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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事

◎谢宗玉

五十刚过,我给自己选了块墓地,在母亲坟旁。没有圈地,只栽了一棵松树。百年后那捧骨灰,就埋在树下吧。

裸埋。要不了几年,里面的钙、磷、碳,就会被吸收。然后树就是我,我就是树。凭借此树,我可以立在矮岗,岁岁年年,东望丘陵,西望溪泉,南望原野,北望群山。

最初,我打算栽一棵稍好一点儿的树,可被人劝住了。这些年,故乡佳木多被剪枝挖蔸,移栽到了城里。有那么一些家伙,专干这营生,翻山越岭,走乡串村,寻找名木佳树,看中就挖,全然不管这树与他有没有关系。反正很多村子只有几个老人守着,就算有人要把一座山移走,他们也不会出来打探。对方越是明目张胆,昏聩的他们越会觉得名正言顺。等打工的儿孙返回故乡问及村事,他们往往也只是一问三摇头,仿佛一年到头都不曾住在村庄。

若栽名树,可能没等我去世,树就被人挖走了吧。这还算好的。不好的是,我葬下了,树的根、干、枝,跟我已有了很深关联,这时再被人移走,或站在城市的马路边吸尘,或站在陌生的院落里思乡,那才难受呢。虽然那时我可能没什么感觉,可现在的我有感觉呀。我不愿浸透我因子的树,活成那样子。我就想它与故乡别的草木一起无所事事地站在矮岗,承受天风野雨。

树栽好后,很多天我都神清气爽。尘世间那些令人生厌的累赘与琐碎,似乎在看不见的地方,灰飞烟灭了。很多困于生的不好情绪和意念,也消失不见了。

之后,我又做了两件事,心身就更为安宁了。

一是交代后事,也不是正儿八经的那种,怕吓着儿子,只是餐前漫不经心的闲聊。我死之后,不要折腾什么追悼会。由于工作原因,这几年我没少写悼词,因与死者生前不熟,悼词不免写得大同小异,往往拿上一人的悼词稍微修改,就变成了下一人的。一份程式化的功绩、一腔虚头巴脑的抒情,正是这种悼词,反而证明了人生的可笑与虚无,一点儿意思都没有。

这个年纪,正是父辈们离世的高峰。刚开始,还会认真对待。话说有位作家英年早逝,生前只与他通过一回电话,我却跑去参加了他的葬礼。不知道的人,说我重礼节,可其实我不是一个很在乎虚礼的人。我去送他,大概只是出于对死亡的敬畏。

葬礼参加多了,心中的异样感也就没有了,死亡变得平常起来。跟吃饭睡觉一样,能不平常吗?一出生,我们就在一天天消亡。少年时尚还懵懂,过了中年,身体里藏着的时光,就如飕飕而过的穿堂风。难怪圣人感叹:逝者如斯夫。

若是瓜熟蒂落的那种离世,就连最亲的人,心情都不会有多少起伏。他们从容接待来宾,说一些嘘寒问暖的闲话。偶尔唇角展笑,外客也不会觉得失礼。若没有哀乐环绕,催生浅浅悲戚,一场葬礼,同一场聚会也没多少区别。

葬礼结束,人们摘下胸前白花,彼此大声而热情地招呼起来。尘世勃勃生机,顿时扑进追思厅,把弥漫的悲情一下子冲散了。从殡仪馆到停车场,一路都是高谈阔论的人。大家表情生动,精神饱满,充满了生趣和活力。约饭,约牌,谈生意,聊八卦,扯工作,不在话下,就像刚参加一场婚宴或寿宴出来。

白布一遮,送入焚炉,尘归尘,土归土,多简洁。炉火熊熊时,血脉相连的家人站在一旁,注目凝神,漫思过往,对死者和生者来说,才是最妥帖的慰藉。葬礼的主调,是清冷,是肃穆,不是喧哗。

再就是处理藏书。年轻时买好多书,炫耀似的买,仿佛书多就表示学问深。每次来客望着四壁图书,一脸惊叹的样子,就觉得特虚荣。后来发觉,记住了的才是学问,记不住的,书放在家里跟放在图书馆,其实没有区别。到了这个年纪,有时甚至连读过与没读过都分不清了。记忆就像流沙,无论握得多紧,最后都会一一从指缝中漏掉。凡夫俗子,脑容量本来就不大,还漏得这么快,有什么办法呢!我已经配不上拥有这么多书了。

