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老板的眼力不是生来就这样好的,他也吃过药。做这一行的,没有没吃过药的。可以这么说,谁都是吃药长大的。关键是,要长大,不能白吃药。最危险的是,自以为学会了游泳,水性已经不错,往往这时候是最容易淹死的。居老板那次在和田,从一个阿达西手上买了一块两公斤的原籽,满秋梨皮,过了一下灯,心就怦怦地乱跳起来。居老板觉得里面一定是荔枝肉,六万多块钱肯定是一个大漏。他压制着自己的激动,跟阿达西讨价还价。其实这个价,就是漏价,居老板巴不得立刻掏钱成交。但他知道,过于爽快,对方就有可能反悔。一旦反悔,再谈价就难了。“五万以下说,阿达西!”居老板跟阿达西猛击一掌,说了一个价:“三万八!”阿达西将手缩回去,用滑稽的汉语说:“三万八不行,五万八面子给。”“三万九!”居老板说。阿达西摇头说:“不行,心里面价格说。”居老板又抡圆了手臂,跟阿达西击掌:“心里面价格四万二!”阿达西抽走手,也抡圆了跟居老板一击掌:“面子给!”
这是居老板吃的最大的药。皮子是染色的。当时染色还不怎么流行,居老板没有看出来。肉是白肉,但只是一块青海料。青海玉哪有籽料,皮子是染色的嘛。居老板回忆起来,跟阿达西击掌的时候是有疑惑的,他的手怎么黄黄的?原来是染料搞的。
那个时候,四万二不是个小钱。居老板皱巴巴的旧皮包里,总共只有五万现金。那时候也没有什么手机支付,就是现金交易。居老板深受打击,在和田的小客栈里昏睡了两天两夜,然后去市场上转悠,想再次遇见那个看上去有点憨厚的阿达西。但是见到了又怎样呢?退货退钱吗?不可能的。这种交易,就没有退货这一说。都是凭眼力吃饭。捡了漏,也不会给人补贴钱;吃了药,就只能长点记性,权当是交了学费。如果自己眼力不行,还跟人争执起来,没有人会同情你,只会笑话你。你不是想捡漏吗?以为捡了大漏,其实是跌了大跟头。看玉这一行,也是有天赋的。居老板天资聪颖,很快就找到了感觉,买十块料子,九块都是好料。他是扬州人,却喜欢往苏州跑。主要是他喜欢苏工。苏州和扬州,是两个风格不同的玉雕重镇。扬州工比较大气,以雕山子见长;苏州工精致、灵动,好料子总是能出好作品。居老板对苏州工的偏爱和迷恋,让他自己都觉得有点对不起家乡,枉为扬州人。不过没办法,“喜欢”这两字,就是不讲道理的。居老板腰里挂着一个手把件,就是苏工金蟾。这只金蟾,虽然不是名家所雕,却是居老板的心头爱。肉白,而且油润。通常来说,十白九松,一块玉料,如果很白,它的质地就会不那么紧密,只有紧密的玉,才会油润细腻。但这块料子既白又细,就是所谓的羊脂玉,还带着洒金皮,雕工也是无可挑剔的。贴肉挂在腰间,它会不时晃荡,轻轻按摩着居老板的皮肤,让他有一阵阵麻酥酥的畅快。当然更重要的是,苏州的玉市,无论规模还是档次,都不亚于新疆。有人说得夸张,新疆的好料,乃至玉龙喀什河的好料,都到了苏州。苏州一些玉雕师的保险柜里,装着天下最好的和田玉。事实似乎也正是如此,居老板后来已经很少再去新疆,更多的时候他都是在苏州晃悠。许多好料子,也都是在苏州文庙的玉市上淘到的。
赚了钱,吃喝玩乐暂且按下不表。先说他收了一个徒弟,名叫阿星,说是徒弟,其实是保镖。阿星跟着居老板买玉卖玉,却从来没有一点长进。在他眼里,无非都是石头,为此没少被居老板冷嘲热讽,乃至挖苦训斥。阿星个子不高,却有一身好武艺,身体结实得就像一块河床里经过了千万年流水冲刷淘洗的籽料。他跟居老板是老乡,只不过他是扬州乡下的,初中刚上了半学期,就离家出走,去了少林寺。其实也不能算是正宗的少林寺,而是离寺院好几里路的一所武术学校。在习武上他有点天赋,但不怎么安分守己,一边练武,一边还跟武校外一个不三不四的野和尚学魔术和算命。算命哪里是他能学会的,他嘴笨,忽悠不了人。扑克牌魔术倒是学了几套,总在同学面前显摆。教练知道了,用棍子打了阿星的腿。