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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漫长的出走与返回

◎韩春燕

我十六岁离开家乡,四十余年的出走并没有真正远离那个村庄。我的父母还在那里,老屋还在那里,我的那些记忆的证物还在那里。

我不断地重返故乡,与亲人和记忆重逢。

我的家乡在辽西,我家的屋后就是那道著名的柳条边,我们在边里,这是汉族和满族的居住区,边外是蒙古族和汉族的聚居地。三个民族、三种文化在漫长的共处中相互融合,却也还各自保持着自己的特质。

我们村庄的名字竟然是个副词:朝北。原来后边还有两个字:营子。全称应该是朝北营子,后来为了简便就改成了朝北。据说这里从前是驿道,原本是驻扎有兵营的。这个“边”上的村子很大,有集市,单日开集。开集日,边里边外的村民赶着车马,推着自家的粮食果蔬,汇集于此,从西到东一条长街人头攒动,煞是热闹。

有些姻亲就是在集市上结下的,有些故事就是在集市里开始的,集市成了村民的社交平台,也成了把三个民族紧密连接起来的纽带。

我小的时候,集市是我的乐园。我祖父说江家馆子在集市炸出的麻花被我吃了几花篓。祖父这么说是为了证明我作为他家的长孙女是多么被宠。

我是一个被宠爱的孙女。祖父祖母只有父亲一个孩子,祖母说还有个女孩三岁时夭折了。可能是失去了女儿的缘故吧,我从出生就得到了祖父祖母无比的珍视和宠溺。我的头发从胎毛留起,很小就拥有了长长的麻花辫,我的衣服绣满了花朵,哪怕半夜饿了想吃饺子,祖母都会起来抖一抖面袋子给我包一碗饺子。人说孩子是会被娇惯坏的,好在祖父祖母的仁厚和善良给了我更多的正面影响,我没有成为那棵长歪的小树,而自小得到了太多的关爱,也让我能够以善良之心对待周围的人和这个世界。

我十六岁离家去城市读书,那个时候的我两条长长粗粗的及腰麻花辫,甚至都没有自己洗过。没了祖母的照顾,那时候也没有什么洗发剂,我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打开能装满一大盆的头发,只好剪掉了辫子,留起了短发。

我在祖母的衣襟下长大,我无法想象离开祖母的生活,我憧憬将来我工作了要把祖父母接过来,我们一起生活。然而,他们并没有给我孝敬的机会,祖父在我高中毕业那年的端午节前辞世,祖母在我大学毕业的第三年秋天离开。他们对我山高水长的恩情,我此生再无法报答。

那个村庄的向阳山坡埋葬着我的祖父祖母,这是我跟它永远无法真正告别的理由。

当然,祖父祖母不在了,这个村庄还有我的父母,有我从小到大的朋友。我每一次回村都要赶一赶大集,都要跟早年的伙伴们见一见聊一聊,聊谁谁谁怎么样了,聊过去的点点滴滴,而且年龄越长怀旧的成分越多。

我家前面铁匠铺的老板娘是我小学同学,我俩一直保持亲密的交往,这是是源自当年我俩一起多次逃学结成的友谊。在我女儿小学还没毕业时,她就已经当上了奶奶。她开朗活泼幽默,是一个乐观的女人。我每次回家,她都高声大气地嚷嚷,哎呀,你看你还没啥变化,我都是个当奶奶的老太太了。语气里并无对我没变化的羡慕,而是当奶奶的满满自豪。就是这样开朗的一个人,最后因为被妯娌辱骂后想不开,活活气出病来,最后被气死了。

村庄站在那里,时间的印记,命运的轮转,都是那么清晰。一代代人出生,一茬茬人离开,在村庄,人如同庄稼,眼见着长大,眼见着衰老,眼见着先后被收割。

好在,集市还在。集市两边那些低矮的砖房已经换成了一幢幢二层楼房,街路也早就铺上了水泥,赶集的人换了一茬又一茬,那些还在的却也换了面孔——乡野的风硬,乡野之人就老得快。

故乡的变不仅仅这些,几年前回村,柳条边的树已被砍光了,柳条边的土据说也被挖走卖掉了,柳条边只剩下一个碑石孤零零地立在道边。得知是村里有权势的人把柳条边的土和树中饱私囊,出于对村霸的无知与无所顾忌的气愤,我把这个情况反映给了当时的县委书记——他是我同学的爱人。他很重视,马上就电话了我们所在乡的领导,乡里领导又电话问询了我们村的负责人,无疑这是一个死循环,结果可知。