趁家里二次装修,我把它们全捐给了文学院图书馆。我相信,把它们放在那里,比放在家里好。要不然这一堆书,以后会让儿子犯难呢。我见过好几个老作家生前当成宝贝的藏书,死后全让儿孙论斤贱卖掉了。

我从小就培养儿子的人文素养,可这又有什么用呢?最后他还是成了一名纯粹的理科生,对满壁图书正眼都不看一下。一台电脑似乎就可以让他沉醉一生。这个社会,变化太快了。

那么,隔代馈赠,将图书留给未来孙子,好不好?

还是算了吧,等孙子长大,社会又会发展到哪一步呢?他真要喜欢读书,自己选购就是,反正现在图书并不贵。何况那时候,纸质图书还有人看吗?

还记得文章第一次被刊登时的情景,拿着样刊,反复看,反复读,仿佛能读出无穷的花儿来。待发表文章成为常态,也就没多少兴奋感了。现在样刊寄来,有时连拆封的兴趣都没有。也不知这是怎么了,少年时立志要当作家,真成作家了,却没有多少成就感。

这些年,文章一篇一篇地发,书一本一本地出,样书、样刊和样报,存了满满两柜子。敝帚自珍,没有与藏书一起捐赠,现在倒不知要如何处理了。

据说卡夫卡、爱因斯坦、华生等人,去世前都烧了不少作品,疑是不自信,怕影响身后名,所以要把未出版的作品焚毁。我就不东施效颦了。这点儿东西,就交由儿孙处理吧。如果能留几册,传下去,以示祖辈中曾有一个写文章的,当然好。如果不想,就全送垃圾站吧。

想想真是可笑,年少自负,以为再过一百年,我的书仍有读者,人家还能从书中复原我“翩翩佳公子”的模样。现在才知是自己想多了。我人还没死,书就失去了再版机会,而书一旦没有了新读者,就等于宣告了死亡。

都说艺术家越老越香,有一天我蓦然回首,发觉那个曾藏身其间的“文坛”,不知什么时候,离自己已如此遥远。更让我吃惊的是,对这种状态,我竟安之若素。大概是看清了这急流飞瀑的时代吧?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三五年,有什么好失落的。只有个别遗老才会恋栈昔日荣光,死死抓住话语权不放,在门可罗雀的心灵广场,一个人张灯结彩,自说自话。

后事安排好了,心意就畅达了,再不缩手缩脚、忧谗畏讥,也知道“从心所欲不逾矩”大概是一个什么状态。以前没有说过的话,想着没大错,现在说几句也无所谓。以前没有做过的事,想着无大碍,现在做几件也不在意。一辈子波平浪静,晚年真要起点儿波澜,也不是不可接受,多一种体验罢了。真要受不了,大不了把离世时间提前。总不能比年少时活得更小心翼翼吧?

消极吗?一点儿都不。内心通透了,日子反而过敞亮了。既然余生不多,每个日子都很珍贵,就再不会为不值当的事物伤神,再不会为不相干的人懊恼。身外物,该弃的已弃,该放的已放。钱财名利,皆为虚妄。人生就像一场秋收,将所有日子颗粒归仓,就算完整了。人生也像一场交响乐,序幕清朗,高潮激越,结尾平和,等最后一个音符弹出,尘世种种,全部清零。

从这点来说,我不太赞同“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说法。临到老了,还去攻城略地,自以为还能向天再借五百年,却不知大限说到就到,就如电影里蝎子王的亡灵大军,看着气势汹汹,转眼就化作了风中烟尘。

生不掌握在自己手中,已属无奈,那死就得稳妥谋划,完美收官。绝不能如高潮时绷断的琴弦,如迁徙时忽坠的飞雁,如交战时折损的利剑。来世间一遭,不留首尾和挂碍,才是对此生最好的致敬。

(选自 2023 年第 10 期《散文》)
原刊责编 沙 爽 g875KNrtWFLxPetjH5EYS8LYzJ/h6JgA0CD4Y+lwpUU9jZW4U3Ht6WxKp8Ufo4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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