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现在的年轻人还写不写情书,就是那种传统的,用钢笔写在信笺纸上,然后折叠起来,装进信封里,写上收件人和寄件人的地址姓名,最后贴上一枚漂亮的邮票,投进嘴巴咧开一条缝的绿色邮筒里。当然不会,我知道,现在的人,除了在旅游打卡的地方买一张明信片,盖个很俗气的纪念邮戳投进信箱,其实是寄给自己。等旅行结束回到家,明信片已经提前到了。除此之外,谁还会当回事地写一封信呢?尤其是用笔在纸上写,更不可能。当然我们可以这么理解,情书还是会写的,只是形式变了。也许拿着手机聊天,彼此你一言我一语,这也算得上是情书的一种新形式。就像碎片化阅读,又何尝不是阅读呢?
说了这么多废话,想要表达的是,在我年轻的时候,人们谈恋爱,写情书是绕不开的一件事。甚至说,许多爱情,都是从写情书开始的。
我二十出头,去了一所乡镇中学当教师。镇子很小,学校也不大。镇上总共只有几家商店,也没几个人。白天那一条街道上还是会有走来走去的几个人,到了晚上,唯一的一盏路灯,给这个镇子笼上了诡异而寂寞的气氛。学校里更是一片死寂。因为全校只有我一个是公办教师,其他都是没有进过正规大学校园的民办教师,他们都是当地人,住在附近的农村。放学后,他们便和所有的学生一起,骑着自行车回家了。有的是凭两条腿走回去,因为不远,或者家庭条件不好买不起自行车。于是校园突然就变得空空荡荡的。只有我一个人,住在这所前身是一座古庙的校园里。我不害怕,因为我不相信有鬼,而且那时候也不怕小偷,有啥东西可以偷呢?就是寂寞。寂寞像无边的黑暗,将我厚重地包围。有人说,独处是很美的,可以静静地看书,可以冥想,任由自己的思绪天马行空,不失为很快乐的事。说这种话的人,肯定是没有真正尝到过孤独寂寞的滋味吧。
说了半天,你不知道我到底想说一个什么样的故事,是吗?别着急,咱们就当是闲聊,又不是非要听一个故事不可。故事和八卦固然有趣,但并非我们写小说读小说的全部意义。我们完全可以通过闲聊来获得更多的乐趣。当然最终还是会抵达故事,或者说穿过一个故事。请你耐心一点,再听我多絮烦几句。既然你坐下来读我的小说,又不是刷短视频,那么一定是能够忍受甚至乐见我啰啰唆唆地说一些废话。旧年往事,陈谷子烂芝麻,几句话便说完,那才没意思呢。
姜康康是镇上红星面馆的职工,我们相识当然是因为我有时候会拿一只搪瓷盆去他那里买面条吃。阳春面,什么浇头都没有。不是面馆不供应浇头,浇头是有的,清炒肉丝、炒素、炒三鲜、荷包蛋、素鸡,甚至还有洋葱鳝糊,但我吃不起。一个刚刚参加工作的穷教师,能经常吃一碗阳春面已经让我很满足了。虽然什么浇头都没有,但是面汤里酱油的鲜美和猪油的香,已经让人食欲大开。只要去得早一点,大铁锅里的面汤水还不是太混浊,那么面条下去再捞上来,就会清清爽爽而又筋道十足,哧溜溜吸进嘴里,夫复何求。
落面的师傅就是姜康康。每次我把空搪瓷盆从小窗洞口递进去,他都要露一下脸。他的脸和蒸汽一起在窗洞口出现,带着微笑。你自然可以想象得到,我会得到一些额外的优待。面会比别人多一点。不过仅此而已。他不可能为我添上一勺浇头的。在那个时候,人们通常不会做这样的事,也根本不会往这上头想。他捞进我盆里的面比别人要多一点,已经让我感到不安。
他家也在附近的乡下。每天面馆打烊后,他就骑着他的凤凰牌自行车回去了。他不太爱惜他的自行车,车铃没了也懒得再装。