阿星不服气,居然还手,打伤了教练,于是一路逃到了苏州,出了苏州南门汽车站,不知道怎么就晃到了文庙。玉市上全是黄黄白白的石头,看人们讨价还价,嘴里蹦出来的价格让他吃惊不已。石头这么值钱?他老家的河滩上这样的卵石还少吗?他傻傻地拿起一块凑近了看,耳朵边上有一个声音说:“这是块石头。”阿星转过脸,看见了居老板。“这,这些,不都是石头吗?”他愚蠢地说。居老板笑了,说:“确实,都是石头。但是,玉石是成了仙的石头。”“怎么仙,石头精吗?会变成美女吗?”阿星问。居老板笑了,说:“你讲得对,就是石头成了精。会变美女啊,不过是先变成钱,再变成美女。”阿星听得有些糊涂,一时说不出话来。居老板打量着他的身板说:“想学吗?”居老板眼睛毒,看玉厉害,看人也厉害,一下子看出了眼前这个小子身手非同一般。居老板正要物色这样一个人才,没想到得来全不费功夫,又是捡了一个大漏。往下再聊几句,发现竟是老乡,于是一言为定,阿星拜居老板为师,有了一份不薄的薪水。
阿星在看玉上的愚笨,让居老板有过短暂的失望。每次阿星拿起来仔细打量的,几乎都是玉市上最差的料。对于结构、油性、密度、皮色、籽型等,他完全没有感觉。居老板后来想通了,死了教他的心,是啊,把他教会了其实对自己并无好处。他要是也像居老板一样,炼就了一双火眼金睛,那自立门户是迟早的事。倒不如他一直有眼无珠,就把他当条狗,在身后跟着,江湖上走,心里多少踏实些。
居老板在苏州有一些朋友,有贩卖玉料的同行,也有几位玉雕师;有苏州本地人,也有河南人、福建人、江西人。聚餐的时候,阿星总是坐在居老板左侧,默默地吃菜,不说话,并且滴酒不沾。开始,连居老板都以为他是不能喝酒,心里更是瞧他不起。有次福建人朱克龙教居老板划拳,居老板仿佛是中了圈套,输得一塌糊涂,一杯杯罚酒,喝得快坐不住了。阿星站起来,想要动武,居老板却拉住他,含糊不清地说:“都是朋友,都是阿达西!”那些朋友就对阿星说:“有本事你代居老板喝嘛!”居老板半梦半醒的,划拳竟然有了长进,一连赢了好几把,便来了兴致,嗓门儿也大起来了。不过接下来输得更惨了。这时候阿星抢过居老板手里的酒杯,一杯杯地喝下去,就像喝水一样。边上有人说,阿星至少已经喝下了一斤八两高度白酒,看上去却像没事人似的。“你小子,行啊!”居老板把阿星的后背拍得啪啪响。“五魁手啊——六六顺啊——七星照啊——”居老板突然有了法宝,兴奋得嗓门儿尖锐,胃里的东西喷涌而出,溅了半个桌子。
朱克龙算得上是居老板最大的客户许多料子,他都是从居老板手上买的。但他也只是个二道贩子。朱克龙的客户是苏州城里大大小小的玉雕师。古城区相王弄里,一家接一家都是琢玉的作坊,以小作坊居多。上档次一点的玉雕工作室,则大多在十全街上。朱克龙人头熟,有许多稳定客户。居老板的名声也不小,很多人都知道他,知道他眼力好,手里有高货,普货的话呢,往往性价比较高。但是大大小小的玉雕作坊,还有一些名师工作室,都并不直接向居老板进货,居老板也不会把淘来的玉料径直送到他们那里。这个现象在外人看来有点奇怪,但行内人都清楚个中原因。那都是因为有个朱克龙。朱克龙福建人,个子小小的,却是一个狠人。他最瞧不起的就是身上文了一些什么的人,女的除外。他说过,女人文身好看,手臂上刺一朵花,手背刺个蝎子,小腹刺只蝴蝶,特别性感。但是男人不一样了,刺上龙啊,豹子啊,骷髅头啊,都是虚张声势。真要干起架来,这些人都是不经揍的。朱克龙的身上,没有任何刺青,只有几处伤疤。有一道疤痕,长长的就像一条蜈蚣,从他的肩头,一直延伸到肱二头肌的地方。那是被刀砍的。另外一条疤,在他的下颌处,轻易是看不到的。只有当他抬起头来时,这道疤才会暴露出来。那是有人在手指缝里夹了一个刀片,然后向他挥拳,拳头打在他下巴那里,刀片差点把他的颈动脉划断了。朱克龙说,这样的文身,才是牛菖的。
