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斯通纳》在发行后几十年时光中默默无闻,后重新回归大众视野。《斯通纳》为何能跨越世纪重获关注,其作家的叙事策略是关键。英国著名青年诗人亚当·福尔兹(Adam Foulds)曾这样评价约翰·威廉斯(John Williams)的小说《斯通纳》:“《斯通纳》是一部精彩绝伦的小说。小说叙事简洁明了,体现了冷静无瑕的叙述技巧,充盈着微妙且难以置信的感动。这是一个名为斯通纳的自传,一个勤勉的中西部学者,同时也是一位不被期望的存在,而这也成为小说中最意味深长和最难以忘怀的人物刻画。”小说主人公的成功描写,离不开作家约翰·威廉斯叙事风格的营造。《斯通纳》无论是从叙事语言、模式、空间和意义上都体现出了约翰·威廉斯独特的写作风格。
约翰·威廉斯在小说中的叙事策略可被视为一种小说艺术对现实生活的强烈反驳。他将小说艺术视为对个体生命逐步消亡的印证。正如 1981 年作家接受文学杂志《梨》的访谈时提到的关于小说的定义和概念。“小说是一种非常古老的(文学)形式——《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就是诗体小说——不管评论家怎么说。我在自己的课堂上也说过这样的鬼话,比如‘现代小说起源于福楼拜’之类的,这在某个层面是对的,但并非完全正确。它只是一个出发点。我喜欢小说因为它不精确,保持流动,并能包含其他一切文学形式——诗歌、散文、戏剧。在某个层面我认为小说就是‘一段生命’,其中的出生、生长和死亡都不必然是显性的,但必须是关于出生、生长和死亡的。我认为,但凡好小说,都是以某种死亡作结。这不是说故事的结尾主角必须死掉,而是说它应当成为一段‘生命’。”而小说《斯通纳》正好采用了传记式文学的形式刻画了斯通纳平凡甚至悲哀的一生,在小说的献词部分,约翰·威廉斯提到小说创作与他曾就职的单位完全无关。此处的书写,约翰·威廉斯明显有别于同时代的小说家菲利普·罗斯、伯纳德·马拉默德的小说叙事,他不囿于传统的自传性倾向的小说,也剥离了同时代普通小人物视角的小说类型。不仅文章一开始将考据癖拒之门外,另外也强调了绝对的“真实性”。而这种分裂来源于约翰·威廉斯对小说艺术性的认知,小说艺术对他而言是生命体完整的故事演绎。
小说开篇陈述中展示了作家的叙事策略。通过短短两百个文字快速地省察了斯通纳的一生,并辅之斯通纳生前周边人的看法。从斯通纳的生而无名到死而后已,约翰·威廉斯始终以冷酷冗杂的笔调述说主人公的故事。正如詹姆斯·伍德在《小说机杼》中写道:“冗杂细节的必要性。”约翰·威廉斯对于人物刻画的叙事方法,不仅增加的小说的厚重感,对于人物塑造也起到了关键作用。在此陈述下,斯通纳成为被审视的一方,强化了斯通纳作为学者的珍贵而不为人所知的个性,另外也一定程度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因为在小说当中无论是关于斯通纳人物的描写、大学环境的刻画、窒息的婚姻生活及社会环境的陈述,无一不包含着零乱的、复杂的甚至是琐碎的细节。这些细节不仅不会让小说失去吸引力,反而为小说增加了艺术空间中的真实性,而这种空间中的真实性,又为读者进一步理解主人公的选择和处境提供了入口。可以这么说,正是约翰·威廉斯的颇具古典气质的艺术表现手法,才在艺术与现实之间打造了一部小说的空间。
首先,地志学层次是文本中静态实体的空间。在《斯通纳》中,约翰·威廉斯主要通过直接描述来表现地志空间结构。他在小说当中集中描写了农场、大学、达利太太客厅等主要活动空间,在空间叙述当中表现了作家对于人物心理状态的刻画及人物命运的预示。
小说采用空间对比来展现人物之间的阶级差异。斯通纳与妻子伊迪丝之间不幸的婚姻,不仅与伊迪丝的性格有关,另外也与两人之间的阶级差异有着重要关系。小说当中通过对两人的成长空间的描写,表现出其阶级的差异性。斯通纳出生于密苏里中部布恩维尔村附近的一家小农场,小说细致地刻画了他的居住环境。“这幢房子盖成了一个简陋的正方形,走廊和门扉附近那些没有刷过漆的木椽已经倾斜。由于长年累月的侵蚀,房子已经带上那片干枯土地的颜色——灰色和褐黄色,中间还夹杂着白色条纹。”斯通纳的家庭是典型的贫穷美国农民家庭,而斯通纳的妻子伊迪丝的家庭环境明显优于斯通纳。伊迪丝一家住在圣路易斯,伊迪丝的父亲是一位新英格兰人且是当地的一位小银行家,母亲是密苏里中部望族最大的女儿。从一登场的空间叙述上就与前者产生了巨大的反差。“这是一幢斯通纳平生进去过的最宏大最优美的房子。每个房间都很高,又很暗,挤满了各种大小和形状各异的花瓶,在大理石桌面、五斗橱和箱子上放满了隐隐约约闪着光泽的银器,纹路精致的家具上覆盖着华丽的挂毯。”静态空间上的差异表现出了两位主人公之间明显的区别,也为后续两人的悲惨婚姻奠定了基础。