有时候,黑暗浓重的夜晚,他来学校找我玩。好了,故事差不多就要开始了。他下了班不马上回家,就是为了到这所只有我一个人的学校里来玩。我们的友谊发端于面馆,而在寂静的校园里得以深入。他的身上,有一股厨房的气味,是面汤水和各种炒菜气味的混合。其实我闻到的更像是抹布的味道。我本来是不抽烟的,我不爱抽烟,更因为抽烟会大大增加生活成本,造成经济压力。但是为了掩盖姜师傅身上的抹布味,我买了一盒烟,专等他来的时候抽。
他让我不要尊称他为姜师傅,叫他康康即可。我也不叫你马老师,我叫你忠敏,他说,朋友嘛,就要随便一点。
有一天他很认真地对我说,要请你帮个忙。我说你别客气,有事尽管说,只要我能做到的,一定在所不辞。他却还是吞吞吐吐,说,你能给我一支烟吗?我递给他一支烟,划了火柴给他点上,他却怪兽一样咳起来。终于咳够了安静下来,他说烟醉了,头晕。我相信他,因为我也有过类似的经历。那是我第一次抽烟,在镇上的小百货商店里买了两根散装烟。是的我没说错,那个年代香烟也可以论支零售的,可以买两支,也可以四支六支的买。买一支不是不可以,但也实在太寒碜了。我买了两支烟,内心特别兴奋,觉得自己是要干一件从未干过的事,而且是有点不好的事,几乎是一种冒险。我跑进厕所,蹲下来把烟点着,猛吸了一口。一个从未碰过香烟的人,一口尼古丁深吸入肺,脑袋瞬间晕了一下,差点栽进粪坑里。
你没事吧?我问康康。有事,他说。我说,那你坐一会儿,喝口水就好了。他说我头已经不晕了,是有别的事。他又吸了一口烟,这次吸得小心翼翼的,说,我要请你帮忙。
他居然要我帮他写一封情书。
他看上了镇上的一个姑娘。我当然见过她,镇上总共只有那么几个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她叫冰梅,是药店的。我从未在她店里买过药,却不止一次进去。我每次去,都看到她高高地站在柜台后,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我总是跟药店的另外一位营业员说话,那是一个左手缺了一根手指的中年男人,大家都叫他老九,因为他只有九根手指,这是他自己亲口告诉我的。他一点都不忌讳他的生理缺陷。他对我说这根手指是他自己用刀砍掉的,因为他沉迷赌博,经常跑到相邻的南浔镇上去跟一帮人赌。十赌九输,这是铁律。因为赌,老婆跟他离婚了,他跪下来求她,保证决不再赌也没用,她不再相信他,她说这样的话你说了几遍了?一百遍都有了!他就当她的面砍掉了自己的左手小指。即便如此,她还是离开了他。我当时就已经开始写作了嘛,需要很多素材,我到药店跟老九聊天,就算是采风了,我从他那里可以听到许多农村稀奇古怪的故事和传说。冰梅总是面无表情,也不太说话。当老九嘴里冒出一些黄色下流内容时,她会表现出厌恶。她不搭理我,我也无所谓。因为在我眼里,她实在是乏善可陈。虽然年轻,身上却并无太多青春气息。五官和身材都不行。我这样说她也许有失公允。或许可以这么说,她从头到脚都不符合我的审美,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尤其是我无法对一个始终板着脸的人产生好感。
康康要我代他写一封情书给冰梅,我不禁对他有些鄙夷,觉得他的品位有问题。是不是因为小镇太寂寞了,所以再丑的姑娘也能吸引到他?我这个年纪,当然也向往爱情,但在这个镇上,在这所前身是庙的学校里,我心如古井,因为镇上除了药店的冰梅,再无年轻女性。
我当然知道,冰梅对康康是爱搭不理的。甚至有一天,她还对嬉皮笑脸进药店与她搭话的他说,这里不欢迎你!康康听她这么说,颇受打击,涨红了脸说,我来买药,你怎么能这样对待顾客?冰梅没再说话,却不道歉,依然冷若冰霜。