像朱克龙这样的人物,没人惹得起,居老板当然也不敢惹他。好在朱克龙不是一个无赖,人虽凶狠,却基本是讲道理的。他从居老板手上拿货,从来不赖账,都是当场付款,也不会恶意压低价钱。用他的话来说,生意生意,就是要大家得利。他从居老板这里拿货,卖出去赚点差价,生意稳定下来,他的财路也就稳定了。朱克龙是精明的,他懂得不能欺负居老板,否则居老板来个人间消失,他就没有了进货渠道,也就断了财路。给下家供货,朱克龙有时候就有些不地道了。尤其是那些名师工作室,他把高货送过去,要价有时候就没了上限。他知道谁出得起钱。当然最后成交的价格,也一定是双方都能接受的。朱克龙从来不会太过分。
朱克龙不需要保镖,但他竟然就有一个保镖。保镖还是个年轻姑娘,是他的福建老乡,据说还是他的外甥女。孔娟娟长得像个秀气的男孩,说是孔子的第七十九代后人,应该是诗书传家,却曾经是散打冠军。因为在老家把她的初恋打残了,所以逃离家乡,跟着小舅在外面混。娟娟就是有文身的,以前她在后颈的地方,刺了一个英文字母。这个字母,连朱克龙都不晓得是什么意思,问她这个“S”代表了什么,她都只是笑笑。她心里当然清楚,这是她初恋名字的首字母。朱克龙猜不出这个字母的意思,心里不免郁闷。有天他对外甥女说,他每次看到这个“S”,都会觉得不爽,“S”不就是死吗?娟娟对他说,她也觉得不爽。朱克龙说,那为什么要刺上这个?娟娟说,以前爽,现在不爽了。朱克龙是个聪明人,大致猜到了这是怎么回事,便说现在觉得不爽了,为什么不铲掉它?把“S”打残了之后,娟娟也想把这个字母铲了,但是想想铲掉之后,这个地方就留下一块疤,也太难看了。朱克龙灵机一动,说:“对了,不铲,不必铲,只要添上一个反的‘S’,就成了‘8’。8当然是大家都喜欢的数字,要是嫌一个8太单调,还可以左右各添一个,变成888,大家一起发。”
阿星一杯接一杯喝酒的时候,孔娟娟一直在盯着他看。一开始,阿星“噌”地一下从座位上站起来,一副护主的样子,娟娟身上的肌肉,也随之绷紧了。她观察着阿星,只要他一动手,她就会箭一样飞射过去。许多时候,打架输赢并不在武艺高强,而在于出其不意。阿星一定不会料到,一个小女子,会像躲在草丛里的一只母豹,随时准备蹿出来将他扑倒。饭局刚刚开始的时候,阿星不是没有注意到娟娟。如果没有这个女孩在座,那整个就是一个罗汉宴。一枝独秀,年轻的女孩当然会一下子就将人眼光吸引去。但是,阿星喜欢长头发的女人。孔娟娟的头发,比在场很多男人还要短,耳朵因此显得特别夸张。还有,她后颈那个刺青“8”字,阿星也看到了。他对她的后脖子多看了两眼,因为很白,很颀长。孔娟娟紧挨着朱克龙坐,阿星就很自然地认为她无非就是朱克龙的女人,一个小情人。
动手的事情没有发生。阿星的酒量惊人,但娟娟对于酒量并没有太多的感觉。她从不喝酒,因为有小舅罩着,任何时候都没有人能够劝她喝酒。她看着阿星将白酒一杯杯灌下去,心里交杂着莫名其妙的喜悦和酸楚。这个年轻的男人,像她的初恋吗?不是太像。但是他的身上却肯定有哪一处是与她的初恋极其相似的。哪一点呢?她似乎努力在回忆。她将他从头至脚一遍遍打量,目光恰似一双小手,将他的头发撩起,把他的脑袋搬起来,察看他的头皮、鼻子和毛孔。陌生人的身上,隐藏着要命的熟悉,可是她却无法将它择出来,娟娟感到迷惘。她不酒而醉,有一点飘飘然。空气中弥漫着酒的腐朽味道。
第二次见到阿星的时候,孔娟娟高过头顶的粉腿,鞭子一样抽打在阿星的下巴上,差点把他踹倒在地。在完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被扫了一腿,阿星踉跄了两步,勉强站稳了。如果这时候娟娟再补上一脚,他是一定会倒地的。
阿星站稳之后,也飞起一脚,向娟娟踢过去。娟娟灵活得就像闪电,阿星踢了几脚都踢空了。阿星是在一条狭窄弄堂的尽头追上她的,不是阿星跑得快,而是因为这是一条死弄堂,娟娟幽灵一样飘到弄堂底,便再没地方可跑了。这时候,如果她像一件空衣裳,坍缩在地上,或者飘然而起,飘到空中,再悠悠荡荡地飘走,阿星也不会感到奇怪。因为阿星完全有理由认为自己是遇见了鬼,否则,他怎么会莫名其妙就挨了一脚呢?这一脚,来得突然,差一点把他的下巴都踢歪了。而他回敬的两腿,却仿佛是踢到了空气。他一路追着娟娟,也好像只是追着一道影子,或者就像是在梦里追一个人,追啊追啊,怎么也使不上劲,当然也就怎么也追不上。
