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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专栏

寻找三十五年前的开头

石耿立,笔名耿立,广东作协散文创作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秦牧文化研究会副会长。散文集《向泥土敬礼》获第七届鲁迅文学奖提名,《遮蔽与记忆》入围第五届鲁迅文学奖前十。作品曾获第六届老舍文学奖、山东省第二届泰山文艺奖、广东省第十届鲁迅文学奖。

我喜欢索尔·贝娄的小说《寻找格林先生》,开头他引的是《圣经·传道书》的话:凡你手所当做的事,要尽力去做。这是一句不完整的引语,完整的话则是:凡你手所当做的事,要尽力去做;因为在你所必去的阴间没有工作,没有谋算,没有知识,也没有智慧。

在读到它时,我震惊于话语背后的力。它击穿了我,使我恐惧,又促我惊悚作为。我理解,一个人在所在的时间,不怠惰,尽自己的力,似可在绝望的现实中觅找一丝希望。

一天,就在书桌的抽屉里,发现一叠发黄的二十三页的稿纸,誊写的是一篇小说。第一页——只有天头的两行格子在的残缺纸片——上面写着:鸟魂,耿立。除残缺的天头纸片外,其余二十二页内容都保存完好。这是一篇失去第一页开头内容的残缺小说,三十五年前的小说。现在读来,尚有意思。小说的结尾就结束在主人公黄脸守玉像鸟儿一样从柏树上往下决绝地跳:

……在黄昏的火烧云中,守玉说着“飞吧,飞吧”,双臂大张着从褐色的柏树上跳了下去……

黄面脸守玉死时,我在我们那座小县城里上学还没有毕业,整日泡在篮球场上穿着运动裤头拍打着篮球,而在几百里外的省城,还在传达着全国第二次农业学大寨会议的精神。

玄想开去,什么样的开头才配得上这样的结尾呢?原来的开头消失了吗?它在哪里?

一九七六年,我十二岁。那年发生了许多惊天动地的大事,每件都堪入当代史记。那年夏天,唐山大地震的涟漪震感,传到了老家什集。此地就是我在《鸟魂》结尾标注的木镇。这是对福克纳虚构的“约克纳帕塔法县”、马尔克斯根据故乡阿拉卡塔卡塑造的“马贡多小镇”的模仿。马尔克斯认为马贡多是用乡愁建造出来的村镇,但于我看来,乡愁的优点在于从记忆中消除了所有不如人意的方面,只留下可爱有趣的地方。

我的木镇,也是由乡愁筑起的,这是从写作伊始就萌发的一个念头。在纸上构思一个“曹濮平原”,构筑一个“木镇”——位于黄河从河南进入山东大转弯处的鞋底大小的村镇。木镇的人善良,也有火气,保守自私但有时又宏博,好说宫廷旧事,听一些说书的唱戏的填满农闲时间。他们最喜欢《铡美案》,包文正的那些狗头铡虎头铡龙头铡一抬上来,整个村镇的夜和人,植物也好动物也好,就炸了场子,来了精神,为压抑的日子出一口气。

写小说《鸟魂》那年,我二十三岁。木镇是我在稿纸上刚建立的一个行政村,和什集一样有四道街,一千八百人,大都姓石、马、周,分散在东街、西街、北街,那南街是镇政府的所在。这个木镇的原型就是什集,现在什集的格局就是木镇的母本。《鸟魂》中黄脸守玉就在这个背景下登场了。只是我把木镇叫作木耿村。守玉和他的母亲是被村寨里常在早晨拾粪的七驼子收留下的。那时的守玉,在襁褓中的守玉“用眼瞳不安定地瞅看人,那光全是一束一束没捆好的乱柴,少有束缚的规矩”。

从小就现出“异禀”的黄脸守玉——这个黄脸“野种”引起了族公的不祥预感。守玉的到来会给木耿村带来什么呢?大家都说不清,那时还是农业学大寨的时候,而黄脸守玉的童年,你能想象得出吗?