我文化不行,康康说,我只读完小学,还一直成绩不好。如果写一封信,肯定错别字连篇,要被冰梅笑话的。你是老师,他说,你又会写作,帮我写一封信,我照着你写的抄。他是想用文字的力量来打动她,这在今天的年轻人看来是非常可笑的,但在当时,我并没觉得有何不妥。
我先是答应,很快又后悔了。倒不是觉得做这种事掉价,我知道古代很多大文人也干过代写家书墓志铭什么的,写墓志铭润笔还特别高,代写情书并不丢份。问题是,我很不喜欢冰梅这个人。如果她长得漂亮,我又喜欢她,那么即使只是代别人给她写信,也将是一件赏心乐事。
但是既然已经答应了,我不能反悔,何况他还是你的朋友,是多挑一些面条到你搪瓷盆里,还在某些个夜晚到你宿舍里来陪伴你的朋友,对于一个打算成为作家的人而言,帮这点小忙还不是举手之劳嘛。
在灯下写了几个开头,都把备课纸撕了。不满意。觉得不是缺乏文采就是有点肉麻。给一个自己一点都不喜欢的姑娘写信,向她表达爱意,真不知道从何说起。
后来我突然灵光一现,想到了一个好主意。那时候不是流行邓丽君的歌嘛,可以把歌词挑一些出来,拼拼凑凑,不就成了一封情书了吗?我为自己的想法感到高兴。说干就干,邓丽君的歌一句句在我脑子里冒水泡一样浮起来。什么“我一见你就笑,你那翩翩风采太美妙”“不知道为了什么,忧愁它围绕着我,我每天都在祈祷,赶走那爱的寂寞”“甜蜜蜜,你笑得多甜蜜,就像花儿开在春风里”,简直滔滔如流水,得关上角阀才能止住它们的激情喷涌。
除了开头的“冰梅你好”和末尾的署名和日期,这封情书基本上就是邓丽君歌词的堆砌。我写在一页备课纸上,字迹潦草,一边写一边嘴里哼哼,就这样轻松完成了。
姜康康很满意。他说,他抄写它的时候,心情很激动。由于太潦草,有些字他认不得。但是邓丽君的歌他也耳熟能详啊,所以他抄得很顺利,一边抄写一边嘴里也哼着歌。这些歌就像是为我唱的,他说。
我让他根本不用邮寄,八分的邮票也是钱,还不如去药店直接交到她手里呢。
他听从了我的建议,怀揣着情书直奔药店而去。但是冰梅不在店里。你是有病吗?老九问。姜康康说,你才有病呢。老九很警惕地说,没病你来药店干啥?你是来找冰梅的吧?姜康康不置可否,等于是默认了。老九问他,有什么事吗?姜康康不答,心想有事也不能告诉你。他转身从药店里走出来。走到门口,就遇见了冰梅。
他把信塞给冰梅,就像恶作剧的小男孩一样赶紧逃走了。
等了两天,那边没有任何反应。姜康康沉不住气了,他鼓起勇气去了药店。他很担心遇见老九,更怕他又向他抛出“你有病吗”这样的问题。他运气不错,老九不在,只有冰梅高大的身子百无聊赖地倚靠在柜台后面。看了吗?他问。她仿佛并没有看见有人进店,像是吃了一惊,从浮想联翩中惊醒。看什么?她说。姜康康说,信呀,我写给你的信呀。冰梅冷笑了一下说,没看。姜康康说,为什么不看?冰梅说,撕了。
姜康康的气馁可想而知。不要说他,我都觉得有些沮丧。虽然写这封情书并没有花费我多大的脑力,但是,毕竟凝聚着两个人的劳动成果,我起草,他抄写,她竟然看都没看就撕掉了。她也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吧。不过这样的女生可能也不是绝无仅有。我读高二的时候,班里一个女生收到男同学给她的纸条,上面其实也没写什么,只是画了一颗心被一支箭射中。她竟当着全班同学哭了起来,好像受到了极大的惊吓和侮辱。这张纸条最后还交到了班主任手里,结果那个男生得了一个警告处分。冰梅可能也是这样的人吧,面对有人给她写信,就觉得被冒犯了。她是不是哭了我们不知道,但她的愤怒是可以猜出来的,否则她不至于把信撕掉。