现在娟娟没地方跑了,被追上了,她就站在阿星的面前。在狭窄的弄堂里,两边长着青苔的潮湿墙面,就像两块巨大的夹板,把鬼影一样的娟娟夹住了,让她动弹不得。
这时候阿星出拳,对着娟娟的太阳穴,猛地打击过去。
真是没想到啊没想到,被两边的墙壁夹得似乎不能动弹的娟娟,还是灵活地躲开了。阿星的拳头打到了砖墙上,只听得“咔嚓”一声响,也不知道是在岁月中风化的老砖头被打碎了,还是他自己的拳头骨折了。墙皮掉了下来,阿星顾不得痛,他的情绪被恼怒和羞愧占据。
如果这时候孔娟娟出手或者出脚,一定会把阿星打得够呛。但她没有这样做,她出人意料地把阿星抱住了。她的身体,绵软地贴紧了阿星。阿星知道不是在梦里,但是,眼下发生的事,也实在是太不真实了。他这才感到了拳头的痛,很痛。他闻到了娟娟身上化妆品的香味,也闻到了她头发的香气。他把她推开,她却再次将他抱住。这一回,双臂有力,像是把阿星箍住了。
“抱我,好不好?”娟娟的头埋在阿星胸前,这么说着,竟呜呜地哭了起来。
在阿星之前的印象里,孔娟娟就像一个男孩。而此刻,仿佛是她突然变身了,成了一个柔情万端的女孩。身体被她柔软地贴紧,他的体内便突然有潮水澎湃汹涌。在昏暗的小弄堂里,他一时间无法确定与他紧抱在一起的,到底是谁。
“为什么要踢我?”阿星像个老司机,手不仅在娟娟的后背抚摸,还慢慢往下,摸到了她的屁股。
娟娟立刻松开了阿星,把他轻轻推开了。
“为什么看都不看我一眼?”她嗔怒道。
阿星说:“我看了。”
“我没看见你看!”孔娟娟说。
阿星的手痛得厉害,他把拳头拿近了瞧,发现流血了。
娟娟也看到了他手上的血。她把他的手拉过去,用嘴唇抿住伤口,吸吮他的血。
“可是朱克龙——”他抽走他的手,吞吞吐吐地说。
娟娟似乎猜到了他想说什么。她再一次扑进他的怀里,轻声说:“他是我小舅。”
“小舅是什么?”阿星问。
娟娟说:“你怎么什么都不懂?就是舅舅呗!”
“我还以为是——”阿星没来得及把话说完,嘴就被娟娟堵住了,她的牙齿,咬痛了他的嘴唇。
每次卖掉玉料,居老板都会把得来的现金装进他的旧皮包里。百元的钞票一百张一刀,少则一两刀,多则十几二十刀。居老板从来不数钱,用他的话来说,他只要上手掂一掂,就能知道钞票有几张。装钱的皮包,他总是交给阿星。阿星拎着包,神情漠然而庄重,好像里面装的不是钱,而是核按钮。
一百张一刀的钞票,抽掉一张,居老板其实并不知道。每次他从旧皮包里把钱取出来,像是托了一块砖头,煞有介事地掂一掂,就放进抽屉里去了。
有一次,他掂了掂钱,眉头皱了起来,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异样,于是扯掉橡皮筋,开始数钱。他的手有点笨拙,蘸着唾沫数到一半,手一松,钱散了一地。阿星赶紧捡钱,把地上的钞票一张不缺地递到居老板手里。居老板再数,数完后眼睛直勾勾地看着阿星:“怎么少了一张?”
阿星一脸茫然,盯着钱看。
居老板抓着钱的一头,将钱甩得哗哗响,然后递给阿星说:“你数数!”
阿星的手指竟是如此灵巧,让居老板刮目相看。他的右手,像弹琵琶的轮指手法,很快就把钱数完了。
“你在银行干过?”居老板诧异地问。
阿星面无表情,只是摇摇头:“没有。”
“不少吗?”居老板问。
“不少。”阿星肯定地说。
居老板于是接过钱来,再次数了起来。他数钱的样子,笨拙得像是十指都被冻得半僵。这一遍数下来,竟然多了两张。“不可能!”他自己否定了自己,便又数了一遍。
一共数了五六遍,每次结果都不一样。居老板有些丧气,用橡皮筋将钱捆上,“不数了不数了,”他说,“少一张随他娘去了!”