其次,从时空体层次而言,小说以两次世界大战爆发为基点,将大学模式的三种空间与世界历史的宏观空间融合,表达了作家的战争观以及关于学术机构真正性质的观点。在小说当中并未直接地出现有关当时时代背景写实主义般宏观场景的刻画,更多的是通过密苏里大学内部的微观氛围刻画透露作家关于时局的看法。
约翰·威廉斯塑造了一个美国州立大学的空间,由此营造了一种特殊的空间价值,不仅侧面深化了斯通纳存在的复杂性,另外也体现了作家对于学术机构真正性质的看法。《斯通纳》被视为一本学院小说,对于高等学府的塑造成为诠释斯通纳人物的空间中介。从看见大学的第一眼,小说便为大学建筑群的刻画赋予了不同的含义。“斯通纳站着没动,盯着那片建筑群。他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壮观的东西。红色的砖墙大楼从一片宽阔的绿色田地向上延伸过去,这片田地不时被石头小径和小块的花园隔断。敬畏之下,他忽然有种从未出现的安全和静谧感。”从校园建筑群写实主义的刻画当中,大学透露出来的是一种庄重感和安全感。
约翰·威廉斯试图在小说当中体现“完美教育”的概念。除了通过写实主义对于大学环境的刻画以外,读者在阅读小说时注意力主要集中在两大主题——时代主题和大学的使命当中。小说展现了战争如何影响教育机构的运作,直接影响学生的行为。另外作者也提出了自己对大学真实的看法,从而定义了三种大学“空间”。第一种空间是“斯通纳空间”,呈现一个封闭的机构,将选定的机构聚集在一起,以实现学术活动的理想概念;第二种空间是“费奇空间”,展示了一个开放和善的机构,在大学中实现其教育和精神活动以获得适当的奖励;第三种空间被称为“马斯特斯空间”,将大学视为无能者和老年人的庇护所。
实际上,三者都将大学视为世间秩序的净土和捍卫者。戴斯·马斯特斯曾总结过斯通纳关于大学的看法:“斯通纳把大学当作一幢巨大的仓库,像座图书馆或者货栈,人们可以随心所欲地进出挑选能够成全自己的东西,大家在里面共同工作,犹如一间公共蜂巢里的小蜜蜂。代表着真、善、美。”所以,对斯通纳而言大学本身就是一种有序的象征,在这个机构当中只要你付出劳动,你必然会有收获。大学是真善美的现实空间。
小说《斯通纳》带有对以往英雄主义叙事的反拨,这种反拨带有一种古典主义文学的肃穆和崇高。这是一部关于美国中西部的堂吉诃德式的传记,跨越了 350 年的时间长河。堂吉诃德变身为大学教授做了一场文学的美梦,是否取得成功已经变得不再重要,而这可以被视为一场堂吉诃德式的英雄胜利。这种英雄主义的再现和对古典文学的捍卫有着必然的联系。
小说中关于文学空间的设定有着特殊的空间感。斯通纳“弃农转文”的情节在小说当中的刻画也具备特殊的意义。主修农业的斯通纳在大学期间修了一门无足轻重的选修课程——英国文学概论。这门课的教师阿尔切·斯隆是一位有些古怪的人,在课上询问了斯通纳莎士比亚十四行诗当中第七十三首诗的含义。斯通纳无法解释,小说是如此刻画这个时刻的,“斯通纳意识到自己在使劲屏住呼吸。他把气息轻轻地舒吐出来,刹那间发觉自己的呼吸从肺里排放出来时,衣服随着身体在起伏”。一种神秘的感觉笼罩在斯通纳的心头。这段经历不仅使斯通纳改变了大学的专业,他在这一刻甚至明白了大学的意义。
《斯通纳》于出版几十年后大放光芒,除了由于当代文坛对于无名之辈的关注以外,其中约翰·威廉斯对于古典主义的维护,通过空间叙事完成了反英雄主义的序曲,不仅完整地传达了自己作为风起云涌时期渺小自己的观点,也通过古典主义对当时的美国文学,唱响了一曲反英雄主义赞歌。
[ 作者简介 ] 王梓钧,女,汉族,贵州遵义人,四川文理学院助教,硕士,研究方向为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