也许是不服气,我们决定再尝试一次。既然她看都没看就把信撕了,那姜康康就再抄一遍送给她,看她这次是不是还撕。说不定这次她非但不会撕掉,还会认真看,看得很享受,给他写一封回信也未可知呢。我做出如此判断的依据是,上文说到的我高二时的女同学,高中毕业后竟然嫁给了那个当初给她画丘比特之箭的男生。那她当时为什么要哭?为什么做出一副被调戏的样子?还交给班主任,害他吃了一个处分。女人的心思真是难懂。
可是我的草稿被姜康康撕了。为什么要撕掉?我很生气。他连连道歉,说,我抄了就觉得没用了,所以撕掉了。见我怒气未消,他又说,留着你的草稿,万一被别人看到了不好。他说得对啊,他给冰梅写情书,竟是我打的草稿,这个事情传出去,要被人们当笑话说的。要是日后被冰梅知道了,她是不是会气疯掉?撕掉是对的,我原谅了他,但嘴上不说,我很勉强地答应他重写一遍。我要让他知道,我很不情愿写两遍一模一样的信,怎么都是一件十分无聊的事。
红星面馆那个小窗洞里传出来我的搪瓷盆,阳春面上竟然有了一份浇头,是我梦里都不敢吃的洋葱鳝糊。姜康康的头随着一股白色蒸汽从窗洞口探出来,说,吃吧,是我买的。
虽然事情并没有如我预料的那么乐观,但总算有了一点反馈。冰梅对姜康康说,写两封一模一样的信给我,你真的太滑稽了!
原来第一封信她是看过之后才撕掉的,也许并没有撕掉,只是说撕掉了而已。这让我和姜康康都觉得有些尴尬。同样一封信,写了两遍给她,确实很滑稽。
我获得了报酬,那就是洋葱鳝糊面浇头,这激发了我写信的积极性。也许这样说并不确切,积极性虽谈不上,至少我不会像第二次那样不情不愿了。再写一封吧,姜康康说。当我答应为他代写情书之时,其实我是应该想到的,接下来完全有可能还要帮他写第二封、第三封、第四封,我的优美文笔,就此一头扎进他们的恋爱中,被他们的酸甜苦辣裹挟,成为他俩眼泪和欢笑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现在的情势是,她虽然没有写回信,但接受了他的信,还明确告诉他,她读了。她没有表现出明显的反感,她只是嘲笑他写两封一模一样的信给她很弱智很滑稽。所以他必须趁热打铁,再写一封过去。
不要再抄邓丽君的歌了,好吗?他谦卑地央求我。其实他不说,我也不想再这么干了。如果还是把那种甜腻的歌词拼凑在一封情书中,我还是一个怀揣作家梦想的中学语文老师吗?事情有了好的苗头,我必须认真一点,告别大量引用流行歌曲这种油腔滑调的做法,要把信写得情真意切,还要体现出才华。当然,我必须保持克制,不能有太强的文学性,不能过于才华横溢,否则就会让冰梅起疑。是啊,谁又会相信姜康康这样一个小学毕业的人能写出这么高水平的情书呢?所以我决定把文风定位在朴实感人上头,尽量少一些华丽辞藻,并且故意设置几个明显的病句,嵌几个错别字也是必不可少的。要把文章写得特别好很难,但是,要故意显得文化水平很低,也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但是我必须去做,我答应了姜康康,为了我们的友谊,看在他请我吃洋葱鳝糊面浇头的分上,也不好推辞啊。
有什么话不好说偏要写信啊?在他把信塞给她的时候她这么说。
我,我不会说话,他说。
那就不要说!她冷漠地说。
但是,但是,他像口吃似的说,但是我想跟你做朋友。
呸!她对他啐了一口,却把信装进了口袋里。
我不相信有谁会对我起草的这样一封情书无动于衷,除非她不看就撕了。我在信中表达了对她的好感与爱慕。我在信中说,只要一天见不到她,我就会感到浑身没有力气。我来来回回地在药店门口走过,只要看见她在里面,心里就踏实了。尽管天很冷刮着西北风,但我心里却暖暖的。因为心里总是想着她,所以我竟然把一块抹布当成面条扔进了锅里。当然我写信时所说的“我”,并非真正的我,而是姜康康。我以他的身份在向冰梅表达爱意,倾诉我想象中的欢乐和惆怅。