居老板数钱,每一遍都数得不对。阿星飞快地数了一遍,确定就是一百张。不过这一沓钞票交还到居老板手里时,就剩下九十九张了。我已经说过,阿星在少林武校,不仅练武术,还私下里跟一个在附近游荡的假和尚苦学了一通扑克牌魔术。当着居老板的面,唰唰唰地数钱,一张钞票神不知鬼不觉地就钻进了阿星的衣袖里。
朱克龙是个麦霸,每次和居老板他们去歌厅,他都是手不离麦克风,一首接一首,拿着麦克风就像拿着根硕大的肉骨头在啃。他歌唱得倒是不错,只是福建口音重了些。阿星总是坐在沙发的一角,他没读过几年书,屏幕上的繁体字认不了几个,因此对朱克龙有点佩服。朱克龙连唱几首,需要稍事休息,就让居老板也来上一首。居老板却从不唱歌,说自己从小就是五音不全。他在歌厅的乐趣,就是跟身边的小姐玩骰盅,一杯杯地灌啤酒。有时候他让阿星代喝,小姐却不干了,说老板你输了你得自己喝,帅哥要是牛菖就让帅哥自己来玩。阿星不玩,也不要小姐,他总是坐在沙发的一角,跟所有人保持着距离。
朱克龙一边坐一个小姐,另一边坐着孔娟娟。他的一只手在小姐身上乱摸,另一只手常常是搂着外甥女的腰。昏暗的灯光下,阿星的眼睛偶尔瞟过去的时候,看到娟娟正在看他。她的眼睛很亮,冷冷地刺向阿星。
这天朱克龙捏痛了小姐,小姐骂了粗话。朱克龙不乐意了,一把将小姐推开,要她滚蛋。小姐说,走人可以,小费得给。朱克龙犯了倔,就是不肯给。居老板觉得在这样的地方尽量不要惹事,便做和事佬,要阿星从旧皮包里取钱给小姐。朱克龙反对,表示钱是小事,犯贱的话偏就不给。小姐一屁股坐到朱克龙身上,不知道算是要言归于好呢,还是耍赖。朱克龙不吃她这一套,突然发飙,把小姐扔了出去。小姐被扔到茶几上,乒乒乓乓酒瓶酒杯碎了一地。这就惊动了歌厅保安,进来两个汉子,个个有文身。朱克龙是最烦男人有文身的,抛开哭哭啼啼的小姐不顾,只指着保安手臂上的青龙说,别拿这个来吓唬人,老子最讨厌看到这龙不龙蛇不蛇的东西。
两个保安走近朱克龙,想把他从沙发上拎起来。阿星猛冲过来,低头撞向一个保安,另一个保安却及时把阿星的衣领揪住了。这保安身高马大,阿星在他面前,显得就像一个没有完全发育的男孩。
两个保安协力将阿星往沙发上扔去,把他扔在了朱克龙的身上。
朱克龙怪叫了一声。
居老板仿佛是为了配合朱克龙,他也大叫一声,叫得比朱克龙还要响,还要凄厉,虽然他其实只是安然无恙地坐着。
阿星从朱克龙身上爬起来,拿起一只啤酒瓶,就往保安脑袋上砸。保安眼疾手快,竟把酒瓶握住了,反手将瓶子往阿星头上砸,发出了一声沉闷的响。
大家好像忘记了孔娟娟的存在。阿星头上吃了啤酒瓶一砸后,娟娟脱下自己的高跟鞋,把两只鞋一齐扔了出去,竟然分别砸在了两个保安的脸上。高跟鞋在保安的面孔上反弹起来,一只落到了居老板的肚皮上,另一只砸中了躲在角落里的小姐。
孔娟娟赤着脚,两条腿像鞭子一样在空中飞舞。噼里啪啦的,每一鞭都抽打在保安的脸上和脖子里。保安甲的裤裆里,也挨了一脚,也像刚才朱克龙和居老板一样,发出了号叫。
小姐不再哭,赶紧溜出去叫人。
领班进来之后,大家都住了手,因为他的手里拿着一把枪。
两名保安的脸,被娟娟的粉腿踢出了血,花里胡哨的。他俩仗着领班提枪进来,摇摇晃晃地又要动手,领班却制止了他们,一脸冷血地说:“结账吧!”,然后挥了挥手枪,让保安出去。
朱克龙和居老板毕竟都是见过世面的人,事情到了这一步,结账当然对谁都好。
“结账结账!”居老板亲自把旧皮包拉链拉开,又拉上,慌里慌张地递给阿星,颤颤地说:“阿星,去结账。”
阿星接过皮包,犹豫了一下,出了包间门。
但他没有直接去结账,而是走进了卫生间。
等他从卫生间里出来,看到孔娟娟正站在大镜子前。从阿星这里看过去,有两个孔娟娟——镜子里一个,镜子外头也有一个。
“阿星,”娟娟说,“你慌什么?”
阿星说:“我没有。”
“你怕了吧?有我呢,你怕什么!”娟娟转过身,面对着镜子。她像是对着镜子里两个人说话,一个是阿星,一个是她自己。
阿星去大堂结账的时候,孔娟娟一直跟在他的身后。阿星几次回头,看到了孔娟娟,觉得心里不再那么害怕,虽然他断不肯承认这一点。
“那小子是个㞞货。”朱克龙对孔娟娟说。
娟娟没吱声,只是将嘴里的口香糖吹出一个大泡泡。
朱克龙用食指将娟娟嘴里吐出来的泡泡戳破,说:“你喜欢他,是不是?”
娟娟还是没说话。这次她没有吹泡泡,而是让口香糖在嘴里发出了很清脆的声响,就像炸了一个小鞭炮。
“他配不上你!”朱克龙说。
“我想回家。”孔娟娟说。
朱克龙猥琐地笑了,说:“想甩掉我?要跟他私奔吗?”
