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种程度上,人类生命的起源并非真的有什么特别神秘之处。两种彼此竞争的主要理论都留下了许多有待解释的细节,但也提供了充分的框架,让我们能够思考这两种理论对生命意义的含义。这两种理论分别是创世论与自然主义论。
创世论认为人类生命的创始者是某种超自然力量,这股力量带着某种有意识的目的创造了人类。自然主义论认为,人类生命的出现只是某个盲目过程的一部分,不是任何智能设计的产物。还有一些混杂两种观点的理论。比如,有的理论将造物主看作自然界本身不可分离的一部分,而不是在自然之外施加影响的某种超自然力量。但即便是这些混合理论,也可以依据它们是将生命起源视为有意为之的结果(创世论),还是无特定目的的自然过程(自然主义论)——按照我们当前的目的将它们归为创世论或自然主义论。
先看看自然主义论。关于人类生命的起源,现在有一个标准版本的自然主义论说法。虽然很多细节还存在争议,但科学家在大致的框架内已有共识。这个理论以150亿年前的宇宙大爆炸为研究起点,然后经过100亿年,太阳形成,到了相对较近的时期,原始的单细胞生物出现,单细胞生物经过进化达到顶峰——从我们的角度来看——60万年前出现“智人”。那要怎样才能把神放进这个大背景之中呢?科学家通常认同法国科学家拉普拉斯的话,拿破仑问他类似的问题时,他说:“我不需要做那个假设。”
当你看到支持这一理论的证据来自宇宙学、理论物理学、天文学、生物学及生物化学等不同学科时,你就会发现这一理论是能够自洽的。证明自然主义论基本上真实可信的证据几乎是无可辩驳的。不过,我的重点不是强调这个说法是千真万确的,而是建议人们思考,如果这个理论是正确的,那么会对生命的意义有什么影响。很多人觉得这种影响相当令人困扰。
如果自然主义论是正确的,那么生命就只是自然界中毫无意义的意外。如果生命还是有某种意义,那就只与宇宙自身命运宏大的变化有关,与人类并不相干。就像罗素说的:“宇宙或许有目的,但即便如此,在我们所知的范围内,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宇宙的目的与人类的目的有任何相似之处。”
比如,想想理查德·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一书中描述的人类演化。根据道金斯的说法,自然选择在基因层面发生,而非整个生物或物种的层面。这意味着生物个体(包括人类在内)都是“生存机器”,是根据DNA编码的指示制造的,其“目的”是确保基因的延续,而不是生物本身的生存。从生物学的角度看,人类个体的生命不是最重要的,真正重要的是人类身体中的基因能够传递并生存下来。
我得把“目的”两个字加上引号,因为我们不能说基因或生物体有一般意义上的目的。这是因为基因不是为了实现某种目的而设计的,它们也不存在有意识或无意识的欲望或目标,基因唯一的目的是继续存在。基因首先存在于携带它们的生物体中,然后存在于更大的环境中,后者有助于基因的存活。但是,从定义上来说,真正生存下来的基因具有适于自身生存的特性,所以会给人造成一种这些特性就是为了确保它们生存的错觉。但这些目的并不是被设计出来的或预先给定的,就像道金斯不认为他书里“自私的”基因真的像字面意思那样是以自我为中心且自私自利的。
那么这一切对人类个体或者是“智人”这个物种有什么启示?从最好的角度来看,如果我们真的是为了某个目的而存在,那就是延续我们的基因。从最糟糕的角度来看,我们无法奢谈目的或意义,因为随机突变以及复制的过程并没有作为终极结果的目的或目标。蒙提·派森就唱道:“我们只是由自我复制的DNA组成的简单螺旋产生的结果。”
整体上来说,自然主义论激起了类似的反应,我们再看看罗素的话:
在肉眼可见的世界中,银河仅仅是一小片碎片。在这个小碎片里,太阳系只是一个无限小的斑点,而地球在这个斑点里是微乎其微的一个小点。在这个小点上,有无数混合了碳和水,有着复杂结构,物理和化学性质不同寻常的小东西。这些东西爬行一段时间后,再分解为原本组成它们的元素。
这个观点清楚地表明,人类的生命是没有目的、毫不重要的意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