我对自己感到吃惊。我为什么竟能写得如此情真意切?在我心目中,冰梅不是一直都并不美丽也不可爱吗?这样一个姑娘,又是为何令我文思泉涌呢?也许我是入戏了,钻进了姜康康的身体里,用他的眼光看她,用他的脑袋想她,用他的心对她说话。我的字迹也不再像之前那样潦草,似乎这不再是草稿,而是要直接递送到她手上。
你写得真好,我哭了,姜康康一笔笔认真地把我起草的情书抄写到他从南浔买来的信笺上之后这么对我说。我写的情书首先把他打动了,然后他要把这份感动传递到冰梅那里,他要用被我打动的这份情感,去打动他朝思暮想的姑娘。
在这封信里,我请求她读了之后写一封回信。哪怕只是写几句也好,或者只写一句也行。只要纸上有她的亲笔签名,我看到之后就会感到幸福,比看到花盆里开出一朵花还要开心。姜康康非常感激我这样写,因为我写出了他的心里话。
但她没有给他写回信。
他又去药店找她,想当面问她看了没有。
老九像个阴险的特务,似乎轧出了苗头。他一眼不眨地盯着姜康康,看他想要干什么,听他想要说什么。姜康康狠狠地瞪了老九一眼,老九便收回了目光。姜康康傻傻地面对冰梅,不知道说什么好。倒是冰梅勇敢,从柜台里面走出来,拉了一把姜康康的衣袖说,走!
他们两个走到药店外面。姜康康回过头,看见老九探出半个身子,耳朵像狗一样竖直了。姜康康忍不住骂了一句脏话,冰梅说,你怎么骂人?姜康康说,这个人真贱!冰梅说,你才贱呢!她是含笑说的,明显不是骂他,而是发嗲。她不再像以前那样冷,显然是情书起了作用。为什么不给我写回信?他问。她笑笑说,为什么要写?他说,我想要你写。她说,我不会写。
还要写吗?我问。即使他再送我面浇头,我也有点不想帮他写了。我觉得这样做是在浪费我的才华。我的理想是当作家,我要写出像顾城一样的诗,要写像苏童一样好的小说。散文我喜欢史铁生的。我读他们的诗、小说和散文,我要向他们看齐,甚至妄想超过他们。但我竟然把时间花在代写情书上,这会严重影响我的文笔,会把手写臭了。偶尔为之可以,但是一封连一封,没完没了地写下去,肯定不成啊。
但是她要我写,姜康康说,冰梅说她自己不会写信,她小学都没毕业,她也不喜欢看书,但是她喜欢读信。你再给我写好吗?她对他说。这让他兴奋不已。她喜欢读他写的情书,就表明她接受了他的爱。虽然情书并非他写的,而是躲在他背后的我所写,但她并不知道,她只以为纸上的那些话,都是从他的笔端流出,是从他的心里流出来的,她很享受,她喜欢读。她被他的信打动了,喜欢上了他。她读上了瘾。每一封情书她都要看上好几遍,几乎能逐字逐句背出来。她把每一封信都珍藏起来,和她的存款一起装在一只小皮箱里。没事就会把信和钱都拿出来,读读信,数数钱,她感到幸福极了。
事已至此,如果不继续给她写信,不满足她的要求,那么她一定会起疑心。为什么?你不爱我了吗?他又怎么回答她呢?帮人就要帮到底啊,他对我说,要是没有了她,我宁可去死。他的样子是多么的可怜,完全沉浸在热恋之中。
确实,他已经骑虎难下。如果我不继续帮他写,那么他的爱情就完蛋了,他就完蛋了。我被绑架了,我也骑虎难下了。我即使再不乐意,也无法推辞。
情书的言辞越来越灼热了,不再像之前那么含蓄。给热恋中的爱人写信,已经不再局限于表达思念,而经常要涉及身体和器官。有时候我自己都感到吃惊,我这是在干什么?我在给谁写信?是那个我完全无感的冰梅吗?还是一个吸引我,让我爱得死去活来的姑娘?火热的词汇,充满激情的语言,到底是我替姜康康在表达,还是从我内心喷涌而出的?我感到恍惚,怀疑我是不是还是我,难道是我的灵魂飞进了姜康康的身体里?