他的手指上,粘了一点娟娟刚才吹成泡泡的口香糖。他把它捻了几下,捻成一小团,想塞进娟娟的嘴里。娟娟扭头避开了,朱克龙便将它放进了自己的嘴里。
“想去哪里高就呢?去哪里能挣到这么多钱?那小子,阿星,他有钱吗?他能养活你,让你吃香喝辣吗?”朱克龙伸出双手,刚捧住娟娟的脸,立刻就被她推开了。
“好嘛,”朱克龙说,“但是你还得帮我办完一件事,我才能放你走。”
娟娟看着朱克龙,不相信他说的是真话。“什么事?”她问。
朱克龙说:“现在还不知道是什么事,等事情来了再说。”
居老板虽然见多识广,但是这一次他遇到了一块从未见过的料。料有拳头这么大,白里居然飘着绿。这是什么东西?居老板知道玉有很多颜色,白玉自然居多,此外还有青玉、青白玉、黄玉、红玉、墨玉、碧玉。一度还流行过一种名为“青花”的,跟瓷器里的青花却完全没关系,跟青色也没关系,而是一种黑白同体的玉。好的青花料,必须黑白分明,白的地方白得纯净,黑的地方黑得彻底。出现在居老板面前的这块料,并非碧玉,它的绿色,跟翡翠一样,但它显然不是翡翠。居老板不是翡翠专家,但什么是和田玉什么是翡翠,他还是分得清的。这块白里透绿的玉,他吃不准它是什么东西,但他还是果断买下了它。物以稀为贵,他心里这么想。卖这块玉的是个新疆小伙,看上去还没完全发育,说话声音就像小公鸡。不知道小阿达西是从哪里弄来这块料的,正巧被居老板撞上。因为细密油润,怎么看怎么舒服,而且开价又不贵,居老板都没怎么砍价,就把它收了。
朱克龙却知道它是啥。
苏州城的玉雕名师里,杨曦是公认的头牌,即使是在全国范围内,他的名声也是最大的,谁都不会质疑他是当代玉雕行业的翘楚。明代苏州有个陆子冈,在古城专诸巷琢玉,他是历史上第一个在玉雕件上刻上自己名款的。一块子冈玉牌,今天在许多博物馆里都是镇馆之宝。杨曦就是当代的陆子冈。大英博物馆特地购藏了两件他的“南石”款玉雕作品。注意,是“购藏”,与“收藏”是有区别的,大英博物馆是花钱向杨曦买的。许多博物馆,你捐东西给他,他还不要;他接受你的捐赠是给你面子。你的东西不够档次,是放不进有等级的博物馆的,放进去了,你的身价也上去了。杨曦的玉雕,大英博物馆这样世界一流的博物馆,收藏已经是给足了面子,还花钱向他买,他得有多牛菖。杨曦曾经做过一个三件套——手镯、挂件、耳饰——给他太太作为生日礼物。这三件稀世孤品,是用同一块料子做的,羊脂白玉质地,上面绽放着一朵绿牡丹,那正是用白玉飘绿的珍贵和田玉琢成。朱克龙在“南石”玉雕工作室见到这三件套时,眼珠子都差点掉出来。据说,有人出价三百八十万元,杨曦都没卖。当然不会卖,料子稀少还在其次,东西是特意为太太雕琢,加个零也不会卖的。朱克龙知道这种玉料的特别和珍贵,在居老板这里看到,心念大动,自然不会放过。
居老板不仅会看玉,也会看人。见朱克龙眼里放射出非同寻常的光,就知道自己必定又是捡了大漏了。这块玉他买来不过花了小几万,在朱克龙面前,开口便是一百万。朱克龙的估价会低于一百八十万。听居老板开价一百万,简直不敢相信,同时也起了疑心,拿过玉来,用强光电筒上下左右地打,恨不得虫子一样钻进玉石里探清究竟。破天荒地,他还问居老板身上是不是带了放大镜。居老板笑了,说:“朱老板你开什么玩笑,看玉还要用放大镜啊?居老板笑得有道理,不仅是看玉,看其他东西,书画、瓷器、竹木牙角雕,行家根本不需要放大镜。拿个放大镜东瞧西瞧,一定是个傻帽儿。现在朱克龙竟然提出要放大镜,是因为朱克龙心里不踏实,这样的料,不该是这个价啊。“没问题吗?”朱克龙问。居老板说:“什么问题?”朱克龙说:“染色的吗?”居老板说:“要染也不会染这种颜色啊,染个洒金皮、秋梨皮不是更好?”
