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卷首语提到“史”的意义上的写作,有朋友们看过后,觉得话还没有说完。既如此,且容我再补充几句。
我们所说的“史”,是当代史。写作不是强求的事,愿意写什么,是个人的自由。那么,为什么我们要把写作与当代的关系单独挑出来说呢?
可能有人会说,我们现在有很多的“主题”写作、“主题”出版,就是与当代、新时代相关啊,并不少啊。我能理解这话的意思。但我们也要看看其中优异者的数量,最重要的,看看独创者的数量。遗憾的是,我看到,多数作品只是在项目悬赏下的复制——其文本稍显讲究的,大致也只是借鉴了“十七年”文艺的一些调性与技法。1949 至 1966 的十七年间,关于新中国与新生活,我们的文学史留下了属于那个时代的篇章。我们现在的生活与“十七年”相比,变化是多么大啊,而我们现在还在复制“十七年”之文艺,这不能不说是让人遗憾的。
写作者以为自己写的是眼下,阅读者却感觉写的是“十七年”。从本质上讲,这是缺乏勇气与诚意的书写。当代是我们所能面对的社会意义上的“第一自然”,用“十七年”笔法来书写我们眼前的当代,这是将当代幻觉化,这是回避“第一自然”的表现,也是从语言自治到思想自治能力上双重衰退的表现。
孔子的一句“吾从周”,让我们误以为他是个时刻梦想复古的人,而事实上,他是在说,有周一代的典章我们还有据可循,所以值得参考。他的意思,并不是让现实的生活返回到远古去。