总共写了多少封,我记不清了,姜康康也记不清了。我们两个都昏了头,神魂颠倒、意乱情迷,已经无法分清跟冰梅谈恋爱的到底是他还是我。
镇上当然传开了,所有人都知道了姜康康和冰梅搞对象。还有传说冰梅肚子里已经有了姜康康的孩子。谁都不知道的是躲在姜康康身后的我,是我那些才华横溢的情书打动了冰梅的心,是我在黑暗深处燃烧,我用我的火,点燃了冰梅,点燃了他们的爱。他们是旗帜般飘扬的熊熊烈火,而我是滚烫的碳,是那木柴化为的灰烬。
我有点嫉妒了,我想停止,我不能再帮他写了,我已经被烧成了灰,我要让自己冷却下来。
让我深感痛苦的是,他们似乎也已经不再需要我了,他们已经抱在一起睡在一起,他们水乳交融不分彼此,他们已经不需要情书了。如果冰梅还像染了毒瘾一样迷恋阅读情书,那么姜康康一定会来求我继续帮他写的。
我已经多久没见到他了?孤寂的夜晚,校园里只有我一个人,守着一盏昏暗的灯。世界上的人都去哪儿了?这世上果真还有其他人吗?所有的人都消失了。姜康康呢?冰梅呢?我沿着小街像流浪汉一样摇摇晃晃地走,唯一的一盏路灯把我的影子拉得像一支射出的伤心的箭。我忽然觉得,我是多么应该继续帮姜康康写情书啊!即使他已经不需要我再写。如果他此刻出现,对我说,请你帮个忙,再帮我写一封信给冰梅吧,我就会下贱地立刻答应。好像让我继续帮他写,是给我的天大恩惠。我将伏案执笔,让滚烫的热情在纸上流淌,让血流淌。我将直接写在信笺上,把纸染红,把纸点燃。
我在绿色方格稿纸上给冰梅写信。这稿纸原本是要用来写小说的,它是我耕种文字的田垄,是我通往作家宝座的梯子,现在却用来给一个姑娘写情书,不再是以别人的名义,而是我,是我自己,对那个名叫冰梅的姑娘直抒胸臆。虽然在此之前,我已经给她写了无数封情书,但那都不算。只是笔,只是手,只是那蓝黑色的墨水,虽然渐渐地已然是我的灵魂在歌唱,但那毕竟不是我。那是谁?一个被雇用者,一个枪手,从灵魂到身体都只是别人的工具。现在我要做回自己,只代表我,每一个字每一个句子都是从我心里流出的甘泉。诗歌小说散文不写了,写情书就是我全部的创作。我偏离了顾城、苏童和史铁生,朝着另外的方向滑落、迷失、沉沦。
每天一封,有时候两封,在灯下,在旷无人迹的深夜,有时候则是黎明。辗转反侧的子夜,似梦似醒的日子,折磨我的不知道是可怜的相思呢,还是字斟句酌的纠结焦虑。称谓从“冰梅”到“梅”和“冰”,再到“我的梅”“我的冰”。有时候是“亲爱的梅”,有时候是“我的冰梅宝贝”。署名则从“忠敏”到“爱你的忠敏”“没有你就活不下去的忠敏”。有时是“你的奴仆”,或者“活在你影子里的人”。
但是没有一封是寄出去的,全都静静地躺在我的抽屉里。它们只有一个读者,同时也是作者。当然多年以后,它们也许会被很多人看到,包括此刻的你,但作为书信,它变味了,已经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书信和情书,它成了文学作品,在读者眼里只是虚构的产物。尽管你们也许会被它打动,或者觉得这无望的单恋着实可笑,但你们当然不会信以为真。它只是某个作家所写的一个故事,凭着一点鸡零狗碎的生活,或者道听途说的旧闻,然后掺杂大量的想象,编织成这个小说罢了。一封封情书,只是小说中的片段,只是道具,无非是作者的杜撰,无论有多情真意切,貌似泣血,也不过是纸上得来终觉浅,都云作者痴。
