目的而被利用的客体),而不是“自为存在”(有意识,能做出对自身有意义的决定)。如果我们发现自己存在的唯一目的就是侍奉神,那么我们可能觉得这种情况比没有预定目的的人生更糟糕。是在宇宙中扮演某种奴隶的角色更好,还是做能为我们自己创造角色的自由人更好?

我们被创造出来是为了服侍神明的观点遭到了反对,原因不仅是这样的观点剥夺了人的尊严,而且因为这种观点是无法融入宗教的世界观中的,因为这种观点是极其不可信的。毕竟,神觉得有必要创造复杂的人类,还让人类的一生饱受苦难和辛劳,只是为了让人类侍奉自己?还有什么比这更说不通的呢?这样的神像个自私自利的暴君,一心一意要用他的力量为自己创造出众多侍从,让他们歌颂、赞美自己。大多数宗教信徒崇拜的神不是这样的,所以认为我们存在于世是为了服侍神明的这种观点不值得人们支持。

一个更可信的答案可以追溯到耶稣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我来了,是要叫羊(或作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即便这个答案并不是特别具有启发性,但也是一个更好的答案。因为无神论者会认同这个答案。无神论者也认为人生要过得更圆满,不是因为这是神的目的,而是因为这是我们唯一的一次生命,所以我们应当尽量把人生过得圆满。这样一来,这种表达不过是老生常谈罢了,会有谁认为人类不应该拥有生命且将其过得圆满呢?

另外,这种说法没有告诉我们,是什么让一种人生比另一种人生更圆满。许多宗教信徒说,他们的经书就是用来实现这个目的的:只要遵从经书的建议,你的生命就可以更圆满。但重要的是,只有宗教激进主义者才会严格遵守这条规则,大多数信徒会有自己的判断。当他们认为经书中的规则能够让所有人都生活得更好时,他们才会遵守这些规则。如果经书中的规则不能带来更好的生活,这些内容就会被忽略,可以说,这是一件好事。比如,并没有很多人相信《利未记》中的“凡咒骂父母的,总要治死他”(《利未记》20:9)或“并且那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和他们的家属,在你们地上所生的,你们也可以从其中买人……要永远从他们中间拣出奴仆”(《利未记》25:45~46)这些话。

我觉得这是明智的。但这意味着宗教信徒遵循了一条简单的规则:如果遵循经书内容可以让所有人生活得更好,那就按照经书的内容行事;如果不能,就忽略。但这就等同于另一条更为简单的规则:做任何能提升所有人生命质量的事。经书不再具有任何特别的权威,要遵循的规则应是非信徒也能接受的规则。所以“我们此生的目的是过得圆满”这个观念并不一定要根植于任何由神给出的指示。

如果要赋予这个答案任何特别的宗教内涵,就需要将其与来世的观念相关联。如果圆满的人生包含了来世,那么无神论与宗教的概念的确不同。我现在要暂时搁置这一问题,因为我会在第3章讨论来世的可能性。我们现在要注意的是:只有相信死后有来世似乎才能将“神给予我们的目的是过得圆满”这种观念与“生命就是活着”这种老套的观念区分开。

我觉得,最能反思的宗教信徒会认同“神给予我们的目的是服侍神或过得圆满”的观点没那么有说服力。他们也许更愿意说:“神的存在显示肯定有一个目的,因为神不会无缘无故地创造我们,但我们不知道那个目的是什么。”信仰要求我们信任神以及神给我们的目的。在《约翰福音》中耶稣讲过:“你们信神,也当信我。在我父的家里有许多住处。”(《约翰福音》14:1~2)这是一个完全一致的立场,也许是最理智的宗教信徒的立场。但这样做要求宗教信徒先诚恳地接受他们对生命目的的了解并不比无神论者多这个事实。

我们也需要清楚地理解,采取这种立场所需要进行的信仰上的跳跃。这种信仰就是:我们无法确知是否存在的神,我们没有证据可以证明的来世,有某个我们无法领悟的目的。进一步说,我们也需要相信这个目的是我们乐于接受的。如果最后我们的目的是永远对抗撒旦的大军或者只是在地球上,被强迫在死之前一直像勇气的灯塔一样活着,那么我们可能会对神赋予我们的目的不太满意。

“我们是由神出于某种目的而创造的”,这一信念为我们提供的对我们预期生命意义的解释是不完整的。宗教并没有阐释清楚这个目的是什么。侍奉神这一观点似乎非常有悖情理,而且也与神的本质概念相反。“人生的目的就是过得圆满”这个观点并不新鲜,只有在相信有来世时才有更多的意义。承认“神的目的是我们必须相信的”等于承认我们对自己为何存于世这个问题没有答案,于是必须将一切都归于未知。相信人类的起源与超自然的神有关并不能为我们解释生命的目的。最多也只是向我们保证存在这么一个目的。 OYyOVbwL9J4mSpbDd0roYHVg6AI4KZXljGHgPwmMH+IEf1cm404hq72MOPE4CF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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