不过,立在那里几百年的柳条边没了,少了界限,也许边里边外的文化更少了差异了吧。

故乡的面貌总的来说呈现一种奇怪的状态。一方面,好多人家盖成了阔气的大院套的楼座子,那些瓷砖在阳光下白得刺眼,而正街更是有了成排的楼房和超市,那些平坦坚硬的水泥路在村庄纵横交错,使村庄的气质更贴近城镇;而另一方面,村庄也有很多坍塌废弃的老房子,那是离乡的人家丢下的,他们大多是年纪大了去投奔了城里的儿女。现在村子里的年轻人结婚,男方大多要在县城买个房子的,年轻人谁也不愿意留在村里。他们去城市打工,但一般在城里是买不起房子的,于是县城便成了他们最多的选择。

村子是老年人的村子,在村道上溜溜达达的大多是上了年纪的人。

我的父母就在这个人群里,他们坚守的决心我们谁也动摇不了。我的父母都是乡村知识分子,父亲做过完全中学的校长,吹得笛子,拉得二胡,还写得一手好字。我们姐妹兄弟五个都在城市居住,这些年一直动员父母到城市,他们不为所动。母亲后来腿脚不太方便,是父亲一直照顾母亲。父亲把老宅的房前屋后收拾得干干净净,院子里每到春夏开满鲜花,两棵甜李子树年年都硕果累累。父亲还在后园子种下各种蔬菜,每当我们回来,他除了给我们准备一桌好吃的饭菜,走时一定还要给我们带这带那。父亲清楚我们每个人的喜好和口味,如同母亲记得我们所有人的生日,包括女婿和儿媳。

我们以为生活会就这样波澜不惊却也美好地一直继续下去。理智告诉我们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但我们不敢想象生活突然停止和破碎的时刻,尽管这样的时刻我们早已经历过。

父亲年轻时是个帅哥,家教好、相貌好、有文化又多才多艺。他是我们韩氏家族的长房长孙,据说我太祖父脾气暴躁,对自己的儿女非常苛责,但对这个孙子却是无比疼爱。祖父祖母就这一个独生儿子,更是从来舍不得说一句重话,让他吃一点苦。所以说父亲生来是个好命的人!

父亲善良仁厚,愿意帮助人,年轻时身上还散发着文艺气息。听母亲编排说村里几个出挑的姑娘都暗恋父亲,有的以父亲为择偶标准,结果耽误到了三十几岁了也没嫁出去,最后不得不面对现实。

曾经为了找一个日记本,我开过父亲的小箱子,偷看过父亲的日记。那文字充满激情,大多是要把青春献给乡村教育事业的誓言和决心,完全符合那个时代的特征,里面还有很多父亲写的诗,当然那些诗句现在看来诗味不是很浓,文学性也不是很强,大多是直抒胸臆的。

但父亲看起来是个内向的人,他平时并不爱说话,波澜不惊的。因为父亲的沉默,我们几个小孩子都很怕他,后来年纪渐长,我明白了,其实父亲是个简单的人,他单纯而且浪漫,是他的不爱说话成功掩饰了他的单纯,显得成熟稳重,实现了与校长身份的匹配。

父母的婚姻是包办的,这是母亲的说法。因为小时候母亲每次跟父亲吵架,都要数落一个叫周老七的人,说都是周老七没做好事造的孽。后来我知道了周老七是父母婚姻的媒人,这个倒霉的牵线人不知道被人家埋怨了多少年,估计还以为自己做了一件好事呢。

母亲的老家是边外蒙地(俗称,实际指辽西柳条边以外蒙古族聚集区)的,我的外祖父是边蒙一带的名人,各方势力的纠纷都会找我的外祖父摆平,但他四十几岁就因为霍乱去世了。我的外祖母性情温厚,却特别能干,她的娘家势力强大,有白道当官的,有黑道绿林的,所以外祖父去世后,她一个寡妇守住了偌大的家业。

母亲聪明好学,但她却不是父亲那样好命的人,刚出生就没了父亲。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因为社会原因,她从正在读书的沈阳某高校辍学,经过那个周老七的介绍(是外祖母委托的周老七),嫁给了个人条件和家境尚好的我父亲。现在想来,母亲估计也是一个颜值控,一见面就被我父亲迷住了,把责任都推给周老七也是有失公允的。

母亲自小没有父亲,她的母亲和比她年长许多的兄姐就对她格外娇惯,母亲是任性和强势的,她和父亲两个从小被宠大的人在一起,难免会起冲突。在漫长的斗争中,父母都老了,老了的父亲在母亲的强势下选择了忍让和装聋作哑,母亲行走不便后,更是鞍前马后悉心照料。