乌鸦是这篇小说的心理支撑。我曾在北京海淀和西直门附近住过两年,那时黄昏,一些松柏古树上,常栖落着聚群的乌鸦,标点着古都的天空,成为苍茫古都的标配。每当日落,西边的晚霞映照,而归巢的鸦背好像也驮着无限的晚霞归来,那时我的内心里总会涌出一种莫名的感动。特别是秋冬,寒鸦夕阳古城就是一幅不好估值的山水古画,没有乌鸦,就少了底蕴,就少了古城的肃穆和神采。

我老家什集,在一九七六年秋冬,也有很多翔集的乌鸦飞临。先是夏天,队长在牛屋指挥人给牛铡草,他看人磨洋工,就骂一句。然后他往铡口续青草,一个壮小伙儿按铡刀,两人配合默契,一会儿铡出小山样的草垛,够生产队里的牛吃两天的。谁知,队长“哎呀”一声,他的左手腕被铡刀齐齐铡下。血流蜿蜒,赤色满地,大家赶紧找拖拉机往县城送,一个人捧着队长被铡下来的左手掌,像捧着“贡品”,那天就有漫天的乌鸦。到县城医院,队长的手没接上。几天后,少了一只左手的队长,吊着绷带回来。后来,队长的媳妇把那只左手在油锅里炸了,焦煳煳的,装到一个密封的黑陶罐里。她说这手不能丢,人死后要带走。当时我们几个学生,都到队长家看他媳妇装罐子,觉得神奇。

唐山地震那年秋天,黄河的水涨上了天,什集的青壮年男人都到黄河大堤上防汛。镇里的街道上,用帆布搭起许多防震棚,有点儿像后来的蔬菜大棚,各家都把自己家的床搬到棚里,几百人在一个空间里睡觉。半夜,说话声、磨牙声、叫骂声,各种声响折腾得人很难入睡。一天,很多乌鸦也飞到防震棚里,站在那些横梁上。一些胆大的孩子就去逗乌鸦,被家里的大人一顿骂:

“找死啊!还嫌日子过得不够饥荒!”

这让我想起《鸟魂》里的黄脸守玉。他总陶醉在温馨的乌鸦巢里,不料从褐柏树枝上摔下来,瘸了腿。当时摔得发昏的守玉“凝视着地下一滴一滴殷红的血迹,心里想着的是手里托的黄嘴乌鸦”。之后,瘸了腿的守玉,“多少个朝昏间”,“与乌鸦厮混在一起”。一个无依无靠的孩子,一个有着异乡人背景来路不明的孩子,他精神世界的幽暗,有谁体察呢?

守玉是勤劳的孩子,每天他早早起来去河谷地里背柴捆,让人心里有说不出的怜悯。到了上学的年龄,七驼子把他领进学校。没承想,守玉的许多行为让他遭到排斥,最后竟被老师劝退学了。

从学校走出的守玉,又会有什么样的遭际呢?

“黄脸守玉五岁时乌鸦就玩得邪乎。”守玉的玩具和玩伴,就是乌鸦。守玉不与乌鸦做玩伴,不与乌鸦为友,又找谁呢?在守玉与乌鸦厮守的描写里,你会体悟到这个乡下孩子精神的孤独。世界都拒绝了他,乌鸦没有拒绝他。《鸟魂》里写到黄河防汛,征走了木镇里的男人,包括七驼子,守玉虽然精神亢奋,但因年龄小被留在了村里。他想笑,笑完又觉得“空得烦躁”。

这一部分在小说里,是关键的节点:

……守玉正看见队长从他娘的屋子里出来。那时,鸡还没有把熟睡的村子摇醒,八一族公失眠睡不着觉,只听得房顶上有人踩得瓦楞响。他爬起身,竟发现守玉赤身裸体地爬到街中心一个不知何时就存在的土岗上,向着四周乱糟糟地舞着拳头,嘶哑着一遍一遍地喊:

“有贼——”

“有贼——”

“有贼——”

就是在这样的夜里,守玉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事情,他看见队长从他娘的屋里出来,于是一切都明白了:前方人在黄河的堤坝上防汛,队长在家里睡那些防汛男人留守的婆娘。这件事对正处青春期的守玉无疑是一个打击,也在一些方面“启蒙”了他。到第二年褐绿的乌鸦返回孵巢时,守玉就死了。“守玉说着‘飞吧,飞吧’,双臂大张着从褐色的柏树上跳了下去。‘唉,人!人怎么能学乌鸦飞呢!!’”