朱克龙犯了交易的大忌。讨价还价是买卖活动中必须的环节,这对双方都有好处。开价再便宜,也得还一口,否则卖家心里会不舒服,觉得是不是漏掉了。居老板说一百万,朱克龙就答应给他一百万。居老板心里五味杂陈。首先他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狮子大开口,开了一个比心理价位高出十倍的价钱,朱克龙竟然一分不砍;其次,他马上觉得后悔,心想如果开得更高,朱克龙应该也会要。这时候用一句“悲欣交集”来形容居老板的心情,倒也不失为恰当。
百万现钞装在一只红绿相间的编织袋里,居老板把它接过来,手都禁不住暗暗发抖。他在心里瞧不起自己了:你老居经手的钱还少吗?怎么像乡下人一样没见识?但手就是不听话,抖得编织袋里装的好像是活物,哗哗地响。居老板把钱袋子递给阿星,似乎这袋钱实在是太重了,他已经提不动了。
天色已晚,居老板把钱袋子交给阿星的时候,突然觉得阿星的面目模糊得让他感到陌生。难道他会把这一大袋钱交给一个陌生人吗?这是谁?他心里一惊,嘴里叫了一声“阿星”。
阿星答应了,这声音是居老板熟悉的,他这才放心下来。
两个人回到住处附近,照例把车停在离弄堂不远的马路边上,一棵高大的香樟树下。阿星提着钱袋子,居老板倒像是保镖,警惕地跟在阿星身后。他的眼睛,紧盯着阿星手里的钱袋,似乎看到里面装的是活物,它正在挣扎,就要咬破袋子,从里面钻出来,箭一般逃跑,或者鸟一样飞走。
也不知道为什么,弄堂口的路灯坏了,黑咕隆咚的让居老板紧张起来。他正想把阿星手里的钱袋拿过来抱在自己的怀里,小弄堂里却飞出来一条黑影,飞起一脚,先是踢倒了阿星,再一脚,把居老板也踢得倒在了地上。
还没等居老板明白发生了什么事,黑影就不见了。当然,钱袋子也不见了。
阿星还算是反应快的,从地上一跃而起,也顾不得居老板,兀自追那黑影去了。
“阿星——阿星——”居老板人还坐在地上,嘴里凄惶地喊着。
那个抢钱的黑影,好像全身都被黑布裹着。尽管这样,阿星还是看出来了,盗贼正是孔娟娟。那飞过来的一脚,他也早已经领教过,腿的速度、力度,以及踢在他身体的哪个部位,都让阿星毫不怀疑他的判断。他刚爬起来追赶的时候,还看到娟娟的身影,就像黑夜里的一只蝙蝠,精灵般往前飞。但是追了十几步,她就不见了。阿星再次暗暗佩服,娟娟的身手真是了得,飞腿踢人就像甩鞭子一样稳准狠,奔跑的速度也超乎常人。尽管阿星拼尽了力气追赶,还是被她甩掉了。
阿星也知道自己追不上孔娟娟。即使追上了,又能怎样?凭他那点功夫,根本不可能从她手里把钱抢回来。为此他心里特别难受,说不清是一种什么古怪的滋味,既有点屈辱,又像是妒忌。他讨厌这种感觉。如果他身手过人,功夫远在娟娟之上,那么就能轻松制服她,将钱抢回来,送还到居老板手里。这段时间以来,也就是认识了孔娟娟以来,他被自卑折磨着。尤其是发生了歌厅里的事,他居然要在一个小姑娘的保护下,才敢去总台把消费和赔偿的钱款付清。他鄙视自己,瞧不起自己。他一点都不感激她,她保护他、喜欢他,倒像是对他的侮辱。他不止一次暗地里打算离开居老板,悄悄地一走了之,再也不要见到这些做玉的商人,不要见到孔娟娟。
阿星停下来,听到自己喘着粗气,他就像一条酷暑中的狗。
路边是一幢空壳高楼,楼房已经封顶,但门窗都洞开着。其实根本就没有门窗。阿星打量着大楼,脑袋突然疼了一下。抬头看时,发现有个人影在窗洞里探出半个身子。“阿星!”孔娟娟躲在空壳楼里,一直观察着阿星,见他在楼下发呆,便捡了一颗小石子,准确地掷中了他的脑袋。
究竟一口气爬了多少级楼梯,阿星自己也不知道,只是往上冲冲冲,生怕稍慢几步,上面的孔娟娟就飞走了。直到他觉得快喘不过气来的时候,孔娟娟从黑暗中冒出来,将他拦腰抱住了。
阿星反手勾住她的头颈,这回是下了死力气,好像要用尽全力将她的脑袋拧断。这时候娟娟完全可以抬起腿,用膝盖猛顶阿星的裤裆。但她没有反抗,只是吃力地吐出一句话:“钱——在那里!”
钱袋子就在阿星的背后,像一块石头缩在墙角。阿星松了手,要去拿钱袋。娟娟从背后又一次把他抱住了:“阿星,我们一起走吧。”
“阿星,阿星,”她喃喃道,不知是哭还是笑,“阿星,这些钱就是我们的,我们一起走吧。我想到海南去,我想看海,我想看椰子树。”
“那,朱老板,你舅舅——”
“他不是人!”娟娟说。
“他怎么啦?”阿星其实是明知故问,他推开娟娟,昏暗中看到她的脸特别白。黑暗中一身黑衣,她的脸就像是悬浮在空中的一张面具。
娟娟的手从阿星的衣领里伸进去,抚摸他结实的胸脯:“说出来恶心。为什么要让我说?要让我再恶心一次吗?你不怕恶心吗?”