当然是一封都不可能寄出去的。如果冰梅收到我的信,看到陌生的字迹,看到信末的署名,一定会惊讶万分,随之而来的羞辱和恼怒,会让她把信撕碎,或者直接扔进厕所。吃屎去吧,她愤愤地说。
如果她把信交给姜康康,又会怎样?我想他会把我弄死。“弄死他”几乎是他的一句口头禅,我不止一次听到从他牙缝里挤出来。弄死他,他对我说。被他在牙缝里弄死好几回的,是那个药店里的老九。为什么?我曾经问他。他咬牙说,这个垃圾!我也不喜欢老九,这个人从头到脚都给人龌龊的感觉。仿佛他干枯蓬乱的头发里,是藏着一些虱子的。脚气、湿疹、痔疮、口臭他一样都不缺,他还缺了一根手指。药店里这么多药都治不好他的腐臭。但以前我还是经常往药店跑,我说过,那时候我并不是因为对冰梅有兴趣才这么做,我就是去找老九的,我想从他那张牙齿黑黄的嘴里掏出一些乡野传闻,作为我小说创作的素材。他肚子里乱七八糟的东西真多啊,估计大部分也都是他的杜撰。黄色下流的部分无非是他的意淫。但是对于意欲搜尽奇峰打草稿的我来说,他那些泛着污秽泡沫的东西毕竟不是一无用处。
学校小河边的水塔,无疑是这个袖珍小镇上最高的建筑。蓝天上白云被风推动的时候,仰头看,它就像是在向一侧倾倒。常常有鸟儿在塔顶歇脚,有时是一只喜鹊,有时是一只乌鸦。放学之后,我经常顺着铁锈的梯子爬上去。心胸一下子就开阔了。小镇的小街,像一根稻草绳,将蚂蚱一样的几座房子串在一起。田野一直向四方铺展开去,零星的村庄点缀其间。河流与湖泊如碎玻璃,反映着天光。
每次爬到水塔顶上,我的心中都会涌上一股诗情。江南好风光啊!风比地面上明显要大,吹来远处金黄稻田的清香。若是油菜花盛开的季节,那大片的金黄,以及紫色地毯一样的苜蓿地,真是叫人舒爽。我接近了天空/却更爱大地/要不是翅膀被魔鬼偷走/我会飞起来/在这天地之间/我比风比鸟儿飞得更欢/最后遇见一位天使——这是我某一天在水塔上写的诗。
此刻登上水塔的我,内心无比忧伤。夕阳已经快要接近地面,它好像是一下子落下去的。如果它此刻能够重新升起来,那么我就愿意因为这个奇迹而纵身跳下。
我看到冰梅从远处走过来。她由一个很小的点,越来越大。她穿着橘色的裙子,在草绳一样的小路上移动。她怎么也不会想到,我在高空俯瞰着她。
我从来分不清喜鹊和乌鸦的叫声,呱呱,呱呱呱,总是要抬头看时,才知道到底是喜鹊还是乌鸦。乌鸦通体黑色,喜鹊黑白相间,很容易辨认。我在水塔上发出呱呱的声音,引得冰梅仰头张望。
马老师——下来——她说。
你上来——我说。
她竟然跟我一样,一点都不恐高。她抓紧了水塔的铁梯,很稳健地一步步往上爬。我看到风把她的裙子吹起来,缠住了铁梯。她用手解开裙子,继续向上。
她是来告诉我,姜康康被抓进去了,因为他杀了老九。
其实我已经知道了,全镇的人都知道了。老九这个浑蛋,不仅做出舔冰梅坐过的板凳这样令人不齿的事,还当着她的面将手伸进自己裤裆打飞机。太恶心了!冰梅说。
我后悔告诉他,她悲伤地说。
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她离我是这样的近,她的长发被风吹动,撩到了我的脸颊。
我想跳下去!她突然说。
我赶紧一把拉住她的手臂,不要啊,冰梅!我说。
她甩开了我的手,哭了起来。
我轻轻地将她抱住,说,别哭,冰梅,我爱你。
她从我怀里挣脱出来,说,你说什么?