我曾对我的妹妹说,母亲其实内心是柔软脆弱的,她渴望爱和被关注,她离不开父亲,只是她没有学会如何正确表达自己的情感,她也羞于承认和表达自己的情感,这应该与她从小不完整的原生家庭有关。

母亲和父亲一起生活了六十年,也吵吵闹闹了六十年,这一切都在二〇二三年十月七日那个清晨结束了。这年十月,国庆和中秋假期赶在了一起,我们姐妹兄弟五个都回了老家,父亲骑着电动车一次次去村里的集市买菜。父亲愿意赶集,赶集是父亲晚年差不多唯一的娱乐活动。那一次父亲煎炒烹炸给我们准备了一大桌子饭菜。晚饭后,我和妹妹用轮椅推着母亲走过街街巷巷,街面上堆满了金灿灿的玉米棒子,那晚的月亮真是大又圆。

我和妹妹两个年过半百的女儿,吃过八十岁父亲做的饭菜,再推着八十岁的母亲看风景,暮色四合中的故乡里,天上的一轮满月,照着地上的幸福,一切都是那么美,那么圆满,也那么不真实。

人是有局限的生命,你永远无法预知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人也是幻觉动物,而生活的真相是残酷的。比如我们以为会永恒的友谊和爱情,比如我们以为会永远陪伴我们身边那些人,在活着的过程中,我们会突然发现,这世界上没有一件恒常的事物,一切都在我们无法把握的变化中,我们终其一生都在告别,与青春,与友谊,与爱情,与亲人,与自己曾拥有的一切。

假期结束开始上工的那个清晨,父亲就突然走了,跟母亲说说话就走了,走得平静安详。

父亲走了,母亲顿时失了魂魄。我们把母亲接到城里,妹妹们悉心照料,母亲才慢慢缓过神来,缓过神来就要回家,她不能舍下她和父亲共同生活了几十年的那个家,她得守着,不能让父亲的家没了,更不能让她的孩子们无家可归。何止是母亲,我一想到那个温暖明亮的老屋和干净整洁的院落,那个盛满了我们无数记忆的家,最后因为父亲的离去,要变成一座废弃的宅院,而我回故乡的理由可能也就只剩下每年清明的祭扫了。完整的生活破碎至此,又怎能不心痛?

原来人无论多大年纪,都需要一个故乡,需要一个有父母守着的老家。

这个老家当初是我自己立志离开的。作为一个早慧的孩子,从小我就想的跟小伙伴们不一样。我要离开,离开乡村,离开这个村子一辈辈人的生活模式,我不能被一个村庄困住,不想在长长的地垄沟里完成自己的一生。那时候觉得无数的远方都在向我招手,远方的灯火有着无尽的诱惑。

出走四十年,现在的我才真切地感受到了有些东西是走不出去的。这四十年,那个村子一直都在我身边,它在我的血液里,在我的灵魂中,我当年是带着它上路的。我带着它跋山涉水,见识过城市的繁华与喧嚣,感受过人性的明亮与幽暗,体验过人情的冷与暖,虽然我在时光中变了容颜,但历经沧桑之后,心底里仍是那个乡村的少年。

我混迹城市几十年,却仍然喜欢野地和植物,喜欢辽阔和壮丽,喜欢自由和散漫,不喜欢生鲜超市,喜欢逛农贸市场。我无法精致,也学不来高雅,甚至连研究的专业方向都是乡土文学。野地的女儿,需要回到自由的风里。即使当演员估计也只能扮演个地主婆,却无法扮演一个贵妇人。也许,这就是乡村赋予我的DNA。

我是一个幸运的人。我出生在乡村,我拥有故乡和故土,我能找到我的根。我四十多年前以为断掉的脐带还在,故乡还在为我输送养分。在乡下我还有老宅,那里有我童年少年全部的记忆,有我的爷爷奶奶对我的爱。也许有一天那座老宅不复存在,也许有一天我与故乡之间只剩下一个梦幻般的记忆,可那又如何呢?一切毕竟发生过、存在过,生命的历程不就是不断地丢丢拣拣吗?这无疑让人悲伤,而悲与欢这就是人生啊!

我感谢命运,感谢故乡,那个边蒙交界之地普普通通的村庄,我从那里来到这个世界,我用十几年的努力离开它,后来又用了几十年来返回它——沿着生活、学术、文学等各个路径。

愿故乡安好!愿祖父祖母父亲安息!

(选自 2024 年 4 月 17 日《农民日报》) Eq45gDP2epsDqODz6qhabMhejUkvtq9yDu+RqIM8hFSc2/lbXWHWelDv45i1qE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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