乌鸦,在这个小说里无疑是一个象征,那是时时围绕在人们生活里绕也绕不开的存在。我记得一九七六年秋天,我、父亲和村里的很多人拉着地排车,每辆地排车上装着割下的小山一样的芦苇。这些芦苇是从县城东北邻近黄河的一个湖区收割的,要把它们拉到菏泽的造纸厂。一天下午,我们经过鄄城县城的时候,看到打着腰鼓舞着彩带的游行队伍兴高采烈踩着鼓点前行。

那时,县城的黄昏近了,乌鸦照例在县城的深秋里飞翔。

夜里,有月亮,我看到了乌鸦。我们睡在县城外的地排车的下面,地排车的车杆被顶起来,下面就有一个窄窄的空间,父亲铺上一些芦苇,我们躺在芦苇上。

月落乌啼。寒霜遍地。曹濮平原,生活深处。

那时,我还没有接触到张继的《枫桥夜泊》。我初中老师讲解《枫桥夜泊》的时候,我说,老师,我经历过。那天夜里,我和父亲用地排车拉苇子,我们睡在月下。半夜,我们的地排车上落满了霜,我父亲的额头上也落了霜,我听到了乌鸦的叫,我们拉的讨生活的地排车就是船。我没听到钟声,但我听到了木镇拉地排车的那些农民,在几十辆地排车下传来的鼾声。

那是我少年时的第一次失眠,因为被霜打湿的父老的鼾声。

《鸟魂》的基本情节和故事背景大概如此。现在它是一篇丢失了开头的小说,开始就是第二页稿纸上我钢笔字的模样:

——杨树,以及各种虬枝畸曲的褐色柏树。

鬓发苍白的父亲对我说这些的时候,脸上是一片迷惑的颜色……

现在的文本如我早年在乡村借到的书——前面几十页没有,有时结尾也没有。我只能没头没脑地乱看,胡猜,怎样开头?该如何结局?“——杨树,以及各种虬枝畸曲的褐色柏树”,这句话的前面一页,会是什么内容?

我必须为我三十五年前的小说寻找一个丢失了的开头,如修复文物,修旧如旧。

在大学教课的时候,关于文章,特别是小说的开头,常被我举例的,就是马尔克斯《百年孤独》的经典开头。这个开头像印刷机印在我的脑子里:“许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时的马贡多是一个有二十户人家的村落,用泥巴和芦苇盖的房屋就排列在一条河边。清澈的流水急急地流过,河心那些光滑、洁白的巨石,宛若史前动物留下的巨大的蛋。这块天地如此之新,许多东西尚未命名,提起它们时还须用手指指点点。”

回到《鸟魂》寻找开头的话题。我的阅读习惯从小养成,如果一篇文章开头不能吸引我,就像到饭店吃菜,头一筷子的菜败坏了味蕾,那我就会拒绝了这菜。

在故事还没有开始前,用淡淡几笔去勾勒出一个画面,描画那个年代的空气、温度、阳光和故事背后的风景。虽然人物尚未登场,但基调已经定下。

而莫言看了《百年孤独》之后,才知道小说原来还可以这样写。在莫言的小说中,处处可见神似这一经典开头的痕迹,陈忠实的《白鹿原》也是如此。这一技巧被我国当代作家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一直挪用到了现在,陈彦的小说《主角》第一章第三段开头第一句便是:“很多年后,忆秦娥还记得,改变她命运的时刻,是在一个太阳特别暴烈的下午。”这是对马尔克斯的亦步亦趋。

那我能否模仿《百年孤独》给《鸟魂》来个这样的开头:“七驼子站在黄河防汛的堤坝上,看着那洪水中顺流而下的死猪、牛、门板,还有未散开的麦秸垛上的几只鸡,他不会想到黄脸守玉在未来几天的夜里,在街上声嘶力竭地喊,有贼,有贼,有贼,月亮很圆,黄脸守玉月下的影子有点夸张。”

在我印象里,卡尔维诺也曾以十个小说的开头组成了一篇小说,这就是著名的《寒冬夜行人》,又被翻译为《如果在冬夜,一个旅人》。小说被分为十二章,一到十章每一章之间都有一个故事的开头,分别是:寒冬夜行人;在马尔堡市郊外;从陡壁悬崖上探出身躯;不怕寒风,不顾眩晕;向着黑魆魆的下边观看;一条条相互连接的线;一条条相互交叉的线;在月光照耀的落叶上;在空墓穴的周围;最后结局如何。每一部都有不同的情节、作者、氛围和风格;每一部都在第一章后戛然而止,留下悬念。在读者不断阅读、不断寻求答案的过程中,书中的人物、情节、环境和节奏,也如走马灯不断变换,十部小说像连环套般依次展开。