我爱你!我说。
她不停摇晃她的头,头发像鞭子抽打在我的脸上。
真的,我爱你,冰梅,我说,你知道吗?康康给你的那些信,都是我写的,每封都是。是我对你说了那么多情话,加起来比一本书还要厚。
她并不诧异。我知道,她说,我知道他写不出来的。
我才是真爱你的啊,每一封信,每一个字,都是从我心里冒出来的,是我,不是别人,不是姜康康,他只是替我出面向你求爱,我才是那个深爱着你的人,一个躲在康康身体里的灵魂。我是把心剁碎了,剁成一个个字,拼成一封封信,让你收到,让你读到。
别说了,她侧过身去说。
眼前的冰梅,这个从前我对她一点感觉都没有的姑娘,是我为自己塑造出来的情人,我用那么多深情的文字,打动了她也打动了我自己。我爱她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康康肯定是要被判死刑了,你爱的不是他,你是被我写的情书打动的,你其实爱的是我,是给你写信的人,我对她说。
我爱他!听到她倔强的嘴里说出这三个字,我突然想一把将她推下去。
她会像一朵橘色的花,盛开于空中。
你真的爱他而不爱我吗?我很自卑,说话像病人一样虚弱。
她肯定地点头说,如果他死了,我要生下他的孩子。
可是——我想再次提醒她,她收到的所有情书,都不是姜康康所写,而是我写的呀。她却打断了我,说,我知道不是他写的,但我还是觉得就是他写的。我知道都是你写的,但我还是觉得不是你写的。
跟你不相干,她说。
那你为什么来找我?我说。
她终于抬起头直视我,说,我想请你帮忙。
我又能帮上什么忙呢?我能救他出来吗?我看着她清澈的眼睛问。
她凄惨地笑了一下说,帮我写信给他,好吗?我有很多很多话要对他说,但我不会写信,我只读过四年小学。我把我要对他说的话都说给你听,你帮我写下来,我要照着抄一遍寄给他。我要等他,十年三十年都等。如果他死了,我就把肚子里的孩子生下来。我要他知道,爱上他我一点都不后悔。我让他也不要后悔,他做出来的所有事情都是对的,我不会怪他。
呱呱呱——空中传来一阵鸟叫,我本能地抬头看去,是一只尾巴长长的喜鹊。
责任编辑 韩新枝 张烁
【作者简介】 荆歌,苏州人。出版有长篇小说《鼠药》《十夜谈》等十余部。大量作品在《收获》《当代》《十月》《作家》《人民文学》等期刊发表,并被选入数十种年选和经典选本。多部小说被改编拍摄为电影。曾受邀任香港浸会大学国际作家工作坊访问作家。近年出版了《感动星》《他们的塔》等多部少儿长篇小说,数次荣登各类好书榜,并获得陈伯吹国际儿童文学奖提名奖、冰心儿童文学图书奖、澳门首届儿童文学奖长篇小说提名奖、中国出版政府奖和紫金山文学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