孔娟娟的手指搓揉着阿星的乳头。阿星的手,也开始摸她的身体。她的胸小小的,屁股却饱满而结实。
“阿星,我们到楼顶上去吧!”娟娟的话,轻轻吹进阿星的耳朵里,他觉得痒痒的。
“做啥?”阿星放开她,警觉地拎起钱袋子。
“阿星——”娟娟的身子,柔软得就像一条蛇,绕在阿星身上扭动。
“我想在楼顶上,看着天,看着星星,和你——”她拽着阿星,走上了最后一道楼梯。
他们看到了星星。
果然有好多星星,像萤火虫,在夜空中飞来飞去。
“阿星,我要那颗最亮的,你摘下来,给我镶成一枚钻戒,好吗?”
阿星有点恍惚,觉得这时间,这地方,这夜空下吹着微风的高楼顶上,一切都显得很不真实。
娟娟已经把她的衣裤全部脱下来,铺在了地上。星光之下,她是这样的白皙,就像一条光滑的白鱼。
她又帮他把衣服脱了。她脱得一点都不小心,牛仔裤拉链往下拉的时候,他突然觉得有点痛,好像是拉链勾掉了他的一根毛。
他们摇动了空洞的大楼,摇动了整个天空。他们化身两只萤火虫,汇入了星星的海洋。他们和星星一起飞舞,和夜空一起旋转。娟娟快乐的呻吟,与远处一只猫的叫声遥相呼应,这是这座城市隐秘的声音,在人间之外,梦境之中。
这个小说如果写成一部中篇,那么接下来就是他俩提着这袋钱,双双飞赴海南岛,在那里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然而生活总是喜欢跟热爱它的人作对,在海南一个叫大山的小村庄里,小夫妻俩开在一座水塔下的咖啡店,经常遭到恶人的骚扰。阿星和娟娟两个身怀武功的人,并不想显山露水,只想跟当地人和和气气,夫妻恩爱,生几个可爱宝宝,享受平凡的人生。可是恶人得寸进尺,竟然趁阿星外出的时候,欲对娟娟行不轨之事。娟娟当然忍无可忍,失手将登徒子打死。仿佛历史重演。然后小夫妻俩不得不再一次踏上逃亡之路。或者是,孔娟娟被判防卫过当而入狱,阿星在大山村便也待不下去,带着年幼的女儿回到家乡。在家乡他得知居老板出了车祸命丧黄泉,不禁唏嘘。阿星对居老板深感愧疚,买了香烛,提了酒菜,去居老板坟上给他磕头,向他请罪,请他原谅他没能把百万现钞追回来,反而跟娟娟私奔,花光了这笔本不属于他的钱财。人世间的故事,实实在在发生的和小说家虚构的,总是难辨真伪,许多时候虚构活灵活现,真实发生的反倒显得虚假而不合理。当然,相比真实发生,虚构更加自由,有着无限的可能性,各种不同的情节指向,都能让故事沿着不同的小径发展下去。比如,结局还可以是这样的:正当孔娟娟和阿星打算拿着巨款逃往海南的时候,朱克龙和警察出现了。朱克龙早就觉察到了娟娟的二心,一直都在提防着她。让她蒙面去夺回付给居老板的百万现金后,他报警说孔娟娟正在实施抢劫。这样做,看起来对他全无好处,但他意在陷害娟娟,以报复她对他的“不忠”。天底下哪有这样的舅舅?可他就是一个这样的禽兽舅舅。
而我这篇小说,从写下第一个字起,就已经确定为短篇。所以以上一段,纯属扯淡。只是要在结束之前,让读者诸君放松一下紧张的情绪,从专注的阅读中抽身出来,不必把虚构的故事太当真。
下面一段才是本小说真正的结尾:
娟娟穿好了衣裳,阿星猛地飞起一脚,把她从楼顶踹了下去。她像一只黑色的燕子,仿佛要向迷幻的星空飞去,却突然折断了翅膀似的,向着遥远的地面急剧下坠。
阿星屏住呼吸,听娟娟的身体在空中舞出风的声音,最后,在地面发出了沉闷的一响。
他的手机突然响了,《小苹果》的乐曲,在这寂静的夜里把他着实吓得不轻。看是居老板来电,他对着屏幕吐了一口唾沫,然后关了机。
他提着一袋钱,幽灵一样从楼上走下来,消失在了城市的更隐秘处。
原刊责编 谢锦
【作者简介】 荆歌,苏州人,1960年代出生的文坛代表性小说家之一。小说集《八月之旅》入选“中国小说50强(1978~2000)丛书”,长篇小说《鼠药》入选“中国小说100强(1978~2022)丛书”。另有作品被翻译至国外,多部作品被改编拍摄为电影。曾受邀任香港浸会大学国际作家工作坊访问作家。近年发表出版了《感动星》《他们的塔》等多部少儿长篇小说,数次荣登各类好书榜,并获得陈伯吹国际儿童文学奖提名奖、冰心儿童图书奖、中国出版政府奖提名和紫金山文学奖。曾在杭州、苏州、宁波、成都等地举办个人书画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