卡尔维诺说:“我真想写一本小说,它只是个开头,或者说,它在故事展开的全过程中一直保持着开头时的那种魅力。”卡尔维诺做到了,如果将这些故事的开头连在一起,就会变成这样一段话:如果在冬夜,一个旅人,在马尔堡市郊外,从陡壁悬崖上探出身躯,不怕寒风,不怕眩晕,望着黑沉沉的下面,在线条交织的网中,在月光照耀的树叶上,在空墓穴的周围,最后的结局是什么?而这又可以构成一个新小说的开头。

奥兹认为一篇故事的任何开头,都是作者和读者之间的一种合同。只有读者认可合同,并认真体会,整个故事的脉络和核心才更容易展现在你面前,而不至于从一开始便迷路,越走越偏。而我的小说《鸟魂》,如果设计多个开头,那会是一种什么景象?

我喜欢代入感的开头,一下子把人抓住,直接进入叙述,好似成了里面的分子,就像玛丽莲·罗宾逊的《基列家书》开头:“昨天晚上,我对你说,说不定哪天我就走了。你问:‘上哪儿?’我说:‘到主那儿。’你又问:‘为什么?’我说:‘因为我老了。’你说:‘我不觉得你老。’你把手放到我的手里,说:‘你还不太老。’好像这事儿你说了算……”

一打开《基列家书》,不用读故事,你就会被其叙述打动。书中涉及的事物包罗万象,但归根结底,它只说明了一件事:人,应该如何去生活。重点章节体现的全是埃姆斯对自己一生的反思,对生命,对神、爱与罚、变迁与滞留的思索。由沉重写到轻盈,由离乡写到归乡,埃姆斯缓缓地回忆,回忆渗透于每一段往事,每一篇布道书,每一条圣经教义讲解……沉重坚实,历历在目。

这就是代入感,当我读它时,我总想起我的父亲。在我到北大进修前一个多月的暑假,我回老家,夜里睡不着。那是夏天,我走到东屋,父亲正对着门睡。我坐在父亲的床头,两个人开始对话,那是我一生和父亲说话最多的一次。到了半夜还意犹未尽。冬天,临近年关,父亲中风卧床一个多月,最后死在了腊月二十五。埃姆斯有点儿像我七十岁的父亲,那种絮叨,有一种历史的引力,让我欲罢不能。

如果给《鸟魂》一个代入感的开头,我觉得可以这样:“我不记得,我问过父亲多少次,人会飞吗?有时候,我和伙伴爬到房檐去掏刚孵出的麻雀,望着村庄上空苍茫的蓝色虚无,曾想到飞,那时,我就想到黄脸守玉,他是木耿村的第一代鸟人。”

小说常见的开头是建立一种氛围感,这种氛围感散发着作者的独特气味,鲁迅《故乡》开头的那种萧瑟就是。肖洛霍夫在《静静的顿河》里,也向我们展示了他特别发达的嗅觉。他在小说的卷首语里写道:“哎呀,静静的顿河,我们的父亲!顿河的气味,哥萨克草原的气味,其实就是他的故乡的气味。”布鲁诺·舒尔茨《鸟》的开篇也制造出一种冬日黄昏的氛围感,如油画:“昏黄的冬日来临了,四处弥漫着无聊。铁锈色的大地上铺着一层白雪,犹如一条磨得露出织纹的寒碜的桌布,上面满是窟窿……”故事在这样孤寂惨淡的阴冷中开场了。

如果从氛围感的角度拟写《鸟魂》的开头,一定是这样的:“木耿村的夜,褐色的乌鸦在树上凝固着,一只猫冷静地守在一个有老鼠出没的颓弃的仓库的门洞,它的眼睛,就是这黑暗落在角落里的星辰,它毛茸茸的柔软的身体像黑夜一样浮动着、舒展着,这时,一只老鼠探头探脑地出来了,‘喵呜——’随着一声尖利的哀号,猫叼着它的战利品隐进了七驼子的鼾声里……”

人们喜欢狄更斯《双城记》的开头:“那是最昌明的时世,那是最衰微的时世;那是睿智开化的岁月,那是混沌蒙昧的岁月;那是信仰笃诚的年代,那是疑云重重的年代;那是阳光灿烂的季节,那是长夜晦暗的季节;那是欣欣向荣的春天,那是死气沉沉的冬天;我们眼前无所不有,我们眼前一无所有;我们都径直奔向天堂,我们都径直奔向另一条路——简而言之,那个时代同现今这个时代竟然如此惟妙惟肖,就连它那叫嚷得最凶的权威人士当中,有些也坚持认为,不管它是好是坏,都只能用‘最’字来表示它的程度。”我每次读到这个开头,血脉都会不自觉地涌动。狄更斯的这段开头张力巨大,语句对仗,通过词句上的对立达到了高度的概括。在有的人眼中,法国大革命是最美好的时代,无数前人为自由为人权而奋斗;但在有的人眼中,那也是最糟糕的时代。历史就像非当事人一般,转动大车轮翻滚,有时卡在一个地方重复翻滚,有时则顺应时代往前推进。

而回到《鸟魂》那个特殊的年代:“那是个癫狂的时候,也是孤寂的时候;是光明时节,也是暗夜之时;人们笃信,人们也大惑。心中希冀多丽之阳春,也充满绝念之穷冬。现在回顾那个年代,真是惊心动魄,洪水,地震,陨石坠地,泰山其颓,梁木其坏,哲人其萎。”

当然开头也有从中间掐出“高潮”,以横截面开篇的;也有不铺垫直接面对紧张的,开篇如惊雷、爆竹;也有童年视角的,死人视角的,上帝视角的……

我喜欢麦克尤恩的小说,他小说里的美学极为迷人,优雅与凶狠一色,细腻与粗粝共舞。他就像一个外科医生,用冰冷的刀刃在温暖的肉体上划出刀的行进轨迹,伤害与救赎、冰冷与肉感共存。我信奉他说的:失去对世界的好奇,就等于灵魂死亡。

就在我为《鸟魂》设计十个开头的时候,在书桌抽屉的夹缝里发现了一张皱巴成团的纸。我随意取出,惊呆了:这正是《鸟魂》丢失的第一页!其乐何如?

纸的颜色是三十五年的沧桑,钢笔的字迹是我三十五年前一笔一画的心血。开头的一页是这样:

关于我正在写出的一切,我将要写出的一切,以及我永远写不出来的一切,都可以看作心灵戕害而早逝的小毛弟弟的献辞。

——题记

黄面脸守玉的一生对我们来说是个谜。故事的开头是,村寨里的七驼子扬起簸箕温故拾粪的早晨,在河谷地里发现了守玉和他的母亲。那时守玉才诞生两个小时零几分钟,河谷地是被人们记忆遗弃的地方,没有漫漫的水流,除了杂七杂八的老草,便剩蔚为壮观粗成几搂的树木,榆树,槐树,栗子树……

这样的开头也许是稚嫩的。我还记得当时的写作习惯:买很便宜的白纸,然后裁成八开的模样,就在白纸上,写。那时没有空调,也没有风扇,夏天,我把脚泡到一个凉水盆里,汗水打湿了我的白纸。冬天,我趴在床上写作,因为没有书桌。

这个小说当时投稿了吗?编辑是如何对待的?又因为什么我后来走上了散文写作的幽僻的路?这些问题,没有随着我找到小说的开头而解惑。《鸟魂》是我三十五年前的习作,我那时二十三岁,我不知为何设计了一个平原里学乌鸦飞的孩子,但飞翔一直是平原孩子的梦,岂止是黄脸守玉。我在梦里也曾飞过屋脊,在乡村的上空一遍遍滑过。中年后,我飞翔的梦终止了,但黄脸守玉又一次唤起了我心里的飞翔。

这时,我的灵魂一下肃穆起来。嘿,黄脸守玉,谢谢您。

(选自 2024 年第 4 期《胶东文学》) krIsq1t68b2V6Z1nOMX4lFQVf+We9YglAr+ys52ZPjqZs0I/yRxw6P+AR0E8zWz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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